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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不会如此,断不会如此的……小倩曾经答应过我的!她答应过要和我相守一生,我要见小倩!你们休要拦我!”

年轻书生歇斯底里地喊道。

他绝不相信他深爱的小倩会是那么寡情寡义之人!

难道之前的花前月下,山盟海誓,都是假的吗?

他不相信!

他是能够感受到小倩的诚意的。

小倩,是愿意从良,和他厮守一生的。

不过书生的嘶吼呐喊并没有引来任何人的同情。恰恰相反,围拢过来的看热闹的人都是投去幸灾乐祸的眸光。

正所谓戏子无情、婊子无义,把一个“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的青楼女子的话当真?

那就是你太天真了!

书生啊书生,你果然是读书读傻了呀。

“穷酸鬼,好叫你知道,就是小倩姑娘让我们来驱赶你的。在外边我们不管,但若你敢再踏入青鸾阁半步,仔细你的腿!”

龟公凶凶瞪了一眼,不耐烦地摆手。

别看他只是一个下人,但打狗也要看主人呢,他的后台可是连县太爷见了都要点头哈腰的。

他见过的达官贵人多了去了。一个小小举人,在他眼里真的不算什么。

其实他一般也不过问这种事情,但是青鸾阁的台柱子青鸾大花魁被对面的醉风楼给挖走了,不得已之下,他们就只好将小倩给推了上去。

这也是世事无常呐。

谁知前一日醉风楼才被军兵打砸了,以为就此衰败了,从今往后青鸾阁一家独大了呢,结果后一日,青鸾大花魁就被送去了醉风楼……

如此一来,小倩当然就不能和一个勉强才过乡试的穷酸书生谈情说爱了,那也太掉档次了。

这里可是江南!

是大胤最繁华的应天府!

士子多如狗。

一个小小举人,在平头老百姓的面前确实能被称一声“老爷”。

但在这烟花之地,一个没有背景,没有钱财的举人,确实难入眼呐。

更何况,小倩现在可是他们力推的花魁!不知多少才子士绅想要成为她的入幕之宾呢!

一个臭书生,还想给小倩赎身?

哪怕凑足一千两,大东家也肯定不会让他们如愿以偿。

谁会将摇钱树贱价卖掉?

青鸾阁三楼。

透过窗台,已晋升为大台柱的小倩美眸中闪过一丝不忍,但很快,她就变得坚毅起来。

现在的大东家在力捧她,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若是错过,必将后悔一生。

情郎和名气,确实难以抉择……

郑胜之对她的情意她心中也是非常明白。

可是……

已经过惯了有人伺候,锦衣玉食的生活,若再去吃粗茶澹饭,她确实不甘心啊!

更何况,她的赎身银可是整整一千两银子,她自出阁的这三年以来,也才攒下了三百两,还差大半呢。

这么一大笔赎身银,郑家公子焉能拿出来?

即便能拿出来,那也绝对是要家徒四壁、负债累累。

那她若嫁过去,岂不是要吃一辈子的糟糠?

所以……

不是她狠心要做负心人,实乃为生活所迫!

“小环,帮我取……一百两银子过来。”

小倩贝齿一咬,艰难地做出了决定。

“小姐,取银子何用?你该不会是想送给郑公子吧?”

丫鬟满脸警惕。

这些银子,可是小姐辛辛苦苦攒下来的,她可是全都看在眼里。

“哎!毕竟是我负了他呀,这银子权当这些年来对他的补偿吧。再有两个月就要春闱了,这些就给他当做赴京赶考的盘缠吧。”

小倩绛唇轻叹。

这些年的感情,并不是说断就能断的。

她的良心终究还是没有完全泯灭,实乃不忍心看着郑胜之如此落魄。

丫鬟非常心头,撅起嘴道:“可是小姐,这是你这些年好不容易攒下来的呀!”

“我现在是青鸾阁的大花魁,还怕赚不到银子?快拿去给郑公子吧,不过千万注意些,等没人的时候再送给他,他好面子呢。”

小倩叮嘱一声,将自己小银库的钥匙递给贴身丫鬟,

“噢!”

丫鬟哪能违背小姐的命令,只得闷闷不乐地下去拿银子了。

大街上……

郑胜之失魂落魄地从地上爬起来,他将身上的尘埃拍尽,又整了整衣襟,深深凝望了青鸾阁一眼,这才转身离去。

至于街上行人戏谑的目光,他并不在意。

他在意的是自己这段感情的真情付出,却换来这样无情的结局。

或许……

从一开始,这段感情就是错误的。

想想也是。

他连寒门都算不上!而小倩,接触的不是门阀士子,就是达官贵人,又怎会看的上他这么一个穷酸举人?

哎。

家中老父老母日出而作,日落未息,如此辛苦地供他念书,他倒好,不思进取,还去逛青楼!

想到父母那苍老的脸庞和满目的希望,郑胜之便是满脸惭愧。

“郑公子,请留步……”

拐角处。

小环背着一个颇为沉重的包袱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唤住了郑胜之。

郑胜之愕然回首,见是小环姑娘,仿佛中邪了一般,之前脑海里闪过的愧疚全都散去。

他激动道:“小环?快说,是不是小倩愿意见我了?我就知道,刚才那些人拦着是在骗我!小倩绝对不会是无情无义的女人!”

还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可惜。

这一村,并不是他的落脚点。

小环走上前,将包袱递给郑胜之,神情复杂道:“公子,小姐不方便与你说话,这包袱是小姐让我给你的,里面还有她的一封信。你好自为之吧……”

说完,小环就转身离开。

待下去也是尴尬呢!

而郑胜之的心思此时都在包袱上,自然没再去管小环。

他的手微微发颤。

他深吸一口气,打开了包袱。

二十是个大大的雪花银,在月华下分外刺眼。足足一百两!

银钱,郑胜之并不怎么在意,他的眸光很快就落在了一份信笺上。

上面写着“郑公子亲启”这五个字。

他对小倩的笔迹自然是很熟悉的。而且信笺上还残留着小倩的体香。

他激动地打开信笺,只是当目光落去时,嘴角的自动瞬间凝固。

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希望,也再一次落空。

……

相见于江湖,不如相忘于江湖……

好!

很好!

他自嘲大笑。

往日的一幕幕场景,在脑海里闪过。

什么山盟海誓,什么天长地久,都经不起时间的背叛。

“笑得这么凄惨,这是被人拒绝了?”

这时,李诺的声音幽幽飘来。

月色下,李诺的轮廓也是逐渐清晰起来,一步一步朝着郑胜之走去。

郑胜之稍愣,不过也是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急忙躬身作揖:“学生郑胜之,见过太子太师。”

他用的是“太子太师”这个官职上的称谓,并非“武安公”这个爵位称谓,这是将李诺当做了儒林前辈来看待,故而自称“学生”。

李诺倒是有些讶异。

毕竟江南儒林,对他并无好感。

他笑道:“失恋的滋味不好受吧。”

“咳咳,李大人就莫要取笑小生了。”

郑胜之苦笑连连。

若是别人这样伤口撒盐,他早就还击回去了,但面前的是威震天下的李子安,手中染的血都已把玄武湖填满了,他再怎么傲气也只能认怂。

而且,这也不丢人。

“男儿自当金榜上取功名,何愁身边无红袖来添香?”

李诺揶揄道,“再过两个月,朝廷就要开恩科取士,你若能金榜题名,高中进士,小倩姑娘只怕是要后悔死了。”

考中乡试的举人于朝廷而言,只是后补官,但若能在会试上考中进士,哪怕是三甲的同进士出身,最差也能捞到一个知县当当。

这就是正儿八经的父母官了,是平民百姓眼中的青天大老爷,权力可不小呢!

郑胜之满脸尴尬。

他也想金榜题名啊,奈何他文采不够啊,能考上这个举人都已经是祖宗积德了,至于春闱,他真的不敢有任何幻想。

绮罗走上前,瞪着大眼睛打量着郑胜之,不屑地嘲讽道:“七尺大好男儿,不思功名,不孝父母,却留恋青楼女子,你也配为人子?”

郑胜之正想着这是哪里来的姑娘呢,这么的牙尖嘴利,但是看清绮罗的脸庞后,他不禁愣住了。

“看什么看?再看,信不信本女侠挖了你的狗眼喂王八?”

绮罗凶凶一瞪!

她本就看不起这样的孬种,若非姑爷执意要跟来,她才不来呢。

郑胜之心情有些急切,作揖道:“在下郑胜之,敢问姑娘高姓大名?”

“本姑娘名叫绮罗,告诉你,休要打本姑娘的主意,否则别怪本姑娘剑下无情。”

绮罗很不满地拍了拍腰间软剑。

她非常疑惑,姑爷怎会看上这样的孬种?还为此安排了这么一段“巧遇”。

郑胜之直接忽略了绮罗的威胁,他急忙追问道:“敢问绮罗小姐芳龄!”

“你这登徒子也太无礼了!”

绮罗大怒,直接亮出了软剑。

月华之下,剑神寒意逼人。

郑胜之哪能抵得住绮罗的气势,连连退后数步。

他赶忙摇手:“别误会,小生有一个妹妹,十多年前走失……”

“好了好了,这里说话不方便,你还带着大把银子呢,不如回家再好好聊聊吧。”

李诺出来打圆场,意味深长笑道,“怎么,不欢迎我这个太子太师去你家坐坐吗?”

“太子太师若能光临学生寒舍,必是蓬荜生辉也,学生扫榻而待!”

郑胜之难以置信。

太子太师若真能驾临他之寒舍,那简直就是他郑家祖坟冒青烟啊。

“那还不赶紧前面带路。”

李诺释放着自己的善意。

半个时辰后……

三人来到了略显偏僻的城南的一个街坊。

“李大人,学生寒舍简陋,还请李大人见谅,大人请……”

郑胜之用钥匙打开有些衰败的大门,脸色露出惭愧的笑容。

确实是寒舍。

当然,在寸金寸土的应天府,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宅舍,也已经很不错了。

家中的老父老母见儿子带着两个客人回来,便立刻出来相迎,满脸笑容。

“胜之啊,有客人来了呀,快快请进来。”

老妇人急忙说道,“老伴,愣着作甚,快去烧水,还有,去后房将我珍藏的茶饼子拿来。”

“大娘,不用这么客气了,我们坐坐就走。”

李诺态度十分亲切。

甚至亲切得有些过分了。

这也是让郑胜之颇有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感觉。

他在书院当然也是有好些同窗朋友,但是从未对自己的父母这般客气。

而眼前这位可是位极人臣的太子太师,是刚打了胜战,守住了应天府的武安公!

却对他的父母丝毫不摆架子!

老妇人刚想说话,但是看清绮罗的容貌后,瞬间呆住了。

绮罗也是看着眼前的妇人,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她和妇人的长相竟然有七八分相似!

李诺见状,并不感到惊讶。

之前学子士绅冲击府衙,除了将那几个始作俑者抓起来一顿板子伺候,他也是立刻让清风楼去摸这些人的底细。

而当清风楼将郑胜之的底细——其父母姓名、容貌以及详细信息回报后,李诺就隐隐有了个猜测。

本来是想着等解决迦人之后就去郑胜之家里走一遭的,哪知今日这么巧,那就择日不如撞日了。

虽然绮罗还没有准备好……

但有时候,惊喜就是最大的幸福。

自从绮罗讲述了她的身世后,李诺就将这牢牢记在了心里。

他不会放过任何一处蛛丝马迹。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郑胜之这里,不就找到了线索么?

“姑、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妇人有些激动。

绮罗对待妇人的态度自然就不会那么恶劣了。

她急忙道:“大娘您好,我叫绮罗。大娘你的容貌怎么和我……”

妇人颤颤道:“绮罗姑娘,能否让老身看看你的右手臂。”

绮罗点点头,抬起了手臂。

衣袖滑落,露出了洁白如藕的手臂,而在胳膊肘处,一个粉色的月牙儿胎记映入了众人视线。

妇人激动地呼吸急促、双腿发软,若非身旁老伴紧紧搀扶着,她早就要幸福地晕厥过去了。

当然,她的老伴此时也没好到哪里去,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

见此状。

李诺心中甚是欣慰。

果然如此!

绮罗,便是这对老夫老妻的女儿,郑胜之的亲妹妹。

这也算是一家子团聚了吧!

虽然,这团聚来的有些晚,也来的有些不合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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