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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铃儿参观了宅子,看那些难民在做饭,也不想多待,就快速地离开了。

走时,义兄易张又决定相送,被风铃儿拒绝了。

她言自己还想在县城逛逛,这等无聊之事儿,没必要陪着。

易张见家里还有好多活儿,也就没有跟去。

风铃儿出了宅子,在县城里来回转悠了好半天,才找到马厩。

马厩里,有很多马。

黑的,黄的,精神抖擞的,应有尽有。

向卖马的小哥问了下,她打听到,一匹好马就要几百两银子。

几百两银钱,那就需要卖了野鸡才能得到那么多。

不敢奢求,她转身就出了马厩,坐了牛车,赶回田水村了。

小猴子出去了好久,就没回来,风铃儿也没寻找。因此,她现在也乐得轻松自在。

照常到家门,是狗狗二白来接。

楚晨汐在摆碗筷,“今天真准时!”

“呵呵,那我以后就都这个时辰回来!”走到水缸旁,伸手盛了水。忘记扁袖子的时候,相公已经奔过来。

替风铃儿扁了袖子,才让风铃儿倒水,有力的手指轻轻地揉搓着风铃儿的手。洗完,又让换另外一个。

风铃儿一一照办了。

洗完手,拿着毛巾将水渍擦干。擦完手,才拿了小板凳坐在桌子前。

桌子上的陶碗里,还盖了碗。但隐隐约约有鸡肉的香气飘进来。

缠绕在鼻间。

“今天做的什么啊,这么香?”风铃儿凑过去,眯着眼睛享受地闻了下,紧跟着,伸手掀开盖的碗。

碗里确实炖地鸡肉,加入了土豆。

于是土豆炖鸡肉的清香才如此吸引人。

但是野鸡肉早就吃完了,怎么还有野鸡肉。难道,她起身,向鸡棚里张望。

楚晨汐走过来,将碗拿走,目光愣愣的。

“铃儿,不必看了,为夫杀了今日啄你的那只野鸡!”楚晨汐的回答很平静。

风铃儿因为是现代人,对于杀鸡吃一事儿,并没有过多敏感。何况,现在野鸡没有人卖,他们自家人杀了一只来吃,十分正常。而且在风铃儿的眼中,野鸡肉香嫩味美,她喜欢得很。

夹了块鸡肉,放进嘴巴,连连感叹,“晨汐,你炖的鸡肉非常香,以后就你杀鸡炖吧?”

楚晨汐目光里的阴暗透着一丝明快,他沉思了许久,笑了。

颤抖的心也在那一刻得到了释放。

是的,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用自己这治病救人的手,将那只小野鸡折、磨死的。

在它的身上扎了药针,阻止了它血液循环,然后让野鸡在他的面前,渐渐地失去意识。

当看到野鸡死去,他又亲自拿着刀,在野鸡的身上捅了几刀。

刀刀精准。

野鸡遍体鳞伤。

血水染遍楚晨汐的手。

他把那只沾了血的野鸡拎在手上,走到山下的小河沟里开膛破肚。

狗狗二白蹲在远处,望着他。目光专注地看着,他的主人用那锋利的刀将野鸡刨了心、肺,又将它的一层皮连同鸡毛扯掉。然后把它洗干净,拿回来放在桌子上大卸八块。

他洗鸡的时候,正好花婆在隔壁小河沟里洗衣服。发现河中鲜艳如血,她便探了头看。

这才发现一向温文儒雅的楚晨汐,拿着刀在折、磨一只死了的野鸡。

扯掉野鸡毛,花婆也许不会惊讶,但是楚晨汐把野鸡的皮毁掉,又在野鸡的肚子上,捅出那么多洞,这就有些渗人了。

花婆的后背禁不住发凉。

楚晨汐拎着没有皮,只有肉的野鸡往回走。有关野鸡肚子里的其他东西全部被他扔掉了。

甚至连野鸡的脚,翅膀和脑袋都一一地斩掉,扔在了草丛里。

看着那新鲜的,又有些恐怖的鸡翅膀,野鸡腿和野鸡脚。

她的手跟着哆嗦了一下。

之后把自己看到的场景同长舌妇村民摆谈。

一来二去地,大家都知道了。

风铃儿更是从自己弟弟昭儿口中知道的。

“昭儿,你的意思是说,那花婆看见晨汐这么杀鸡了?”

“可不,铃儿姐姐。姐夫哥怎么会这么杀鸡呢,实在太奇怪了。而且还把野鸡的翅膀,野鸡的脚和野鸡的头都斩了,丢了。”昭儿也忍不住思量其中的原因。

风铃儿瞥过头,劝解道,“别胡说,昭儿,你姐夫他是一个治病救人的大夫,平日救人尽心尽力,怎么可能会这么对待一只野鸡呢?”

她觉得一只鸡被砍掉翅膀,腿和脚挺正常的。现代好多喂养的鸡,都是被如此对待地。也正因为如此,自己才能于超市中买到鸡脚,或者鸡腿。

为了换回楚晨汐的名誉,风铃儿告诉弟弟妹妹,自己不喜欢吃野鸡脚,野鸡脑袋和野鸡翅膀。所以在杀野鸡前,让自己的相公楚晨汐特意将它们砍了下来扔掉的。

至于那些扔掉的东西,它是打算留给自己的狗狗二白吃的。

“铃儿姐姐,既然这方式是你想的,那你为什么……后来要让姐夫在野鸡的身上捅出几个洞呢?”

“哦,是这样,姐姐运气不好,追着只野鸡杀,在它的身上捅了好几个洞,都没把野鸡杀死。最后气极了,便多杀了几刀。因为嫌烧热水麻烦,所以就让你姐夫去小河沟把野鸡收拾了。”风铃儿回答。

弟弟昭儿反问道,“可是铃儿姐姐不是在县城酒楼么?”

“是在县城酒楼工作,可野鸡的确是被你姐姐折、磨死的。”她伸出自己的小手指,“哪,那野鸡不认主,为了逃出去,啄了一下我的手指。昭儿,你看,野鸡可恶不可恶。”

昭儿目露凶光,“啄伤铃儿姐姐的野鸡,想来是有点儿可恶了。”

看自己的弟弟彻底相信杀野鸡的人是自己,而后不再提起野鸡后,风铃儿才渐渐放下了紧张的心。

正说着,二姐风韵从楼上走下来,“你们在说什么有趣的话呢,同二姐说说?”

“二姐,铃儿姐姐说自己的手指被野鸡啄伤了,她报复野鸡,让姐夫哥杀野鸡一事儿。”昭儿言简意赅地总结了一句,然后随口笑道,“知道么,二姐,铃儿姐姐对付野鸡的方式太可怕了?”

风铃儿推了弟弟一把,“去,胡说八道的!”

打发走弟弟昭儿,风铃儿才同二姐风韵说起那些家事儿。

向二姐风韵打听了一下家里喂养的猪。

“怎么样,家里的猪爱吃白萝卜么?”

二姐风韵蹙眉,“说起来,我也按照你的法子这样给猪喂了,可有时候我总觉得他们不爱吃。”

“怎么会呢,把萝卜切碎了,煮了给猪吃,小的时候我经常这样做的啊,猪挺爱吃的吧。”风铃儿一说起来,没完没了,大概都忘记自己身在何处,说着怎样不合逻辑的话了。

自己来到这里,刚好九岁。也就是说,自己是在这里长大到现在的,既然如此,那她说自己小的时候经常这样做,当然非常不合逻辑了。

二姐风韵垂着脸,想了下,没有再问。

姐妹二人一起去之前的家,看了看猪。家全部被风父拆了,如今只有木板做成了圈。

像是把以前的猪圈扩宽了一些。

“看,铃儿,这是二姐忙活了三天存的猪草。”她把手搭在对方的肩膀上,炫耀道,“怎么样,我厉害吧?”

“厉害,厉害。这一天存了一个月的量。”风铃儿认同地问,“二姐,别告诉我,你就准备了猪草啊。”

“没有,放心,还有你说的萝卜,我也按时准备了一些。还有饲料什么的,我已经在命人买了。”二姐风韵笑着嘴角一扬,“不过,铃儿,你的野鸡呢,现在怎么样?”

“野鸡啊。”风铃儿蹲在院子外,插腰倒苦水,“别提了,你一提,我就伤心。那天书院不是出事儿了么,所以我和晨汐就没把野鸡关进鸡棚里面去。结果回去的时候,那些野鸡全跑了。”

“哈哈,这事儿,二娘已经同我说了。还说你喂养的野鸡把田水村民园子里的萝卜给吃了,你还为此赔钱了,不是?”二姐风韵手扶着栏杆,笑看着风铃儿,“我说,铃儿,你后来赔了他们多少啊?”

“多少,我就才买了唐婆的萝卜,其他的还没有去买呢,今日算起来好几天,她们恐怕要多嚼舌根了。”风铃儿按耐不住地向二姐风韵伸手,“二姐,你现在手里有钱么,借我一点儿呗。”

“还有几两银子。你要多说?”二姐风韵说着就给妹妹拿银钱。

风铃儿手指一伸,“给我一百文就行了。”

“好,给你。”二姐风韵把荷包里的银钱倒出来,送到风铃儿的掌心,“哪,给你。”

沉默了下,突然又问,“铃儿要一百文做什么呢?”

“想去胡婶那里买点儿花生,莴笋和干辣椒。”风铃儿的脸颊灿烂如阳,“二姐,我最近想了一道菜,这道菜我已经试过了,想着亲自做给晨汐吃。”

“铃儿,楚神医当初不嫌弃我们,他还救了父亲,这份恩情,我们理当还她。”二姐风韵念叨着说,“而且,楚神医还是真心对你好。他每每远外看病,就是为了多赚银钱,让家里的生活好过点儿,他……”

“知道啦,知道啦,我不会辜负晨汐的。”风铃儿捣蒜点头,及时阻止了二姐风韵的唠叨话。

……

姐妹二人看了猪圈里的猪,经过这小半个月,风铃儿发现,猪已经长大了些。不再是先前赶回来的猪仔了。

“希望这猪长得越发越好!”

“二姐也希望。如果猪长大了,只要一卖了钱,哪怕是在镇上买一座宅子,也买得起。”二姐风韵时刻憧憬着美好的生活,以至于她整个人都活力四射。

连说几句话,她都觉得心情大好。

不过二姐风韵以往身子不好,此刻能够花费心思,养这么多猪。实在辛苦又费力。但是她坚持着,从最开始的消极思想到现在的积极动手,已经算是一个质的飞跃和提升。

“若是猪卖了菜,二姐打算在镇子上买座怎么样的宅子呢?”风铃儿禁不住打听,“是想在镇子上找一个好人嫁了呢,还是……”

二姐风韵拍了拍风铃儿的膝盖,“铃儿,你想哪里去了,二姐在镇子上买宅子,以后我们一家在宅子里一起住,不挺好的么?我呢,是为了我们家人,才不是你说的那些乱七八遭的事儿!”

成亲是乱七八遭的事儿?好吧,当初她也是被二姐风韵这么戏谑和调侃的好么?

怎么如今角色还变了?

姐妹俩说说笑笑好一阵儿,后来实在无趣,便互相陪同去胡婶家里买莴笋。

胡婶想着去园子里,把田里的一块地开恳出来种白菜,等过年好吃。

结果还没走,就撞见了,挽着手进来的风家姐妹。

“胡婶?”两姐妹在门口叫嚷着里间的胡婶。

那胡婶听见了,握着锄头走到院子门口,“哎,风丫头,你们这是干嘛?”

风铃儿挥动着手中的银钱,扑上去,给了胡婶一个拥抱,眉开眼笑地说道,“当然是和胡婶做生意啦。”

“做生意啊,呵呵。”胡婶回身,把锄头放在栅栏处,转身,迎接风铃儿和二姐风韵走进来,“来,你们姐妹俩过来坐。”

拖了三个板凳到院子中间,自己洗了手,去给两人倒了水,端到桌前,语气柔和,“来,两位风姑娘,喝喝胡婶家里种的茶。”

二姐风韵一喝,捂着嘴巴,有些嫌弃,“天哪,胡婶,你这是什么茶啊,这么苦?”

风铃儿啧啧舌,偏头白了二姐风韵一眼,“这就不知道了么?”指着自己陶碗里的叶子,“这是绿茶。茶条紧细,色泽翠绿显毫,汤色嫩绿明亮。泡好时,香气清新持久,滋味鲜爽醇厚。”

“你喝过啊,这么清楚?”二姐风韵崇拜地看向风铃儿。

“喝了二十年,清楚得很。”风铃儿反问,“怎么,二姐没有喝过啊?”

二姐风韵挠挠头,特别表示自己喝过茶,但从来没有喝过这么难喝的茶。

风铃儿瞬间觉得无语。

在她的心目中,在自己那个时代里,绿茶可能是它喝得最多的茶,了解得最多的茶。

它是未经发酵制成的茶,保留了鲜叶的天然物质,含有的茶多酚、儿茶素、叶绿素、咖啡碱、氨基酸、维生素等营养成分也较多。

绿茶中的这些天然营养成份对防衰老、防癌、抗癌、杀菌、消炎等具有特殊效果,是其他茶类所不及的。

特别适用于适宜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动脉硬化、糖尿病、油腻食品食用过多者、醉酒者。

但是绿茶,有些人也不能饮用。

比如晚上失眠,睡不着觉的人。有胃病,经常胃寒的人,怀了孩子的女人以及要生孩子的女人。

有人说,如果晚上熬夜工作,特别困。可以喝一杯绿茶,就可以提神醒脑。也是因为这个功效,所以晚上很想睡觉的人,绝对不能够喝绿茶。

不然,反而睡不好觉。

至于产妇和孕妇不能喝绿茶,多是为了腹中孩子的安全。

风铃儿看向胡婶,抬起陶碗,笑盈盈地说,“胡婶,可以再来一碗么?”

“好勒,胡婶再给你倒一碗。”淳朴的胡婶微笑着走进屋子里,手脚麻利地拿了茶壶出来,给风铃儿又倒是一杯,“难得碰上一个爱喝绿茶的。家里面的孩子就是嫌弃它苦,一口不沾呢?”

风铃儿微笑,夸赞道,“胡婶,绿茶可是一个好东西,只要注意适度喝,对身体有很大的好处!我呢,就是一个典型的茶控。这绿茶也是喝得最多的一种。”

胡婶指着屋子里的绿茶,“风丫头想喝得话,胡婶就给你装一些,我呀,摘了很多。现在喝都喝不完呢?”她着急地回了屋子,一把将绿茶拿了一包出来,放到风铃儿的面前。

风铃儿大方地收下了,“那就谢谢胡婶了。”

想着胡婶给自己送的茶,她内心很感动。甚至迫切地希望自己到时候也能给胡婶拿一些普洱茶。毕竟这乡亲四邻的,能照顾一些就多照顾一下。

二姐风韵看着那包黑色的绿茶,不由自主地吐了吐舌头,“铃儿,我可没有你这么大的口味。”

“谁让你自己喝不来呢?”风铃儿嘲笑道,“好东西不懂欣赏,那我也没办法了。”

说了这么两句话后,二姐风韵也不转圈子了,明朗地笑了笑,“好好好,二姐不同你争这个话题了。”提醒了一句,“我们来胡婶这里,不是买莴笋,花生和干辣椒的么?”

“对啊。”

“那赶紧的。”二姐风韵催促,“再不买回去,那猪又要叫唤了。我喂养的那些猪可是按时吃的。”

“哎呀,你的猪你的猪,二姐,你都掉进猪眼里面去了。”风铃儿回了一句,便起身冲胡婶买东西。

胡婶将风铃儿带进自己的菜园子,让她看上几颗就摘几颗。

“那几颗不错哎!”风铃儿最终买了八株,又买了一小包的花生和小小包的干辣椒。

最后付了胡婶八十文。

离开胡婶家时,风铃儿便赶紧回家做饭了。

到时,楚晨汐正在一如既往地放野鸡,

守在栅栏门外,抱着狗狗二白,打盹。

风铃儿走近,悄悄地伸手捂住了对方的眼睛。

楚晨汐感到冰凉物体的靠近,一伸手,将人桎梏住。

“好铃儿,又来捉弄我了?”

狗狗二白躺在楚晨汐的怀抱里,惺忪的眼睛微微睁了睁。在发现是风铃儿这个女主人回来的时候,立马跳了下来,汪汪地叫个不停。

“为夫去做饭!”楚晨汐站起来,立马就打算去做饭。

被风铃儿制止了,她按着楚晨汐的肩膀,鼻翼贴了贴对方的额头,“听话,今天让我这个夫人给你做一顿好吃的。”

她撩完便走,让楚晨汐一脸懵地看着拎着东西就进入家门的风铃儿。

她扁起袖子,洗手做饭。先淘洗了米,然后在罐子里放入了水,水烧开以后,倒入了淘洗完的米。等着煮得差不多,水满溢出来时,再把多余米汤倒掉。

最后将米放火旁,随着时间,转动罐子。

------题外话------

呵呵,今天还是万更哦,么么哒。晚上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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