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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比赛就不仅仅是伤风感冒这种小病了,又从那些排队的患者当中挑选出了五个断胳膊断腿的病人,分别考验每个大夫的接骨方式。
这接骨对所有大夫来说都是小意思,用手轻轻按压,寻到断骨之处,把断骨接上即可。
断骨虽然接上,但是患者需要卧床半年,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
但是罗洛洛的医治方法和其他人都不一样,一个简单的小手术,就把在场的所有人看得目瞪口呆。
罗洛洛以前虽然没给人治过骨折,但是基本的原理她都知道,只要把骨折之处的死骨和一些已经硬化的骨头给去除,再把髓腔打通即可,然后就在家慢慢休养,等到长出新骨,就可以完全康复了。
而且修养这段期间不用喝药,只要多喝大骨汤补补钙就可以了,在这个药比肉贵的时代,对于这些病人来说是最好的选择,而且这个时代的人还不知道骨头熬汤可以这么补,所以,骨头是非常便宜的。
看罗洛洛这样的医治方法,被其他大夫医治的几个病人都纷纷要求让罗洛洛重新医治,他们也想尝尝骨头汤的味道。
重新医治是不可能了,但是骨头汤还是可以喝的,对他们刚接好骨头是非常更有帮助的。
这一轮剩下来的大夫仅剩了三十人。
比赛的难度逐渐加强,这次挑选的五个病人都是脸上长了脓疮,医治了好久都无法治好的病。
这些大夫们看到病人的脸,心里直犯恶心,他们的脸一直在流黄色脓水,脓水散发出让人想捂鼻的恶臭。
“不行不行,这个我治不了,我放弃了!”
“我也治不了!”
没一会,就走掉了十个大夫,剩下来的几个基本上都是远近闻名的大夫,还有几个宫里来的御医。
毕竟名声在外,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就算治不好也要硬着头皮治下去。
罗洛洛仔细观察了这些病人脸上的脓疮,虽然看上去很反胃,但是这点恶心对她来说根本就算不了什么,她还见过比这个更恶心的呢,说出来估计大家会一个月吃不下饭。
罗洛洛有一个自己制作的医药箱,里面的一些医疗器具都和其他大夫不一样。
为病人处理脸上的脓水时那些大夫都是用的棉布擦拭,甚至有的都不擦拭,直接用药。
罗洛洛笑了笑,已经严重到这种地步的脓疮如果不用双氧水消毒根本就治不了。
其实这些脓疮一开始都不是很严重,有的只是长了一些青春痘而已,只是这个朝代的人不懂什么是青春痘,见脸上长了这些就用手去挤,还有的胡乱用药,最后不注意就感染了,越涨越大,化成脓水。
双氧水这个地方肯定是没有的,但是酒精还是很好找的,而她罗洛洛的药箱里就有好几瓶。
用酒精肯定会非常疼,但是没有办法,这个地方的技术就是这样的落后。
给罗洛洛医治的是一个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的男子,十七八岁在现代刚好是青春期,长痘痘再正常不过了。
罗洛洛告诉他接下来的治疗会有些疼,需要让他忍住。
男子点头,脸上都这样了,他都能忍下来,还有什么疼是他忍不了的。
“那就行!我要开始了,你忍住。”
因为感染的面积比较大,如果用棉签一点一点的擦拭会浪费很多时间,最后罗洛洛干脆把酒精直接一点一点地倒在了脓疮上。
男子表情瞬间扭曲,没想到这个液体倒在上面会这么疼,但是刚刚自己已经说了不怕疼,碍于面子,只能咬着牙忍着。
“疼你就喊出来,没关系的!”
罗洛洛的温柔的看着男子,这是她以前当医生的习惯,很多医生脾气都不太好,尤其是病人忍不住疼痛的时候,还非要让他们忍着。
罗洛洛就不会,疼了为什么不喊出来,憋着多难受,有时候喊出来就没有那么疼了。
男子被罗洛洛的温柔给吸引了,刚刚怎么就没注意到这个大夫这么美丽,现在一看,不仅美丽,医术还了得,关键是你那些老头大夫管用多了,看着美丽的大夫瞬间感觉脸上都不疼了。
坐在不远处的太子看到他的太子妃被一个男人这样含情脉脉的看着,心里燃起了一团怒火。
治个病竟然治出情敌来了,如果以后她再医治那么多人,他得多多少个情敌。
司冥歌看到太子严重的怒火,用手肘轻轻碰了一下,提醒他注意一点,毕竟在这么多人面前,别失了颜面。
太子稍稍收敛了一点脸上的表情,但心里还是感觉到怒火中烧,等比赛结束了,他一定要把那个男子赶走。
给脸上的脓疮消了毒,从药箱里拿出她自制的祛痘膏,以前她脸上也经常冒痘痘,尤其是自己贪嘴,爱吃火锅,还是无辣不欢的那种。
吃完第二天看上就会冒出两三颗痘痘,后来她自己制作了一款祛痘膏,里面有芦荟,黄瓜,金银草,尾针草等药材所致,很多都是降火消炎的药材。
这个药膏一般的小痘痘涂上个两天基本上就能消下去了。
这个男子脸上比较严重,起码也得十天半个月。
罗洛洛再次嘱咐他这段期间不能吃辣,不能碰水,触碰伤口之前一定要把手洗干净,否则还是会感染的。
男子被涂上药膏之后感觉脸上清清凉凉的,不像之前那样疼痒无比。
再看其他几位大夫医治的,那些病人脸上都被用纱布包扎了起来。
罗洛洛快要笑死,他们这样把脓疮包扎起来只会让脓疮越来越严重,像痘痘这种东西还是透透气比较好,更何况是这种已经化脓了的。
果然,没过一会,那些白色的纱布都被里面溢出来的脓水浸透,那些大夫不得不把纱布拆了重新上药。
病人们受不了这些大夫的折腾,纷纷跑到肖菲菲面前,恳求肖菲菲给他们医治。
气的那些大夫个个吹胡子瞪眼,这个小丫头是从哪来的冒出来的,以前怎么没有听说过有这样一号人,分明就是来砸他们招牌的。
“好好好,不急不急,一个一个来!”
罗洛洛就像一个大姐姐一样,对这些病人关怀备至,处理疮口都是小心翼翼的。
接下来的一轮都不用比了,罗洛洛直接获胜。
但是一个小姑娘在这一百个人当中脱引而出,成为医界的老大这让在场的大部分大夫感到不服。
刚刚几个病例都还不算严重,如果真的是一个危及生命的病症她真的也能治吗?
肖菲菲也早就猜到这些人不会心甘情愿的俯首称臣,便从金城找来了一个已经病入膏肓的病人带到了罗洛洛面前。
“这个病人想必在座的各位大夫都认识吧,你们大部分人都为他医治过,可是并没有治好,反而越来越严重,今天我就找人把他抬过来了,让这位罗大夫来为他医治,各位意下如何?”
众人纷纷围观了过来。
“这不是林员外吗?在三年前患上了一种怪病,寻遍了全国有名的大夫,都治不了,最后散尽了家财,连宅子都卖掉了,现在就住在一间小破屋子里,没人照顾,很是可怜啊!”
罗洛洛弯腰捡查了一下林员外的眼睛和心跳。
他已经病了好长时间了,而且这个病很难治,如果再不及时治疗恐怕活不过今晚了。
一旁的其他大夫看她的诊断方式奇特,都在怀疑她是否能治,大部分大夫都不相信她能治,林员外都已是将死之人,就算华佗再世,恐怕也无济于事了。
这时一旁一个好心的老者劝道“姑娘,别逞强了,治不好了,你的医术已经不错了,别因为这个不治之症毁了自己的名声啊!”
罗洛洛坦然一笑,看着这个慈祥的老者“谢谢,但是这个林员外我是救定了!”
“哎!”老者叹气,站到一旁,静静地看着。
太子和司冥歌也都在担心罗洛洛到底能不能治好,如果治不好那今天的这场比赛就没什么意义了。
而一旁的肖菲菲一直用一种坚定的眼神看着罗洛洛,只有她,一直相信她能治好。
单从表面看是无法判断出他是得了什么病,要是在现代,用先进的医疗设备做个全身检查,立马就能看出病因,但是这里是无法实现的。
这个林员外现在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看他的脖子和胸口,有明显的肿块,他平常应该经常咳嗽。
再看他的鼻子和嘴巴,嘴巴微张,鼻子微闭,他无法用鼻子呼吸,只能靠嘴巴。
咳嗽鼻塞,一般来说只有感冒严重的人才会有这种症状,但是感冒再怎么严重也不会到这种地步。
摸了一下他的额头,很烫,发了高烧,应该是这两天刚烧的,如果一直在发烧他也不可能活到现在,早就被烧死了。
刚刚肖菲菲说他住在一个破屋子里,难道是感染了风寒才发烧的吗?
现在越来越搞不清病因了。
围观的那些大夫们见她束手无策,嘲笑道“小姑娘,放弃吧,治不了了,你还年轻,再回去多学几年。”
罗洛洛偏不信这个邪,她一定能治好的,肖菲菲也在一旁为她加油打气,看着她为自己加油的样子,心里多了一些安慰和自信。
再看看坐在那边的太子,他也正用一双焦虑中夹杂着一丝的怀疑的眼神看着自己。
她绝不能放弃,如果输了,太子肯定也会嘲笑她的。
给病人把了脉,发现他的脾胃肾都受了损,这个林员外以前都做了些什么,怎么伤的那么严重?
罗洛洛找了一个围观群众,了解了林员外的一些情况。
原来他没生病之前特别爱喝酒,每天都是喝到烂醉的那种,还时常流连于烟花之地,甚至通宵,难怪身体会变成这样,原来是被吸干了。
这样一看,还真有点像太子当初被谢琉璃榨干的症状。
身体状态不佳就很容易着凉,他这伤风感冒起码也有小半个月了,真的是自作自受,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还喝酒作乐,真搞不懂这古代人是怎么想的。
既然病因确定了就可以对症下药了。
之前给太子吃的药还剩了一点,给林员外喂了下午,还有就是感冒,让肖菲菲按照药方抓药,熬了一碗给他灌了下去,没一会,林员外的鼻子竟然可以呼吸了,烧也退下去了一点。
虽然人还没有醒,但是已经恢复了一点神志,眼皮在动了。
他常年酗酒,已经伤了胃,还要再给他吃点养胃的药,她的药箱里刚好有一瓶养胃药丸。
吃下去之后他的面色又缓和了许多,手指开始有了知觉。
“太神奇了,竟然缓过来了!”刚刚劝说罗洛洛的那位老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已经快要踏进鬼门关的人竟然又活了过来。
其他的大夫也不禁的佩服起她来,没想到这个姑娘年纪不大,医术竟如此之高,随便几颗药丸就把人从阎王爷那拉了回来。
太子和司冥歌从看台上走了下来,宣布获胜者就是罗洛洛。
所有的大夫也都心服口服,甚至还有人想拜罗洛洛为师,学习她的医术。
罗洛洛趁机说了她的想法,建立一个医院,招聘他们当里面的大夫,而且给的工钱绝对让他们满意,还能跟着自己学习新的医术。
有些大夫一开始还很犹豫,但是之后好多个名医都答应了,他们也都纷纷答应了。
一百个大夫实在太多了,罗洛洛也用不着这么多,亲自挑了二十个她认为还不错的留了下来。其余的见自己没有被选上遗憾的离开了。
就这样,金城第一家医院成立了,罗洛洛把那些大夫根据他们所擅长的分成了好几个诊室。
有专门看皮肤的,看外科的,看眼科的分的和现代的医院没什么两样,好招了几个小姑娘来当护士,因为古代不需要打针挂水,只需要教她们简单的包扎,消毒,之类的,而且工钱还不低,很多小姑娘都想来这里打工。
就连肖菲菲都心动了,不过司冥歌没有同意,毕竟那里什么病人都有,要是被传染了,那他得心疼死。
司行烈听说自己的儿媳妇开了这么大的一家医馆,亲自题了字。
金城第一医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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