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重拾纸笔,师兄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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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传媒大学,文学社,自从指导老师庞风解读了李想一系列的文学作品后,
他不仅在网上拥有了一大批粉丝,成为了明星老师,也让文学社在华东传媒大学声誉日显。
许多同学慕名加入文学社,今年的新社团招生,很大一部分新生申请加入问学生,都是因为李想。
对那些抱有文学梦的少年来说,加入文学社,跟庞风老师近距离接触,听他面对面讲解李想文章的深沉涵义,是一件十分美好的事情。
所以今年的文学社,招生人数突破了往年,成为了华东传媒大学人数规模最大的社团。
国庆节过后,大一的新生也开始逐渐适应了大学的生活,他们当然知道自家学长在短篇活动中大杀四方,正在创造历史。
而这段时间,也是文学社举办活动最频繁的时间,庞风老师隔三差五,便会展开研讨会。剖析赛道作品,不少人听得津津有味。
阶梯教室里,人挤人,人堆人,连过道上都坐着很多同学,&nbp;&nbp;庞风端着保温杯走到讲台上,打开投影仪,&nbp;&nbp;对众人说道:
“今天我们赏析的是半个小时前,&nbp;&nbp;你们的学长在短篇活动第七赛道发布的作品,&nbp;&nbp;它的名字叫做受戒。”
庞风说道:“给你们半个小时,你们仔细分析一下,&nbp;&nbp;写出一篇读后感交给我。”
“文学社招新并不严格,但是对于你们这些大一的新生来说,我也想掂量掂量你们的水平到底是处于哪个区间,&nbp;&nbp;我好讲解的更透彻。”
庞风老师这么一说,台下的人乌泱乌泱赶忙拿出笔记本,点开短篇活动网站,&nbp;&nbp;聚精会神的。
庞风静静的坐在讲台上,拧开保温杯,吹拂着热气,&nbp;&nbp;美美的喝了一口茶。
他并不属于那种想在文坛扬名的人,&nbp;&nbp;但是他热爱文学,&nbp;&nbp;所以他愿意当这个指导老师。
庞风本以为将这个文学社维持原样,便已经大不易了,&nbp;&nbp;谁知在李想的带领下,竟然掀起了一股文学热潮。
文学社的地位也水涨船高,&nbp;&nbp;而他作为文学社的指导老师,&nbp;&nbp;多次受到了校领导的表彰,&nbp;&nbp;既能干自己想干的事情,又能收获赞誉,收获掌声,&nbp;&nbp;何乐而不为呢?
对于目前的生活,&nbp;&nbp;庞风简直满意的不能再满意了。
【舅舅按照约定的日期又回了家,带了一件他自己穿的和尚领的短衫,&nbp;&nbp;叫明子娘改小一点,&nbp;&nbp;给明子穿上。
明子穿了这件和尚短衫,&nbp;&nbp;下身还是在家穿的紫花裤子,赤脚穿了一双新布鞋,&nbp;&nbp;跟他爹、他娘磕了一个头,&nbp;&nbp;就随舅舅走了。
他上学时起了个学名,叫明海。舅舅说,&nbp;&nbp;不用改了。于是“明海”就从学名变成了法名。
过了一个湖。好大一个湖。
穿过一个县城。
县城真热闹:官盐店,&nbp;&nbp;税务局,肉铺里挂着成边的猪,&nbp;&nbp;一个驴子在磨芝麻,满街都是小磨香油的香味,布店,卖茉莉粉、梳头油的什么斋,卖绒花的,卖丝线的,打把式卖膏药的,吹糖人的,耍蛇的,……他什么都想看看。
舅舅一劲地推他:“快走。快走。”
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
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
明子和舅舅坐到舱里,船就开了。
明子听见有人跟他说话,是那个女孩子。
“是你要到荸荠庵当和尚吗?”
明子点点头。
“当和尚要烧戒疤呕。你不怕?”
明子不知道怎么回答,就含含糊糊地摇了摇头。
“你叫什么?”
“明海。”
“在家的时候?”
“叫明子。”
“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荸荠庵。——给你。”
小英子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
大伯一桨一桨地划着,只听见船桨拨水的声音:“哗——许。哗——许。”】
半个小时转瞬即逝,许多同学写了七八百字的赏析,一副信心满满的默默杨,举手踊跃发言。
彭枫微微点头,显然对眼前的一幕,感到十分开心,他随意点名一位前排的同学:“就你吧,你说说看。”
“是。”扎着马尾辫的少女起身,&nbp;&nbp;深吸一口气,说出了她的看法:
“《受戒》是一篇充满诗意的散文化。它所表现的既非重大题材,故事情节亦缺少大起大落的戏剧性冲突。
明海与小英子的初恋不曾遭遇波澜起伏的曲折,&nbp;&nbp;李想在描绘这段感情时,通过含蓄节制、意趣盎然的细节描写,&nbp;&nbp;着力表现出其健康明朗的诗意状态。
如写到小英子在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缺少了一块”,明海看到后,“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受戒》不但没有戏剧性冲突,实际上通篇也没有完整的故事情节。
一开头写荸荠庵引出出家的明海,当地与和尚有关的风俗,明海出家的过程,庵内的生活方式,小英子一家的生活状态,明海与小英子的爱情,标题所说的“受戒”,直到最后才出现。
这种不拘一格的“生活流”描写表面上看来结构松散无序,实则有其内在的秩序,营造出了一种恬淡诗意的文学氛围。
另外,中对于地方风物、景物、人物、习俗等各式各样生活细节的描写,洋溢着一种欣赏、玩味的情趣。”
庞风挥手让其坐下,笑道:“还有谁要补充的吗?”
“我,我。”一位带着眼镜的少年,跃跃欲试的高喊道。
“好,那就这位同学吧。”庞风摆手道。
“谢谢老师。”他扶了扶镜框,起身说出了他的看法:“我觉得刀神写的这篇受戒在叙述方式很值得我们学习。
刀神在叙述上,采用了第三人称客观叙事的视角,大量使用插叙。
在概要叙述其他次要人物时,采用的是作者的视角,但在集中表现明子和小英子时,却引进了明子和小英子自身的视角。
例如明子出家跟舅舅赴荸荠庵:“过了一个湖。好大一个湖。……”所写全是明子眼中所见、耳中所闻,心中所感。
小英子送明子到善因寺受戒,对善因寺的描写完全是从小英子眼中看到的:“好大一座庙。庙门的门坎比小英子的胳膊都高……好家伙,这哼哈二将、四大天王,有三丈多高,都是簇新的……一进去,凉飕飕的。到处是金光耀眼。”
这里描写环境所用的口吻语气完全是小英子的。
利用叙述视角的转变,作者在不具体描写人物形象、性格的情况下,用人物自身的行动、感受、语言,让读者体味到其心灵的健康、活泼、明澈。”
“嗯。”庞风止不住的点头,眼神中流露出一丝赞赏,将保温杯放到讲台上,他起身,最后问了一句:“还有谁有不同的看法吗?”
“有的。”坐在过道里的同学,赶忙起身:“老师我还有一点可以补充。”
“哦?”这种课堂氛围,简直是一种享受,庞风爱死这种生活了。
“那你说说看吧。”
“是。”这位同学摊开自己手写的草稿,道:“我觉得受戒的语言特点,也很值得探讨。
《受戒》的语言朴素无华、精练明快。“清亮亮”、“滑溜溜”、“格挣挣”等口语化的词汇,短而精的对话,增强了描述效果,突出了人物性格。
谷俴 同时,《受戒》的语言又能是含蓄而富有诗意的。
结尾处的景物描写“英子跳到中舱,两支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
芦花才吐新穗……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发着银光……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
青浮萍,紫浮萍……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
惊起一只青桩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飞远了”,意象的组合点到为止,犹如一幅任意挥洒而又结构飘逸的图画。
用“芦花才吐新穗”象征明海与小英子朦胧的爱情;“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则是对少男少女美好爱情的曲折描绘;水鸟扑鲁鲁飞远,则表现了人物表白爱情后心情的放飞。”
庞风脸上的笑意再也止不住了,这几位文学社成员都十分有灵性,让他见猎心喜,他大加赞赏了一番,而后起身,对着投影仪,从头和同学们解析受戒的背后涵义。
巧合的是,面对朦胧这个题目,不仅李想选择描写爱情,连姚崇光这个年过半百之人,选择的切入点也是写爱情。
他的短篇题目为——小芳。
到了他这个年纪,回想起青春年少之时,那种朦胧的甜美的爱情。
姚崇光往昔锐利的笔触变得温和,好似一座极具压迫感的大山轰然间倒塌,化为涓涓细流,流过众人的心田。
那时候阳光正好,微风不燥,他还年少,喜欢的人,也在身旁。
回忆的美好,回忆里的他,让无数读者为之倾倒。
众人讶异,姚崇光的短篇竟然能写得这么好,假如说李想写的是现在,那么姚崇光写的就是过去。
回忆的美好是远胜现在的。
因为回忆带有他天然的滤镜。
《小芳》寥寥上万字的篇幅,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那个年代的爱情又十分纯粹。
朦胧吗?
确实很朦胧。
到最后主角连一句我爱你,都没敢说出口。
但是故事美好吗?
美好。
美到众人为之憔悴,美到众人为之倾倒。
在某一个时间段,他的投票数甚至短暂超过李想,位列第一。
没错。
这就是姚崇光真正的实力。
不容小觑啊。
可惜的是他碰上了李想的杀手锏。
碰上了汪曾祺的受戒。
杀手锏不是说说而已。
当受戒的故事展露在众人眼前,如果说《小芳》是一股涓涓细流,那么《受戒》就是江南水乡。
读者不再是亲身经历者,而是旁观者。
他们见证了一段青涩的爱情。
两人的投票,日益胶着,但网上无数网友对两人的评价,都十分一致。
全网近乎零差评。
他们双双登上了微博热搜榜的头条。
第七赛道两人平分秋色,无数读者眼里再无其他人的身影。
不管他们写的再好,角度再新奇,在李想和姚崇光面前,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许多网友这才发现姚崇光身为莫子缘大师的得意弟子,他这一路走来,身居高位,现代诗在李想之前是整个华夏文坛首屈一指的大师。
而他最年少,最轻狂的阶段,却是以短篇小一炮成名的。
当众人从旧纸堆里找出几十年前姚崇光的文章,才明白他其实也是很厉害的。
湘西大地上,红日初升,又一天的朝阳,又一天崭新的生机。
沈炼悠哉悠哉地坐在摇椅上,呼吸着这片土地给予的花草芬芳,嘴角止不住的上扬,心想——他的师兄终于回来了。
假如一个一心只想着向上爬的人,回归正途,拾起了那支笔,踏上了几十年前走过的路,会有多强?
没有人知道。
没有人知道姚崇光肚子里还有多少墨水。
但仅仅只是这《小芳》便惊讶了无数人。
短篇活动失败了嘛?
在某种程度上,是的。
毕竟姚崇光搭建的舞台,所有的风光都被李想占据。
可他输了吗?
也没有吧。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姚重光站了出来。
赤膊上阵。
《小芳》一出,舆论呈现反转的态势。
众人对他的评价出奇的高。
甚至认为他即使输了,也是虽败犹荣。
许多网友在姚崇光的微博下方留言,希望他继续将这几十年前未,讲完的故事,将他一肚子的牢骚,全部付诸笔下。
姚崇光的微博账号在三天时间内涨粉三百多万。
许多网友打破沙锅问到底,都想知道他小芳到底是谁。
受戒和小芳一直占据着微博热搜前十的位置整整两天。
虽然两者的票数差距逐渐大,李想最后还是棋高一着。
最后的结果新鲜出炉,正当众人为姚崇光惋惜之时。
微博,仿佛被人丢下了深水炸弹,热搜被迅速占据,一个惊天大瓜浮现在众人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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