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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正值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但gcpd位于的东区分局却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热闹得就像个放进了三只鹅,两条狗,一头猪的鸡圈。

“干你娘的臭条子,来舔大爷的〇〇啊!我要把它塞进你的xx里@&#……&”

“威尔特街的皮特罗大厦烧起来了,目击者说是一群嬉皮士纵的火——”

“让他们转线消防队!”

“他们说消防队去救沃森夫人的猫了,天知道它怎么挂到了27楼顶的天线上,沃森夫人威胁说他们不去救就让沃森先生撤销给市政厅下季度的财政支持……”

“好了闭嘴!皮特罗是萨巴蒂诺十年前拍拍屁股甩手留下的烂尾楼,反正没住人,让它去烧!”

“放我出去!我没偷东西!是他们诬赖我!”

“得了吧,监控都拍到你把手伸进那位女士的皮包里了。”

“行行好,放我出去吧,我的妈妈七十岁了,我的女儿也要靠我工作维生……”

“放你娘的屁!你已经是这个月第三次躲高利贷催债进来了!谁不知道你女儿在老科勒那儿接客给你还赌债呢!”

“等我出来就把你们全都杀光!你们这些吸血虫,癞皮狗,贝恩会打败你们,把哥谭还给我们哥谭人——”

“钻石区有两个小型帮派正在火并,第五分局要我们抽调人手去帮忙!”

“关我们屁事,让他们去吃屎!稳不住了戈登自己会去开蝙蝠灯!”

“fxck!来个傻逼帮忙!见鬼的这家伙嗑了药!”

和警察们的办公室建造在一起,就位于警局大厅的另一侧,用于关押街头抓来的嫌疑犯的临时监狱的铁栅栏被晃得“哐哐”作响。里面关押的混混们操着一口公园街口音的俚语,隔着栏杆唾沫横飞地咒骂条子和自己仅知的几个义警的名字,中间夹杂了各种对他们本人及其亲属的亲切问候以及恶毒下流的威胁和诅咒。

人高马大的暴力犯们从笼子栏杆的缝隙里伸出手,试图勒住经过的每一个警察的脖子——几个穿着蓝色制服的警察不得不站得三尺远,熟练而小心地拿着电棍从缝

隙里往那些壮汉们身上捅。

天知道这些穷得只能靠坑蒙拐骗为生的街头三流混子,黑帮的消耗品打手,怎么养出的一身连水牛都自愧不如的体格,一个两米高的壮汉挨了三次电击仍然像没事人似的发出巨怪般的咆哮。类固醇愿意向路西法发誓,它可没有这样的本事。

士郎走进去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么一番鸡飞狗跳的景象。凌晨半夜依然精气神十足的嫌疑犯们和一手电棍一手摸枪的警察隔着栏杆对峙,电话铃像催命似的一个接一个炸响,值班的文职者和行动组成员在临时监狱共处一室,于仅仅几米之隔的一排办公桌间跑来跑去,对着电话听筒咆哮。每个人都竭尽全力提升了自己的音量,若非如此他们甚至听不清自己在说什么。

士郎走进大厅的时候不是没有人注意到他,不过警察们只瞟了他一眼就视若无睹地移开了视线,仿佛这是一个每天上班打卡都会见到的老熟人。事实也确实如此,如果你在一周内见到有人因为见义勇为出现在警局里十次,你也不会对他感到任何惊讶。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士郎随手拍了拍一个路过的警察的肩。

那人挂着两个黑色的眼圈,回头见到士郎,登时松了一口气:“没什么,都是小事。”

“唔,可是我看你们今天很忙的样子?”虽然位于最混乱的东区,但十二号分局也不是每天都这个鬼样,不然蝙蝠侠就白干了。

“真没什么,都不是什么紧急的事,就是看着吵点。”警察尴尬地说,似乎觉得有些丢脸。他抓了抓脸,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哦你去帮一下安迪,他快被那个嗑了迷幻剂的家伙怼到眼珠子上了。”

看见士郎走过来,安迪如释重负。他迅速退到一边,掏出遥控器,指着那个都快把笼子撕开,双目血红的壮汉说:“我要开门了,准备好了吗?”

士郎应了一声。

安迪随即按下遥控器的按钮,铁笼的门向上缓缓升起。士郎面向咆哮着冲过来的壮汉一脚踢出,把他扫倒在地,然后翻身而上表演了一个灵活的裸绞,在对方两眼翻白快要窒息的前一瞬松

了手,按着他的脑袋再往地上一砸。整个过程看上去轻描淡写,耗时不超过五秒。

安迪朝旁边吼了一声,登时冲过来几个警察,七手八脚地拿了一条牛皮绳把壮汉绑上,给他重新戴上一副更坚固(价格也更昂贵)的手铐,将他转移到里间的隔离室——那是临时关押超能力者专用的地方,不过从上面拨款建造起就没派上几次本来的用途,全用来给这些家伙当狗窝了。

士郎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手,从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一盒烟递给安迪。警官神态也很自然地从里面抽出一根烟,掏出打火机点燃,优哉游哉地吐了一口烟雾。

“谢了,埃米亚。”

“谢谢,费尔曼警官。”

他们互相谢过,然后安迪从士郎手中接过烟,朝着坐在旁边看监控的另一名穿着衬衫的文职警官扔过去,高声说道:“老规矩,贝罗尼,掐了这段。”

叫做贝罗尼的身披制服者头也没抬地举起手,就稳稳接住了安迪投掷过来的那包烟:“收到。”

他从里面掏出一根给自己点上,将二郎腿翘到桌面,悠闲地向椅背上一靠,然后又把烟盒随手扔给右边的同伴。

“是太平洋对面来的好货。”有人嘟囔着说。他看了一眼烟盒上的字样:“叫什么来着?算了,不认识。”然后又扔给了下一个。他们一个接一个接力,熟练得像做过千百遍一样。

在哥谭,见义勇为的超级英雄并不是那么受欢迎的对象。因为见义勇为还有另一个名称,就叫做多管闲事。据说曾有外地来的刚成为超能力者的青少年,热血上头想要效仿其他城市的那些前辈,或者证明他比“愚蠢的”蝙蝠侠强,一头撞进这个仿佛独立于美国版图的孤岛,干了不到三天就被刚脱离虎口,已经一脸冷漠地掏出钱包说“你要多少钱”的受助女士吓得逃了回去。

他们像落在池水里的茫茫细雨,溅起一个小小的水花后,很快就被本地人遗忘了。

这并不是在说蝙蝠侠就受欢迎了的意思。哥谭的媒体完全没有继承本地人民邪恶务实的作风,反而学着美利坚其他城市的同行们,甚至可以说是走向了另一个

极端。他们的日常报道除了质疑蝙蝠侠存在的必要性,就是指责詹姆斯?戈登局长领导的gcpd的不作为。

在戈登上位之前,哥谭是一个被掌控在黑帮手中的城市——就跟《教父》里演的差不多,比那个再过分两倍。警察系统和黑道巨擎、官僚系统互相勾结,贪污受贿的警察比例高达五分之二。

凭借自己的努力和蝙蝠侠的帮助,戈登最终成功蹬掉了当时的黑帮大佬法尔科内,踩着这个功绩从竞争中脱颖而出,当上了局长。在十多年来艰苦不懈的奋斗下,戈登成功使腐败警察的比例从五分之二降到了十二分之一。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当哥谭的警察拿的工资可能并不比一个高级黑帮打手跟着老大混一晚挣得更多,风险却是前者的十几倍——毕竟义警和警察几乎都不能杀伤罪犯,还要根据法律保有他们的基本人权,但是犯罪分子们却根本不必这样做。每次小丑想跟蝙蝠侠玩一个游戏,就会血洗一遍gcpd总局,手段从下毒到爆炸各不相等。即使如此,gcpd仍然能及时得到新鲜血液的补充,腐败警察的比例也没有再度回升的趋势,也许是这座城市某种程度上依然有救的侧面证明。

这些跟随着戈登的年轻警察大多从警校刚刚毕业,怀着一腔热血和对法律至高无上的尊重投身到这个行业。但除了戈登和他的老搭档哈维(哈维?布洛克,不是双面人那个哈维?登特)以外,似乎没什么人像他们那样信重蝙蝠侠。也许与无孔不入的媒体煽动有那么点关系,清高的新人们认为正是蝙蝠侠的存在使得gcpd蒙羞,在媒体上遭受口诛笔伐,连带着戈登每次都得强忍着唾面自干——虽然对戈登的做法颇有微辞,但他们现在至少仍不敢挑战他的威望,也相信着他的清廉。

新一代警察们认为逮捕犯人的权利应该归于警察手中,以蝙蝠侠为首的义警是一群在违法边缘疯狂试探的大/麻烦。其中许多人都认为自己上位能比戈登表现得更好,至少能够重新从市民中夺回他们的信任,恢复gcpd失去的荣光。

在这样的氛围当中,新生代势力以戈登

为中心在总局的辖区附近富集,旧时代残存下来的狡猾的老古董们则被一脚踢开发配了边缘——西郊阿卡姆区域,东区,北区,总之就是一些没有油水,穷得叮当响,鸟不拉屎又危险系数很高的地方。愿意来这些地区分局的警察如果不是道德情操特别高尚,有着强烈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觉悟,就是特别接哥谭的地气,善于和街头混混打成一片。两者的比例自然不必说。

这些老滑头们当然不够清高正直,但也没被抓到过什么把柄——也许他们旧时代和黑帮曾经有些勾结,但没干过什么特别过分的事情,脑子转得也还算顺滑。他们对来到这些地方也没什么不满的——可能比起gcpd总局动不动被超级罪犯血洗大换血的频率,这些老警察觉得自己这儿这些整天和街头混混斗智斗勇的小拘留所还安全点呢。

至少第十二分局的警察们并不排斥士郎。也许是因为他没有穿着紧身衣制服,戴着认不出脸的面具,他们都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也许是因为他每次都会向他们“分享”一些小东西。一包烟、一瓶酒、一盒可以带回家给父母孩子的高档点心,诸如此类,虽然连受贿的最低标准都谈不上,但大家都很开心。

这年头什么奇奇怪怪的事情都有,既然有人愿意自掏腰包征服世界,那么有人愿意自掏腰包见义勇为应该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十年前也许绝大多数人都不会相信这个世界上居然有傻逼会愿意这么做。这种人不是别有用心就是所图甚大,也许比阿卡姆的反社会分子们都要更坏。但随着这些年日新月异的变化,大家见惯了三条腿的青蛙和一只眼睛的人,可能就会愿意相信一些人类的多样性。就像有人相信人性本恶,那就有人相信人性本善一样的道理。

再者说又不是每个人都能幸运地抽中超能力,如果想要打击犯罪、保护他人——谁小时候没幻想过成为一个英雄拯救世界呢——要是没有超能力岂不是只能靠钱?他们的黑夜怪物,纽约的铁头罐,星城的绿色帽子老罗宾都是这样。埃米亚掏的钱可能连那些家伙花在装备上的零头都算不上。

并且他很识趣。他不像反英雄那般乖张,也不似制服超人们那样目下无尘。他致力于保持所有人都好好地活着——在此基础上寻找更好的方法让所有人活得更好,除此以外没有更多的个人好恶,也从不像其他人那样热衷于安利什么激情澎湃的正义理想。他似乎排斥的不是犯罪本身,而是伤害。这样的行事标准也许不怎么符合普世价值观,却踩在这个大多数时候是灰色的世界最舒适的那根线上。

埃米亚一般会在白天或夜晚的街头出现,宛如一个普通的过路人,制止一些他撞见的天灾意外,或者即将触线的人祸。他既不致力于传播恐惧,也不像那些表演型人格,热衷于通过进行英雄行为引来他人的瞩目。

他没有插手这片小辖区的警务系统与那些互相争斗着的三流帮派间错综复杂的财务关系。至于不相干的那些野生坏胚子,他们当然姑且也会秉公处理——哥谭守序邪恶侧的坏蛋并不多,大多数是反复无常的蠢货和神经病,作为一线人员,拿一点塞牙缝都不够的黑钱也要考虑考虑清楚合作对象,他们可不想跟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至于更过分的那些他们也不敢做。莫说戈登已经把他们筛过一遍了,天知道他们要真干了会不会被搜集证据上交戈登或蝙蝠侠。牢记一条,always有人在看着你。能在哥谭干着保安、研究员、警察这类高危行业还活得够久的,就没有几个是傻蛋。

“今天你来做什么的?”抽完一根烟后,安迪意犹未尽地咂咂嘴,问士郎道。

“找伊万。”

“好吧,你还能找谁呢,”安迪嘟囔道,“如果不是知道伊万这家伙是前苏联解体前主动跑来美国的,这地儿又连个鸟的‘高端产业’都没有,我都要以为你俩是那边派来的间谍了。”

士郎意思意思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伊万!伊万!该死的你跑哪儿去了!”安迪提起嗓子,跺了一脚地面。

“也许又喝酒去了吧!他又不值班!”在嘈杂的大厅中忙碌的警察们仍然捕捉到了这一句话,他们登时此起彼伏地哄笑起来,四周围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最终

他们在一张办公桌下找到了脸色通红,抱着酒瓶睡成一团的伊万。

一个警官毫不客气地把他拖了出来。

醉醺醺的俄裔大汉啧了啧嘴:“我都说了,如果不是小丑闯进来就不要叫我!”

“还小丑呢!来个双面人我们就要死光光了!”这名叫做布罗迪似乎是伊万固定搭档的警官捏紧了伊万的鼻子,后者在窒息中“嗷”地一声叫了出来。

“埃米亚找你!”他凑在他的耳边喊道。

伊万爬起来痛苦地甩了甩头,无可奈何地说:“我就知道。”

士郎走过去架住了他的胳膊,伊万顺从地把手搭在他的肩上往外走。

一迈出警察厅喧嚣的大门,世界就仿佛陡然黑暗、寒冷、寂静了下来。

也不知道是因为这样的空气而变得陡然清醒,还是因为根本没醉,伊万现在的眼神一片清明,哪里还有半分醉意。

他勾紧了挂在士郎脖子上的手,并不礼貌地打了个酒嗝:“说吧,兄弟,什么事?”

作者有话要说:为了防止春节太忙就提前多更点(?)如果到时候更得不多大家请原谅我(

注:

1、类固醇,能够帮助你躺着长肌肉的激素类药物,欧美常用,很便宜,副作用也不小。

2、哥谭的情况综合了哥谭美剧、黑归、无主之地等漫画中的一些描述。

gcpd腐败警察的比例变化数据来自于漫画,戈登亲口说的。

3、我漫画看得不多,已经看到两次小丑血洗gcpd了。这甚至导致有粉丝嘲讽gcpd是哥谭定点npc,会自动刷新。因为按照这个消耗频率,还顶着不能击毙罪犯的规矩,警察内部的压力只会越来越大,到极限之后一路崩盘,再没有人愿意干,只能招募二流子,成分混杂,恶性循环,不可能还能维持队伍纯洁性,设定上非常不合理。这里向好的方向圆了一下,但其实从黑归和无主之地也可以看出,戈登身边的警察大多数是赞成不杀原则的(和现实不太一样)他们和哥谭本地媒体持有同一个观点。到了这个程度也不能说他们收了罪犯的钱睁眼干坏事了,应该是观念和原则不

同,他们大概真心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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