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见面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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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朝第一次见到顾归尘的时候,就被捅了七剑。
第一剑穿心而过,剧痛之外,他甚至能感到血从胸口喷泉似的涌出,真真是一个透心凉。
第二剑亦干脆利落,直接震碎了腹下丹田。
第三剑把胸口间的气海捅了个对穿。
第四、五剑分别废了他的双腿,使他一个趔趄半跪在了地上。
第六剑直直将右胸肺叶捣烂。
说来是足足六剑,但这剑招连贯狠戾,将一活人变成个血人,也不过几息之间。
因此,等到洛朝从一脸懵逼中反应过来时,第七剑已经带着凌厉剑风,对准他的脖颈袭来。
他侧身一躲,飞快抬臂握住了剑刃,可这剑势太猛,还是顺势落到了身上,一下洞穿了他的肩胛骨。
洛朝发誓,他握住剑刃的一瞬间,听见了自己指骨碎裂的声音,虎口更是被剑气撕裂,血流如注。
他疼得有些意识模糊,低头瞥见自己身上几个可怖的血洞,却突然觉出几丝好笑来,张嘴想笑出声,却不意吐了自己满胸口的鲜血。
但来人似乎没有继续出剑的意思,而是任由他浑身是血半跪在地上,握着那把钉穿肩胛骨的佩剑剑刃。
洛朝抬眼朝上看,想瞧瞧这个莫名其妙从天而降的夺命来客究竟是个什么模样,但很可惜,从他这个角度,只能见到来人握住剑柄的一只手——
骨节分明、清瘦修长,确实是剑客应有的手。
还有,那顺着这只手滑落些许的一截红衣袖,和沾染了不少地面鲜血的一截红色衣摆。
一时间,不知是血更红,还是衣更红。
洛朝瞧着,心中啧啧称奇:红衣纤手?也不知来人是男是女,若是女子,那难不成是情杀?
哈,这可真有意思。
说来也奇怪,明明这是个生死关头的危机时刻,洛朝却淡然地像个没事人,脸上不仅一丝惊惧也无,那眼里还含了几分兴味盎然。
他想,要老子领便当可以,但总得死个明白。
便笑嘻嘻开口问道:“我们认识?”
来客一言不发,握剑的手也依旧纹丝不动。
洛朝嗤笑一声,心道:看来是你认得我,而我不认得你了。
不过这也丝毫不奇怪,他上辈子和上上辈子加起来,可谓仇满天下,想要他死的人不计其数,要夺他性命的理由更是有千百种,可惜的是,他才没那个功夫认识每一个人,并搞清楚他们恨自己的缘由。
便又问:“我们有仇?”
洛朝话刚问出口,便意识到这是废话了。
若是无冤无仇,会刚见面就下杀手?而且招招狠辣、剑剑致命?
于是继续问:“我们,是什么仇?”
洛朝想着,他这话问得怪可恨的,人家都满含怨怒提着剑杀上门来了,债主却连是什么仇都不知道,简直是没把这寻仇人放在眼里,可不叫人气么?
果然,对面一直毫无反应的红衣剑客动了,红袖飞扬间,长剑被猛地拔出,洛朝肩头伤口随着这毫不留情的的动作,霎那间迸出数朵血花,那飞溅的血滴洒落在地,好不凄艳。
也就在这倒地的一瞬间,他看清了来人的一双眼。
他本以为,这样下手狠辣的人,会有一双暗沉可怖的眼,
但是很奇怪的,这双眼睛,清澈而坚定。
清澈到,除了那坚决无比、向自己而来的决绝杀意之外,他再看不出旁的东西来。
怨毒?看不出。
厌恨?看不出。
大仇得报的快意?看不出。
……
有意思,真有意思。
洛朝倒在地上,看见这露出屋脊的破落茅屋顶,第一次觉得,他那万般皆在预料中的人生,有了些值得在意的变数。
他非把这人的来去过往搞个明白不可。
想到这里,他又笑起来,这一笑,鲜血又汩汩向外淌。
他声气如丝,但在这寂静的茅屋中,却又格外清晰:
“你杀不了我的。”
他眼里带着一丝微嘲,明明已然成了来人的剑下亡魂,神情中却有几分漠然的高高在上感。
因为这可笑的世间啊,总是想死的人死不了,想活的人活不成。
失去意识前,他说了最后一句话:
“我是不死之人。”
洛朝再度睁眼时,毫不意外地看见自家那依旧破落的茅屋顶。
啧,他想,我可真是被老天爷的厚爱压弯脊梁的人,古往今来无数穿越者的金手指和他一比,简直都弱爆了。
没错,他的金手指简单粗暴又无比强大:不死之身。
无论受到多重的伤,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半天就能恢复如新,继续活蹦乱跳,可谓是祸害遗千年。
可万一真的受了分分钟领便当的致命伤,根本来不及恢复了,那也不要紧。
他会自动读档:时间会自动倒流,回到他尚活着的时候的某一天,唯一的不足是,这个某一天,是不确定的某一天,他自己也无法控制。
极有可能,时光倒流前,他还是个元婴大能,读档后,他直接就退回成筑基小萌新。
但是,这个小小缺陷,在无限重生的巨大优势面前,简直是不值一提。
不就是大号砍级后重来一遍么?简单,把原来的boss再刷一遍不就得了?
而且,重来一遍,手熟了,说不定练级还更快呢。
然而,坑爹的是,上辈子,他一直到修炼完满,成为修界帝尊,都压根不知道自己有这样一个逆天无比的金手指。
毕竟,谁没事会自己找死,以实验自己会不会复活呢?除非他是个神经病。
其实,仔细说来,洛朝并不是穿越,而是时下另一种流行的小说写法:穿书。
他穿的书,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书,n年前一本烂大街的某点玄幻升级流罢了,男主一路砍杀升级,妹子一路收收收,最后称霸修真界,成为一代帝尊,从此过上没羞没躁的幸福生活,还一不小心成为了无数后来少年少女们心里的传说与梦。
他呢,幸也不幸地,穿成了男主。
哈,这可真是荒唐啊。
要知道,他穿进来的那个年代,某点早就不流行这种龙傲天写法了,而且,按照他自己那吃人不吐骨头的行事作风,怎么想也是穿进烧脑的绝境求生无限流更合适。
说来这本书,还是他在幼稚、无知、轻狂的初中时代,在校门口的书摊上看的,而他穿进这本书的时候,已然三十五有余。
所以,他的穿越感受大概就是:仿佛在打一个极其劣质的仙侠网游,npc都和中了病毒一样——全是智障,个个上赶着来被主角打脸。
这让他觉得,自己不是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
这种虚幻感这样强烈,也是因为,时隔太久,这本书的剧□□实上早就被他忘得七七八八,甚至连书名也忘记了。
零落地七七八八的剧情,能够提供的先知优势其实非常有限,洛朝前期但凡有什么不符合剧情的小行为,都有可能蝴蝶掉后期的某个重要事件。
但是呢,洛朝此人,向来善于把一分优势用成三分优势,五分优势用成七分优势。
因此,凭借着有限的剧情优势,和洛朝那副坑死人不偿命的黑心肠,即便没有完全按照原书剧情来走,他还是升级得十分顺利。
问题就在于,他顺利得有些过头了,甚至创造出了百年内成圣的传说——一个修真界前无古人的奇迹。
洛朝不确定原书主角用了多少年才达到圣人的修为,但他可以确定,自己成圣的速度比原主要快。
这不免让洛朝怀疑,在所有人都看不到的暗处,有一股巨大的力量一直在推着他,摆平一切障碍,只等他毫无阻力地登上那个至高的帝尊之位。
当然,这一切只是没有证据的猜测,有些时候,洛朝也会将这种猜测归因于自己一天不阴谋论就一天不舒服的黑心肝。
所以,在上辈子,别说是遇到什么生死危机了,由于洛朝这个爱在暗处放冷箭、喜好借刀杀人的性格,他连相对严重的伤都没怎么受过。
就算一时不慎受了伤,他也还有囤着的大把仙丹灵药可以磕,而根本不会想到,自己伤势恢复速度那么快,是因为有个逆天的金手指。
所以,一句话总结就是,对于上辈子的洛朝而言,这个逆天金手指,压根等于不存在。
那么问题来了,上辈子已然如此牛掰的帝尊洛朝洛九陵,到底是为什么竟然死了,然后一夜重生回刚引气入体的新手菜鸡?
且住所一夜间,从九霄之上的仙阁灵殿降级为新手村的破落茅屋,漏雨漏风,土炕冷灶?
可以说是非常凄惨,叫男默女泪了。
答案是:他自己也不知道。
这也是洛朝最想发笑的一点:他居然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太特么丢人了。
洛朝一边漫不经心地想着,一边从自家冷硬到硌人的土坑上跳了下来,并随手将散乱的发丝束了个高马尾。
他哒哒几步跳到门口大水缸旁,胡乱拘了捧水洗了把脸,完了又刚好看见自己倒映在水面上的脸:清秀俊朗但尚显稚嫩,满满的少年气带来的阳光朝气甚至冲淡了那一双桃花眼带来的艳丽感。
啧,好一个少年郎,虽然内在已然是一个活了上千年的老狗逼了。
对于这张脸洛朝倒是不陌生,毕竟他穿越前就长这个样。
但这也是洛朝尤为疑惑的一点,他是死后穿越,而且死相凄惨,因而不存在身穿的可能性。
可是,属于自己的脸,又怎么可能长在一本书里的纸片人身上?
这背后,有什么东西,是自己尚未察觉的吗?
本书原主角按设定来说,是个无人管教的孤儿一枚,全副身家就是自己搭的一座漏风漏雨的茅屋,日常除了谋生干活之外,就是拿着一本据说是祖传的修真口诀神神叨叨在修炼。
这个身世凄惨到,在整个剧情前期,原主都没有一个像样的名字,在居住的村里被人叫狗蛋,外出行走闯荡后被人尊称少侠,蔑称黄口小儿。
因而,洛朝穿越来之后,毫不犹豫地就用了自己的名字,一是因为他还真的不记得原主后期给自己取了个什么名字,二是,他真的不想被人叫狗蛋。
但是,洛朝这人,疑心向来很重,名字的事情可以算了,脸一模一样却怎么也无法不叫人多想。
这个世界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
如果是真实的,那么原主是否有什么隐藏身世?
他的隐藏身世又是否和自己存在的现代社会有什么关联?甚至,有去往另一个世界的通道?
上辈子,自打他成为帝尊后,就一直在着手追查这件事情,简直把整个修真界翻了个底朝天,最后却一无所获,只能得到这样的结论:
巧合,这一切都是巧合,无论是穿越,还是一摸一样的脸。
可是,这一切,真的只是自己多想了吗?
他洛朝,上上辈子还有上辈子,最不相信的,就是巧合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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