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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油油的草海中偶尔会出现色彩缤纷的野花,像极了后世的写实油画。

陇东草海真的很像海,百年不遇的炎热天气让人类和动物都有些受不了,草却像发了疯一般的生长,真的是风吹草低才能见牛羊,当然也可能见到狼。

两条牛犊般的狼冲到面前,墨线却没有丝毫慌张;这个时代游历天下的人都有对抗狼的经验,何况手中还有白五大夫发明的一种叫做‘哨棒’的东西,这次入草海的每个公输家弟子都有一根。

迅速立定了身子,瞪起眼睛望着两条草原狼,墨线将哨棒的一头放在口边,撮唇猛吹,顿时发出一种凄凉哀绝刺耳无比的声音,两头狼被惊呆了,不等他继续吹第二下,便夹着尾巴迅速逃开,估计是准备找个地方狂吐一会儿。那种声音就不是狼能听的,在它们听来那就是同类临死前的哀鸣。

墨线松了口气,正准备快速离开这里,忽然感觉小腿剧痛、然后就开始发麻,不好!被蛇咬到了。真后悔没听白五大夫的叮嘱,只为贪凉去了绑腿,若是有厚厚的绑腿在,就算被蛇咬到也未必就能伤及皮肉。

眼前黑乎乎一片,好像看到了满天星星,腿没了力气,再也站不住了,顺着草坡就滚了下去......

我就这样死了麽?娘亲还在等着我回去,不可以死的!

眼皮似乎很重,要花费很大力气才能睁开,眼前白花花的是什么?像是一张模糊的人脸,脸蛋圆圆的,长长的头发没挽起来,而是梳成无数根手指粗细的小辫子垂在鬓旁和脑后,高高的鼻子、深深的眼窝,略带淡黄色的瞳孔......只能勉强认出这是个女人,是她救了自己?

“来自华夏的男人,你终于醒了。一定是光明天不许你死去。否则被乌梢蛇咬到的人,是很难活下来的。快喝了这碗羊奶吧,等你有了力气,木卓贝要和你说话,你是个木匠麽?我看到了你的锯子和锤子;你的心地一定很善良,因为木卓贝看到了你随身携带的鸽子,那是光明天最喜爱的动物;可是,为什么你屁股下会藏了一块红布呢?我们义渠的小孩子最多到三岁就不会用这种东西了......”

这个义渠女子的皮肤不够白、也不够细腻,双手甚至还十分粗糙,五官最多只能算是不太难看。可是她笑得很爽朗。鼻子很高。眼睛很大、很明亮,看到她的笑容,刚从昏迷中醒来的墨线仿佛是看到了雨后的彩虹和阳光。

“谢谢你救了我,木卓贝。我就是一个流浪的木工。希望在草原赚取足够的金钱,才好回家娶老婆;娘亲每天都在催我,她想要个孙子。”

尽力让自己放松下来,墨线无所谓地看看被木卓贝取出的那面红旗,脸微微红了下:“这块红布是娘亲要我藏在身上的,说是可以带来吉祥。你......你是怎么取出来的?”

“当然是从你屁股下取出来的!”

木卓贝的笑声几乎要穿透了帐篷:“原来是个没见过女人身子的男人啊,脸红什么?我要为你吸出蛇毒,当然要脱去你的裤子了,哈哈哈......”

似乎笑了几声还不够。她又放肆的大笑起来,像是占了很大的便宜。墨线呆呆地望着她,不觉紧了紧盖在身上的薄布被,脸变得更红了。

木卓贝是个作风粗线条、其实很细心的女人,她的日子过得并不宽裕。帐篷外只有十几只羊和一头瘦弱的牛,她吃的多是青稞粑粑,最好的食物就是栗面了,这还是战争开始前从秦人那里换来的。可每天给他吃的却是香喷喷的羊奶和热腾腾的手抓羊肉;墨线坚决要同她一起吃,她就拍拍自己还算纤细的腰肢,笑着说她已经吃饱了。

真是个热心肠的义渠大姐姐啊,就是有些坏毛病,总爱找机会亲他的额头一下,摸摸他的手背、拍拍他的屁股。墨线开始很害羞,到后来居然开始变得期待了,木卓贝若是某天不来占他的便宜,就好像丢了魂儿,连细嫩香美的羊肉都会变得没有味道......

木卓贝发现了墨线的变化,顿时就更加得意起来,作风也越来越是泼辣。墨线为她修理农具的时候,她就会故意弄来一桶水,打散了自己又黑又亮的头发,一面洗着,一面大声歌唱;义渠人很少会洗澡的,这不是水多水少的问题,是他们认为洗澡会损伤元气,而且一旦因此着凉生了病,草原上很难找到医生。木卓贝知道墨线喜欢干净,不爱她身上的味道,所以就每天坚持洗头洗澡,有一次在冲澡的时候还被墨线无意间撞见了她硕大的奶~子。只有嫁过人的女子,才会有这样大的奶子。

那个晚上木卓贝脸红了,一头撞进墨线怀中,好半天才抬起头用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望着他,轻轻告诉他自己是个寡妇。丈夫原本是老獂王帐下的勇士,结果却在义渠内乱中战死了,她的孩子也在不久前病死,她是个可怜人,她爱上了来自华夏的男人......要我就给我吧,不然就用你的锯子杀了我!得不到爱就选择死去,这就是草原儿女的性格!

墨线居然没怎么犹豫,小处~男哪里经得住这种赤裸~裸的诱惑?压抑了二十多年的男人本性在那个晚上彻底爆发了,他把这个风韵迷人的寡~妇狠狠压在草地上,一下两下三四下,五六七八九十下,百下千下万万下,飞入丛中皆不见......

木卓贝的‘丛中’留下了墨线探索的痕迹,当秘密保守了近一年的‘古迹’被这个小男人成功发掘后,风韵犹存的俏寡~妇顿时变成了纯情少女;洗过了身子,躺在小男人的怀中,她咯咯笑着对墨线说,还要继续欺骗你的女人麽?说吧,你到草原来究竟是为了什么?草原上是有很多流浪的工匠,他们总爱用一些小东西骗走牧人最珍贵的牛羊,可你不是那类人。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了故事,你在寻找,那是什么东西呢?难道比木卓贝更珍贵?

“你恨新獂王吗?”墨线微微犹豫了一下,问他的女人。

“恨!是他害死了木卓贝爱过的男人。就因为木卓贝曾经是草原明珠的侍女,这个该死的家伙每过几天就会叫人家去他的大帐中......不要误会啊我的小男人,那家伙就不是个真正的男人,他才比不上你呢。”

墨线其实还是有些在意的,不过当看到木卓贝比星星更明亮的眼睛,顿时就释然了。木卓贝口中的草原明珠原来就是老獂王的独生女儿,怪不得她会如此聪明呢、不像那些毫无见识的义渠女人,原来是做过獂王王女的侍女。

“等等,你知道那个混蛋在哪里?你知道的,我说的是新獂王,木仲屠!”

墨线突然跳了起来,用力握住了木卓贝的肩膀,力量大的让她都有些疼痛了,不过她很开心,大声问自己的小男人:“你是要去杀了他麽?木卓贝果然没有看错你,你是个英雄,是草原上翱翔的雄鹰!”

“是的,我要他死!为了我的木卓贝,也为了公输家,为了大秦!”

墨线放声大笑,狠狠亲了木卓贝一口:“快告诉我,那个新獂王和他最精锐的部队藏在什么地方了?”

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有个最大的软肋,无论新獂王有多麽阴险狡猾,他的大军也离不开普通牧民的支持,与秦军不同,这些牧民拥有的牛羊就是他的补给。

木仲屠其实已经做得很小心了,他已经留下了足够的牧民散落在草原上用来迷惑秦军,可惜却遇到了一个运气逆天的公输家小子,不但成功探得军情,还顺手收获了爱情。

听完‘新婚妻子’的话,墨线不觉挺起了胸膛。他知道自己抓住了机会,以后他不会再叫墨线了,他的名字叫公输墨,他将有能力给木卓贝一个完整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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