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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

年轻的地精在空旷的平野上奔跑。

他只穿着一条破烂的短裤, 全身上下都是伤痕,他能听见风声和草叶摩擦的婆娑声,除此以外就是他自己的喘息和心跳声。

不知道跑了多久, 地精被一颗石头绊倒, 扑倒在了地上。

这一扑让不知疲倦的地精失去了最后的力气, 他在草地里翻了个身,不由自主的抬起手来,透过指缝去看头顶的黄日蓝天。

他只看了一会儿, 就用那抬高的手盖住自己的眼睛, 他嘴里发出低低的呜咽,像是在哭, 可嘴角却上勾着。

他出来了!他逃出来了!

没有断手断脚,也没有被追上,从今天开始,他自由了!

地精随手从身旁扯了一根草, 含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慢慢爬起来。

他站起来,拍了拍自己屁股上的泥块, 茫然的环顾四周,等了一会儿,他才朝着太阳的方向走去。

就这么一直朝前走,渴了就和动物一样在泥坑里喝水,饿了就找点野果和植物根茎。

地精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 更不知道自己在哪儿,偶尔看到村子他也只敢绕开。

偶尔, 他也能看到被押送的奴隶。

里头会有他的族人。

但他不敢过去, 只是远远的看上一眼。

有时候经过树林, 他也能看到有人活动的痕迹, 但地精并不去寻找,住在这样的深山老林里,想想都知道跟他也差不了多少,不可能收留他。

地精偶尔也会在一个地方停留一段时间,看到周围只有一户人家的屋子,他也会小心的讨要一点食物和干净的水。

他走了许多地方,见过和曾经的他一样被鞭打的奴隶地精,也见过一身体面,有精灵服侍的地精老爷。

从小就是奴隶的他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不是所有地精都是奴隶。

不知道走了多少天,地精在一个城边停下,他想找个落脚的地方,户籍查的不严,可以让他找份工作,混口饭吃的地方。

他在这周围转了好几圈,终于选定了一个小城。

城不大,城墙也矮——城墙矮意味着这座城应该很多年没打过仗了,城外树林茂密,地精这些天就靠吃蘑菇和菌类为生,就算在城里找不到工作,到树林里转一圈,也不会饿死。

他也会到高处观察,发现住在这城里的种族很多,不像别的城镇,通常只有一个种族,别的种族都是仆人和奴隶,他能看到住在独栋小楼里的地精,也能看到扇动翅膀做买卖的精灵。

这样一个地方,美好的让地精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

住在这个城镇里的所有人,似乎都过着平等美好的生活。

他能看到和他一样的地精牵着孩子的手走在路上,他们穿着麻布衣服,脸上带着笑,孩子的手里还拿着一个小篮子,篮子里放着蔬菜水果。

其他人并没有对他们侧目。

好像这一家人格外普通,没什么值得关注的地方。

地精观察了一个多月,越是观察就越是羡慕,越是想成为这座城的居民。

这么多种族待在一座城市里,彼此之间没有争斗,没有歧视,最弱小的地精也能挺直腰板生活。

并且他没在这座城内看到一个奴隶。

没有人的手脚上戴着镣铐。

终于在一个清晨,地精偷偷溜了进去,他不敢从城门进去,绕了几圈后找到了城墙的一个破洞,幸好他足够瘦小,天生又矮,虽然艰难还磨破了皮,但他还是钻了进去。

可他进了城内还是不敢出现在人前,只能躲着人。

终于,地精在深思熟虑之后,悄悄在深夜找到了之前他观察过的一家三口房门前。

都是地精,对方过得那么幸福,可能他们愿意帮助他?

就算不愿意帮助他,应该也不会告发他吧?

地精鼓足勇气,敲响了这户人家的房门,很快,窗内亮起了煤油灯。

男主人的声音很粗,带着被人吵醒的不满,带还是打开了门。

门开的时候,地精看到了煤油灯散发的昏黄光芒,明明这光没有温度,却还是让地精觉得像是置身于阳光下。

男主人看着站在门外瘦弱的只剩下一把骨头的地精,他愣了几秒,脸上很快挂上了和蔼善意的笑容,他微微侧身,让地精能够走进屋内。

“进来吧,你是从哪里来的,饿了吗?我去给你拿点吃的。”男主人没有多问他什么,而是毫不阻拦的让他走进屋内。

地精小心翼翼地走进去,他惊喜又惶恐,这样的屋子他从来没有进入过。

他害怕自己的脚会将泥土带进这体面的房子里,于是在门口的地面上不断摩擦自己的脚底,确定没有泥土残留后才弓着腰走进去。

屋里没有灯光,唯一的光源只有男主人手里提着的煤油灯。

地精虽然进了屋子,但他还是不敢动,只是站在门口,他担心对方觉得他是坏人。

男主人很快提着煤油灯从厨房里出来,手里还拿着一小篮面包。

“你坐到这里来。”男主人冲地精招手。

地精闻着面包的香气,不由自主的分泌唾液,他紧紧盯着篮子里的面包,眼睛像是在冒绿光。

就在他要冲过去的时候,楼梯上传来了脚步声。

女主人带着小主人下楼来了。

地精不敢动了,他害怕,害怕被女主人赶出去。

但意料中的责骂和驱赶没有到来,女主人的声音甜美又温柔,她站在楼梯上冲丈夫说:“是旅人吗?”

男主人抬头对妻子笑道:“可能是迷路了吧?他应该饿了很久,等他吃饱了再问。”

女主人走到男主人身边,她手里牵着孩子,一家三口脸上是统一的,幸福的微笑。

“不要客气,请过来吃吧。”女主人,“我去给你倒杯奶,现在牛奶不好买,只有羊奶了,可以吗?”

地精已经扑到了桌边,捧着面包狼吞虎咽,他听见奶字以后迅速抬头,冲着女主人不断点头。

他看过奴隶主喝奶,奶很贵,别说他们这些奴隶,就是奴隶主也不能经常喝到。

女主人很快去倒了一杯牛奶。

小主人还从柜子里拿出自己的糖罐,抓了一把糖放到地精面前的桌子上。

地精吃着吃着,眼眶就红了。

他从没感受过这样的善意。

这一家人都是好人。

地精一边泪流一边咀嚼,他在心底发誓,他将来一定要报答这一家人。

吃饱后,地精被带到了客厅里,客厅的桌上放着煤油灯,一家人都围着他,询问着他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又为什么会这么狼狈。

可能是这里太冷暖了,这一家三口心肠太好,地精的心理防线全部崩塌,他觉得既然都是地精,就算告诉他们应该也没什么,于是将自己的来历和盘托出。

“真是可怜。”女主人叹了口气,“除了这里,地精去哪里都过不好。”

男主人又问:“那你逃了这么久,没人会发现你吗?”

地精摇摇头:“我走了很久才找到这里,可能有几十天。”

夫妻俩互相看了一眼,他们微笑着说:“那你现在应该很累,我们正好有一个空房间,可以让你好好休息。”

地精感激的对他们说:“我一定会早点找到工作,一定会报答你们的!我第一年的收入全部给你们。”

“不用,我们都是地精,本来就应该互相帮助。”男主人带着地精去空房间,空间就在一楼,打开门的时候地精并没有闻到灰尘的味道,看样子这个房间竟然都有人回来打扫。

房间里有一张床,女主人还抱来了一床被子。

地精诚惶诚恐,他这一生从没觉得这么幸福过,恨不得此刻就把自己的心肝挖出来,叫这对夫妻看看他有多感激。

“早点睡。”男主人站在房门口,他轻声很轻很温柔,“明天叫你一起吃早饭。”

地精连忙应道:“好、好的。”

门缓缓关上。

光亮消失了。

地精这才发现,这个房间竟然没有窗户,他吓了一跳,离开小心翼翼地走到房门口,伸手推了推门。

门没有锁上。

地精松了口气,他有些责怪自己的多疑,伸手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别人好心收留他,又是同族,他竟然还怀疑别人要害他。

害他有什么好处?他除了这一身血肉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更何况他的一身血肉也不值钱。

但地精没有去床上睡觉——他没有洗澡,头上有跳蚤,身上有泥和灰,不敢去弄脏这家好人的床,于是他走到墙角,把自己蜷缩成一团。

虽然没有睡在柔软的床上,身上也没有被子,但不用担心又野兽出现,也不受夜里的寒风吹,地精昏昏沉沉的闭上眼睛,慢慢睡了过去。

·

天亮了吗?

地精被一阵刺眼的光芒弄醒。

他还有些恍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伸手遮住自己的眼睛,在适应亮光的时候他终于想起来自己在哪儿了。

他找到了一户愿意收留他的人家,还吃了人家的面包。

他到了一个天堂一样的地方,遇到了天使一样的人!

然而当地精放下手,才惊恐的发现,自己根本不在那个没有窗户的房间里,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被关在一个笼子里,他冲着亮光的方向看过去。

一道熟悉的人影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

男主人背对着他,就在距离笼子不远处和一个人族说话。

“他是逃奴。”地精听见男主人对那个人族说,“就算他死了也没人会发现,也不会有人追究。”

男主人:“这个月我们还可以继续留在这儿吧?”

人族冲他点头:“当然可以,只要下个月也按时带人来。”

男主人抿了抿唇,小声说:“我们能叫来的亲戚都已经叫过来了……”

人族却面无表情的说:“这跟我没有关系,我不管你们想什么办法,每个家庭每个月必须交一个人过来,这是我们早就说好的交易。”

“那我再想想办法。”男主人有些头疼。

“你们在敢什么!”地精抓着栏杆,他冲着男主人大喊,“这里是哪里,你们要对我做什么!”

男主人转头看了地精一眼,他似乎有些不忍心,因此迅速转移视线,迅速朝外跑去。

地精只能充站在原地的人族喊道:“你们要对我干什么?!”

人族看向他,大约是觉得这个瘦弱的干巴巴的地精看着太过碍眼,面无表情地说:“你不用白费力气了,这里是地下,无论你喊得多大声都没人能听见,也不会有人救你。”

“放心,你会有食物,能够活下去。”人族似乎一直住在地下,从来没有接触过阳光,皮肤是病态的苍白。

“快把她牵过来!”一道刺耳的少年音响起。

地精觉得面前人族的脸色又变白了。

地精顺着发出人声的方向看去,有人从楼梯下来——那是一个少年。

他穿着小羊皮做的靴子,戴着一顶绅士帽,穿着一件小号的燕尾服,他长得也很漂亮,金色的头发在油灯的照耀下泛着柔和的光。

少年从身后的一只手里接过一条绳子,他的笑声刺耳又嚣张:“还是三代直系,一个混血的杂种,也配当我的姐姐?”

他拽着那绳子,楼梯上似乎有什么“东西”滚了下来。

地精发现那“东西”好像是个人,那人很小,但不是地精也不是矮人,更像人族,他披头撒发,只穿着一条看不出原本颜色的破裙子——是个女孩。

她瘦的让那罩住她的裙子像个巨大的袋子。

那根绳子牵着她的脖子,少年从上面走下来,拖着那根拴住女孩脖子的绳子,女孩只能在地上爬行,地精这才发现,她的手脚都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角度弯向两旁。

女孩像一条被打断四肢了狗,为了不被拖行,只能用关节抵着地面爬行。

少年牵着女孩,他走到面色苍白的人族面前,甩着绳子问:“他们说今天来新货了?”

对着地精男主人不假辞色,冷酷至极的人族在这个少年面前低下了头,他的声音里充满恐惧,轻声说:“是的少爷,就是他。”

人族指向笼子里的地精。

少年牵着女孩走到笼子边,一股巨大的恐惧感迎面而来,地精一屁股跌坐到了地上。

他看到少年冲他动了动鼻子,似乎是在嗅味道。

“他怎么这么臭?”少年捏住了鼻子。

人族立刻说:“他是逃奴,还没来得及收拾。”

少年撇撇嘴:“我不喜欢地精,下次让他们抓点精灵和人族过来。”

人族立刻说:“我会告诉他们的,少爷不是最喜欢精灵的血吗?我已经给少爷准备好了,小姐……”

他看向趴在地上的女孩。

少年一脚踹到人族肚子上,他看着年纪小,力量却把人族踹飞了十几米远。

“她是什么小姐?一个杂种。”少年低头看了眼女孩,冷笑道,“给家族蒙羞的东西。”

“还不如我养的狗。”

人族艰难的爬起来,他全身都在颤抖,却还要朝少年走过去,小心地说:“公爵说最近附近的城镇已经在调查人口失踪的事了,让您不要自己出去捕猎……”

少年烦躁地踹了女孩一脚:“我知道,母亲已经说过了,你不用再重复。”

人族松了口气。

“对了,听说母亲有带回来了几个人?”少年眯起眼睛,“是要给我造几个兄弟吗?”

人族不敢说话。

这个少年是天生的恶魔,他明明是人类,却比天生的吸血鬼更残忍。

被转化后,他很快就适应了自己的新身份,他的嫉妒心也强大到令人恐惧的地步。

他不能容许转化自己的“母亲”有个杂种孩子。

可他自己接触不了银子,杀不了自己的“姐姐”,虽然找过别的种族下手,但那些人还是顾忌着“大小姐”是公爵的亲女儿,不敢下手。

最开始他并没有表现出自己的狠毒,愿意在“大小姐”面前装出好弟弟的样子。

直到他发现,比起“大小姐”,母亲更在意他后,他身上的桎梏就卸去了。

他不能杀她,可他能让她永远无法出现在人前,不会有人知道他有个杂种姐姐。

这个姐姐是他的玩具,是他的狗,是他实验一切残忍刑具的试验品。

她的四肢都被他打断,虽然四肢不会坏死,但没人帮她重新接上,她就永远不能再站起来走路。

永恒的生命,不死的身体,对她来说成了诅咒。

人族在少年结果装满血的酒瓶时看向地上的女孩。

哪怕是他,看她的眼神里都带上了同情。

身为女公爵唯一的女儿,还是自然生产的孩子,她原本应该比王室公主更尊贵,更幸福。

可她却是一个杂种。

所以她生来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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