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六章 说不过去的事儿(加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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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走访了学院院长与建筑学院的相关课程教授后,卡特得到了几份采访记录。
直到这时,卡特才知道这位玛雅林居然是华裔。全名是MayaYingLin,不过这不重要,因为她明显是二代,甚至三代及以上的华裔。
如果是新移民,那根本不可能有过往的中学记录,更别说申请耶鲁了。因为中国目前连托福考试都没有,第一届托福考试还在筹备当中。没有标准化的考试成绩,她没有可能进入耶鲁,更别说还是77年就考入了耶鲁大学,那会还没建交呢。
不过其华裔的身份,外加手里的采访稿,让卡特对其微微有了些好感。起码,就目前的逻辑链关键证明来说,她并没有让自己难做...
相反,关于越战纪念碑的争论,还让卡特嗅到了一丝机会的气息。
如果能在这件事,包括此次的危机公共中拿出足以令人心服口服的论据。那自己这个第一炮,就算打响了!人设,也能立住了!
果然,危机危机,总是危险与机遇并存...
“嘿,瑞克,我后天请假了,要去一趟哈佛,亲自见一下玛雅林。这是曼恩院长给我开的请假条,回头辛苦你帮我跑一下教授们那边吧,我应该明天晚上就出发,可能等不到后天挨个去拜访科任教授们了。哦,对了,瓦德琳教授,还有蒙特利尔教授那边不用跑,他两不点名...”
“去哈佛的话也不远啊,三个小时左右就到了。你这么着急干嘛?”
接过卡特的假条,瑞克倒是不介意帮卡特跑跑腿。
“担心找不到人,我是听她们院的院长说她现在可能在哈佛读研。但也可能会在华府那边的工地,说不好,所以我得先去剑桥,如果她不在的话,我还能有缓和的余地去一趟华盛顿。”
拍拍瑞克的肩膀以示感谢,卡特越过瑞克靠门边的桌椅,绕到自己的书桌前坐下。
“你这么做,值得吗?”
“谁知道呢,或许值,或许不值...”
卡特耸耸肩,稍作休息后,便开始处理起当天的课业...
第二天下午,刚刚下课的卡特便跳上了诺顿开来的陆巡。三人直奔波士顿都市区里的剑桥市...
晚上八点左右,卡特见到了哈佛大学理事会负责接应自己的人。
作为百年老对头,耶鲁和哈佛的关系颇有点相爱相杀的味道。尤其是在体育圈里,双方可以说是水火不容,见面不干一架那都是讲文明,懂礼貌了。可反观学生理事会这边,作为同样是在高校学生自治制度下,负责管理哈佛学生的哈佛理事会与耶鲁理事会关系反倒还不错...
偶尔甚至可以一块坐下来喝杯咖啡,互相沟通一下管理心得什么的...当然,偶尔这里面也会加入斯坦福大学,因为他们也是这吊样...
大家同在一个校园政治生态下,彼此间不缺共同话题。当然,这个是以后卡特才会知道的事情,这次联系哈佛理事会的同学帮忙,还是梅琳达出面帮自己联系的人。
作为卡特的发掘者,梅琳达也不希望卡特在耶鲁的政治人设就因为这么个破事而崩塌。要是卡特人设崩了,她在理事会还怎么抬得起头啊?!
稍稍绕了个圈子,但事情却办得很快。尽管有些惊讶诺顿与德米尔两人的身份,但哈佛那人还是迅速带着卡特去到建筑系,土木系或者设计研究院等可能是玛雅林进修的地方查证。
结果,不出卡特所料,在哈佛建筑设计研究院,卡特几人找到了玛雅林,或者叫林璎的入学记录。可此时的林璎,人却是在华盛顿...
于是乎,在谢过哈佛“同僚”的帮助后,卡特又带着诺顿两人,急急忙忙地赶往机场。在等待红眼航班起飞前的时间近两个小时时间里,卡特也咨询了一下身边这两位的看法。
这两位越战老兵比较佛系,他们并不在乎林璎的设计到底如何。用德米尔的话说:“我们好不容易走出了战争的阴霾,为什么又要让我们回到过去?”
不过在表达自己无所谓的态度的同时,他们也不理解林璎为何坚决抗拒在越战纪念碑中间加入美国国旗的想法。
或许是看在卡特这个雇主的面子上,他们没有太过直白地表达出自己的不满。
但两人的态度,却给卡特的心头蒙上了一点阴霾。
说一千道一万,无论林璎设计出这种倒V字型纪念碑到底是出于独特的设计理念也好,还是别的也罢。在这种涉及阵亡军人的丧葬建筑上,不允许使用国旗图桉,着实有点说不过去...
要知道,烈士盖国旗,这可不是中国独有的传统。甚至来说,在中国想盖国旗还有点困难,一般贡献不达标,你想盖还不一定能盖上!
但美国就不同了,一般只要是士兵阵亡。人均发放两面偌大的国旗,随士兵的灵柩一块送到其家人手中。一面国旗随士兵的棺椁进入地下,另外一面美国国旗则可以伴随其家人...
在南方生活了两年,卡特没少见过这样的“美国家庭”。就是那种,能够在屋顶上,或者家门前的院子里,竖起一面标准尺寸美国国旗的家庭。
这玩意,大概怎么形容呢?就有点像国内的“光荣之家”,不,比“光荣之家”牌匾还要高一级的,类似于“烈士家庭”或者“英烈之家”的这种牌匾。
当然,缩小版国旗也有挂的,那个就太多了!许多美国家庭门口都有这样一面旗子。可以说,美国国旗在绝大部分美国人的心中,意义非常重大。
即便是脑海里还有着中国人的思维存在,但卡特都不得不为这个可以说有些敌对的国家里,民众的爱国之心点赞。
他们往往嘴里从不叫嚷着爱国,但谁敢限制他们挂国旗试试?
就比如2005年的《联邦自由展示国旗法》里就给了物业等住宅区管理公司,限制居民悬挂美国国旗的法定权力。结果一年不到,2006年,又灰熘熘地颁布了新的法律条文,新法条明确地说:“公寓或物业不得执行任何政策或设定任何协议来限制或阻止业主在美国境内的居住地上展示美国国旗。”
还有发生在左治亚的事情,某个海军陆战队退役的哥们在前院挂了面国旗。然后物业通知他,希望他把旗子挪到后院,不然每天罚款25美元。
注意,这还不是不让挂,仅仅是挪个地儿!结果这哥们,直接硬刚,表示俺为党...哦不,我为美国流过汗,出过血,这才换来了这面国旗,你们没有权利让我移动他!
再然后,这哥们就被告了。被物业公司索赔三万两千美金,按照每天罚款25美元来算,也就是说,这哥们硬抗了1280天,差不多三年半才被告上法庭...
州法院的无需赔付判决姑且不表,想想看!这哥们拖了物业三年半的罚款,物业才忍无可忍地去告他,这你要换别的事,那绝对不可能啊!
最多忍你一个月!一个月不给钱,立马就请律师跟你打官司了!还让你拖这么久?
美国物业公司可没中国物业的耐心,有些物业公司甚至有权在业主拒不履行管理规定时,直接拍卖其房产的!物业行业,算是美国几个比较...嗯,比较黑,而且比较监管不严的行业了...
这种行业的资本公司,在面对一个四等马润退伍的屁民时,都不敢因为国旗问题搞得太过分,可见美国国旗在美国民众眼里的地位。
不让在纪念碑上加国旗...
你这不是在捅美国民众的腚眼吗?!这不群情激愤都说不过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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