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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婶,阿富婶,”
一个雄厚的声音响起,林赵氏连忙把碗塞给林成富然后转身走出去。
“大木,今天怎么这么早?”她道。
林淼跟着走了出来,就见张大木双手抱胸的站在院子外,
此时,他穿着一件黑色棉袄,褐色的粗布长裤,黑色的布鞋,这一身打扮咋一看没什么,仔细一看,都不合身。
棉衣很大很旧,长裤又莫名的紧,似乎和腿黏在了一起,真的有点韩版上衣加铅笔裤的感觉。
他看到林赵氏母女二人出来,微微笑了一下,道:“稍后铁叔要租用车子,我就想干脆早点,那样都不耽误。”
这也太早了吧!顶多不到五点,天也就蒙蒙亮。
“好好好,早点也好,我把雪儿叫起来。”
“阿娘,你叫雪儿做什么?”
林赵氏停下脚步,道:“让雪儿跟你一起去,有个照应。”
“不用叫醒雪儿,我自己去就可以。”
“你”林赵氏不是很放心,镇上还有觊觎月姐儿的人,要是不小心遇到,被强行带走了怎么办?
她就没想到就算是多叫一个女儿去能顶什么用?
林淼不知道她这种心理,道:“让雪儿在家里帮忙,我一个人就可以,不过就是捡几幅中药,我身上又没有多少银子,不怕拦路抢劫的。”
林赵氏沉吟了片刻,道:“那你多小心,什么事都要小心。知道吗?”
林淼点头转身走进房间,昨晚她已经把铜板数清楚了,一共七百三一个,因为不可能搬个小箱子去,所以她把铜板穿起来,再用布包起来。
现在提着包袱就走出了门口:“大木哥,帮我拿一下,我洗把脸。”
林赵氏看着转身朝厨房走去的林淼,连忙道:“大木快进来,坐着等,我给你们煮两个芋头,带路上吃。”说着脚步匆匆的往厨房走去。
林淼速度很快,她洗好脸林赵氏还没有开始生火,瞥了眼还在洗芋头的人,她道:“阿娘,不用给我们准备了,我们到镇上去吃。”
说完不等林赵氏反应,就率先走了出去。
林赵氏手里拿着芋头追出去,她想说镇上的东西这么贵,再等等她就做好了,不要到镇上去吃,可惜,林淼二人已经走远了。
张大木家在村口的位置,是村里为数不多有一头老牛的人家。
几年前张家过的也是不错的日子,张老爹是个嘴甜的走货郎,牛就是那个时候买的。
后来张老爹病了,张家的积蓄花完,张大娘说要卖牛,被张老爹知道,急得一口气没上来就去了。
现在张家就一个寡母带着三个儿子,张大木是老大,二十岁,和村里林成田家的女儿林小燕定了亲。
这亲是早几年前就定下了的,林小燕也十八了,本来早该成亲了,可是,张家实在拿不出林家要求的彩礼钱,所以就一直拖着。
不是没想过卖牛,就是张老爹临终前还惦记着牛,所以也不敢把牛卖了。
来到张家,张家老二张二喜正在装牛车,看到林淼,他微微愣了一下,脱口而出:“林月?”
林淼笑了一下,算是打招呼了。
张二喜拉着张大木到一旁,小声的问道:“怎么是她?”
昨日的事大家都听说了,那凶狠踢裆的行为,让人见到她都忍不住打冷颤,这样的人怎么还出门?
张大木白了他一眼,没有搭理他,拉着牛就往外走。
山路颠簸,林淼屁股都颠麻了才到镇上。
高桥镇应该是算比较大的镇,街上一应俱全,放眼望去,人川流不息。
张大木话比较少,一路上除了林淼主动问他,不然他是不会开口的。
看他一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林淼道:“大木哥,先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吧,肚子饿了。”
“陈记酒铺附近有卖包子的,等到了那里再吃吧。”
林淼砸吧了下嘴,她其实不想吃包子,不过考虑到去了店里等煮面什么的可能又太费时间所以就沉默了。
两人来到陈记酒铺,此时酒铺已经开门了,三间开的大铺子,学徒七八人之多,个个来来回回的从酒窖搬酒上来。
林淼站了一会,并没有看到林西,正打算上去询问时,林西在对面被押了回来。
他穿着一身灰色的学徒服,脸上涨得通红,不停的挣扎,解释道:“我没有偷,这不是偷的。”
押着他的两个人并没有松手,也没有说话,脸上的表情有些难以言喻,偷偷的看跟在他们身边的人。
那个人也是二十岁左右年纪,同样穿着一身学徒服,普通的五官此时因为得意竟看着有几分生动。
他冷哼一声,道:“不是偷的,那你说啊,是那里来的?”
林西怔了一下,似乎明白了什么,梗着脖子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反正不是偷的,不信你问问掌柜的,看他有没有丢银子。”
“就算你不是偷掌柜的也可能是偷客人的,不然你一个穷疯了的人家怎么可能会突然冒出来十两银子。”
林淼有些听不下去了,林月虽然对林西并不关注,但是出现在记忆中的样子都是憨厚的,害羞的,关心家人的,爱护弟妹的。这样一个男孩怎么可能会偷东西?
“哥哥,”她叫了两声大步走了过去。
循声,店里的人都看了过来,林淼虽然穿着普通,但是五官艳丽,身材窈窕,走动时如一抹暖阳,惹得大家的视线不自觉的跟着她。
行至林西身边,林淼上下打量他,见他并没有受伤才松了口气,道:“哥哥,娘让我来告诉她,家里的事都处理好了,不用担心。”
说着扭头看向刚刚说话的青年,冷傲的问道:“你们家掌柜的呢?”
青年愣了一下,大概是没有想到林淼会直接和他说话,所以有些反应不过来,半天才道:“掌柜的可不是什么人都见的。”
林淼勾了勾嘴角,冷声道:“不见掌柜的,你的意思就是要去见官咯?庆朝最新律法,污蔑他人罪成立,判监禁三个月,赔偿当事人十两银子。”
这可不是林淼编的,而是张恒当趣事告诉林月的。
据说是一个学子被同窗诬陷偷了他的银子,最后证实没有,结果就是按照林淼刚刚说的判罚了同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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