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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田春达和郝东来到福瑞超市,马上査到了那张收据是莫环的收款台打印的。
“这个收据是我打印的。”莫环看着收据对刑警说。
“买这些货的是什么人?”田春达问。
“是一位叫张志明的客人,他常来。”
“叫张志明?不叫彭伟男“吗?”
莫环地回答使田春达和郝东有些意外。
“彭伟男?我记得和张志明一块儿来的那个人叫这个名字。”
“张志明和彭伟男一块儿来的?”
事情好像有了头绪了。
“是的。”
“你知道那个叫张志明的人住在什么地方吗?”田春达又问。
莫环摇头“不知道,但好像就在附近。他常来我们超市买东西。”
田春达决定顺着这条线索査下去。
田春达和郝东去辖区派出所轻而易举地找到了张志明的住址道北胡同32号。那里离“福瑞”超市很近,是一栋四层水泥预制板的住宅楼。
敲张志明住房的门没人回应,田春达让郝东用万能钥匙打开房门。进到里边一看,房间里乱七八糟的,好像居住人多少天没有回来了。问邻居也都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去哪里了。
从派出所里查到的底卡上显示,张志明,24岁,独身,无固定职业。照片上的他样子很普通,小眼睛,鼻子有些扁,头发比较浓密。
邻居说有时有姑娘出入张志明居住的房间,但不像是特定的情人。邻居看了田春达拿出的彭伟男照片说,见过这个人出入过张志明的房间。
田春达对郝东说”目前只有那张超市的收据是唯一的证据,但还无法确定张志明是不是杀人凶手。我们先要找到他询问,视情况再决定是否以‘犯罪嫌疑人’拘留。“
三天后的晚上,监视张志明住宅的刑警发现张志明回到住宅了,他们立即跟了上去,要张志明一同去一趟刑侦支队。
突然接到刑警让自己到刑侦支队接受询问的要求,张志明吃了一惊,他睁大不大的眼睛大声说“我可没有什么违法行为呀。”
刑警冷冷地回答说”如果查出了问题可就不是这么客客气气地‘请’你了。”
张志明只好无可奈何地一同前往。因为他明白和警方对抗将对自己的处境不利。
到达刑侦支队后,田春达问张志明“你认识彭伟男吗?”
张志明点头说“认识。”
“你们常常见面吧?4月1日的夜晚你们两个人还一起吃过烧烤吧?”
张志明对警方了解的如此清楚大为震惊,嘴巴张开成一个0形。
“你知道彭伟男被杀的事情吗?”
“我是看电视知道的。当时我吓了一跳。”
“他被杀的4月6日夜里9点左右你在什么地方?”
“你、你们怀疑我?”
“请回答。”
“我没有杀死彭伟男!”
“我在问你,那天夜里你在什么地方?”
“我在家睡觉。”
“能有人证明吗?比方说有来访者或电话什么的?”
“我在自己的家睡觉还需要别人证明吗?!”
张志明极力辩解。警方只好把那张“福瑞”的购货收据放在了他的面前。
“这是在杀人现场找到的,是你和彭伟男一块儿去福瑞超市买东西的收据。你有非常明确的作案嫌疑。要是想洗清自己,就要找出你的‘不在现场证明’来!”
张志明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十分苍白。
“不是我,我没有杀人。”
“所以我们要问一下你那天夜里的事情。”
“这收据也许是从彭伟男自己的口袋里掉出来的。平时我买完东西就把收据随手扔掉的,我从不留那东西。”
张志明解释着。如果按目前这个样子,他的“不在场证明”是绝对不能成立的。
“啊,对啦,我记起来了,那天夜里二楼有一家结婚的住户,吵得我一晚上几乎没有睡着觉,后来我就放了一晚上的立体声音乐,声儿还挺大,想对抗他们的干扰。有几个邻居还来抗议我。”
“那是几点?”
“我记得是9点左右吧。我放了很长时间呢!”
“邻居来抗议的时间是几点?”
“好像是12点左右。”
“是打来电话还是……”
“直接来说的。”
“后来呢?”
“后来我就关了,当然二楼也安静了!”
田春达考虑了一下。从张志明家到犯案的现场往返需要30分钟,加上作案的时间至少也要1个小时。如果张志明说的情况属实,那他是没有作案时间的。
“是放的什么音乐?是广播还是磁带、cd盘的音乐?”田春达又问。
“是cd盘的。”
“是流行曲子吗?”
“是的,中途有几次换盘。”
“不是‘自动重放’的?”
如果没有“自动重放”功能或没有使用这一功能,就得有人更换光盘。
“不是,是一盘一盘地换着放的。”
于是田春达减轻了对张志明的怀疑。如果是放盘的话,一般一面是25分钟-30分钟。要是一盘一盘地接着播放,30分钟的时间不足以进行作案。
张志明家的音响是否在那天是这样操作的,一去调査便可以明白了。
田春达马上派人去调査了一下张志明家的音响,果然不是具有“自动重放”功能的。
另外还向邻居打听了一下,张志明家的确在当天夜里的9点至12点放了好几盘音乐。
“是一些摇摆舞的曲子,但不是同一首。”邻居说。
“是吗?会不会是事先录制好?”刑警郝东问。
“不是。音质非常好,不是录音带,而是真正的cd唱片。”
邻居又证明道,张志明的音响只能放广播和cd盘。不能播放磁带。
张志明的“不在现场证明”总算成立了。因为他在那个作案时间在家播放音乐。要是30来分钟更换一次,他就必须待在家里。
当然也可以有一名同谋犯躲在他的家中替他“操作”,但目前没有从他的周围发现同谋犯。而且一旦邻居在张志明不在的时间来投诉他,发现有别人在场,那么他精心策划的事件就全完了。
张志明又说明了他和彭伟男的关系。
“我和彭伟男一起打过工,但时间不长。后来他换了好几个工作,都是在酒吧、夜总会这些地方。最后见他的时候他说他在一家酒店里当门卫。住在那家店的宿舍里。但那家店名我没有听说过。平时一般都是彭伟男来电话或直接找我,我们一起看看电影、吃吃烧烤。其它的我就不知道了,真的。”
警方对张志明的这个供词也进行了核实,并做了如下结论
“尽管还不能完全解除对他的怀疑,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张志明不是‘适当’的凶手。”
“但是张志明还是有些可疑的地方,还是要再深査一下。”田春达对组员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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