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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付出就会有索取,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且跳蚤的要求并不高,就是想吃碗白家鸡丝面,还得是白栋亲手做的,面上要有荷包蛋,要有小葱末。
热腾腾的鸡丝面很快就端上来了,不是拉面或者压面,是最软和的家常面条,先把上好麦面赶成薄薄的圆形,再用刀切成小指宽的面条,趁着面还软和的时候下锅,煮出来又香又糯,还有些微的嚼劲儿,草儿和苦酒都爱吃,跳蚤当然也喜欢,不过还是第一次吃白栋亲手做的,喝一口面条儿,就抬头看白栋一眼,大眼睛笑得好像月牙儿一样。
原本没想过还能活下来,更没想过会是白栋亲手为她输血,更加没想到自己说了要吃面条,他就亲手杀了只老母鸡。母鸡还是县尊方明的,每天都有下蛋,却被他抓过来一刀就杀了,炖出的汤又浓又香,面条切得那叫一个规整;这是用心做出的面条,跳蚤吃得出来。
“我脸上的伤......”
在梅林中搏命厮杀的时候就没想过自己的容颜,这会儿肚子吃饱了,想见的人也见到了,忽然就想起了这件事。
“放心吧,卢医先生的手段你还不放心麽,不会留下疤痕的。你也真是傻,太小看我了是不?不过是南墨邓陵子而已,白家莫非还会怕他不成?何苦要犯险梅林,值得麽?”
“知道你厉害,可那个邓陵子是连各国国君都敢杀的人物,我不放心......”
跳蚤的目光变得有些复杂,大眼睛紧紧盯着白栋:“还记得你七夕时唱给苦酒姐姐的那歌麽?我想你唱给我听,若是你被邓陵子杀了,以后还有谁会唱这歌呢?”
白栋定定的望着她,心说这样牵强的理由你也说得出来?喜欢听这歌麽,其实我也想唱给你听的......
‘千年等一回,等一回啊......”
白栋的歌声总能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安全感。悄悄把头靠在了这个混账小子的肩膀上,这就是男人的味道麽?为什么在师兄身上就没有呢?跳蚤心跳有些加快,不知怎么就想到秦越人小声对她说过的话和无比暧昧的眼神,顿时心跳的更加快了,慌乱下一把抓住白栋的手臂,狠狠掐了下去。
‘哎呦,好疼!’
十步伤一人的苦酒姑娘手劲小得了麽?白栋忍不住高声痛呼。这位不是也有公主病吧?还好没有,有人现自己失了手,顿时惊慌的像只小白兔,连声道着歉。这还是只拥有绝世容颜的小白兔呢......
白栋是个男人,见到美女也会喜欢,何况这位美女还对自己恩深情重?可这里不比后世。**一碰就能烧起来,循规蹈矩的是土老冒儿;这个时代有这个时代的规矩,就算要收了这只小白兔,也得先报过母亲,知会苦酒;哪怕苦酒不是正妻,也是曾经代妻结的滕妾,与他相知相亲。此事断然不能瞒过她去。
跳蚤毕竟体力未复,吃过面,听着他的歌声,早就有了困意,靠着他肩头上说了些不清不楚的话,便渐渐睡去,挺大的美女竟然出了轻微的鼾声,这是真的累坏了。
白栋替她盖上被子后蹑手蹑脚出了房间。只见聂诸还在院中警戒,便冲他点点头:“走,我们去看看狗剩子,顺便去墨线家蹭饭吃,他家婆姨做得一手好疙瘩汤,狗剩子信中还特别提到了呢,馋人!”
聂诸点点头。眼睛中带着笑意,说到整治吃的东西,天下还有谁能比得上你呢?别打岔了,我就管你的安全。至于跳蚤姑娘安全不安全,那不归咱管......
白栋还真不是冲着木卓贝的面疙瘩汤来的,不过这手艺真是不错,一连吃了两大碗才够;等到木桌贝收拾碗箸去了,才取出早就画好的图样,递给墨线道:“明天开始烧这个,品质好坏不论,只要晶化成瓷就好,关键要烧好瓶口处的暗格,烧制时要保密,烧完后直接送到白家秘坊,不要让外人看到,明白了麽?”
蓝田如今已经建起了白家秘坊,主要是存放珍贵的瓷器,供墨线带领白家制瓷师傅研究各种瓷器配方和彩瓷新品,白栋想到了什么,也会随时提点他们;负责秘坊安全守卫工作的都是李敌和桑娃子亲手训练出的白家子弟,外面请来的那些游侠白栋信不过,他们还需要用时间来证明自己的忠诚。
“这是什么东西,形状太古怪了。”
看着图上的玩意儿,墨线连连皱眉。这什么东西,肚大颈短,毫无美感可言,干脆就是一个球,烧出来谁会要?
而且制胎时还极为麻烦,瓶口处有两个格子,上下套在一起,下面的格子底部开有孔眼和勾鼻,似乎是栓绳子用的,可要栓绳子也该在瓶口处留鼻才对,在瓶颈里留鼻子算什么意思?于是摇头道:“太复杂了,就算制胎没问题,怕是烧成率不高,成了也不好看的。”
“好不好看没关系,而且并非所有的瓶子都要烧出内格,这里还有一个图样,你看看。”
“这个就更奇怪了,瓶口开得这般大,还要在瓶口内烧出薄薄的碴口?上面是要耽放东西麽?奇怪奇怪,哪里有把东西放在瓷瓶口上的?”
墨线能想明白才是怪事了,带暗格的瓷瓶是用来做拉雷的,上面的暗格里放上燧石,再用绳子栓了铁块放在下面的格子里,用力一拉,铁块就会撞碎暗格,击中燧石从而引爆瓷雷。
那种开了内碴口的瓷瓶则是做踩雷的,瓶口开得大,薄薄的瓷片碴口刚好可以撑住木棍,木棍上放一块薄薄的木板,用凿眼儿扣紧了,只要有人踩下木板,人的体重就会压断瓷片碴口,使下方钉着铁刺的木板迅下落,撞击瓶口处堆放的燧石后引爆地雷。
如今白迟购买的大量硫磺已经被秘密拉进了白家秘坊,秦岭上有的是松木,烧成木炭也是极为容易。加上带来的硝石,分分钟弄出蛋清成粒的黑火药不是难题,以白栋的手段,没有麻油也可用牛油提炼硫磺,做出的黑火药绝对远胜唐宋,弄成炸药包就能扛去炸碉堡。
白栋还没忘记儿时看过的《地雷战》,那就是用黑火药灌进石头雷里。炸得鬼子人仰马翻;只是八爷们比较坑爹,石头雷的效果其实并不好,远远比不上陶瓷地雷,这玩意一旦爆炸开来,每一块细瓷片都相当于子弹的威力,邓陵子就是有金钟罩铁布衫外加十三太保的横练功夫都没用。算是死定了!
“地雷战,嘿地雷战,炸得老邓就飞上了天......”
这些天白栋总爱哼哼这古怪的歌儿,偏偏声音还极小,没人能听清他在唱什么;狗剩子都怀疑他是疯了,整天呆在秘坊里指挥工匠将那些木炭、硫磺和硝石末子搅拌在一起,还必须要亲力亲为。不就是乱拌麽?我也会。几次要替白栋来做,却都被拒绝了,黑火药现在还不是真正现世的时候,就算是负责拌火药的工人也是分成几班,真正的比例只有白栋一个人知道,并不准备告诉任何人。
弄成了黑火药,再换一批人装填地雷,选用的都是白家子弟。公输家的人只能帮着弄些木踏板;这些公输家的巧匠也不知白栋是要做什么,还以为他是上次吃了亏,要在白家庄前遍设机关,不过没见过有人会把铁刺直接连在木板背面的,这算是什么路数?是白左更研究出的新玩意儿麽?
埋地雷的时候连李敌都没通知,就是和聂诸带了几名最为心腹的白家子弟,静悄悄地出城。打枪的不要,一路到了旱塬上的那棵大柳树前。这可真是个摆设地雷阵的好地方啊,眼前是毫无遮拦的平原,别说埋伏人了。连藏只鸡都难;在这里埋地雷不用担心会被人觉,邓陵子能派人留书在此,说明他对这里的地形极为了解,绝不会派人来秘密监视。
聂诸很是郁闷,他想不通白栋为何要在地下埋这些圆瓷蛋子,更不明白为何还要他跳来跳去......白栋就让他站在大柳树前方十丈处,这里是一片较为平整的旱田,左面有个夏日用来蓄水的泥潭,右面则是下坡地,斜斜生了一些酸枣子树,刚好隔开了坡下的田地。这是典型的井田,两块地之间要有树木隔断,免得农夫们因为地界产生纠纷。
白栋不让他向前后方向跳,也不向泥潭里跳,就让他向右面的下坡地跳,而且一次还不成,来来回回跳个没完,还特别叮嘱了,要做逃命之想,拼尽了全力跳跃才成;如此让聂诸整整跳了十几次,才走到下坡地寻找他的脚印,并且以这些脚印为中心,划出了一个圈子,命人将那些圆瓷球错落埋在这个圈子中,小心安放了木板,又在木板上覆盖了泥土,让人看不出任何痕迹。
在下坡地埋完了,又在刚才聂诸站的地方埋下许多瓷球,这次却不是用木板覆盖了,是先用一根根掺杂了丝线的麻绳栓住瓶口,再将所有绳子都拴在一根最粗的绳子上,然后全数埋在土中,绳头就藏在大柳树前的一块大青石后面。
这是要做什么?聂诸虽是个顶级刺客,却也没用过火药坑人,想了半天才道:“难道这些瓷球能对付邓陵子?”
“什么瓷球?我们今天没出过城,也没埋过什么瓷球,明明是去了蓝田的‘百香闾’。你把口水滴在了人家大姑娘的腿上,人家还抓住你要你赔呢,多亏我帮你赔了五百钱,否则你都出不得女闾馆。”
“我哪有!”
聂诸顿时急了,不带这样埋汰人的,还口水滴到大姑娘的腿上,说出去我还要脸不要了?
“怎么没有,我说有就是有。记住了,今天我们没有埋过什么瓷球,若有人胡言乱语,那就不是我白家的人!”白栋目光掠过这些白家子弟,面色十分严肃,看来可不是开玩笑。
“对,我记起来了,今天我们是去了女闾馆喝酒,没错的!”
“哦,我似乎也想起来了......不过白兄弟你好像弄错了,不是我的口水滴在人家姑娘腿上,分明就是白三的口水麽?”
聂诸回头看了眼埋‘地雷’的所在,忽然间福至心灵。
“不错,就是白三,你若是不提,我倒是真会弄错了。”
白栋哈哈笑了两声:“咱们是酒喝多了,于是兄弟们就出城集体方便,不想这走着走着,就到了这片旱塬,怎么还有个泥潭呢?若是到了夜晚,有人想躲避泥潭,说不定就会从这段下坡路滚下去,不死都会重伤啊。聂诸,你的眼神儿好,就在这里守一晚吧,万一遇到有人从这里经过,也好提醒他们不要滚下坡去......明日我自会通知方明,要他修整这段路面。”
明日可就是约见邓陵子的日子,今天要我守一个晚上?
聂诸顿时明白了白栋的意思,笑道:“好吧,今天我就守在这里,绝不会让人踏上那段下坡路面......”
***
第二日天气很好,没有雨雪,太阳还升得老高,空气也够干燥,火药一定能更好地挥作用。白栋的心情也很好,在二十名白家游侠和李敌等人的保护下,正坐在大柳树下喝茶;是功夫茶,用来打时间的无上良品。
看着己方的阵容,李敌微微皱眉。平安郎究竟在想什么?既然不肯交出天外金星,又何必要与邓陵子见面?这可不是好奇的时候,邓陵子手下高手如云,若是倾囊而出,己方这些人恐怕很难应付,实在太冒险。
聂诸望着明显在担心的李敌,想笑又不敢笑;他今天的任务就是拉弦儿,站在埋藏了拉绳的青石后面,一伸脚就能勾住绳扣儿。他这个位置非常不错,加上几位白家的心腹武者,刚好弥补了李敌等人的不足,如果待会儿真的动起手来,能够从侧面杀出,颇合兵法之妙;因此李敌不但没有怀疑,还伸出大拇指夸奖他位置选得精妙。
“平安郎,邓陵子是天下有数的高手剑客,手下更有五百死墨,力量不可小觑。你既然不肯交出天外金星,又何必约他见面?这样太危险了......”
“李大哥有所不知,我约他来此,实是为了一劳永逸,邓陵子如此欺我,怎能不做反击?你不用这样看着我吧,邓陵子虽是天下有名的剑客,却未必是我道家对手,今天就让他尝一尝掌心雷的厉害,到时李大哥无需动手,只做旁观即可。”
“道家,掌心雷?”
李敌差点撅过去,这小子喝茶也能喝醉麽,你啥时候又成道家了?
ps:这章本来是准备五千字大章的,今天有些不舒服,嗓子疼得厉害,头有点晕,虽然不很严重,却非常影响码字,写到这会儿感觉脑袋晕沉,所以就先写到这里吧,勉强写出来没法看。
大家放心,小问题,并非是为了偷懒打什么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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