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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哞~」

一声苍凉、霸气的声音,突然从前方的亚马逊河中响起。

随着这个声音出现,郑经就听到周围的虫鸣鸟叫瞬间消失。

就像被人扼住了喉咙一样,发不出声音来。

这是什么动物叫出来的声音?

郑经听到这个声音,在脑海中飞快的想了起来。

可是他想了很久,根本就想不出来这个叫声是什么动物。

郑经目光紧紧的看着远处的亚马逊河。

不知道是不是知道了有人在看着这里。

郑经就看到远处的亚马逊河忽然掀起了波澜。

远处一股巨浪翻滚,飞快的向着这里奔来。

郑经看着河中的冲锋舟,赶紧把它收进空间。

随着巨浪来到这段河道,郑经也看到了巨浪下面的东西。

我的乖乖,那是什么怪物啊。

就见在水中,一只长脖子、圆肚子的怪物正在向前游去。

怪物看到了站在岸上的郑经,忽然停下来脚步,

随着巨浪散去,一条像蟒蛇一样的脖子从河中伸出。

它的脑袋很小,这让它看起来有种不太聪明的样子。

这只怪物看着郑经满是疑惑,它在想这个人类为什么不害怕它。

郑经看到这个怪物的脖子后,整个人就打起了摆子。

他浑身发抖,疯狂的吞咽着口水。

郑经心中狂吼。

「居然是蛇颈龙,那本书记载的居然是真的。

我的妈呀,居然真的有恐龙活着。

值了,这辈子值了。

这辈子完整了,不行,我要把它拍下来,我要收藏起来。」

郑经哆哆嗦嗦的把摄影机拿出来,然后对着河中的蛇颈龙飞快的拍了几张照片。

就在郑经拍完照片,想要拍摄一个视频的时候,忽然看到蛇颈龙潜入水中。

不好,蛇颈龙要离开了。

看到河面上蛇颈龙留下的痕迹,郑经一不做二不休,直接跳进了河中。

跳进河中的一瞬间,郑经就后悔了,不带防水眼镜根本就睁不开眼睛。

重新回到岸上,郑经发现河面一片平静,蛇颈龙留下的游动痕迹也再河水的流动下消失了。

郑经打开系统地图,发现地图已经恢复到了正常的地图。

代表宝藏的红色区域已经消失。

拿出藏宝图,看着藏宝图上抽象的动物图桉,你说谁能想到这个抽象的动物图桉居然是蛇颈龙。

那个远古时期的地球霸主,居然还有活下来的。

这个消息要是传出去,郑经都不敢想象会爆发多大的热度。

看着手中的摄影机,郑经嘿嘿一笑,他不准备把照片传出去。

他自己知道就行了,可不想让别人打扰它。

随着一阵微风吹过,郑经忽然感觉浑身凉飕飕的。

这个时候他才想起来自己身上还湿着呢。

看了一眼蛇颈龙离开的方向,郑经转身回到了森林中的木屋中。

还上干净的衣服,郑经穿戴上潜水服和氧气瓶,准备下去看看。

他要看看水底下有没有蛇颈龙留下的痕迹。

来到河边,郑经带上防水眼镜,深吸一口气,然后跳了进去。

来到水中,郑经直接往河底下潜。

来到河底,已经有四十多米深。

郑经发现,本来躺在河底的木船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撞烂了。

看着变成粉碎的木船,郑经很是庆幸。

幸好他刚才没有在河里。

查看了一下蛇颈龙留下的痕迹,怎么说呢,就像大货车横冲直撞留下的痕迹一样。

它过去的地方什么完整的东西都没有留下。

从河里出来,郑经脱下身上的设备和潜水服。

看着高空中的太阳,郑经挠了挠头,宝藏已经找到了,接下来是回去还是干什么他有些拿不定注意。

想到麋鹿部落的那本书,郑经决定在去一次。

这次确认了上面记载的事情的真假,既然这个事情是真的,那么,那上面有没有宝藏的记载呢?

他可是知道,十六世纪葡萄牙人可是杀了很多印第安人。

当时的印第安人还是以部落为生,那个时候的部落多少都会有一些财富。

比如黄金、宝石之类的物品。

在历史书上,郑经还看到过关于印第安人埋藏部落财宝的记载。

就这样决定了。

郑经回到森林木屋中,还上衣服,然后把木屋收进空间,然后又来到河边。

把冲锋舟放出来,坐上去,然后启动离开。

四个多小时后,下午两点多,郑经来到了麋鹿部落和亚马逊河的交汇处。

从主河道拐进去,郑经看了下天色,加快了速度。

看这天气好像要下雨。

冲锋舟的速度比普通渔船的速度快的多。

本来一个半小时的行程他半个多小时就到了。

在来到了麋鹿部落之前,郑经往背包中放了很多糖果和零食,然后还没有忘记把麋鹿部落赠送的项链带上。

正在码头旁洗衣服的部落女性听到远处传来的马达声,抬起头往前看去。

就看到郑经开着一艘很特别的船往部落来。

看到是郑经,立马就有人跑进部落叫人去了。

正在准备做饭的鹿角听到族人说郑经来了,一脸高兴的走了出去。

鹿角边走边笑,猜测郑经这次过来是不是准备多待几天。

来到码头,鹿角就看到郑经已经从船上下来。

「哈哈哈,郑,想不到你这么快就来了。」

郑经和鹿角拥抱了一下,说道:「昨天离开之后,我今天就把房子给退了,决定来部落待两天,不知道鹿角酋长欢不欢迎啊?」

「欢迎,当然欢迎。我以为你昨天一走就不回来了呢,这次过来一定要让你多待两天。」

「走,我正好要准备做饭,这下好了,你来了,我就不准备做饭了。」

两人说笑着进入部落,麋鹿部落的族人听到郑经又来了都跑出来看他。

看到这些族人,郑经停下脚步,对鹿角说道。

「上次来的匆忙,没有给你们带点东西,这次过来,我给你们带了一些糖果。

这些糖果是我在来巴西的时候在商城买的,这次带过来让你们尝尝华夏的糖果怎么样。」

麋鹿部落和格鲁部落一样,都喜欢吃甜的。

郑经这次带的糖果可真是戳进了他们的心窝子里。

把东西分下去,鹿角高兴的带着郑经往家里走去。

边走还对一旁的几位妇女说让他们去帮忙做饭,做丰盛点。

「简单点就行。」

「那怎么行,昨天你走的早,没有在这里吃晚饭,这次怎么也要让你尝尝我们部落的晚餐。」

「那好,就听你的安排。」

既然鹿角都这样说了,郑经也不在说什么。

「行了,你们这些孩子别跟着了,都回家去。」

把跟在后面的小孩子赶走,鹿角带着郑经进入屋内。

鹿角今年有五十三岁,有两个儿子。

两个儿子都已经成年,在圣保罗上学。

他的妻子在一次探望孩子时,掉进了亚马逊河中。

好巧不巧的是,那片水下正好有两只黑凯门鳄。

「今晚你就住在我这里吧,我这里还有空房。」

鹿角带着他参观了一下房子,然后把他带到了一个房间中。

「这个房间是我儿子以前住的地方,我长长打扫,很干净。」

郑经打量了一下房间,就像鹿角说的那样,房间很干净,两个原木柜子紧挨着墙壁放着。

在床头的位置,还放着一张书桌,书桌很干净,上面什么东西都没有。

最让郑经高兴的,还是那张木床。

来到这里郑经才知道,印第安人睡觉都是睡在地上的,在地上铺个床铺就是一家人睡觉的地方。

凯左尼亚村因为有很多游客停留,那里家家户户也睡上了床。

刚才看到鹿角的房间,郑经就看到房间中就没有床。

本来郑经以为今晚要睡在地上了,谁知道这里居然还有一张床。

「这合适吗?」

「没事,你放心住,想住多久住多久。」

鹿角还以为郑经在担心他儿子回来,安慰他让他放心住在这里。

看到鹿角把背包给他放在书桌上,郑经也没有再说什么。

给郑经安排好房间,鹿角高兴的不得了。

「来,咱们先坐一会,晚饭马上就好了。」

郑经盘坐在地摊上,看着鹿角,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鹿角酋长,我这次来除了想在这里待两天,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想看一看你昨天让我看的那本书。」

鹿角给郑经倒了杯咖啡,递给他,说道:「书?你是说昨天那本书是吧,没问题,吃过饭就给你拿出来。」

听到郑经要看那本书,鹿角很爽快的就答应了。

那本历来酋长记载的大小事情,鹿角都已经看过了,里面也没有什么隐秘的事情。

别的不说,就说昨天郑经看到的那篇记载,蛇颈龙,这不搞笑吗,这个世界上怎么还会有恐龙这种东西。

鹿角对这些记载是不相信的,毕竟这记载也太魔幻了。

两人说了会话,很快就有部落中的女性把食物给拿了进来。

看到已经做好了饭,鹿角停止了说话,招呼道:「来来来,吃饭吃饭。」

晚饭很丰盛。

砍羊肉,鱼肉,还有猪排。

更让郑经惊讶的还是有一盆烤的滋滋作响的猪骨头。

没错,就是猪骨头。

这还是郑经第一次在印第安部落见到这种吃法。

鹿角看到郑经好奇的看着猪骨头,笑着说道:「怎么不吃啊?」

「我是在想这个猪骨头要怎么吃。」

原来是这样。

「我给你演示一下。」

鹿角从盆子中拿出一根手臂粗的骨头,然后拿起一把铁锤用力的一敲。

就听见「卡察」一声,猪骨从中间断开。

「你看,就是吃里面的骨髓,这里有蘸料,你可以试一试。」

鹿角用一个细小的勺子,从骨头里面挖出一大块白花花的骨髓出来,然后放进面前的蘸料碗中。

看到这个吃法,郑经有样学样,拿起一根猪骨用锤子敲开,然后用勺子挖出来,放进蘸料碗中。

等到骨髓蘸满了蘸料,郑经把变了一个颜色的骨髓放进嘴中。

唔!

味道不错,意外的好吃。

骨髓没什么说的,就说蘸料,辣、咸、酸三种混合的味道,让本来平平无奇的骨髓变得美味起来。

虽然好吃,但是郑经还是没有吃太多,毕竟骨髓这东西吃起来太腻味了。

吃完晚饭,鹿角酋长又端出来一盘水果。

「来,吃点水果解解腻。」

水果是这里最常见的水果,郑经来到这里这么多天也吃过不少。

甜甜的,汁水很多,味道有点像苹果,吃起来很不错。

吃完饭后水果,鹿角让郑经稍等一会。

看到鹿角进入里屋,郑经猜测他应该是去拿那本书去了。

果然,等到鹿角出来,郑经就看到他双手拿着一本厚厚的书籍。

鹿角把书籍放在桌子上,说道:「这本书太沉了,一只手还拿不起来。」

「你拿去看吧,看完了在给我就行。」

鹿角把书籍推给他,揉了揉手腕说道。

郑经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这本书的书皮是用动物的皮做成的。

看皮毛的厚度,应该是三层皮缝合到一起了。

这本书能保存的这么好是真的不容易。

鹿角看到郑经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就说道:「现在时间也不早了,你把书拿到房间去看吧,明天我带你好好看看我们部落。」

上次过来,因为时间的关系,郑经只是大致的逛了逛。

并没有像在格鲁部落那样仔细的游览一遍。

鹿角已经决定了,明天就给郑经举办一场篝火晚会。

篝火晚会在他们部落中是很神圣的,主要用来欢迎客人和狩猎。

「酋长早点睡,我先回房间了。」

郑经拿着书,给鹿角说了一声就回到了房间。

回到房间,郑经打开灯,期待的坐在床上。

把书放在桌子上,郑经打开书籍,第一页是扉页,是麋鹿部落的创建者麋鹿酋长写的话。

一共两行字,用印第安语书写。

翻译成中文就是:希望后来者对万物保持谨慎,带领族人永远的在这里生活下去。

最后一句话郑经能理解,可是第一句对万物保持谨慎是什么意思?

郑经想不明白。

把扉页翻过去,第一页记载的事情就是麋鹿酋长写的。

上面记载了麋鹿部落的创建和这个过程中发生的事情。

郑经往后翻了三十多页,都是麋鹿酋长关于部落的事情。

直到翻看到第七十多页,郑经被红鸥酋长写的一件事情吸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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