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秦霄,你有喜欢的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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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霄冷着脸回到酒吧工作,和平常无异。
他知道白明艳可能不是故意的,但说话语气和一些行为动作,总是给人一种很不矜持的感觉。
估计是长相的原因,太过于明艳妖娆了。
这几天相处,她给他的感观还是不错的,明明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却能认真去学习自己不会的,譬如学习如何打扫卫生,譬如学习厨艺,也不是个娇蛮任性的人,有事不懂的,会主动找他问明白,所以人还是不错的。
自己刚说的话,确实是有点以偏概全了。
回去应该好好和她道歉才对。
白明艳被秦霄,气得都快炸了,慢慢平静下来,她自己却又想通了。
自己在这生气,估计人家不知道,也不会在意。
所以在这默默生气根本不值当。
静下心来,灵感唆的一来,她立刻准备好图纸和笔,缓慢而精准的描画出一张古代美人图,画得精致异常,着色很大胆艳丽,整个画面非常华美。
她把美人图上传微博后,做了做微博日常工作后,就拿起衣服进洗手间洗澡了。
看着手上的衣服,她回想起秦霄收留她,给她买衣服,给她设计了微博引流装备等等。
话虽然不多,但行动力却是杠杠的。
而且之前她也承诺过,如果他竞赛考好了,自己会为他好好庆祝一下的。
左思右想,她觉得还是自己亲自动手准备一样东西感谢他,才会显得她的用心。
但她一没钱。
二没有其他技能。
思考良久,她也不知道能准备什么送给他。
又想了大概半小时。
突然回想到昨晚秦霄吃到她做的甜品时,虽然表情还是冷冷淡淡的,但她能感受到他吃东西的愉悦心情。
最终她还是决定给他做一顿家常便饭。
洗完澡,她打开冰箱,看里面有什么食材,筹划了一下今晚的菜色。
最终她决定做两荤一素的菜式,加上一个汤和饭后甜品。
完美~
第二天。
天气晴朗。
白明艳在秦霄出门前,让他晚上早点回来吃饭,她想给他好好庆祝一下。
秦霄默默点了点头“嗯,好的!”
他看着她,一会儿。
虽说还是冷着脸,但表情有点不自然的道“昨晚我说话过分了,你不要放在心上!”
白明艳第一次看到他不自然的样子,顿时觉得他可爱极了,裂开嘴唇笑了笑“原谅你了,晚上放学后早点回来就可以了。”!
送走他后,她回去再睡了一会儿。
睡醒,她起来,自己弄了午饭吃完,就开始准备了。
白明艳一直都不知道,原来她对厨艺可以这么喜欢。
她重生前,一直都是饭来张口的大小姐,除了喜欢整天出去玩,不务正业,就是混吃等死,是个没有一点人生目标的废人。
前世在大学学习的是设计专业,因为没有好好学,也没有去规划过自己的人生。
现在,她得给自己定下个目标。
首先设计必须得认真学好。
在秦霄这里,虽然没有钱,也不能经常出去玩。
但充实的生活让她的心充满了满足。
所以比起刚重生时彷徨无助,现在多了几分自信。
这一次的人生,她肯定能过好。
下午一点左右。
她打开冰箱拿出食材,准备开始煮饭。
她把肉炖上,汤放在锅里煲着。
在等待的时间里,拿起手提电脑上微博。
她上网查看了一下微博,点赞和评论多了很多。
回复完一些评论和点赞后,下了微博。
她看了看桌面上的浏览器,停顿一会儿,在搜索栏上输入林绪的名字。
林绪虽然阴险恶毒,但他长得俊俏,能力也很强,十大青年杰出财经报或娱乐报都喜欢拿他做封面。
她想知道他们最近动态。
翻了翻,都是一些捕风捉影的事,拉到最后,有张模糊不清的照片。
标题为林大公子疑是有女朋友,两人亲密相拥。
白明艳仔细辨认了一下,那个女的,她就算化成灰,她都认得。
她的好闺蜜好妹妹。
原来这么早,两个人就已经暗度陈仓了。
怪不得她败得这么彻底。
她静静盯着图片中的两人,眼眸慢慢变得通红,眼神对其恨之入骨。
用手抓着大腿,指甲深深的陷入肉中,她不觉得痛。
这两个狗男女,她会把他们重视的东西一一抢过来的。
白明艳冷静片刻后,进了洗手间洗了把脸。
抬头定定看着镜子,只见眼睛通红一片,模样却年轻美丽的自己。
时间还有很多。
自己可以慢慢来,不用焦急的。
五点四十分。
秦霄开门回来。
在门口就闻到肉的香味和甜品的奶香味,混合在一起,让整个房子充满了宁静和温馨。
秦霄冰冷的眼神变得暖和不少,换了鞋,走到厨房门口。
只见女孩戴着他的男士围裙,正在用勺盛起汤试味。
围裙有点大,有点长,一点都不合身,但他却觉得她很美。
有根头发,掉下来,砸在她唇边,她伸出纤长白晰的手,将头发勾到耳朵后面去,却该死的妩媚撩人。
他黑沉冷淡的眼光,变得更深邃了。
她试完汤,转过身来,看到男孩。
男孩正静静站在那里,淡漠清冷的气息在他身上传出来,让人难以靠近。
她朝他露出笑容,但笑得克制了很多“你回来了,快去洗个澡,洗完刚好可以吃饭喽。”
秦霄知道自己昨晚说的话,她估计是放在心上了,要不然也不会努力克制自己。
但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她心里好受点。
只好听她的话先去洗澡。
白明艳把菜先搬到餐桌上。然后进厨房再把筷子碗拿出来。
十分钟后。
秦霄已经把澡洗完走了出来。
一边擦头发一边向餐桌走。
他坐下的时候看到两荤一素的菜,加上一个鸡汤。
鸡汤已经用碗装了起来,正在晾着。
白明艳露出关心的神情把鸡汤向他方向推了推“你最近这么辛苦,我熬了鸡汤给你补补身体,快趁热喝了。”
而她自己也像小孩一样,嘟起红艳艳的小嘴吹着汤,慢慢喝了起来。
秦霄捧起碗,也是慢慢喝了起来。
虽然鸡汤的味道没有他做的好,却已经是很好喝了,鸡汤中有股很浓郁的人参味道。
喝完汤,两人静静吃起饭来。
他夹起一块半肥半瘦色泽红亮的东坡肉,一口下去,香糯、肥而不腻,带有酒香,味醇汁浓,酥烂而形不碎,十分美味。
他知道,这顿饭,她是下了心思的。
之前连洗碗都会打烂的千金小姐,短短两个星期,就能做出这样的饭菜,除了有天赋之外,估计也是她的一片心意。
他黑暗冰冷了良久的心房,仿佛被她强制性驻入了光,变得明亮温暖起来。
白明艳知道自己的厨艺没有他好,但看他吃得香,也很心满意足起来。
她现在没地方可去,有求于他。
重生前,秦霄这个名字如雷贯耳,人称黑马首富,重生后她一时没联想起来。
所以她现在一定要尽可能抱紧首富的大腿,并且要在他面前尽可能多的刷好感。
两人吃完饭,协力收拾好后,坐在沙发上喝着茶,各做各的事情。
白明艳其实只是听杨渣女说了秦霄是她备胎兼神助攻,但是事情是怎么样的,她完全不知道。
只好慢慢调查。
她盯着认真看书的男孩,有点试探的问了一下“秦霄,你有喜欢的人了吗?”
秦霄听到她的问话,抬起冷淡暗沉的眼睛盯着她,冷气慢慢释放出来。
九月天,好像气温都降了几个度。
没答她。
白明艳接着说“我就是好奇,你这么帅,如果有喜欢的人,对方肯定也会喜欢你的。”
秦霄听完她的话,表情稍微暖了暖。
但还是冷冷的说了一句“别多管闲事。”,说完又低下头看起书来。
白明艳看着他反应,猜不透他想法,只好作罢。
客厅里静悄悄的,时不时有翻书页的声音,和打键盘的声音传出来,汇聚成一首单调循环的单曲,却让人舒适安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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