49、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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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留香在驴车上坐也不是,走也不是。
他很难过,因为他这条裤子是他的甜儿妹子亲手做给他的,小姑娘初学裁衣极是用心,裤子不仅料子很轻软,而且穿起来非常舒适合身,他曾在拿到这条裤子时暗暗发誓不把它洗出洞来绝对不扔。
现在他简直想立刻把裤子脱下来扔掉,再找个地方狠狠洗一个澡。
但张三是他的好朋友,非常非常好的朋友,他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好朋友身处不妙的境地自己却什么都不做。
楚留香选择忍耐,他尽力不去看蹭在他腿上的一大块,而是仔仔细细地看还有没有漏网之鱼,然后温声道:“林姑娘当心,你旁边也有一块秽物。”
林默没去看楚留香,只匆匆瞥了眼车上的便便,然后目不斜视的盯着前方道:“谢谢你。”
楚留香展颜一笑,刚要说点什么,却听林默道:
“……张三先生,我真的非常非常感谢你,还好我遇到了你,不然我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嗯……等到了地方还要麻烦你一件事,我们不是要去找叶孤城么,他受伤了,你给他治好,对了,他跟我有仇,等下他要是对我动起手来,你可一定要帮我挡回去啊……我知道,你武功天下无敌,谁也比不上你。”
系统说的,她可以命令张三做任何事,哪怕在他能力范围之外他也一定做得到,现在她让张三天下无敌,张三就得天下无敌。
这个技能就是这么无赖得不讲道理。
张三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这么牛批,但他就是诡异得自己一定办得到!只要是这个女人说出来的,他都自信能做到,也必须做到。
这对他来说很可怕,也很恐怖。
张三坐在驴车边儿上笑得比哭还难看:“姑娘神仙手段,何必非要难为我呢?”
林默感觉脸有点烧得慌,厚着脸皮道:“可能是因为我跟你比较投缘吧。”
楚留香略一思索,肯定道:“林姑娘是不是只能命令叫张三的人?无论你说什么,“张三”都只能照办?”
林默背着他道:“楚香帅难道没发现我都不想跟你说话吗?你又没邀请你,你突然坐上来难道不尴尬吗?”
楚留香毕竟没有陆小凤那么厚的脸皮,不是没有女孩子对他冷言冷语,但他知道,她们只不过是想引起他的注意,林默不同,她浑身上下,连根头发丝都写着莫挨老子。
为了缓解尴尬,楚留香只好当她承认,接着道:“是不是哪怕林姑娘说,你要张三去死,他也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自尽?”
张三立即打了个冷战,满脸写着楚香帅救我。
林默道:“我发现你的心里好阴暗,我这要不是急得火烧眉毛了,我会去麻烦一个素昧平生的人?不仅麻烦他,还让他去死?”
她眉毛拧在一起:“我即便不重金酬谢也该表示表示,为什么要杀他呢?这是能出现在人类脑中的想法吗?”
心里阴暗楚留香只好闭嘴。
……
八十里外的农庄很快到了。
这是一个很雅致,也很清静的地方。
庄院很小,耕田很多,有很多衣着朴素的老农挽着裤腿在烈日下劳作。而叶孤城坐在篱笆院儿里的树荫底下擦剑。
一桌一椅,一人一剑,一身白衣,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受伤的样子,脸还是那么白润,眼神还是那么冷,最主要的是,他的后背靠在青藤编制的椅子上。
简直像个刚下凡的仙人。
如果他旁边没坐着一头猪的话。
南王把玩着手上的珠串,微笑道:“让城主住在这种地方是本王的不是,待事成之后,本王一定将京郊那间最大的皇庄送给城主。”
叶孤城连个眼神都没给他。
南王接着道:“本王知道,城主天外之人,看不上这些俗物,可即便为了白云城,城主也不该这样回来。”
叶孤城已收剑,只是在收的时候,似乎心不在焉,手还搁在剑锋上,剑身直入剑鞘,生生将手心割出一道口子。
血被他攥在手里,收紧。
南王盯着他从指缝渗出来的血,笑了一声,走过去弯下腰凑近叶孤城的脸道:“城主可能还不知道,你将那卷案宗扔给林默意味着什么。”
“你也看过,总该知道林默是什么人,很多时候,愧疚也是能杀人的!或许你没有这样想,但你并不知道林默会不会这么想,她若是误以为你想杀她……”
“天地乖离,开辟之星,啧啧啧,一剑能劈碎三十里河堤啊,你说她若是朝着你的白云城劈下去……”后面的话南王没说,也不用说,因为他看到叶孤城的鼻尖已沁出了汗。
冷汗。
林默张三楚留香三个人混在种田老农中遥望着这一幕,虽然听不见他们说了什么,但两个人的表情却能看得清清楚楚。
林默想,若是系统化身成人,估计就是南王那个样子,而叶孤城就像她自己,被逼着去做自己厌恶的事情,明明心里恨极了系统,却不得不听从他,依靠他。
因为他掌握了自己的命脉。
在林默看过去的时候,叶孤城似有所感,也朝着她那边望去。
“看了他不需要治疗了。”林默对张三道:“谢谢你带我来这里,这个是报酬。”
她拿出了叶孤城送她的荷花簪,簪子不仅纯金打造,荷叶上还坠着一颗珍珠,品相上佳,若是懂行的人,只看这颗珍珠便知道此物价值不菲。
张三的眼睛瞪得比珍珠还大,他摩挲着那颗珠子,所有的恐惧立刻自己长腿溜走。他兴奋得两眼放光道:“下次若再有这种好事你可一定要叫上我!天下叫张三的虽多,但快网张三却只有我一个!”
林默点头,微笑道:“若是不介意,麻烦在这里等我一下,我跟他有话说。”
她走了过去,坐在南王方才坐过的位置上,叶孤城只是在看她,既没有说话,也没有起身,好像身边飘过来一团带着颜色的空气。
空气在说话:“是他逼你的?”
叶孤城的眼中似有冷焰在跳。
林默叹了口气:“我知道你恨我,我也讨厌我自己,有很多次我都想我为什么还要活着,不如死了算了。”
叶孤城冷冷地看着她:“那你为什么还活着?为什么不去死?”
“因为有人惦念着我,有人在等我回家。”林默仰头,望着蓝天白云,微笑道:“不瞒你说,我现在活着的每时每刻都感觉无比煎熬,无比痛苦,每当我想要一了百了的时候,我都会想起他们,我会觉得死是一种罪过。”
叶孤城静静地听。
“我也在被逼着做一些非做不可的事,没有丝毫办法,因为我需要他的帮助。我所能做的就是听从,完成他给我定下的任务,这种感觉当然很让人厌烦,所以我就想,等这些破事都办完,等我回了家,谁也别想再控制我!”
她笑了笑:“真是的,啰嗦这么多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总之,你不用为难自己来接近我,我……知道你们要做什么,这本就与我无关,我不会成为你们的障碍。”
“或许有一天,我们会成为朋友也说不定。”
叶孤城看着林默,缓缓道:“若我能活下来,我想会有这一天的。”
“叮——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任务目标叶孤城对您好感度上涨……上涨……上涨……当前好感度为二十。”
林默本来都要走了,听见这二十好感度心中一动,扭头,小声道:“到那时你愿意为我弃剑归隐吗?”
这话像极了邀请和暗示,林默说出口就觉得不对,忙赶在叶孤城开口前补充一句:“跟感情无关,就是单纯的,真正的,弃剑归隐。”
叶孤城的目光开始变得莫名其妙。
“叮……当前叶孤城的好感度为零……”
林默:“……”明白了,弃剑归隐不可能。
……
等回到咸水街已是晚上,楚留香笑着跟她道:“这样黑的夜我等本该把林姑娘送回家门口才是,可有人已做了一路的护花使者,就不用我与张兄多此一举了。”
林默把这句话寻思了半路,楚留香是什么人,盗帅啊,这么多年就蹲了一回刑部大牢,可见其侦查和反侦察能力有多强,他说有人一路跟着她那就一定有。
林默觉得那人若不是瞎了眼的采花贼,那多半就是陆小凤。
在万梅山庄他直接把她手腕的伤口攥出了血,她跑出来一看,袖子红了一片,那肯定也沾他手上了,他担心跟出来看看也正常。
想着在这样孤独的异世,有这样一个人陪在身边,林默忽然觉得活着也没那么艰难了。
推开小院儿的门,里头点满了灯笼,满院都是温馨的红。
陆小凤在院子正当中,提着一桶水浇在木盆里,里面是林默这两天攒下的脏衣服。七月天热爱出汗,她一天换两套,攒了一大盆,正盘算着商城里买个洗衣机呢。
陆小凤一边洗衣服一边朝她笑,眼里是被灯笼映红的光。
“我被西门吹雪赶出来了,不知林姑娘能不能可怜可怜我,收留一下我这个很会干活的杂役?”
林默跑过去坐在他身边,靠在他怀里,亲昵道:“你想住多久都可以。”
流萤在红灯笼下飞,星辰满天。
作者有话要说: 归拢一下女主现在能用的技能
1百分百被空手接白刃
2命令任何叫张三的人
3可以给任何人改名叫李四
关于风格突变,一会虐一会沙雕的,嗯,只能说我的手有它自己的想法233333不过大体走向还是能控制的,如果觉得不苏爽了,就抬头看一眼文案。
女主真的凭借着自己的人格魅力完成了所有任务!
再稍微剧透一句,陆小凤是不是男主不一定,但他会是默默的进化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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