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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林槿玺托着婴儿肥极明显的双层肉下巴,有一搭没一搭地踢着小短腿,无聊地坐在太师椅上,发出第n声叹息。
一个月零十天。她来到这个闭塞、落后的时代,才一个月零十天。她就已经无聊到无事可做了。若是让她在这里过上一辈子,老天!她恨不得要将那个送她前来这里投胎的小鬼头揪出来暴扁一顿了。
究竟为嘛挑上我?林槿玺不止一次地叩首自问。
若说是奖励,她的毛病可以被她老娘数落出一大堆。最大的毛病,当然是年近三十,还没有男人看上她。唔,这么说也不对,关键是她看不惯男人拖沓不守时,瞧不起男人急躁不稳重、不喜长得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讨厌问东问西探听家底财富的男人……故而,沦落到最后,被她挑剔的男人,一个个地都结婚生子去了,余下她,二十九岁生日刚过没两个月,就一个意外,来到了这个什么娱乐消遣都没有的落后文明,还得从小娃儿做起……
老天!这是奖励吗?若是奖励,应该赐我一个男人!一个严谨稳重、俊朗挺拔、温柔体贴的好男人!!!
可若说是惩罚,她也没做什么让老天爷都看不下去的恶事呀?难不成,她年近三十还是处女一枚的事实,让老天爷蒙羞了?
唉,早说么,她曾经有多少次可以脱处的机会呀!可偏偏天时地利人和,从不曾让她遇到三合一的时候。所以……
唉!
林槿玺再度重重地吐出一口气,索性也不拿小胖手费力地支撑了,直接将下巴磕在檀木八仙桌的边缘,有气无力,兼胡思乱想。至少,可以借此打发掉一部分极度无聊的时光。
齐恪、齐琛兄弟俩,第一次踏入迎玺小楼,来探望同父异母的嫡系妹妹时,第一眼看到的正是这么……不着调的一幕。
“……妹妹……”
一声弱到几乎听不到的低喃,勾回林槿玺神游天际的注意力。
眼珠子随着声音的来处,滴溜溜地转去。咦?是两个几乎长得一模一样的少年耶!
“怎么?两个月不见,把哥哥们给忘了?”齐恪温润的脸上爬上浅浅的笑意。
“哥……哥哥……”林槿玺迅速恢复她便宜爹跟前的正襟危坐,低低的称呼从喉底逸出。是了,这就是便宜娘与她说起的那对双生子兄弟——她同父异母的嫡系兄长。
“咦?丫头,最近好似瘦了不少,是谁欺负你了吗?”性子直率的齐琛,伸手在她肩上拍了拍,不加掩饰地问道。他那适逢变声期、公鸭般粗噶低哑的嗓音,刺得林槿玺忍不住直抽嘴角。变声期的少年唉,居然成了她的兄长,日后每见一次,都得恭恭敬敬、乖乖巧巧地称他们一声“哥哥”,真是——亏大发了!不过,至少比被高她一头的初中生喊她”阿姨”好!甘愿吃这样的亏!
“没有,是我自己锻炼来着。”林槿玺佯装乖巧地回答。再过半年,她相信变化会更大,倒不如趁早承认。
“锻炼?练习跑步吗?”齐琛满脸好奇,数日前,就看到她拉着她的小丫鬟在庭院间飞速穿梭,暗忖那就是她说的锻炼法了。
“唔。哥哥可有好的建议?玺儿不想再生病。大夫说,多多锻炼身体,可以预防得病。”林槿玺理直气壮地将这一说辞全数推到了惠仁堂那个不知名的大夫头上。
“嗯,待妹妹再大些,骑马也是一项很好的锻炼。”齐恪听林槿玺这么说,认真地沉思了片刻,方才提议道。
“玺儿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呀,玺儿早就选好坐骑了。呵呵……哥哥们可不许与我抢哦!”哇卡卡卡,简直是送上门的绝佳理由呀!可以让她从此光明正大地占有那匹超酷的小马驹——“紫曜”。
“呵呵……确实听马厩的青茗说起过,妹妹很喜欢黑腾生的那头黑得发紫的小马驹,还给它取了个非常文雅的名字,叫……‘紫曜’对吗?”齐恪含笑地说起前几日从马厩处传来的听闻。一开始都不相信,不到六岁、大字都还不识一个的小丫头,竟然取得出一个连他们兄弟俩都觉得够文雅够映衬的好名字。事后猜测,必定是福晋替她想出来的。
“对对对,哥哥们也见过了吧?是不是很漂亮?很优雅?通体有种傲慢又不失礼仪的贵族气质?”一提起那匹被她极度看好的小马驹,林槿玺就忍不住捧着她那双松软红润的双颊,眨巴着亮晶晶的黝黑双眸,抛出一长串赞美之辞,听得齐恪与齐琛两兄弟,彻底地愣在当场。
这是……在赞美小马驹吗?即使是用来形容满清皇族贵胄,也不为过吧。
“咳咳……”齐恪率先回过神,握拳掩嘴,佯装轻咳,意图拉回再度神游天际的林槿玺,“妹妹……咳……既然这么喜欢‘紫曜’,我会与阿玛说,一定留给妹妹做礼物。”
“好!谢谢哥哥!”林槿玺回过神,忙不迭地点头致谢。有他这句话就成。看日后还有谁敢与她抢。唔,听说她还有个小她一岁的弟弟和虽然才两岁却不比她柔弱的妹妹。都是费扬古的妾室所生。不知是不是属于娇横跋扈的那种类型?倘若如眼前这对双生子兄长这般的性子,倒也不错。
不过可惜,她与双生子兄长的年龄差得太多,即使她想跟着他们溜出府去玩,他们还不见得愿意让她跟呢。
至于,那两个比现在的她还小的小屁孩,还是算了吧。她素来不喜欢当孩子王,也不喜欢当保姆。他们不来烦她,她就谢天谢地了。
“丫头,怎么就你一个?福晋不在吗?伺候你的丫鬟呢?”静不下来的齐琛早在齐恪与林槿玺对话的当口,就在楼下几间厅堂里晃了一圈,环顾一周后回到林槿玺跟前,不解地问道。
“哦,额娘在你们来之前刚刚出门,说是他他拉家的福晋大寿,去道贺了。末儿去大厨房给我取牛奶了。应该就快回来了。”
林槿玺压根不知道所谓的他他拉家的福晋究竟是何人,她只是道听途说,便宜娘与她解释过,似乎是她闺中密友之一。
本来敏容是想带着女儿一道去的。林槿玺也极愿去见识一番大清王朝贵族女眷的宴会。无奈她才五岁,上不了台面。
额……听其他府邸的福晋说,他他拉家这次邀请的都是各府的当家主母,不兴拖家带口,特别是离及笈期还远着的黄口小儿。
故而,便宜娘只得对着女儿与末儿再三叮嘱,方才不甚放心地带着夏儿出门赴宴去了。林槿玺敢肯定,便宜娘会是第一个从他他拉家出来的宾客。所以,她也没多少自由时间可以得瑟啦。
“牛奶?”齐琛一听这两个字,就捏着鼻子,怪异地盯着林槿玺,“那么难喝的玩意儿你也喜欢?”果然是个嗜吃的胖丫头!
“不难喝呀!”林槿玺眨眨眼,以一副好似人间美味的满足表情回视齐琛,心里头则早笑翻了天。
她尝试多次,终于调出一种可以去除牛奶腥膻味儿的配方。若要称其为秘方也不为过啦。因为据厨娘说,这京城里的大户人家,平常喝的牛奶都是这种腥膻味儿极重的,只因近几年来听闻喝牛奶可以让女人肌肤白嫩,才被一些贵族圈里的妇女重视起来,以前哪轮得到如此难喝的饮品端上桌啊。
林槿玺最初听厨娘说起时,觉得很诧异。你说这新鲜牛奶被厨娘果断地列为难喝的饮品,她可以理解。可是比牛奶更膻的羊奶,却是府里供应的早餐选择之一,这岂不怪哉?
后来才晓得,满清入关前,羊是女真人最爱的牲畜,因为羊比牛更耐寒冻。故而,羊奶也逐渐成了女真人主要的饮品之一。当然,他们也懂得如何将羊奶调得几乎没有膻味。就是把羊奶与茉莉花茶放在一起煮。茉莉花茶浓郁的香味能掩盖羊奶的膻味。可这一招,却对牛奶无效。故而,牛奶一直以来都不怎么受满清贵族的亲睐。
林槿玺的法子很简单,将生姜挤出汁,滴入煮沸的牛奶里,再加入适量的蜂蜜。
当当当——宾果!正是她林槿玺冬季的最爱——姜汁撞奶!!
经过不下十来次的尝试调味,总算试出了与曾经在热饮店里喝过的姜汁撞奶一模一样的醇香美味!
当然咯,这个秘方只有她知、末儿知、厨娘知。其余人皆不知。不是担心秘方流失,而是担心牛奶流失。现在她每日能喝上一大碗的新鲜牛奶,那是因为府里没人和她抢。
若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方法能去除牛奶里的腥膻味儿,她相信,府里那些个姨娘弟妹,绝对会爱上这道堪称绝对美味的热饮。那还能确保她每日喝上500的新鲜牛奶吗?!那她的“五短三粗”矮身材还能尽快得到改善吗?!
不过,话又说回来,若是她将这个秘方流传出去,京城里的奶牛养殖户岂不发大了?哦,不,这么好的赚钱机会怎能让他人独享嘛!再怎么说,她这个秘方缔造者也该分一瓢饮才算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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