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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鬼哥的语气中,阿玖感觉不像假,“好,走。”
“真搞不懂你们,没谈恋爱的时候又要去舔,谈到了又不快乐”
阿玖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鬼哥继续说着,“这种快餐式的恋爱,那样子跟我去外面嫖有什么区别?至少我肉体还能快乐。”
阿玖没有直接回他的问题,反问着,“阳总,怎么了?”
鬼哥说的很简便,“表白,被拒,想死,没死成。”
#别着急,慢慢说,我一直都在听
他假装把话说的含含糊糊,这样就没有人发现,他的心早已碎成烂泥。
瞎子的电话打来,他说拦不住了,阳总刚刚告诉小邓,他要跳楼自杀。
阿玖抢过电话,大声的喊:“一定要拦住他,我们马上就到。”
噼里啪啦的酒瓶倒成一地,地上脏兮兮的酒水洒满了整个房间,一股刺鼻的酒精冲天而起。
阿玖看见倒在趴在地上的阳总,开始有些可怜他,他浑身已经湿透,没劲的倒在空啤酒瓶堆里,手上抱着一罐空瓶子,不肯撒手,不停的往自己嘴里灌,可他不知道的是,酒瓶里的酒早就洒出一地。
随处一扔的手机,被地上的酒水浸泡,咚咚咚的响,他捡起一看屏幕显示屏已经碎的不成样,按下显示键,是小邓打来的。
还没等阿玖放下手机,阳总一瓶酒砸来,嘴上说着:我他妈叫你们滚啊,别接她电话。
阿玖的脑袋被重重砸向,他没有吭声,眼前一黑,疼痛感让他陷入沉思,脑子一片空白,哐哧倒地。
“快躲开啊!”鬼哥看着这一幕,还是慢了一步,歇斯底里的怒吼,一拳打在地上的阳总,“曹树阳,我他妈警告你,你别胡来,我就你们这帮兄弟,谁都不想谁出事。”
被鬼哥一拳抡过,阳总在地上哭着哭着就笑了,看了一眼倒地的阿玖,挣脱鬼哥的束缚,他缓缓走向阳台。
领导提醒发呆的磊哥,拼了命的喊:“磊哥,快拦住他,把推拉门锁死。”
磊哥回过神来,“哐。”阳台的推拉门被锁住。
“哐哐哐…”这是阳总用脑袋砸出的声音。
“哐哐哐哐…”砸出了血,他还在砸。
“哐……哐……哐……”声音断断续续,他太累了,眼前看不见,什么都看不见。
一旁的阿玖沧沧凉凉从地上爬起,往自己头上摸索着什么,好在没有流血,松了口气。
“哐…”过了很久又“哐…”看的出来,阳总已经没有力气。
“为什么,我连死都没有选择的权利?”
头昏脑胀的阿玖示意大家只要他没有生命危险,就不要动他,让他自己清醒过来。
阿玖一点点靠近阳总,把他的吉他放在面前,“我们理解你。”
“你们真的理解我?”
大家都没想到,鬼哥抢先回答,“真的。”递给他一张纸巾。
阳总擦掉头上的淤血,看了一眼纸巾上暗红的血渍,有些害怕的抱着吉他,他开始大声的哭,一阵后,他哽咽着声音,说的含含糊糊:“我……我真的……我…”
室友围成一圈,把他放在中心,阿玖拍着胸脯,信誓旦旦,“不着急,慢慢说,我们一直都在听。”
遇见小邓,是我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
那时我还是在念大一,刚刚来到校园。
虽然我那时的我,和我现在一样,是个废物,最大的爱好是在黄昏的时候去阶梯教室听那帮女生抱着吉他唱歌,这支吉他队附属于校学生会,第一次去,她们没有注意到我,后来我每天都去,她们渐渐的开始调侃我,给我取了个外号,“曹老板”。
我不知道为什么是这个外号,起初我还抗拒,后来听她们的领头说,是自己给她们送过一箱水,她们就记住了。
我回想起来,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不过我也好像只送过那么一回。
看到我一进门就会拿着吉他一阵猛敲,然后问道:“曹老板,今天想听什么歌?
我被这帮女生们搞的害羞得有些不像话。
听歌的时候我喜欢坐到桌子上去,头一点一点的,看她们纤细而有力的手指在琴弦上弹拨,她们的声音温柔极了,也纯粹极了,像是踩在棉花糖上轻飘飘的感觉。
只是她们的歌声,用吉他来伴奏的歌总是有那么一点忧伤,我就那样淡淡地沉浸到一种我喜欢的情怀里去,直到晚自习的铃声不近人情地响起。
我从来不唱,我知道我五音不全。但是每次她们总有人带头起哄说“曹老板,来一个”的时候我都会显得特别的羞涩,一点也不像那个平日里挥洒自如的我。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渐渐变的伤感了,但我又不敢,因为我怕我会喜欢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虽然这句话并没有歧义,但对我的人生来说,开始渐渐出现裂缝。
我一直没有时间问过小邓,你有没有男朋友,我猜她应该是有的,在我眼中,她是那么的优秀,学校出了名的吉他手领头人,像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天使,而自己却不过是一个到处乱窜的废物,连恶魔都算不上。
但我认为这个对我不重要,对我重要的是,从看她的第一眼起,我就喜欢上了她。
大家都说我眼光高,因为直到大二我还没有恋爱过,但是无可否认的是我对爱情有过无数美好的遐想,在遇到她以后,这些遐想就和她绵绵密密地缠合了起来,怎么分也分不开。
比如她的容貌,一头黑发湿润、柔软而美丽,仿佛被晨露沐浴过,她把头发披散下来是叫太阳的光芒都要忌妒的。
我从来没在生活中见过长得那么好看的女生,好像她的眉毛鼻子都会说话一般,我一看她心就止不住的狂跳。
再比如她的才华,她的队友都说她是天生的吉他手。
后来我把自己的苹果手机卖掉,省吃俭用三个月,终于可以买的起两把吉他。
那天,我站在女生宿舍楼下,亲手把吉他送到她的手中,自己也留下了一把,我开始学着如何去弹吉他,后来我才发现,抛开自己惨淡不堪的人生不谈,我不仅歌声毫无天赋,在吉他方面也是一塌糊涂。
跟她在一起的日子里,我真的很快乐,很幸福,即便那时候,我们也只是朋友,像是古代时期的无名无分,但是我活的非常自然,非常舒适。
我们经常饭后走在湖边,吹吹江边城外的晚风,在灰暗的路灯下照出我们的影子,我回头看了看,那影子真像一对情侣。
但小邓告诉过我,叫我不要喜欢她,她说她自己是草原里的一匹野马,还说,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说这些话,我只是知道,现在的我,活的很自然。
但直到那一天,她希望我去她家里做客,虽然我想不出她是出于什么原因,但我是无法拒绝的,过去嘴上总是和你们抱怨,但我的心里都是哗啦哗啦的开心。
那天我去了,我记得那时还是盛夏。
我见到了她的父母,她的弟弟,她的妹妹,我有些害羞,故作镇定,但我没有办法,我开玩笑的说,你这是不是让我见家长?
她回答,怎么可能,就是让你来我家玩下,顺便帮我把行李箱带去学校。
她的家人很好,一直叫小邓陪着我玩,吩咐小邓在外面租一间宾馆,如果他要是一个无聊,你就去陪她唠嗑。
当时我听到这些声音,我惊吓到了,因为这是小邓妈妈对小邓说的。
但接下来的话,才使我大惊失色,小邓她回答了,“好。”
那晚我们没有喝酒,没有看感人爱情剧,但我还是被强吻了,对,你们没有听错,是我被强吻,而那个强吻的女人就是小邓。
那时的我没有反抗,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任她摆布,这是我的初吻,我没有经验,慢慢的磨合她,配合她,后来我们在无边无际的话题之后,互相拥抱着睡觉,除了热吻,我们其余的什么也没做。
我想我是从那天彻底沦陷。
第二天睁眼的时候阳光已撒进了房内,小邓也是那时候醒来的,她看着我,眼神里有些异样,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她缓缓开口,有些颓然的说:“对不起,是我昨天太冲动了。”
她走到卫生间开始整理衣服,而这1米8的大床上,只剩下我,一个被女人强吻了一晚上的男人。
你们别笑,碰到这种情况,我想你们之间没有一个人能忍住。
或许是从那天开始,我觉得我们可以正儿八经的谈恋爱了,于是我就问她:“我们这样算什么?”
她回答的很坚定,“朋友啊,嗯……好朋友,对,好朋友。”
我长驱直入,“我喜欢你,你做我女朋友吧。”
“嗯,好!”只是令我没想到的是,她答应的很快,这不得让我想起小时候玩过的过家家。
小邓:“但我得先考验考验你,毕竟追我的人太多了,所以我们不要公布我们的恋情,应该现在我们还算不上。”
我愣了一下,回答她,好。
原来爱情就是这样,磕磕碰碰的,我说不来一些漂亮的情话,不知道送什么心仪的礼物,更不知道在她生气后如何去安慰,我觉得我太失败了。
渐渐的,我有种还没开始就结束的预感,我忍不住往那方向去想,但又不得不想,一个星期,才一个星期不到,小邓告诉我,我们回到朋友那个阶段吧。
她说的很清楚:“我是草原里的一匹野马,你的家里没有草原,我们还是做朋友吧,我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很舒服,也很安适,但我严肃的试着改变,所以我们退回去吧。”
这算什么?
我跑到她的楼下去等她,结果她的闺蜜跑下来,告诉我,“你怎么能喜欢她?”
“怎么不能?”
闺蜜还是继续强调那句话:“你怎么能喜欢上她?”
我告诉她闺蜜,“我只要在一起,无论做什么都很快乐,所以我要喜欢她。”
闺蜜无语了,留下一句话就离开了。
我记得很清楚,她的话:“你的未来,将来会遇到很多像她一样的人,难道每一次,你都要去喜欢吗?”
我无法回答她的话,但我更不接受!
如果喜欢一个人都需要理由的话,那也太不浪漫了。
知道后来我才明白,光有浪漫的爱情是不够的,还需要现实。
我透过学校食堂的窗户,我看得清晰啊,小邓她的身边有一个男人,她依偎在他的旁边,我心中是无法接受的。
但她早就和自己说过,自己是一匹野马,而我,家里确实没有草原。
一天天过去,吃饭看见她,上课看见她,就连途径厕所也会看见她,我开始在崩溃边缘徘徊。
我甚至不知道我这算不算初恋。
在后来,我给她发信息,我等了很久,她才回我,是一段语音,我很兴奋,于是我点开看,那是一段令我终生难忘的语音,“快滚吧,以后别发信息来了。”手机里传出男人的声音,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终于绷不住了。
虽然后面小邓解释着,说她当时并不在旁边,但我心中的骆驼以然被压死,一动不动。
鼓起勇气打电话给她,“小邓,我好累,我要跳楼自杀。”
再后来,就是你们看到的这样子了。
大家伙都回过神来,看到阳总能够把故事说的这么收放自如,才松了口气,看来酒是醒了差不多了。
鬼哥又给他递了张纸,说:“我觉得吧你现在应该……”
阿玖打断鬼哥的话,改口说:“现在你打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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