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少年,我看你骨骼惊奇 (求收藏!求追读!)
叶尽秋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二十二章 少年,我看你骨骼惊奇 (求收藏!求追读!),封神,老子要上封神榜,叶尽秋寒,po18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翌日,大青枣。
沈信舒展身子,缓缓走出营帐。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确认眼下不是中午,才走向校场。
因为中午不适合出兵,早晚才能药丸。
嗯,这就是玄学。
没办法由于最近接连不断的失败,把沈大夫硬生生的逼成了玄学家。
他其实也是不想的。
一路上。
沈信猛然发现,好多的士兵都露出了激动的神色,并一副要誓死保卫他的表情。
沈信士兵们太热情了该怎么办?
不过这并不出乎预料,毕竟沈大夫两次拯救陈塘关,面对那天神,面对那四海龙王都无所畏惧,一身正气救万千民众于水火。
陈塘关上的每一位军民百姓都是由衷的敬佩,他就是无数人眼中的英雄。
沈信自信的摇了摇头,没关系,他很确信崇城就是自己的身死之地。
一百名精锐骑兵正威风凛凛的站在校场上等待着检阅,身后数千士兵呐喊助威,声震云霄。
而李靖与黄天祥更是带着众多将领迎了上来。
这排场有些太大了吧……
还有你们兴奋个啥啊,弄得杀气腾腾,喊声冲霄,不知道的以为我要指挥多少兵马呢?
尤其那被挑选出来的一百骑兵,各个都是武道高手,精锐中的精锐,最差的都能举起数千斤的巨石。
而且作为义子,与沈大夫头号先锋官的黄天祥,更是早已经傲然站在众将之前,并且还换好了一身特别明亮的银盔白铠。
看那得意的神色,与骄傲的表情,显然对即将到来的战争跃跃欲试。
可恶!
沈信感觉到了一丝不好。
果然在一旁的李靖脸色郑重的开口道
“沈大夫放心,眼前的这一百名骑兵绝对是我陈塘关上最强的将领。
他们各个身怀武技,经验丰富,最差的都是名百夫长,每一位放在军中都可以指挥战斗。
虽然无法平定西岐,但是护着您在乱军中杀出,绝无问题。”
李靖带着自信的表情,吩咐身后的将领带好武器出发。
顺便还下了死命令,你们可以死,但是沈大夫绝不可以有失,遇到危险当战至最后一个人,流尽最后一滴血。
黄天祥听完,当即率着众多将领忍不住高呼
“誓死守卫沈大夫!”
“誓死守卫沈大夫!”
就连一旁军营后方的普通士卒也都喊了起来。
沈信黑着脸,乱喊什么口号,还有黄天祥你在那里凑着什么热闹?
过分了啊!
逆子!
听着眼前那一阵阵激动人心的呼喊,沈信感觉说不出来的难受。
这还未开始,就给他出了一道难题。
不要慌,冷静一点,自己一定有解决的办法。
首先这个时候绝不能让这群精锐跟自己去北崇,这群人哪里是普通士兵,分明是古代版的军官敢死队。
估计以这群人的实力,还真有可能带自己杀出重围。
不过不带他们,李靖是绝对不会放心自己离开的。
这就有点难受。
忽然这个时候沈信灵光一现,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简单,换人啊。
这一百个人太强,那我可以换成弱点的。
换那种没什么实力,但保命手段一流,逃跑能力很强的人。
遇到点风吹草动,就全部逃跑了。
要知道无论是什么样的的军队,总有那一批最差的,他们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就一个字混。
这样的话,自己不仅能独自去死,还不用连累这群士兵。
这样岂不是美事?
此外,我还可以想一个必死的计划。
沈信去往崇城,对救那崇侯虎父子可没有什么兴趣,甚至还恨不得这种恶惯满盈之人身死。
这崇侯虎在朝歌罪孽多端,恶惯满盈,建鹿台贪酷无厌,有钱者买闲在家,无钱者累死台下。
更是在他的治理下,北地民不聊生,四海生怨。
就算西岐不杀,若是有机会沈信也会出手。
救这样大奸大恶之人他沈信的良心都过不去。
所以这次沈信还有一个支线任务,那就是对付那崇侯虎。
思路一下就打开了。
这样的话自己战场上即对抗西岐,对方崇侯虎暗中又得罪了纣王。
双层死亡霸服加身。
无论是西岐还是殷商都会容不下我,直接得罪两方。
哪怕我战场上没死,侥幸回到朝歌,那也是必死无疑!
想到这里沈信终于舒坦了。
完美。
当即一脸严肃的开口道
“李将军眼下这些将领虽然强悍,但一身之实力太过于明显招摇。
大军之中不利于隐藏,因此还是暂留在陈塘关,另选人代之。”
听到这话李靖原本自信的眉头,瞬间变成了川字形,心中暗道眼下的可都是陈塘关实力最强的人啊。
不用他们还能用谁呢?
“沈大夫三思啊!”
李靖连忙焦急的拦住沈信。
他经营陈塘关十数年,对于关内士兵的实力更是了解,如果眼前的这群将领不用,他还真不知道要如何的去保护沈大夫。
好!
你越反对就说明我的选择是对的。
作死嘛,怎么能找实力高强的人来保护自己。
找点跑的快,不愿意打仗的人,才机会更大嘛。
听到沈信要不用眼前这群实力高强的将领,黄天祥也慌了,连忙道
“义父不可!陈塘关上所有的武道高手都在这里,再选也不可能比的过他们。”
沈信点了点头,黄天祥说的没错,整个陈塘关的武道高手都在这里,若是再选也不可能比他们还强。
但是小孩子你不懂,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只要排除掉他们,其余人随便选。
“此去北崇,兵贵神速,壮的不要,实力高的不要,有特殊能力的不要。”
我只要一点,最快的。
速度,速度决定一切,快,越快越好。”
沈信说着慢慢的朝后方的军士中走去,走了好久,直到他见到一名拿着长枪的小卒,一脸高兴的对着前方说道。
“少年,我看你骨骼精奇,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而且握枪的姿势一看就是名快枪手。
想必脚下的速度也一定很快,你叫什么名字,可愿随我前往北崇。”
“我…我……我叫周星。”
“好!我看此人就不错。”沈信一巴掌拍到那叫周星的少年肩膀,将其拍的差点没跪下去。
于是心中又是一喜,连忙转头对李靖等人道
“李将军就按这个标准找,我只要一群快枪手,无论什么快都行,越快越好。
只要有他们在,此去北崇定能平叛成功!”
???
李靖等人仔细的看着,眼前那面容枯瘦,脸色苍白,黑眼圈大的宛如熊猫,一副营养不良,握着长枪的双手还在颤抖的周星。
这个?
似乎……
李靖心中一愣,沈大夫眼光还真是厉害,此人还真是个人才。
他的速度在陈塘关堪称第二,这第一当然是他李靖。
因为陈塘关不会有人比他更快。
但此人速度虽然快,就是有一点,他太混了,简直是一个大混子。
打仗永远都是第一个冲进去,然后第一个冲回来。
这种窝囊的家伙,李靖要不是看他还有点用处特长,早就把他砍了。
沈信想的很好,他要的就是这种人,虽然长的有些丝,但是到了战场,逃跑技术却是一流。
有他们在怎么能守护住自己,估计早就跑的没影了。
此刻李靖等将领虽然有异议,但随着沈大夫的坚持,再加上以军事机密为由,还是妥协了。
因为他们也不知道眼前的沈大夫在打着什么主意,但万一,或许真的能退走西岐呢!
毕竟沈大夫智勇双全,又可能不在乎自己的性命去找死,所以他们很相信沈大夫。
很快,李靖又选出了一百人,这一百人看起来就身怀绝技。
那猥琐灵动的小眼神,和那粗糙有力的双手,果然没找错人。
然后把他们这群速度很快的人,聚在一起配上马匹,由沈信亲自教他们怎么逃跑。
你可以不会打仗,但是不能不会逃跑。
教你们一句口号“犯我殷商疆土者,虽远必诛!”
逃跑的时候喊起来,对方肯定严阵以待,然后你趁这个机会转身就跑。
等他们发现上当的时候,大家早就跑不见踪影了。
喊的时候,记住气势一定要足,要让敌人真的以为你们要冲锋,这都是知识,要好好练,战场之上能保你们一命。
当然最理想的状态就是,还未等撞见敌军,自己便已经跑出了几十里外。
双方怎么打都永远见不到面,这才是划水的最高技巧。
在沈大夫耳提面命的训练了一番后,终于这一百名骑兵,在李靖等人目瞪口呆的情况下。
惶惶如丧家之犬,如漏网之鱼一般,仅仅片刻就嗖嗖的闯出了辕门,不见了踪影。
为了速度简直拼了,每一位都各出奇招,更有甚者为了减重把身上的物品一件件的往下丢。
这哪里有什么军队的气势,更没有什么战阵军形。
完全就是一群逃命的败兵。
这才对嘛,跑的快,才能逃得性命,有了性命才能跑的更快。
沈大夫很满意。
不远处李靖带着众多将领望着这一切,开始有些不解,但看沈大夫那满意神色,心中却渐渐怀疑起来。
难不成沈大夫此举大有深意?
思来想去,下一秒,却是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
李靖不由得叹道“沈大夫真乃神人也,用兵如神,我李靖自愧不如啊!”
李靖这一叹,将周围的将军们给叹愣了,李将军可是陈塘关上兵法最出色的人,他都在感叹,难不成沈大夫真的另有用意。
等等,黄天祥心中似乎也快要猜到答案了,义父究竟是为何如此呢?
“我也明白了。”
接着他大声高呼!
“兵贵神速,兵贵神速啊!”
黄天祥一开始还以为义父是在开玩笑,但现在随着李将军的提醒他明白了,全明白了。
义父带着这一百人,从来没想过正面作战,而是想用作奇袭。
这一百人在普通的时候面对大军当然是一点作用没有,但是若能混进敌营。
然后在关键的时刻,配合大军夜袭周营,点火为号,烧毁粮草,乱其军心。
大军作战怕的是什么?
一是粮草,二是营变。
没有了粮草,你再多的人马也发挥不出实力,大家人困马乏,饿着肚子如何打仗。
甚至没有粮食还会引起哗变,军心不稳,不用人打,自己便已经败的一塌涂地。
而营变更加可怕,一人惊,则万军惊,有时仅仅因一人的发狂,呼啸,从而导致整个军营数万军队,瞬间溃散。
营变之时踩踏者死伤无数,逃营者更是无数。
以点破面,营变是军队中最可怕的事情之一。
原来如此,众人恍然惊醒,被李靖与黄天祥这么一解释,全明白了。
至于有人会问,这一百人如何起得作用,又或者能当几万大军吗。
这可能便是沈大夫训练他们逃跑的关键了。
一人逃跑便会有无数人跟着,当军营混乱之时,他们便是这决堤之水。
此计若成,当真可挡数万军队。
这等智慧,这等计谋,当真是让众将拜服。
只感觉自己的兵法学到了狗肚子里,跟本追不上沈大夫的思维。
厉害啊,厉害!
沈大夫真乃神人也。
就一个字绝了!
一旁的沈信见众人敬佩的望着自己,大感意外。
他刚才只顾着训练自己手下的骑兵了,李靖等人在想些什么。
不过他却猛然醒悟,这个时候不是与他们闲聊的时候,而是赶快飞马去往北崇。
万一他去晚,战争结束了,岂不是白白浪费了这次大好机会。
于是他牵起了李靖配给他的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杂色。
宛如那雪中的精灵,高傲的立在场中,打着响鼻,不屑的望着众人。
可正待沈信想翻身上马时,天空上却意外落下了一道白光,然后就见白光中默默的走出来一只气愤的狐狸。
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中,白色狐狸开始不停的对着沈大夫眼前的战马呲着牙,瞪着眼,最后更是直接出脚将那只高傲的战马踹倒在地。
然后一脸骄傲扫了眼四周好像再说
“哼!你们都不配!”
更是的压低了自己,静等着沈大夫上身。
……
沈信黑着脸看着前方,他其实是想把这只倒霉狐狸偷偷留在陈塘关,自己独自走的。
因为他忽然发现了一件事,在来陈塘关之前,自己身上可是叠了三层死亡霸服。
但是最后自己居然没死,这其中一定有问题。
咱们来分析一下,申公豹的道友请留步,这个是死亡属性没毛病。
黄天祥的克父属性也没毛病。
再加上狐狸的这个倒霉属性。
按理说应该负负得正,再得负。
但现在我没有死,那就说明这只狐狸就他娘的不是负得。
身上的霉运把其余死亡霸服给得正了。
所以沈信觉得不带它去那北崇,可眼下谁料这货竟然得到消息,追了上来。
沈信此刻有心再找一匹马,但是在狐狸的威压下,却没有一匹敢上前,不是突然摔了马腿,就是跑肚拉稀。
更有甚者,走着走着突然撞到了辕门的旗杆上。
估计沈信在不走,这陈塘关上倒霉的就可能不只是马了……
罢了,先让它跟着到崇城,然后再想办法将其甩开就是了。
想好了之后沈大夫只能无奈的从后面上了狐狸的身,然后手中一拍,便带着黄天祥离开了陈塘关。
沈信离开之后,李靖望着前方久久不能平静,心中感慨万千,这次北崇之行实在是太危险了,西岐十数万大军讨伐北崇。
哪有可能被轻易打败。
沈大夫这完全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殷商有其,国之幸也。
沈大夫如此为国为民,我李靖怎可不全力相助。
忙的赶回营帐,取出纸笔将沈大夫去往北崇的消息传往朝歌。
甚至还觉得不放心,手中信件不停,接连写了十余封,最后让手下传往北崇各地。
一时间陈塘关的探马蜂拥而出,四散而去。
李靖在写完最后一封后,叹了口气,深深望着北边的方向。
与此同时,不久后,沈信带着他的骑兵已经跑出了百余里,渐渐离开了陈塘关的范围。
说实话,对于眼前这群快枪手的速度他还是很满意的,正当他想让大家停下来,继续加深
下一秒突然听到黄天祥踏马回报
“禀义父,前方忽然发现一片巨大的黑色森林。”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