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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阳高照,人群喧嚣,每个人的脚底都踩着人影,面挂高傲。

梅大的开学第一日往往是本地的学生入校,家庭非富即贵,衣着低调却显贵气,赵忱穿着简单有些微皱的t恤在这个环境中显得异常突兀。

在正阳镇待了十八年,第一次来到这样的大城市,见识这么多形形色色的人,赵忱有些紧张,心里有些火苗又燃起。

在去办理入学的时候,很淡定地接受旁边上下扫荡又有些不善不解的眼神,洋洋洒洒写下赵忱两个字。

把笔递给旁边的学长之后,赵忱对着刚才审视她的那些人大方一笑,说道:“我是工艺三班的,有谁和我是同学吗?”

前面的一个女生首先露出了讥笑,正当她要说什么时,余光看见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举了起来。

赵忱一怔,眼睛像是被太阳的光线闪到一般,竟然觉得眼前的人脸有些朦胧。

“沈则。”他的嗓音很是清朗,像是正阳镇宏光河流淌在大石头的声音。

沈则长得好看,是她见过最清爽的长相,嘴角微微勾着,连看她的眼神都温柔了很多。

那天,他们成了朋友。

“我那天只是不想开学就被欺负,才说了那么一句话,我以为不会有人回应我。”赵忱抓着吸管来回转动,嘴角的笑意都要溢出来了。

沈则笑道:“我以为你认真的,再说,我是真的想认识你。”

赵忱一脸疑惑,他解释道:“你身上有极大的反差感,像是烈日下的梅花,冬雪下的炽阳。”

这样的形容让赵忱想了又想,都不觉得这两句话会跟自己有关联,但她没有再追问。

“你的字很好看,像你的人一样。”

沈则夸人从来都是直白的,好在赵忱在第一天认识他就知道了他这个有点,被他这句话哄得开心,那双明亮的眼睛里像是装满了星星。

“我家离这里太远,又拿着行李,光是路上就花费了将近十个小时,整个人邋里邋遢,也就你能透过我的脸看到我内心的本质了。”

目光突然盯紧,和刚才说话的赵忱气场上完全不一样了,“听说这个小区的温泉不错,我妈妈体寒,以为在这里买套房子,把她接到这里住着就好了。”

沈则扫了一眼,是他们家所在的小区。

“你肯定可以的。”

他不是说假话,赵忱从大一开始就在做各种兼职,甚至最近还在想着创业。

他拿起饮料,自顾自地在赵忱杯子上碰了一下,仰起头,液体流过滑动的喉结,沈则拿起纸巾轻轻擦了擦。

动作一顿,不远处传来一阵吵闹声,突然,一个人被退倒过来,他下意识地想要护住赵忱,却被赵忱速度更快的拉到一遍。

“我说他偷钱了就是偷钱了,你们店怎么招的人?找一个贼充门面?”

对面的人骂骂咧咧,赵忱微微皱了下眉头,“你说他偷钱了他就偷了?怎么,你是神还是他是神?”

那人明显没想到她会说这样一句,正想骂骂咧咧怼过去的时候,被面前的沈则堵了回去,他这人识货,虽然沈则的衣服和手表很是低调,但是梅市最有名的品牌店里的限量款。

“算了,我自认倒霉。”

正当他想走的时候,赵忱突然说道:“怎么能让您倒霉呢,您翻开左边第二个人的包,看看是不是在里面。”

话音刚落,周围的空气似乎都凝固了,那人不可思议地从那女人包里翻出钱夹,气的脸色骤红。

“看来是家事啊!”赵忱浅笑,正当他拉着那女人想走时,她再次开口,“该向这位同学道歉了吧?虽然你夸他好看,是个门面了。”

男人脸色难看,看着被赵忱扶起来的人,敷衍地说了声对不起,恨不得钻到地底下去地连忙拉着女人离开了。

周围的人散去,赵忱这才对上他的视线,“你是,时颂文?”

时颂文脸上的囧色还没散去,听见她喊出他的名字又感到异常震惊,“你认识我?”

赵忱洒脱一笑,“在宣传栏见过你的照片,我过目不忘。不过——”

她端详着时颂文的脸,“当个门面也太大材小用了!”

时颂文的长相和沈则不同,棱角分明的脸像是抹了腮红,如果忽略他的怯懦,反而觉得是一个有些凌厉的人。

沈则:“你怎么知道钱是那个女的偷的?”

赵忱朝自己面前能反衬后面情况的装饰镜抬了下下巴,“刚才不小心看到了。”

“眼睛挺尖啊!”沈则打趣道。

时颂文听他们一人一句的说着,忽然觉得自己此时好像不应该待在这里,眼神下意识地乱瞟,眼前忽然一抹红闪过。

“呀,你这里划到了!”时颂文指着赵忱的胳膊,白皙的皮肤上面果然一道红痕,“是刚才我撞的,对不起。”

“没事。”她丝毫没在意,又没出血,怎么好值得大惊小怪。

沈则脸上的笑容都没了,连同时颂文将赵忱带到了药店消了消毒。

说话之间他们才知道时颂文和赵忱一样,来自小县城。

听说赵忱最近在准备创业,处于愧疚心里,时颂文就想着跟她一起。

从开始小的创业失败,赵忱越挫越勇,反而时颂文有些消极。

那天作为旁观者的沈则突然觉得,明明赵忱和时颂文是同一类人,身上的品质却大大相反,这是他非常欣赏的。

后来,赵忱和时颂文的创业成功,有了第一桶金,那是他们的大三,再然后是他们的公司越来越大。

大四毕业前夕,他们拿下了一个项目,沈则提出要庆祝,并给他们包下了一个包间,彩带烟花酒一个不落下,赵忱酒量一直不好,喝了两口就有些晕,她跟沈则说直接去订个房间,晚上就不回宿舍了。

时颂文端着热水过来,“难受了?”

赵忱摇摇头,“就是有些晕,我让沈则去订了房间,今天我就不回去了。”

她迷迷糊糊地说了几句话,总是觉得身上灼热,睁开眼睛,被包间的吊灯闪了眼睛。

时颂文眼神炙热地看着她,让她觉得有些后怕。

“怎么了?”她问道。

她不知道的是,静默的这几秒,有数千个场景从他脑海里匆匆而过,全是赵忱和沈则相谈甚欢的笑脸。

“阿忱。”他声音低哑,眼神有些眷恋,赵忱的脑子没转过来,只知道时颂文在喊她,她就凭本能应了声。

“沈则很重要吗?”他抿着唇,眼里是她没看见过的神情。

她大脑思考的有些缓慢,然后点了点头。

这四年,她创业资金有很大一部分是沈则的帮助,沈则帮了她很多,也了解、理解她,两个人有很多话题可以讨论。

赵忱点了点头。

“你喜欢他吗?”

赵忱沉默了,脑海里闪过沈则的脸,好像是有些好感的。

就在她要点头时,时颂文突然伸手触碰着她的脸,隐隐约约还用着力。

赵忱的眼神涣散,在困意袭来之前她听见时颂文说了一句话。

“不要喜欢他,喜欢我好不好?”

沈则推开包厢的门,张开想喊赵忱名字时突然发现里面空无一人。

他环顾四周,走到桌前,拿起来被放在上面的纸,是时颂文的笔记,上面写着他带赵忱先回去了,她有些难受。

沈则手插回兜里,指腹磨挲着里面的首饰盒,有些落寞。

本来是要告白的。

ps:赵忱沈则和时颂文的故事还有一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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