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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时三十二分钟,你这个澡洗的时间够长啊。”
米兰达坐在床上,手上捧着一本《插花的艺术》,见某人从洗漱室出来,抬头看了看机械表,不由的鄙视道。
“没办法,体力……咳,太累了,在浴缸里睡着了。”
胖子摸摸屁股,讪笑着解释。
上三楼的时候,他也看到了走廊尽头的侍女,知道晨曦这小丫头容易想多。
因此上来后就借口劳累了一天要洗澡,在洗漱室用瞬间转移回到了楼下。
安抚好了晨曦,等她睡着之后,赶紧又返回了洗漱室,装成刚刚洗完澡的样子。
他心里,从来没有这样感谢过理查,这瞬移戒指太好用了。十七次,足够他晚上窃玉偷香。
“把小丫头带走吧,我给你看了一天,可累死我了。”
米兰达懒得听他狡辩,拍了拍身边睡着的朵拉,让胖子赶紧滚蛋。
朵拉这小丫头平时只粘着胖子,没想到米兰达来了之后,很快就和她变得如同母女俩,现在都能在她身边睡着了。
“团长,你听我解释。”
胖子又不傻,知道这时候走就前功尽弃了,当即厚着脸皮坐到了床上。
他眼神清澈的看向米兰达:“团长,不满你说,这两年我确实认识了很多女人。可你是不一样的,你在我心里,不仅仅是一个异性那么简单……”
胖子把对付晨曦的话,又搬了上来,得到的效果却迥然不同。
米兰达搓了搓身上的鸡皮疙瘩:“停停停,别跟我来这一套,我就问一句,你现在有几个女人?”
他伸出右手,想了想又把左手的手指加上一根。
“六个,小胖子,你很厉害嘛,这小嘴吧啦吧啦挺能说的,以前在戏剧团怎么不见你这样?”
米兰达撇撇嘴,鄙夷的说道。
“我是迫不得已啊,团长。”
胖子唉声叹气,米兰达再懒得听他说,伸出光洁的小脚丫踹到他屁股上,让他赶紧滚,省的污染了自己的床。
“哐当!”
紫铜门狠狠的关上,垂头丧气的向楼下走去。
今晚战绩一胜一负,他现在对米兰达完全束手无策。
接下来的几天,米兰达同样没给胖子好脸色,反倒是晨曦每天晚上被胖子窃玉偷香,小脸肉眼可见的开始发光。
大军开拔的日子到了,经过商议,加拉斯带领着他的军团驻守红水关,艾菲特、奥麦斯、艾格波特三只军团,共计八万人分别向周围的八座城市开始进发。
胖子身穿厚实的铠甲,再次站上了演讲台。
红水关的将士看向他的目光更加热烈,连扭曲森林的亡灵,都来帮助亲王大人,还有什么可以阻止他们前进的步伐?
胖子环顾四周,中气十足的开口说道:“这次南征,我们不是侵略!更不是征服!而是拿回属于我们的东西。让身边的兄弟,有棉衣穿,有粮食吃,这件事任何人都不能阻止。”
简短的一段话,给这次行动定了调子,他们只是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胖子走下演讲台,从晨曦手里接过长剑,在西岚的文化中,这是独属于正妻的荣耀。
女孩眼圈红了红,准备的话忘得一干二净,什么荣耀,什么光荣,最后只剩下一句:“活着回来。”
“嗯。”
胖子翻身上马,临行前叮嘱她:“好好在这里待着,别乱跑。”
“我知道。”晨曦潸然泪下。
胖子抬起头,看向宫殿的三楼,让他失望的是米兰达并没有出现,只有小朵拉笑着朝他招手。
心中略感遗憾,轻磕马腹,同时大声喊道:“出发!”
黑衣玄甲,长枪如林,八万人的大军,出城就用了小半天。
出城后,大军按照既定计划分开,等到了第二天,胖子身后只剩下一个师团。
独属于他的近卫师,师团长白发安德鲁。
四支军团,在攻打红水关的时候,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
这七天,军团进行了重编,给胖子的亲卫增加了三个联队,加上原本的独立联队,组成了一个加强师团。
亲王御驾亲征,对于这支缺衣少食的残军,是鼓舞士气的最佳手段。
他们的目标,是枫叶城外三百里的小镇布依特。
要在那里等待其他部队集合,然后一口气攻下枫叶城。
……
一只白鸽飞跃几百里的距离,来到了枫叶城的某处楼房。
主人解下鸽子腿上的情报,快马加鞭的送往城主府。
战争,从胖子出城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
原国防部副部长,现任北境军部大臣的塞利西斯在看完情报后,沉思片刻。
枫叶城是艾伯塔的首府,城墙高十八米,城防部队足有九万,加上粮草充足,纸面实力比红水关强。
但他不得不考虑一件事,这几只部队的军团长,在拉蒂斯可是被咔嚓了,手下的高级军官在塞利西斯接管后,也经历了大换血。
目前是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情况,加上胖子有西岚亲王这个大义,据城而守,真能打赢这场战争吗?
他的眼神飘向地图上的布依特,红水关等人制定的军事计划,再他看来简直是漏洞百出。
为了鼓舞士气,让亲王御驾亲征是没有错,可是太早暴露了呀。
只要自己集合全部力量,把亲王消灭掉,这次南征自然而然就会无疾而终。
但是,会不会太简单了?
这些百战老兵,会犯这种致命失误吗?
塞利西斯陷入纠结,目前他身边没有人能帮他做这个决定。
许久,他开口对卫兵说道:“通知尖刀营,沿着布艺特往红水关方向开始打探,拿上全部的水晶球,确认艾克斯·爱德华的具体位置。”
“是。”卫兵跑步离开。
没过多久枫叶城的城门洞开,城中最精锐的尖刀营,一人三骑,浩浩荡荡的向着布艺特席卷而去。
在不爱惜马力的情况下,这样的军队一天可以跑三百里。
两天后,尖刀营的探马,与胖子的亲卫迎面相遇。
当天夜里,袭营发生,在丢下一半的人马后,尖刀营的士兵终于拍摄到了胖子最清晰的影像。
“第二到第五百人队,随我殿后,第一队,护送水晶球返回枫叶城。”
尖刀营的营长,站在马上大声呼喊。
“是。”战士们斩钉截铁的回答。
没有太多时间给他们道别,负责护送水晶球的第一百人队,眼含热泪的离开。
剩下的一帮残兵败将,守在狭隘的路口,直面死亡。
很快,安德鲁提着铮亮的长枪拍马赶到,身后是一整个骑兵联队。
“亲王殿下说了,都是西岚男儿,投降不杀。”
“哈哈哈……”
尖刀营的营长斯蒂夫,在马上笑的前仰后合,他转头看向身后的士兵。
“兄弟们,告诉这帮乱臣贼子,咱们尖刀营,有怕死的吗?”
“没有。”
士兵们整齐划一的回答。
尖刀营在部队里,承担的责任不一样,没有把生死置之度外的勇气,是做不了这支部队的战士的。
马革裹尸,本就是军人的荣耀。
这一天,他们早就想到了,不论是跟寒月,还是联邦,甚至和北境,他们都无所谓。
这支塞利西斯从拉蒂斯带来的尖刀营,在这个夜里露出锋芒。
安德鲁点点头,在军队这么长时间,他懂得什么叫视死如归。
生命很美好,但人的一生中,有一些东西,比这更重要。
不论那些东西,在外人看来多么可笑。
安德鲁扣下面罩,长枪放平。
史蒂夫深吸一口气,回头凝望了一下拉蒂斯的方向,嘴里喃喃道:“妈妈,再见了。”
回过头,他踩着马鞍弯腰站起身:“杀!”
安德鲁狠狠的在马屁股上一抽,身体前倾,身后的战士同时喊道:“安妮!”
怒骂声,铠甲的碰撞声,受伤士兵的惨叫声,在几分钟内归于平静。
清冷的月光下,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
安德鲁看着鲜血流干的史蒂夫,摘下头盔对身后的战士说道:“把所有人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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