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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同时驾驭两只强大的妖兽很辛苦吧,我早就已经发现了,墨鸦的行动僵硬,无法像上次那样灵活地进攻和防守。”沈飞眉目森寒地说道,“通天教的长宫子哦,与本大爷纠缠不休,是你这辈子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现在你不仅彻底丢掉了通天教左护法的位置,还要下到地狱,与自己的手下陪葬。”

来到林子上方大火不能企及之处,花瓣云终于被召唤了出来,沈飞足尖轻点在上面,由此借力,冲向长宫子,“你死定了。”长剑挥扫而出。

长宫子吓到腿软,一屁股坐在墨鸦背脊上,在最后时刻说了一声:“挡住他墨鸦,挡住他。”总归起到作用,千钧一发之际,墨鸦拔高身体,用锐爪与沈飞的宝剑相撞。

“滋溜”一声,墨鸦每一个爪子上都有四根脚趾,加在一起总共是八根,沈飞一剑扫过,将其中的两根半斩掉了,痛的墨鸦尖叫挥翅,翎羽乱抖。

长宫子身在墨鸦的背脊上,随着墨鸦的狂躁而颠来倒去的,昨天晚上吃的饭快要被吐出来了,却也不得不做出生死关头的拼死反抗,“畜生,快给我飞起来,飞起来啊。”

他毕竟是通天教的左护法,处变不惊,求生欲望强烈,在颠簸的状态下燃烧黄符,强控墨鸦心神:“给我飞起来,畜生,带我离开这里。”

黄符燃烧起来的时候,墨鸦的眼白即刻消失,被黑暗取代,传说只有失去了灵魂的生物才会失去眼白,身体的抖动也停止了,似乎所有的疼痛都远离了它,下方的林火旺盛燃烧,火苗凶狂地舔舐,已经能多少够到墨鸦一点了,墨鸦则毫不知痛,重新拉抬身体,往高处去了。

沈飞驾驭花瓣云飘来,降落在墨鸦的背脊上,剑锋向下:“长宫子,你已经无路可逃了。”

似曾相识的情景,犹记得上一次对战的时候,沈飞也是掌握了一个机会,成功登上了墨鸦的背脊,导致平顶道人和水墨子的惨死,长宫子的仓皇遁逃。

如今历史重演,长宫子却绝不愿意束手待毙,一边继续操控墨鸦,一边燃烧黑符控制化作黑暗煞气等待他命令的陵鱼,“来救我陵鱼,来救我。

黑符很快燃尽,黑暗煞气从下方狂扑上来,笼罩了四面八方,沈飞冷笑一声,在此时出剑,剑锋快速划过两人之间相隔的距离,割断了长宫子的脖子,结束了他的性命。

再毫不犹豫地一剑刺入墨鸦的脊梁骨,让炽热的骨髓喷溅出来,在它恢复清醒的前一刻结束了它的性命,可怜的墨鸦,作为三大神鸟之一的后代,先是被手段下作的通天教利用,再被沈飞一剑刺死,可惜又可恨。

至于陵鱼,阴煞之风扑面,它马上就要具现成型,沈飞在此之前,将手掌深入狂风之中,放入了一粒种子,等到陵鱼具现完成,墨鸦坠落的时候,施展五行创生术,片刻之后,刚刚具现完成的陵鱼全身上下都被来自异界的恶魔爬满,紫荆锐利的触手刺入它的皮肉,柔韧的躯干爬满它全身,汲取陵鱼体内的精华,将它吸榨干净。最终降落在沸腾山火之中,结出新的种子,与之前全然不同的种子,沈飞知道,这是紫荆吸取了陵鱼精华之后产生的异变,将种子小心翼翼地收好了。

山火燃烧,黑烟滚滚,沈飞握紧了紫荆的种子,用利刃将墨鸦的尸首切分割成二十多块,留在原地,自己在林火之中穿梭,找到了正在与火焰一起燃烧的铜炉。被这般巨大的火势淬炼,铜炉内的丹药快速成型,仙力更加精纯,只是炉身灼热,炉体通红,沈飞用赤色仙罡覆盖体表,忍着热扛起铜炉,将它背到了墨鸦尸首所在的地方,再召唤出气吞山河卷,自己带着铜炉和墨鸦的尸首,一起进入到神卷当中。

身在高处,一眼看到霞儿正在“小伙伴”们的陪同下,练习自己教授的有去无还,微微一笑,寻了处隐蔽的山涧,赤手覆盖仙罡,挖出了深达三米的坑洞。将所有的墨鸦骨肉全部投掷进去,码放整齐,重新盖土,土上面压上石块,点燃三昧真火,再压上铜鼎。三昧真火上烤铜鼎,下烧墨鸦骨肉,两边发挥效果。

他这招实为民间叫花鸡的做法,用来烧制墨鸦肉,真是别出心裁。

墨鸦是最顶级的灵兽,凡是顶级灵兽,其骨和血之中必然蕴含着丰富的灵力,其功效甚至远远超过辛苦炼制的仙丹。终于能够安心炼丹了,也终于了却了心头的一桩心事,沈飞真是前所未有的放松,朝花夕拾剑刺入身边的地面,倾斜着伫立,剑光凛冽,已经不是第一次舔血的宝剑了,在鲜血的淬炼下更显得锋利,隐约的,还反射出紫红色的光,也不知道是不是幻觉。

朝花夕拾剑共有两种形态,第一种是宝剑形态,初时通体布满锈蚀,与炎天倾的一战中锈蚀倾退,现出真正的轮廓,为沈飞所用;第二种是花瓣的形态,成千上万的花瓣作为剑刃的一部分,为沈飞所用。两种形态可以同时显现,同时战斗,这也正是它厉害的地方。

有那么一段时间,沈飞搞了把剑鞘,将宝剑插入剑鞘之中随身佩戴,却总觉得别扭,毕竟这剑刃的前主人是一个恃才傲物,生不逢时的诗人,醉酒死去的时候也不过三十多岁,是最放浪形骸,洒脱超然的时候,这样的一个人使用的仙剑必然也具有着主人洒脱超然于物外的特性,如果总被剑鞘束缚着,便等于束缚了它的天性,肯定会别扭的。所以没过两天,沈飞就将剑鞘除了,让它没事的时候,还是呆在自己体内,等到自己召唤再出来。

此刻,宝剑斜插入地面,剑锋抖动,释放出妖艳的光芒,仿佛一位美人醉卧在沈飞身边,着实让人不寒而栗。大概是近段时间,鲜血喝多了的关系吧。

沈飞全然没有察觉,正襟危坐,调理身体,看体境通透,行走在身体中的千百条脉络在大量仙力的洗涤和淬炼下变得更加宽阔和强劲,如同小溪和大河的对比,脉络之间纵横交错,有淡蓝色的流态物质与血液一道流淌,当是化作液体状态的仙力了。沈飞万万想不到的是,原本只存在于丹海之中的液态仙力在经过了这样一番变故之后,居然遍布全身脉络,顺着血液游走,再看丹海之中,混沌云倾退不少,内丹熊熊燃烧,蔚蓝无波的海面反射内丹的光辉,一望无际。

沈飞能够感受到,无论是内丹还是深海,其中都蕴含着巨大的能量,可以听从自己随心所欲的调遣。

真是阴差阳错的收获啊,似乎自己每一次遇险,都能转过来变成对自己有利的事情。

是天意在主导,也是自己实力的体现。

沈飞乐开了花,结束内视,忽然觉得此处环境优雅,地域开阔,是一块不错的地方,将许久没有露面的墨玉召唤了出来。

说起来,墨玉真的是很久很久没有露面了,它在通天路里跟随了自己一段时间,在天之峡前相伴自己与主峰上百弟子对峙,显露锋芒,在那之后便一直没有用武之地,被封印在封印球里。此后一段时间,由于修炼的繁忙和七小、燕儿等灵兽的出现,自己对这匹黑马真的是快要忘记了,此刻想想,还真是有些对不起它,毕竟是自己最早接触到的野马之王。

从囚牛至尊的逆鳞中召唤出墨玉,这匹草原上的王者乘着光行来,发出“咴儿、咴儿”的鸣叫。居然撞倒了自己,来发泄心中的不满,那意思好像在说,你当时搂住我的时候是怎么说的,要带我回归草原是不是这样的,居然把我放在囚牛至尊的逆鳞中再也不理睬了,我算是看错你了。

墨玉发足狂奔,似是要把这段时间以来的积郁全部发泄出去,直到看到几乎和他一般高的雄鹿,才又折返回来,以为是世道变了。看它垂头丧气的样子,沈飞着实想笑。不过仔细想想,其实以后就让它自由自在地在气吞山河卷中奔跑也挺好的,毕竟气吞山河卷地域辽阔,其中的生物进化速度较外界更快,更加适合墨玉。

舔着脸拥抱向对方,墨玉反用屁股对着沈飞,表现出一副不要靠近我的高傲姿态,一直躲闪着,直到沈飞跳到马背上,搂紧了它的脖子,才终于不安分的鸣叫起来,叫声之中满含着委屈:“讨厌的主人,你说话不算话,完全忘记了咱们一人一马之间的誓言,呜呜呜。”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沈飞拍拍它的脖子,发现自己在封印墨玉的时候,甚至连马鞍和缰绳都没有取下,着实有些抱歉,用力地搂紧它,充满歉意地道:“好兄弟,以后你就在脚下的原野上驰骋,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阻拦你飞奔的脚步了。”

这样说着,沈飞勒紧缰绳,用力一甩道:“好久没一起跑跑了,驾。”

墨玉身为马王,自然能感受到此刻的沈飞早已今非昔比,被他这样亲昵地称呼也是高兴,前蹄直立而起,发足狂奔起来。

“驾!”一人一马快速穿过原野,将此处称王称霸的鹿群吓了一跳,被他们超越后,居然也跟着奔跑起来,跟在他们的身后,像是交警在拦截超速的违章者,“给我停下,你超速了!”

沈飞哈哈大笑,用力甩舞缰绳:“驾!驾!驾!”墨玉发足狂奔,这里毕竟是山林,总能遇到陡峭的山脚,不像平原的草坪那般广阔,墨玉在此地发挥不出优势,更何况背上还驮着一个成年人沈飞。

反观麋鹿群,在气吞山河卷里,它们始终位于食物链的顶点,经过几代的繁衍之后,体型已经成长得巨大了很多,几乎和墨玉相同大小了,再加上头顶上绵延山脉一般的巨大鹿角,看起来就与外面世界的灵鹿差不许多,鹿腿长而且细,特别具有力量适合弹跳,在转弯抹角的林间奔跑真是再合适不过。

很快就追到了身后,看得沈飞心中一惊,与上一次进入的时候比起来,它们似乎更加不畏惧自己了,近距离看着,眼睛也变得狭长,其中充斥着只有猎食者才应具有的凌厉光芒,和以前的鹿群带来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不同的生态环境,造就完全不一样的族群。在失去了天敌的地方生活久了,连温顺的麋鹿都能变成猎食者,真是好笑。”

好胜之心涌起,沈飞散去护体的仙力,弯着腰从墨玉背脊上站起,纵身一跃跳到了一骑当先,已经快要追赶上墨玉的领头雄鹿的后背上,生怕摔落下去,整个身子紧贴着它的背脊,用力抱紧它的脖子。

领头的雄鹿一下子受惊,狂蹬鹿蹄,原地弹跃,誓要将沈飞甩下身去,可惜没能如愿,就算是没有童子金身庇护的时候,沈飞的体质也非常特殊,不止力大无穷而且恢复能力不错,是赤手降服猛兽的好手。

适应了鹿背上的起伏以后,沈飞左右看看,发现这只雄鹿应该是首领,在自己跳到他背脊上,行进速度明显放缓的时候,其他的麋鹿还是不敢超越,始终在身后跟随,只是望过来的目光却让沈飞觉得多了些人情味,似乎是能够看得懂现下的局势。

“连智慧也跟着提高了呢。”沈飞真是有了不小的发现。

深吸口气,努力从鹿背上爬起来,双手扯住鹿角的末端,用力拉扯。

雄鹿吃痛,一边弹跳一边奋力挣扎,可总归是鹿,不是灵活敏捷地豹子也不是体大厚实的黑熊,鹿总归是鹿,除非它能进化出灵智,开始修炼,否则永远无法超越本体的束缚,在这层束缚下,鹿背就是它最大的弱点。

沈飞坐在鹿背上,等于掌握了它的弱点,双手各抓在鹿角的末端上,大喝一声:“给我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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