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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镇地处钦州府灵山县最北端的山区,与灵山县城之间隔着重重大山,陆路交通极为不便,往北与南宁府横县却只有一江之隔,因此水运比较发达。
每逢圩日,周边灵山县内的旧州、太平、烟墩、陆屋等乡镇的百姓纷纷到沙坪赶集,逐渐成为了当地农副产品、手工业产品和生活用品的中转集散地,是人口颇多的大镇,尽管外界早已烽烟四起,当地百姓却仍然过着平凡而安宁的日子,颇有点世外桃源的味道。
沙坪镇南三里的地方,紧挨西江确实有一座庄园,庄园名叫“剑士堡”,庄园的主人名叫南宫强,此人便是何守信的准岳丈。
南宫强祖籍四川,是武林世家,祖上曾任朝廷武职,后因避祸迁居于此,因略懂医术常给人医治,且为人良善乐善好施而深得当地百姓爱戴。
后传至南宫强的祖父开始转行经商,主要做绸缎布匹生意,家道逐渐兴旺起来,传至南宫强这一代已是当地首富。
南宫家虽说已经转行,却仍世代习武并行侠不止,南宫强本人也醉心于剑术,因此把庄园也更名为“剑士堡”。
南宫强早年与广西境内成名的练家子多有交往,因性格相投与义兴镖局掌柜何翼交好,两家常有来往,并定下了秦晋之好。
一年前何翼已托媒下了聘礼,欲把南宫强的独女嫣然娶进家门,与何守信结为夫妇,后因战乱,便把婚事拖延了下来。
“剑士堡”庄园其实是个坚固的堡垒式大寨子,南宫强真正的家在庄子的中央,是一座坐北朝南带有别院和后花园的三进大宅,大宅四周除了农田以外,便是南宫家的佃户、成家的家丁和伙计居住的家。
庄子四周筑有城墙式寨墙,寨墙正南开有一座主寨门,西边因紧靠西江码头而开有一座小寨门。
庄上养有十数名庄客,家丁也有百来人,另有佃户老少上千口,在当地势力不小,因此虽然沙坪镇周边山高林密土匪猖獗,镇子上的百姓却很少受到骚扰,甚至在“剑士堡”的佑护下还组建了船行、脚行,足以和各路土匪分庭抗礼。
今天上午,忽然有一股官军被土匪追杀至此,南宫强闻讯速命家丁把官军迎入庄内,一打听原来是钦州驻军,带队的千户名叫莫原炜,细问之下原来是亲家何翼的内侄,南宫强问明来由急命家丁护卫集结上墙,严阵以待共同御敌。
结果来的悍匪人多势众,竟有五六百人之多,不管不顾拼命攻寨,庄内家丁在众庄客的指挥下分头防御,一天下来已是疲累交加,庄外土匪却没有退兵的意思,他们把庄子团团围住并点起火把打算连夜攻打。
……
“南宫庄主,看来这帮匪贼不死不休,是不会轻易撤走的了,这次连累贵庄了,莫某真是惭愧万分哪。”
正立于寨墙观望着外面土匪情势的莫原炜脸色凝重地对身旁的南宫强说道,已经连续厮杀一昼夜的他神色已是极为疲惫。
“莫大人说哪里话,保境安民可不仅是官府的事,我们地方本当一力相助,莫大人不必客套。”
身旁的南宫强身材不高略显清瘦,清矍的脸上没有一丝皱纹,颌下一绺长须才显出他的真实年龄,一双虎目精光闪烁,未戴冠帽的发髻上插有一支象牙发簪,身穿一件灰色宽袖道袍衣袂飘飘,身背着一柄带鞘长剑,看上去神清骨秀,俊逸峭拔,颇有一副仙风道骨之态。
“爹,让大伙吃点东西吧?”
身后墙下传来一声清脆的少女声,原来是南宫庄主的独女嫣然小姐在侍女小翠手提灯笼引领下,带人送饭来了,南宫强刚才命人准备饭食,趁土匪进攻间隙轮流吃饭,嫣然小姐竟亲自带人送来。
只见火光照耀下的嫣然小姐身穿一件月白烟纱百褶裙,外罩一件淡蓝丝织绣花无袖比甲,肩披云勾纹如意云肩,一头青丝松松的挽着个凌虚髻,簪上了一枝赤金匾簪,额上系着一条暗红遮眉勒,衬托得一张白皙的包子小脸神采飞扬,娥眉下一双美目流光溢彩,眉宇间却隐隐显出一股英气……
正可谓:亭亭玉树临风立,冉冉香莲带露开,好一位及笄少女!
嫣然小姐十六岁那年被许配给了何家少爷,如今过了年便芳龄十八了,虽习的是儒家礼仪,但因出身武林世家,也是自小练过一些剑法的,天然带着一些江湖儿女的豪迈之气,因此也是落落大方,并不扭捏避人。
“莫大人,下去吃点东西吧,填饱肚子好有力气杀敌埃”南宫强招呼莫原炜下得墙来准备用饭。
嫣然小姐打开食盒端出饭菜置于墙边一小几上,伺候父亲他们吃饭,余下的饭菜指派下人给寨墙之上众人一一送去。
“看样子这些匪贼也在轮流吃饭,稍后估计便又要进攻了,可惜我的手下已经杀了一天一夜,都已经跑不动了,要不然我等还是突围出去,大不了和他们拼个鱼死网破,也省得连累贵庄了。”
莫原炜端起饭碗轻叹一声道。
“要说连累,这不是已经连累了么?看样子我等已经脱不了干系了,不过,”南宫强微微一笑,道:
“我们两拨人加在一起也有两百多人,要剿灭他们确实稍显不足,但自保还是有余的,别看它们人多势众,不过是乌合之众而已,莫大人不必担心,只要我们同心协力配合好,这庄子守他个十天半月都不是难事。”
“爹,若是情势危急,我和小翠她们也可以上阵的。”旁边嫣然小姐轻轻说道。
“那倒不用,还没到我家女儿出手的时候呢,你呀还是帮爹爹管好后勤,保证大伙的伙食就行啦,打仗的事,有爹爹在呢。”
南宫强一脸慈爱的笑着对女儿道。
……
此刻,庄内众人面临险境却处之泰然,庄外却有一人正在大发雷霆,此人便是和尚岭黑风寨自称金光王的大当家——金光郎。
金光郎说是悍匪,其实原是一名落榜书生,因数次乡试不中而忿忿不平,加上家道中落,家中又无生活来源,自父母双亡后便落魄无趣,老大不小却连老婆都娶不上。
恰逢族弟金二、金三拉起杆子上山做了土匪,因勇而无谋常被其他绺子欺凌,因而数次下山邀请读书人金光郎入伙。
那两兄弟虽都有一身好力气却没什么见识,更谈不上什么谋略了,金二满身横肉有一身武艺,金三更是个痴呆汉,除了打打杀杀根本没什么脑子。
而金光郎虽说打架不行却颇有心计,自打金光郎入伙后,慢慢的便夺得了山寨头把交椅,成了大当家,那俩憨货倒也对他十分服气,大小事务都唯他马首是瞻。
别的土匪抢钱抢粮抢女人,根本不管什么道义,那金光郎却模仿梁山宋江那一套,打出“替天行道”大旗,自称金光王下凡,把金二和金三分别封为建威将军和振威将军,其余小头目也各有封号,平日多抢豪绅富商并屡与官军作对,对周边村落的山民却很少染指。
此招迷惑了不少周边穷途末路的百姓,上山入伙者众多,经多年苦心经营,金光郎把山寨发展到了三百多人,甚至几场交手下来把附近不少山寨都降服了,好几个绺子都听他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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