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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纷绕的世俗世界里,能够用一颗平常的心去对待周围的一切,也是一种境界。

虽然这种人就像冰河时期的恐龙,几乎灭绝了,但终究还是会有一两条漏网之鱼的。

萧云就是其中之一。

他把支离破碎的自行车拎到附近的修车铺,也不等修车师傅动手,自己就拿起了几件趁手工具,以旁人不可置信的速度重装完毕后,就间不容发地往回骑,茶餐厅还有很多外卖等着他送,在这个顾客是上帝的时代,任何磨洋工的行为都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尽管还有另外两个同事小伙在,但广记的订单总是源源不绝的,三辆外卖单车显得有些势单力薄。

广记门口的阴凉树荫下,苏楠用玉手作扇子,正往诱人犯罪的衣领里煽着风。

她的一双如江南清水般妖娆的眸子隐藏在黑框镜片下,目视着马路的尽头,翘首以盼。

他怎么还不回来?不会受伤了吧?难道伤得很重?嗯,那一摔,确实挺重的,应该很疼吧。咦,自己这是怎么了,怎么在担心那个死人?哼,我才不会担心他,那个死人竟然跟别人说自己是做那种工作的女人,摔死了才好。可是,可是自己的心里怎么还是忍不住替他担心?呸,我才不是在为他担心,这只是一个人最起码的道德底线罢了,对,就是这样子的。

苏楠心乱如麻,这是极为少见的,她尝试着让自己冷静下来,无论哪个法子都徒劳无功。

终于,那个可恨的身影从街头尽处出现,她似乎轻轻松了口气,娇躯也不再紧绷着。

萧云远远就看见了树荫下的她,把自行车停回原位后,微微一笑,问道:“等我?”

苏楠白了眼他,轻声道:“谁等你了?不要脸。”

萧云走到树荫下,望着她,轻声道:“那你在这干嘛?”

苏楠俏脸起了不易发现的红晕,低下头,没有直视他,轻声道:“纳凉而已。”

萧云微笑道:“我觉得里面空调吹出的凉风,会比你用手煽出的热风更舒服。”

苏楠抬眸嗔视,说道:“你管我,我就喜欢用手煽风。”

天大的道理,也抵不上“喜欢”两个字。

这妮子每次被萧云揭穿内心想法后,就喜欢耍赖,像个倔强孩子,拧得可爱。

萧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笑笑,轻声道:“那我进去享受空调了,你慢慢煽。”

“我煽够了,我也进去。”苏楠在他还没有迈步的时候,就抢先一步,一溜烟推门而进。

萧云望着她转瞬不见的倩影,微笑摇摇头,将炎热抛之脑后,走进了凉飕飕的世界。

老板娘是个持家好女人,事无巨细皆亲力亲为,颇有武乡侯的高风亮节,将茶餐厅里里外外的一切事宜都打点得妥妥当当,此刻正在厨房门口安排着外卖盒饭的装放,脸色好了许多,店里的员工也不用忐忑不安了。她那张只能靠着一些胭脂水粉来抹平岁月痕迹的脸蛋不像苏楠那种如羊脂白玉般精美,反而像一块豆腐,白净,却松弛,还有些皱皮。

喜欢在大热天时泡在游泳池里观赏三点式的王富贵今天竟然破天荒地没出去,鼻青脸肿地坐在柜台里,一边欣赏着女客人的淑女食相,一边意淫着米饭含在她们小嘴里的温热,正瞧得兴起,忽然瞥见了戴着鸭舌帽的苏楠,心里直发毛,立即低下头去,拿过纸笔,也不顾笔帽取没取下来,就在乱写着,假装在忙,对她躲避不及。

男人爱一个女人时,可以死去活来,怕一个女人时,最稳妥的做法,还是形同陌路。

萧云见到王富贵这副滑稽惨样,内心愧疚,看来这次出轨的失败在他心里多多少少蒙上了一层阴影,不知道下次若是遇到真的时,他还会不会像今天这样豁出去,但老板娘是真豁出去了,今次出手并没有丝毫的心慈手软,反而更变本加厉。

广记的熟客们早已对王富贵三天两头地受点小伤习以为常,有些平时跟他称兄道弟的客人还雪上加霜,调侃式地在分析着这个伤口是什么日常用品造成的,那个伤口又是受了哪样生活用具打击而成的,笑声不断,萧云叹了口气,去找杯凉白开解解渴,而在背后捅了王富贵一刀的苏楠则浮起个淡至透明的得意微笑,脚步轻灵地尾随着萧云走进了工作间。

兴许是呆在温度高的室外时间较长,乍入到低温的室内,皮肤还没有完全适应过来,苏楠莹白如雪的粉颈处泛起了一粒粒可爱的小疙瘩,吹弹可破,她倒了一杯凉白开,仰头饮着,喉咙处一张一弛,诱人至极。

凝望着这个女人的一笑一颦一皱眉,萧云有些恍惚,她在荒芜人烟的地方娴静独处时,总是带着一股浓得化不开的忧伤,虽然她红颜一笑足以颠倒众生,但看得出来她不爱笑,大多数的笑容都是伪装出来的职场微笑,真正发自肺腑的很少,这样的女人不是城府深得可怕,就是经历过一些痛不欲生的往事。

苏楠饮尽一杯,舔着娇艳红唇,叹道:“真舒服。”

萧云望着她,问道:“苏楠,你刚才跟老板娘说了些什么,让她那样的雷霆震怒?”

这句话他想问很久了,只是刚才一路上苏楠都是沉默寡言的,不好发问。

苏楠放下杯子,给萧云倒了一杯,轻声道:“没什么,只是跟她说老板是个好人。”

萧云有些诧异,凝眉道:“就这些?”

苏楠端着水过来,轻声道:“当然不止,我还得向老板娘解释一下为什么这样说。”

萧云接过水杯,饮了一口,清凉透心,轻声道:“你怎么解释的?”

苏楠妖媚一笑,背起小手,踱开几步,轻声道:“我就跟老板娘说呀,老板真是天底下最善良的男人,菩萨心肠,她能嫁到这么一个好老公真是羡慕死我了,老板娘听我这么一说,心里肯定美滋滋的,世上没有几个女人不喜欢听到别人赞她找了个好男人的,但我估计她还是不明白我为什么这么说。”

萧云笑笑,轻声道:“不光她不明白,我也稀里糊涂的。”

苏楠眨眨媚眼,轻声道:“她当时就问我了,然后我就告诉她,‘本来呢,今天到这里义务送外卖是我心甘情愿的,不需要你们广记付酬劳,可老板却硬要按钟点给我发工资,我说如果让老板娘知道了怎么办,老板就说我用我的私房钱,她不会知道的。’就这些,没了,接下去的事情你也知道了。”

暗度陈仓。

萧云苦笑,这妖精尤物的攻心计谋让他见识到了“最毒妇人心”这句话的真谛。

红颜祸水,这也许是世人对美人的一种过分偏见,其实没这么可怕,因为红颜多薄命。

但聪明绝顶的红颜,即便薄命,也能让世界上的男人头痛欲裂。

萧云饮完这杯凉白开之后,就继续工作去了,耽搁了这么长时间,他必须快马加鞭了。

苏楠原本还想跟着去,但被萧云义正言辞拒绝了,只好呆在这里百无聊赖地打发时间。

阳光猛烈,大地欲焦。

萧云骑着车,穿梭于大街小巷、车潮人流,往来送着盒饭,汗水早已湿透了衣衫。

很苦,很累,但这个伟岸而坚毅的身影却从没有懈怠,从没有偷懒,从没有抱怨。

每一个人都拥有生命,但并非每一个人都懂得生命,乃至于珍惜生命。

不了解生命的人,生命对他来说,是一种惩罚。

很多人就是为了逃避这种所谓的惩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留下亲人的泪水与唏嘘。

母亲曾告诉萧云,孩子,人生伟业的建立,不在能知,而在能行。

很少有人会注意到萧云行了多少路,而当你注意到他时,他早已在终点向你招手了。

他总是像田间的老黄牛,拖着一副沉重的犁,不等主人扬起手中鞭,就默默前行翻土。

――――――――――――

这是宁州最后一个城中村,叫瓮中鳖,位于拱月区的中心地带,周围都是繁华商业区。

瓮中鳖的村口有一座小桥,桥头有一棵大榕树,夏天时,村里的人们就在树下纳凉。

只不过这里没有任何诗境,小桥下穿流而过的不是清清的河水,而是臭气熏天的污水。

由于环境差,瓮中鳖的房子大多数便宜,一房一厅400上下就可以搞定,不过是阳光永远无法照进房间的那种,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开灯,但还是获得了许多外来租客的青睐,纷纷慕名而来。

若你在街上随便找个宁州人问问,世界上人口居住密度最大的地方在哪?估计他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瓮中鳖。没住过城中村,你就永远不会知道房子的密度可以达到多大。在这里,楼和楼之间只有手掌的距离,也即是传说中的“握手楼”。

楼楼相握形成的小巷,深不见底,窄处不能伸展双臂。对于不知城中村为何物的人来说,这样黑乎乎的巷子像迷宫一样,总是让人有种莫名的恐惧。虽然阳光很少眷顾此地,但无形中却给予了瓮中鳖另外一个好处,冬暖夏凉,就像住在洞穴里一般。炎热的夏天给宁州带来持续高温,在外面写字楼里空调温度开到最低的时候,握手楼里却很阴凉,尤其是那些终年不见天日的楼层。

因为楼近,因为人多,所以当午夜来临,本应在宁静中睡去的时候,你却可以听到楼下夜归人走过的脚步声或三轮车滚过的声音;听到隔壁楼“碰”、“糊了”、“自摸”的麻将声;听到窗外某个人在用陕北或者川西的方言大声讲着电话;还能听到对面的小夫妻又在“嗯啊”zuo爱了……

瓮中鳖的人口川流不息,情况错综复杂,也就直接催生了一种昼伏夜出的行业。

城中村鸡多,是每个住过城中村的人都知道的。此鸡非彼鸡,指的是床上饱欲的鸡,而非桌上饱腹的鸡。瓮中鳖一条不过30米的小巷,就有近十家发廊,店里几个年轻的女郎打扮得十分性感,超短裙撩得极高,雪白而粉圆的大腿在阴暗的巷子里格外晃眼,胸口的两坨肉疙瘩也挤得快爆出来了,劣质香水洒很多,老远就可以闻到。

只要有谁多看几眼店里的人,这些小姐立马向你风情万种的招呼:大哥,要不要洗头?

“洗头”这一名词,可是这个行业暗语来的。

在这样没有阳光的城中村,每天都有许多美好或罪恶的yu望,在黑暗里悄然滋长。

现在已经是下午时分了,村里的人不多,大概都出去工作挣钱养家糊口了。

萧云施施然地走在幽深的小巷里,轻车熟路,从缝隙中漏下的些许阳光,照亮着前程。

他下班后,就背起那个黑色小包从广记出来,换乘了几路公交,辗转来到这里。

苏楠还是戴着那顶遮住容颜的鸭舌帽,亦步亦趋地紧跟在萧云身后,迈的步子很谨慎,脸色显得有点苍白,额头也有汗水,一只小手还轻轻扣着他的衣角不放,双眸始终望着地下,这样的脏乱差环境让她感到心慌。

一路上,都有行人向这对奇异的男女组合投来狐疑揣测的眼神。

苏楠不经意间抬眸,轻轻瞥了眼身前这个孤寂却偏偏坚毅得让人不敢打扰的背影,腾起了另一个心思,这年轻人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似乎无论什么样的外部环境,他都可以适应,都可以这样从容面对,实在令人惊叹。

两人始终没有交谈,拐弯抹角地走进了一条店铺林立的内街,其中以粉灯发廊居多。

原本这条内街还略显冷清,但萧云一走进来,就好像带来了一束久违的阳光,那些店铺里的人立即展开了真诚而欢乐的笑容,就连那些抹着厚实胭脂、洒着劣质香水的小姐们都消去了以往堆砌出来的伪装微笑,纷纷出来热情地打着招呼,她们并不是在招揽生意,只是在向一个好朋友致意。

萧云很自然地微笑回应着,感情没有外溢,仍是不温不火,清净如竹。

苏楠内心震惊得无以复加,不知为什么,她对住在这种地方的人有种发自内心的排斥感,根本无法露出一抹友善的笑容,更别提像萧云那样自然了。她忽然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那就是无论在多寒冷的天气里,只要有他在,就会生出一种温暖舒适的感觉,就像疲倦不堪的浪子回到了家一样。

这条内街叫牛栏街,不长,五十几米就到了尽头。

往右拐过去就是一条狭窄小巷,还有一两间发廊隐藏在这里。

苏楠扯了扯萧云的衣角,悄声问道:“萧云,他们为什么要跟你打招呼?”

萧云停下脚步,微笑道:“因为我是他们的朋友。”

苏楠呆若木鸡,不可置信道:“你和他们是朋友?”

萧云轻声道:“很奇怪吗?”

苏楠轻声道:“不仅奇怪,而且不可思议。”

萧云问道:“你瞧不起他们?”

苏楠轻声道:“不是,只是我实在想不通你为什么会和他们交朋友。”

萧云微笑道:“交朋友,并不一定要交能够互相利用的人。”

苏楠听出了他话里的玄关,脸色微红,嗔道:“我什么时候说要过利用你了?”

萧云微笑道:“我什么时候说过要交你这个朋友了?”

苏楠气绝,咬着娇嫩红唇,狠狠掐了他一把,觉得还不解气,又踩了他一脚。

萧云无奈苦笑,这妮子绝对有做打女明星的潜质,出手狠,且部位找得准,钻心的疼。

正当这对冤家在闹着小矛盾时,小巷最里头、门口摆着一盆美丽妖娆植物的一间发廊里走出一个30来岁、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正笑眯眯地挽着一个大腹便便、油光粉面的中年男人走向对面的那幢握手楼,走到一半,忽然瞥见了这边的萧云,低声跟那个淫笑不止的男人说了几句,就向这边走过来。

仍在气恼中的苏楠知晓那女人的意图后,安静了下来,压了压帽檐,让自己掩藏得更深,静静望着萧云,眼神中竟有些失望。这死人极有目的性地深入到这里,而那个半老不嫩的小姐瞧见他竟笑得这么开心,应该就是他的老相好吧,唉,也许真是自己看走眼了,这个年轻人跟一般的男人没什么两样,依旧是食色性也。

萧云却没有她那么多想法,淡淡微笑,看着走来的女人,说道:“惜姐,生意不错。”

语气中没有夹杂一丝鄙夷,就跟普通老朋友见面,问对方“吃饭了没”一样。

惜姐娇艳一笑,皱起几条鱼尾纹,轻声道:“你这小子,有这么打招呼的吗?欠揍。”

苏楠在心里默默同意道“我也觉得他很欠揍”,看向萧云的眸子盈满了邪恶的笑意。

萧云笑了笑,忽然想起了什么,望了眼发廊,轻声道:“妞妞在里面?”

惜姐眼中闪过一丝黯然,强颜欢笑,轻声道:“在,晓红正陪她玩呢。”

做这种酒肉生意的女人,最在意的不是别人歧视的目光,而是自己孩子能否健康成长。

萧云眼神温柔,轻声道:“妞妞上一年级了,逐渐懂事,别让她来这里了。”

惜姐默然点着头,她自己何尝不想换个好环境呢?自己的宝贝心头肉始终是她最放不下的牵挂,这种风花雪月的地方确实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她听这个年轻人跟她说过,古时候有位母亲为了自己儿子能够成才,竟然三次迁屋,对比起来,自己这个妈妈做得真是太不称职了,每每想到这,她都有泪花在闪烁。

须臾,她瞥了一眼萧云身旁那个气质与瓮中鳖格格不入的女人,轻声问道:“这是?”

萧云轻声道:“这是我的一个朋友,叫苏楠。”

原打算独善其身的苏楠听到他说“朋友”两个字时,有些意外,禁不住抬头望了眼他。

惜姐玩味地向他挤挤眉,望向苏楠,灿烂一笑,伸出小手道:“你好,我叫谭惜。”

“你好。”苏楠语气冷淡,纤手只是浅浅一握,很快就收了回来。

这个举动不言而喻,苏楠显然对于这个将自己女儿扔在发廊不管不顾而去接生意的女人没有半点好感,绝美脸庞一下子乌云密布,低下头去盯着脚尖,未曾抬头正视过惜姐一眼,萧云原本想要说点什么,却被惜姐轻轻阻止了。

这种冷遇,或许换作以前惜姐还会怒容满面,但现在,早已过了那个冲动的年龄了。

这个年轻人告诫她,在别人面前,如果自己都瞧不起自己,那就真的无药可救了。

惜姐没有生气,望着爱理不理她的苏楠,微笑道:“苏楠是吧,我是个穷人家的孩子,没读过多少年书,道理懂得不多,但我还是能分辨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的。我不知道你跟萧云的关系是什么,但我可以用性命担保,他绝对是这个世界最好的男人,希望你不会因为我是他的朋友,而对他有什么意见。”

萧云有些感动,轻声道:“惜姐,怎么说着说着,就说到我头上来了?”

朋友从不分贵贱,一个肯放下自己身段替朋友辩护的人,绝对是个忠诚的挚友。

惜姐掩嘴笑道:“我怕人家姑娘会对你有什么误会。”

萧云轻声道:“你是我朋友,又不是她的,有什么好误会?”

惜姐感激地望了眼他,笑了笑,轻声道:“话虽如此,但有些事情说清楚了,总比藏着掖着好。苏楠,你刚才经过牛栏街的时候,估计也见到了,那里所有的人都很热情地跟他打招呼,你知道为什么吗?”

这正是苏楠想知道的,听到惜姐这么一问,便来了兴趣,微微抬头,依稀露出了真容。

惜姐见到她倾国倾城的容貌轮廓,愣了好大一阵子,呆滞的神色久久阴魂不散,直到萧云唤了她好几声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望向苏楠的眼神更是带出了敬畏之意,轻声道:“萧云他之所以在这里最受欢迎,是因为他真正把我们当做朋友,没有戴着有色眼镜,我们这里每一个人几乎都曾得到过他的帮助,而我则是得到他最大恩泽的人,因为他救了我的女儿。”

苏楠皱着黛眉,感兴趣道:“他救了你女儿?”

惜姐眼眶泛泪,哽咽道:“嗯。”

萧云轻声道:“算了,惜姐,这事不用跟她提。”

苏楠瞪了眼他,嗔道:“我偏要听。”

惜姐擦擦眼角处渗出的几滴泪花,笑了笑,继续道:“我女儿叫妞妞,刚刚七岁,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公主,有一次我不在的时候,她在店门口玩耍,很不幸误食了一种有毒的花,看见没,就是门口的那株花。”

苏楠循着她指的方向望过去,发现在发廊的左侧盛放着一盆花,问道:“那是什么?”

惜姐情绪低落,如黑雨将倾盆,轻声道:“我一开始也不知道是什么,后来还是萧云告诉我的,那盆花叫夹竹桃,长的很漂亮,花似桃,叶像竹,一年四季,常青不改。它的叶和茎有着华丽的外表,却包裹着邪恶的剧毒,这些常识一般大人都不知道,小孩子就更无从知晓了,那天妞妞她自己一个人在门口玩过家家,摘了几片叶子做青菜,糊里糊涂地就吃了下去……”

讲到这,惜姐再也无法继续,懊悔与后怕的泪水又再次涌了出来。

虽然隔了三个月这么久,但妞妞中毒后的痛苦惨样还是令她历历在目,脸色发紫,瞳孔涣散,四肢抽搐,连医院都不敢收了,要不是今天担心苏楠会对萧云有什么误会,耽搁两人的关系,她断然不会再提起这桩伤心往事,而那株夹竹桃她没有扔掉,就是为了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无论遇到什么风雨,一定要将女儿放在首位。

萧云轻轻拍着惜姐的后背,对于这个女人,他没有半点觉得肮脏。

世上没有女人会愿意从事这种工作,但现实的无奈与窘迫,很多时候人是无力回天的。

惜姐擦擦泪水,勉强挤出一丝欢笑,轻声道:“我得走了,萧云,有空再聊。”

她跟两人挥手道别,回去挽起那个已经等得不耐烦的男人,消失在了握手楼的门口。

萧云背着手,双眸微微眯起,静静望着惜姐消失的方向,轻声道:“苏楠,我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你一定觉得做这种下三滥工作的女人都很贱,但我可以给你讲讲惜姐的一些情况。她来自陕西,无一技之长,老公虽然在工厂,但长三角工厂的工资是出了名的低,一家三口的吃喝拉撒睡已是一笔相当不菲的开支,再加上妞妞没本地户口,只能上那种学费贼贵的民办学校,每月的开支对收入微薄的他们来说,不亚于天文数字。但惜姐说,再苦不能苦孩子,所以她选择了做这行。也许,她不是一个好女人,但我敢肯定她是一个好母亲,因为她用宁愿用**来换取孩子美好的未来。”

苏楠低头沉默,很久很久,脸庞有泪水滑过,望着萧云,轻声道:“你后来救了妞妞?”

萧云轻声道:“嗯。”

苏楠轻声道:“你懂中医?”

萧云轻声道:“中西医都懂点,妞妞当时吃了很多片叶子,中毒很深,好在时间不长。”

“我想去见见妞妞,刚才惜姐说妞妞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公主,是这样的吗?”苏楠望了眼空无一人的大楼门口,眼神中没有了伊始的那种不屑与不敬,那个女人其实很可怜,带着这么小的女儿做这种暗无天日的低贱工作,除了萧云,心里的苦衷又有谁能够体谅?

“也许是,也许不是。”萧云说了句很难懂得话,侧头看着她,“你真想去看妞妞?”

“嗯。”苏楠轻轻点头。

萧云不再说话,当先往发廊走去,苏楠低着头跟在他身后。

发廊里,一个衣着暴露的女人正出神地看着一个小女孩趴在沙发上画画。

小女孩神情很专注,拿着铅笔一丝不苟,头上夹着一个很卡哇伊的hellokitty发卡。

苏楠见到小女孩的一刹那,双眸出现了极为震惊的神色,张大了嘴,半天说不出话来。

因为她从没见过这么丑的小女孩,头发蓬松泛黄,皮肤黝黑粗糙,两眼像金鱼一样凸出,嘴角向着一边歪斜,还在不住地往地下滴着口水,就连拿着铅笔画画的小手也像被火烧过一样,白一片,红一片。

萧云走过去,逗着这个奇丑无比的小女孩,从黑色小包里拿出了一把铅笔给她。

小女孩懂事地笑着,小手抱着萧云的颈部,亲了好几口,脸上的笑容充满了童趣。

萧云微笑着,神情温柔而醉人,只是没人注意到,他的眼神深沉到近乎空白。

“走吧。”

许久,萧云起身,走出了这间发廊,妞妞还在他身后挥着手。

苏楠也走了出去,但还是没有从刚才的震惊缓过来,愣愣问道:“那真是妞妞?”

萧云轻轻点头,轻声道:“她中毒太深了,性命保了下来,可惜……”

苏楠脸色写满了哀伤,带着哭腔,轻声道:“惜姐不是说她是世界最美的公主吗?”

萧云抬头,透过楼间窄窄的缝隙,凝望着蓝天,轻轻说出一句:“在一个母亲眼中,自己的孩子永远是世界上最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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