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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为什么要杀凯奇!!!”伊莲娜没有在乎自己身前的夜枭,而是死死的盯着那个怪人,她并没有认出他是谁,但在凯奇喊出吉布森之后,伊莲娜和凯奇这么多年合作的默契自然能够猜的的出来,眼前之人就是吉布森!!!
“所以一开始你就是在骗我们!你的能力……你就是让我们从斯塔克集团偷出那件东西,用在自己身上对么?!!”
伊莲娜又不傻,从凯奇的反应,她猜出眼前之人就是吉布森,那吉布森为什么会变成这幅鬼样子,就很容易理解了。毕竟他们偷出来的东西,就是交给了吉布森,偷出来之后,那玩意有什么作用,他们怎么可能不去了解呢?之前他们没想过吉布森会使用,可现在什么都说得通了。
尼克·弗瑞其实比伊莲娜更加愤怒。
特么的还是晚了一步,托尼动手的太快了。现在极限特工彻底没救了。活下来的人,也没办法信任了,别的不说,他们为什么会聚集在一起,而作为长官的他,居然一点都不知道,就能说明很多东西了!
这群人不值得信任了。
所以尼克·弗瑞果断出手,干掉他们!
虽然极限战士对他了解的并不多,可只要有一丁点泄漏的可能,他都要抹杀!
“为什么?为什么要背叛我们?!!”伊莲娜始踪不敢相信这一切。
被托尼干掉……她其实并不怎么伤心,都干这一行了,总有一天会死于非命,是基本素质。可……被自己人背叛,而且这个人还被他们如此的信任!
“是你们先背叛的我!”尼克·弗瑞终于忍不住了。
他一直害怕别人背叛自己,可实际上……他一直在被背叛……这真的很讽刺。尼克·弗瑞非常多疑,他不信任任何人,什么事都会藏一手,甚至藏几手,他永远不会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同时非常确信的认为,这个世界从没什么忠诚,忠诚只是背叛的价码不够高。
所以他总是在布置暗棋,并设计出层层防护网保护自己,最大限度的防止自己被背叛。
可讽刺的是,他不是在被背叛,就是在被背叛的路上!
这恰恰又证明了,他的理论没错。
何等的悲哀。
“是我把你们从烂泥的生活中拉出来,是我让你们变得对这个世界有益,还是我,让你们从一文不值变成现在的样子!可你们呢?你们居然打算背叛我!!!”
“我们是为国家做事!不是为你!!!”伊莲娜喊道。
“哈!国家!别傻了好么?从始至终,除了我,谁在乎你们?国家?这个国家谁也不在乎!我为这个国家做了这么多!可他们呢?还不是在抛弃我的时候,连看都没看我一眼!”
尼克·弗瑞有点真情流露了……
他真的这么想的。
他始终觉得,自己为了这个国家,这个世界做了那么多事情,可得到了什么?不过只是几次失误,他们就让成为了叛徒,甚至连辩解的资格都没有!
他非常清楚这个国家的运转方式。
在这个国度,平民的死活其实并不重要!
美国文化一直表现出对死亡的冷漠。在国家成立之初,它关于平等和民主革命的胜利言论掩盖了对奴隶制的任何承认,也掩盖了对其原住民的种族灭绝。在过去的两个世纪里,美国不间断的战争、征服和剥削的历史给公众带来了太多的舒适。越南、伊拉克和阿富汗人民通过钝器创伤和高科技谋杀手段了解到,美国对民主的支持往往是一种威胁,而不是一份礼物。一个年复一年地继续在军事防御上花费比在社会发展项目上更多的钱的国家,正在走向精神死亡。即使在美国本土,也有(现在仍然有)一个受害者等级制度。从贫困的城市社区到荒凉的印第安保留地,数百万美国人饱受疾病、创伤和贫困之苦,而他们周围的社会却无休止地吹嘘自己的财富和伟大。美国力量的冷漠,其积极的右翼支持者,及其冷漠的中产阶级和上层阶级构建了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某些死亡发生在边缘,眼不见心不烦。当需要在地方、州或联邦预算中分配资源,或者在危急时刻制定政策时,这一点对那些关注的人来说变得显而易见。
对于美国政府来说,民众从来不是国家的主人!
尽管美国存在一人一票,两党轮值等形式上的民主制度,但在资本主义的制度背景下,美国的真正主人绝不是广大选民,而是那些资本家。《货币战争》一书中,曾提及梅耶·罗斯柴尔德的一段话:“只要我能控制一个国家的货币发行,我不在乎谁制定法律”。这句话,一语道破了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政治经济关系的本质特征——西方所谓“民主政治”的本质,就是金钱政治,大资本家才是西方国家的真正主人。在美国现行体制中,有很多比美国建国历史还要悠久的大财团,他们垄断了石油、通讯、传媒经济命脉行业。因此,美国的真正主人,并非指的是某一个人,而是一群大资本家。
比如,美国曾长期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民主党是属于摩根家族的,共和党是属于洛克菲勒家族的”。这些幕后主使的一言一行,对美国政治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只要这些真正的资本不动摇。
那么美国就不会有事。
至于民众?
拜托!美国本身就是一个移民国家,他们的人口一直都是从全世界各地来的!
对于他们来说,底层民众死再多也没问题,反正有全世界输血!
他们甚至觉得多死一些人,更有利于他们。毕竟新加入的移民是妥妥的廉价劳动力!
美国人别看一直说什么排斥非法移民……可实际上美国离不开非法移民!
对于普通人来说,非法移民当然不好,他们把治安搞坏了,抢走了本地人的工作,普通人当然不满?
可对资本家来说,非法移民太棒了,他们不会参加工会、工资低、更加勤奋、同时还可以合法压榨!有什么比这个更好的耗材?
所以美国对于非法移民的看法一直两极分化。
越是底层,就越是敌视非法移民,可越是往上走,就越是欢迎移民。
因为移民只会和底层人抢饭碗,而上层人就不一样了,这些移民只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利润!
更何况,美国什么时候是民主国家了?
谈到美国,就不能不谈他的民主选举的政治制度,这似乎是美国的立国之本。可是,让很多人感到吃惊的是,这个民主政治的规则在美国建立之初就不存在,也就是说,美国并不像官方吹嘘的那样,是以民主开国的。在世界人民的眼中,美国是一个让人又恨又羡慕的国家,原因就是因为它的强大,而且越来越强大。美国的强大固然有它的历史机遇,但毫无疑问和它的政治体制有关。不管对美国有多大的仇恨,只要是有理智的人,都承认美国的政治体系绝对不是世界上最坏的。在崇拜美国的人眼中,美国的政治体系就和《圣经》一样,值得一字一句地反复地学习和朗诵,直到达到一句顶一万句的水平。世界上颇有一些国家全套照搬美国的政治体系,但基本上没有成功的例子,甚至比他们原有的政治体系还糟。
因为他们的运作方式和他们的宣传根本不一样!
美国政治游戏最根本的规则是什么?美国宪法。只有了解了宪法,我们才能了解美国。
美国独立战争从未为民主而战!
1775年,列克星敦枪声打响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序幕。这场战争,源于美国高速发展的工业体系和海洋贸易体系,对英国宗主国固有的经济体制形成了对垒的局面,并遭遇到了英国宗主国的强烈镇压而爆发的。这场战争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大量的民兵团体,而这些民兵团体又是占美国90%人口的广大中小农场主组成的。独立战争打了8年,共有40万人参军,占到了当年美国壮年男人的50%,战争胜利之后,这些退伍民兵不仅受到了战火的摧残,他们还要承受劳动力短缺带来的影响,再加上英国战败之后对美国实行了经济制裁,导致美国农场主全部陷入负债。而美国各州又各自为政,强制收回他们的农场以清偿负债。但是广大农场主认为,他们在独立战争中付出了太多,要求公平分配财富,这种激烈的冲突让美国各州陷入了剧烈的动荡,引发了美国中下层对统治阶级的起义,历史上称之为谢思叛乱。这种大规模叛乱一直持续了半年多才平叛下来。
这件事情对当时美国的统治阶级产生影响是巨大的,他们包括以波士顿为首的大商业集团、制造业集团、金融集团和土地投资商集团。他们在独立战争之前,认为国家主要的危险来自于暴君,暴君的独裁会威胁到私人的财产安全,但是到谢思叛乱之后,他们发现暴民比暴君更可怕,权力如果握在多数人的手里,就会产生多数人的暴政。那时候,美国精英所咒骂的都是民主,因为民主必然会导致均贫富,进而冲击到少数人的财产权。其实,民主和自由这两个词本质上矛盾的,民主是朝着均贫富的方向发展,是少数服从多数,而自由则是对私人财产的保护,是必然导致贫富分化的。但是美国精英们,既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又要维护个人的财产,而美国宪法,就在这样矛盾的背景下孕育出来。
其实在1776年美国发表《独立宣言》,1777年创建邦联体制之前,美国13个殖民地早已宣布了自己的独立,制定了自己的宪法,成为了意义上的主权国家。但是由于英国殖民时期遗留下来的一系列法案和政策,导致各个殖民地之间无休止的争端,包括领土、货币、债务等等各方面,进而产生了严重的经济衰退。这种经济衰退严重侵犯了四大集团的利益,没有一个稳定的国家环境和商业环境,他们的生意无法正常的展开,他们渴求一个中央集权的联邦制产生,要把征税权、货币权、立法权、司法权、外交权、财权、君权集中在中央政府。而当时的邦联政府软弱、无能,他们决心绕开现在的邦联政府,直接制定宪法并强行推行。
美国宪法的核心——少数人的财产权需要得到特殊的保护!
美国父麦迪逊:“我们的宪政机器要设计的足够复杂,以避免人民轻易地改变它。”
787年,美国制宪会议召开。照理讲,美国既然是民主人权的灯塔,那他的宪法理应为它的意识形态而服务,应该为了多数人的权利而制定,更应该通过人民的投票来决定它是否被通过。然而太多的应该,往往只存在于多数人的幻想之中。其实,美国的宪法从一开始,就从来不是为了民主而制定的,它只是一小群有产者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创造的,是利益集团妥协的产物。制宪会议只是55个人的闭门会议,宪法也只是39个人联名签署,最后不到2000个人批准产生的,与美国90%的广大人民没有任何关系,也从未进行过任何民主投票,这55个人也不是人民推选出来的,而是由各州政府推选出来的,这里面一个中小利益代表者都没有,他们都是四大集团和奴隶主的代表。这些人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所有权利向联邦政府集中,用来保护他们的财产权。在这55个人之中,制宪会议的灵魂人物——宪法之父麦迪逊认为,人类自古以来围绕财产利益而展开的派系斗争,靠宗教、道德的约束力是根本没有用的,在派系斗争发展到极端危险的境地,多数农场主就有可能形成压倒性的优势,去侵犯少数人的利益。而美国宪法就是要有效地约束多数人,这就要求宪法设计的足够复杂,并且权力相互制衡,用这种体制来控制多数人,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其次,这套体系还要保证平民政治的精神和形式,这就催生了三权分立。这个制宪精神得到了会议代表一致的认可。
因此,美国制度设计的本意就是要克服大多数人的意志,维护少数的权利。在制宪问题上,当时讨论的最多的就是如何避免“多数的暴政”,防止多数人民有一天要通过民主的制度来分他们的财富。从定义上讲,多数人指的就是民主,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的重要原则,那么所谓“多数的暴政”其实就等同于民主的暴政,所以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建立了一个精英治国的宪政制度。虽然建国之后,美国政治里的民主力量不断上升,但是精英早就预料到了这一点,所以,美国的宪政机器需要设计的极其复杂,要让平民永远无法通过程序而推翻精英统治。
表面的民主,核心的限制民主!
间接选举,这种上世纪的选举制度早就应该废除了,但是却由于美国宪法的不可改革性,至今仍然存续于美国社会中,什么样的机器能够做到如此强大的控制能力?这就要从其宪法复杂性来了解。一般我们在联想美国大选的时候,都会认为美国采取的是一人一票的直选制度,即我可以直接投票给我选中的候选人,从而反映到全国的计票系统中。然而,现实却并非如此,美国选举采用的是间接选举,他们虽然选票上选择的是总统候选人,但其实这一票最终是要由各州的选举人投出,而选举人是由各州议会推选出来的,然后再由选举人在12月底的时候对总统进行最终的投票,之后在1月份开票,公布美国真正的候选总统。为何选举总统要设计如此复杂的一套体系?这就涉及到设计这套体系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如何防止多数派掌权。如果在全国投票时选出来的候选总统不合适,那么就有可能在第二次选举人计票时,选举人采取倒戈来推翻之前的选举。虽然美国历史上因为选举人倒戈而最终改变结果的例子还没有,但是这种倒戈的戏码却并不罕见。
总之,美国从根子上,就不是很多人认为的所谓的民主,他们的主要宗旨,就是所谓的反抗‘多数人的暴政’!
而这也注定了,民众的大量死亡,其实并不会被真正的掌权者在意。
因为民众要多少有多少,本土不够,外面有的是!
尼克·弗瑞从始至终都是这样认为的,他不在乎自己造成了多少伤亡……因为一切都可以被掩盖,被修改!
可他呢?
他做了那么多,为什么美国政府第一时间被抛弃?
他才是那个被国家背叛的人!
他不是叛徒,美国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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