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吃等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五八六章 大明开始立宪,全球战国,混吃等死,po18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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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傅山皱了皱眉头“皇上,赛璐珞这个东西草民在家乡接触过,这配方呢,虽说现在因为只是吴老师的助手,无权查看。但以草民的推测来看,这应该是两种甚至多种物质混合在一起的重新组合,涉及到了相当复杂的理化知识。”

“是的。”跟天才说话就是轻松啊。朱由栋很是高兴的道“赛璐珞是最简单的塑料,在它之上,还有更多的重量更轻,强度更高,绝缘性更好,耐热性更足的塑料。你看,这赛璐珞现在在我大明已经大行其道了吧?若是更好的塑料出来了呢?这可是一条无止境的大道啊。”

“是挺有意思的啊。”悄声嘀咕一句后,傅山郑重的行礼“皇上说的这事,草民接了。呃,设备和资金方面,想来皇上不会吝啬,草民也不多说。只是,在助手方面?”

这家伙,居然用言语来挤兑朕?

“哈哈,傅山啊,助手呢,你自己去方山中学找。但是你的同僚,朕可是早就给你准备好了一个。”

说完这话,顺着朱由栋的手指,大家这才注意到,原来从皇帝进入方山开始,除了方正化之外,他的身边还有一位五六十岁相貌的,身着绿色低级官员常服的中老年人。

皇帝虽然一直都对方山的科学家们和颜悦色。但到底是一国之尊,所以虽说尽量简化,但其排场也是不小的,每次跟着皇帝来方山的,总有那么几十个人——这样的低级官员,皇帝不介绍,大家还以为是起居郎呢。

“各位,跟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叫王徵,字良甫。陕西布政司西安府人士。良甫乃是天启四年的进士,这些年一直在各地做推官。前两年他被调到南直隶的扬州做推官,其间信王殿下追查赃款,按图索骥到了扬州府,得到了他的大力支持。由此,信王殿下将其举荐于朕。朕此次巡视天下,在扬州府见到了良甫,深谈之下,方才知晓良甫乃是科技大才。因此,朕让他跟着走遍了大明各地,然后准备让他直接入方山做教授的。”

王徵这个人,在历史书上的名气没有徐光启大,加之又是五十二岁才中进士。所以朱由栋没有发挥穿越者的优势,直接将其提溜出来。

但在朱由检将其举荐到自己身边后,经过深谈,他才一拍脑门这不是在十七世纪号称南徐(光启)北王的大科学家嘛?朕怎么把他给漏了呢?

于是他愉快的让王徵卷上铺盖卷,跟着自己走了。

作为这个时代的大数学家,王徵在数学上的天赋是极高的。按照朱由栋的想法,本来是想让王徵去了方山后就主持数学系的利玛窦之后,方山自己培养的顶级数学家李国俊又去做了工商总局的局长。目前方山的数学研究颇有些后继乏力的感觉。

但是在剑阁与黎塞留深谈之后,他敏锐的发现了其中的危机大明的科技树有些落后了。而且材料学者一旦开始发力,估计首先就是要从塑料方面敛财吧?现在,由于欧盟攻击的停止,大明和奥斯曼的联盟关系在事实上已经停止。再想从易普拉欣那里拿到新的塑料配方几乎是不可能了——再说了,从别人那里拿到的,终究是落后的,而且还会受制于人,哪有自己研发出来的硬气?

所以,他早就动了回了方山就成立专门的塑料实验室的想法方山原有的教授们,各自专精的东西都不相同。他们在各种的领域走深了后,一是不愿意转方向,二是不容易转方向。方山,要开发新项目,必须要加入新的血液。

所以,王徵才是他本来预定的塑料实验室负责人。

当然,傅山是一个惊喜王徵的年龄毕竟太大了,虽说这位老爷子在历史上若不是李自成的逼迫,估计会很长寿。但到底是快六十岁的人了,这思维的发散性还是差了一些。

嗯,就这样吧,老幼结合,但愿你们能发挥出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皇帝在40个月后才回到北京,然后连家都没有回就直接去了方山,这其实是释放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大明的科技研发必须要加速。

所以,在第二天的国务会议前,现任户部尚书王绍徵连夜召集户部相关人员,做了一份《请增拨方山研究院研发经费》的奏章,准备在明天的会议上拍皇帝的马屁——这位大司徒对皇帝的态度,可比他的前任们柔软多了。

结果,到了正式会议的时候,他和好几位同僚,却被熊蛮子拿出来的东西给吓懵了。

“皇上,最近三年,臣承皇上旨意,召集全国刑名方面有专长的同僚,并参考秦国文献、法家著作,以及泰西诸国尤其是古罗马的法律条文。结合我大明实际,反复撰写、修改,至今日,《皇明宪章》、《商法典》、《民法典》、《刑法典》四部法典已经完成初稿,请皇上和各位上官审阅。”

“很好,熊先生辛苦了,各位参与编纂法典的大家辛苦了。”

中华帝国的法律体系,传承有序,发展脉络非常清晰。

夏商周时代的法律,以习惯法为主,判决更遵从既往的案例。但到底是那个时期乃是蒙昧时期,所以这三代的法律,充满了神权思想。

秦代自不必说,中华帝国那么多王朝,在法律体系方面,最吊的那个。

两汉的法律体系总的来说还算不错,基本都是荀子思想的体现‘隆礼重法,儒皮法骨。’即,仍然要用残酷的刑罚来统治老百姓,但是不要像秦法那么直白,要在外面包裹一层儒家的仁义道德。用汉宣帝的话来讲,就是‘我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总体而言,两汉除了明文规定,犯罪了可以拿钱顶罪,或者用小弟弟抵罪以外,其他的条文,至少在公元前后那个时代,是相当合理的了。

两晋南北朝,世家大族的黄金期,中国那时候差点点就滑到种姓制度的深渊里去了。法律明确规定人与人之间不平等,还明确规定,官员犯了罪,可以先用官位抵罪,官位抵不完可以拿钱继续抵。抵罪完了因为家世还在,回家休息一段时间后搞不好就又复起担任高官,然后可以继续潇洒的犯罪了

隋唐时期的法律,是古代中国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全面的法律。但其中最为后人诟病的就是,划定社会不同阶层,然后每个阶层在法律面前各有各的权利和义务。

不过,站在朱由栋现在所在的皇帝位置看来,这所谓最大的诟病,却是隋唐统治者的良苦用心这时候是世家大族垂死前的最后挣扎,其表现极为疯狂。为了切实的保护普通百姓,进一步限制世家大族,不如我皇室在法律上直接写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此一来,小民权利虽少,但却能得到保护。世家大族权利虽多,但超过法律范围就不行——这才是基于现实的精妙设定。

大怂就没啥好说的了,在法律上的贡献主要表现在经济立法上。其他的就全是负面作用,皇帝可以随意的增删法律条文,随口定罪。而大臣们为了限制皇帝的权力,引入了道德立法——中华帝国的法律至此走上了邪路。

元朝的法律充满了民族歧视与压迫,而且极为粗疏,没啥好说的。

至于大明嘛。哎,道德治国的邪路,大明陷得比大怂还要深啊。

总之,历朝历代的法律总结下来,虽然可取之处很多,但是致命的缺陷更多。

作为一个现代人,尤其是一个循证医学的忠实拥趸。朱由栋喜欢规范,喜欢什么事情都有法可依,喜欢权利义务对等。所以,这逼着全国人民都去做伪君子的大明法律体系,他是早就想动手了。

不过,正如隋唐的皇帝们面对现实,只能是用公开的不平等保护小范围的平等一样。改变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是一个浩大的工程,绝对不是他想怎么搞就怎么搞的。

为此,他隐忍了近三十年。从他担任监国开始,更是通过报纸舆论,考古实物以及他自己的做事理念,继续潜移默化了十多年。最为关键的是,到了现在,大明启动工业革命已经超过了十年,真正的资产阶级已经形成了。所以,也只有到了现在,他才敢真正的对大明的法律体系进行彻底的变革。

“皇上,诸位。”熊廷弼雄浑的男中音在会场响起“《皇明宪章》草案本分为序言、总纲、皇帝权责、皇位传承、大明公民之权利义务、大明国家机构、大明国旗国徽国歌首都等六章。下面,由臣逐条朗读,请皇上和各位同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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