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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袍女子抬眸,望向半卧在软椅中的年轻男子。

上面坐着的男子似乎极怕冷,身上披了件厚厚的黑色狐裘不算,两边还各立着两个装满火炭的大鼎。

炭火忽明忽暗,猩红色的暖意跳跃着,调皮地袭上他俊朗清雅的面容,他嘴角含笑,嗓音轻柔,一派温润平和气韵。

然而黑袍女子心里很清楚,眼前的男子就只是表面看着温润平和而已,在对方温润平和的表象后面,是杀人不见血的残忍和暴戾。

上百条性命,男子说杀就杀了,连还在襁褓之中的婴儿也不放过,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回想起那一地被吸干血肉后的干瘪皮囊,黑袍女子到现在还心中突突跳。

她死死攥住手腕上的镯子,稳定了下心绪,这才抬手抚摸上自己那张沟壑遍布的脸,然后尖厉的指甲用力往下一压,刺进那些深深浅浅的沟壑里面,再狠狠地往下一划。

本就翻卷的皮肉又一次被犁开,鲜血泊泊涌出,皮肉塞满了整个指甲缝。

黑袍女子看着自己满手的鲜血,狞声答道:“我要留着这具千疮百孔的躯壳,每天都把仇恨撕开来看一遍。”

女子的嗓音又粗又哑,听起来就像午夜坟头上哀鸣的老鸦,再配上她一张血淋淋的狰狞面容,让人看了不禁毛骨悚然。

然而软椅上的男子却兴奋起来,朗声道:“好!你果然没让本座失望!你这股狠劲儿,合该就是我九婴的人!”

黑袍女子悬着的倏然通落地,她忍着脸上火辣辣的刺疼,朝着男子噗通跪下。

“属下拜见九婴天尊!”

被唤作“九婴天尊”的男子摆手道:“天尊就算了,你还是和九幽城中众人一样,唤本座城主吧。”

黑袍女子立刻改口道:“属下拜见城主大人!”

“嗯,起来吧。”九婴天尊“嗯”了声,等黑袍女子起身后,方又问道,“你替本座重伤了沈明宇那老贼,想必用不了几日,他那闺女就得乖乖从无极宗跑出来替父报仇,届时本座便能报芙蓉镇上那一头之仇了。”

“本座驭下,赏罚分明,你有功,但却不愿接受换具躯壳的奖赏,那本座便另外许你一赏吧,说说看,你想要什么样的奖赏。”

黑袍女子一听,眼中露出狂喜之色,连忙再次跪地叩首道:“属下仰慕城主大人久矣,若属下能有幸得城主大人指点一二,此生再别无他求,死而无憾!”

面前这位可是曾一己之力挑起当年那场神魔大战的灭世妖兽九婴,若能拜他为师,得他指点,那她报仇的希望就更大了!

黑袍女子心中激动,额头紧紧贴着地面。

九婴大概没想到黑袍女子想要的奖赏,竟然是要拜他为师,微微愣怔了下,随即挺起脊背,审视地打量下面的人。

因为一时大意,他在芙蓉镇上被砍下了一颗头颅,眼看那颗头颅已经被人强行探问。

也就是说,他九婴重归于世的消息,马上就要传开了。

但他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不能行走于天地间,还需在这不见天日的九幽城将养。

此女心性狠毒,又是砍下他头颅那小贱人的嫡亲姐姐,将其收了当条狗养在身边,让她代替自己行走于天地间,倒也不错。

这么一想,九婴便道:“本座从不收徒,但本座见你心诚,且又有本座的许诺在先……既如此,本座今日就破例一次,收下你这个徒弟。”

跪在地上的黑袍女子连忙又重重一个响头磕下去:“弟子沈宁儿,拜见师尊!”

短短片刻,黑袍女子对男子的称呼变换了三次,只有这最后一次,饱含着抑制不住的狂喜。

直到出了城主府,黑袍女子的心还在激昂地狂跳不止,仰头望望天上的太阳……哦不对,九幽是座鬼城,没有太阳这个东西。

黑袍女子……现在应该叫她沈宁儿了。

沈宁儿仰头望望头顶暗沉的天际,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紫灵仙尊那个老女人,收了她却又不要她,还将她驱逐出师门……哼,那又如何?她沈宁儿现在还不是照样又有师父了,而且还是真正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九婴天尊!

在九婴天尊面前,紫灵仙尊那个老妖婆连个屁都不算!

还有沈柒柒那个小贱人……哼,早晚有一天她要剥了那小贱人的皮!

想象着仇人在自己脚底下苦苦哀求痛哭流涕的情形,沈宁儿心中顿时畅快不已,越笑越大声,本就狰狞的五官也愈发的扭曲,满眼都是怨毒的冷芒。

直到笑够了,她这才撸起衣袖,看向手腕上的镯子。

那是一个样式古朴的手镯,单看外形并没有什么异样,然而就是这个镯子,将她从高楼林立的现代大都市,拽进了这个书中的世界。

她记得很清楚,当时她正窝在出租屋里,追一本叫《团宠女主她又美又飒》的网络,看见作者为了彰显女主的团宠光环,竟然写女主姐姐为了救女主,连命都可以不要,她很是不屑,于是就打了一个差评。

——世上怎么可能会有为了别人连命都可以不要的傻缺么,况且女主和女主姐姐还不是一个娘生的,怎么可能会为了女主舍命么,强行降智有木有?傻逼作者,呕~

她到现在还记得那条差评的内容。

因为就在她将那条差评发出去不到一秒钟的时间,下一刻,她手腕上忽然就凭空多了个镯子。

怎么也取不下来,砸都砸不碎。

然后紧接着,那镯子上忽然散发出一团灼目的白光。

她被那团白光刺的闭上眼睛,等她再睁开眼,就发现自己的灵魂竟然穿进了女主姐姐的身体里面!

她当时有短暂的惊慌,但是惊慌过后,更多的却是狂喜,因为她在原来的世界就是一个苦兮兮的社畜,没有一个朋友,家人也都不喜欢她。

可以说,她对原来的世界一点儿都不眷恋。

反倒是书中的这个世界对她才是真正的友好,因为她在这个书中的身份是世家大小姐,身份之尊贵,完全不是社畜可以比的!

至于说她只是书中的一个小配角……哼,她都穿书了,按照穿书定律,她怎么可能还只是一个小配角呢?

那本《团宠女主她又美又飒》的虽然还在连载中,但按照作者文案上写的,女主的机缘将出现在十六岁那年,而机缘的触发条件就是女主母亲留给女主的那颗离火丹。

只要服下离火丹,就能得到大机缘!!

她以为提前知晓剧情的自己一定能拿到离火丹。

结果她在女主身边等了五年,好不容易等到女主十六岁这年,她也幸幸苦苦筹划出一场算计,眼看离火丹就要到手了,谁知女主沈柒柒那个小贱货,竟然提前醒了过来,害得她前功尽弃不说,而且从那以后,小贱货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再不像以前那样对她言听计从!

如今更是将她害成了现在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她怀疑这是小贱货身上罩着女主光环的原因!

也正因为如此,哪怕她现在这副身躯丑陋不堪,让人看了恶心作呕,她也不敢再另外换一副躯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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