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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昂!是来昂!”
彼得戴维斯一下子跳了起来,冲出了屋檐,撞入了雨幕中,将身体用力地靠向栏杆,努力地看向远处那一支正在靠近的骑队。
骑队越来越近,彼得戴维斯已经看见了他们的旗帜。
旗帜上面一个金色的,被风卷着若隐若现。
没错,那就是来昂的旗帜。
“来昂!来昂!”彼得戴维斯朝着庄园外面的骑队兴奋地挥了挥手,然后转过身来,对着露台上所有的印第安人,骄傲地喊到:“看,那是我忠心耿耿的来昂!”
意气风发的彼得戴维斯,在看见骑队临近庄园之后,全身上下都散发出了光彩。
他用雪白的手指捋了一下自己额头蜷曲的头发,微微地扬起头来,用下巴对着那个丑陋的印第安人说:
“你完了!你们全都完了!”
他轻轻地弹了弹手指,仿佛这一群近在迟尺一个个手里还拿着滴血的刀的印第安人,就在他这轻轻地一弹指之间,全被他剥夺了生命。
“呃抱歉,彼得戴维斯先生!”那个丑陋的印第安人开口说到:“你最好再看看他们究竟是不是来昂!”
彼得戴维斯冷哼了一声,说到:“在大平原上,只有来昂才有资格使用这面旗帜!”
“呃好吧,你说得对,彼得戴维斯先生!”
这个丑陋的印第安人果然是个好脾气的,竟然就这么偃旗息鼓不再说话了。
彼得戴维斯都已经准备好了用自己雄辩的修辞和缜密的逻辑去征服这个冥顽不灵的印第安人,结果这个印第安人就这么认输了,这让他未免心中有胜之不武的遗憾。
殊不知,站在他对面的印第安人,其实早就已经被他强大的自信所征服了!
那一面巨大的旗帜固然是来昂的旗帜不假,可是那扛着旗帜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是个印第安人!
而且那跟在旗帜后面的人,一眼也能看出都是些印第安人!
可是,彼得戴维斯先生,他拥有一种强大的能力,可以将所有对自己不利的因素完全视而不见,他就是能硬生生地将这支骑队当做他忠心耿耿的来昂!
这就是彼得戴维斯先生!
永远高高在上的彼得戴维斯先生!
永远胜算在握的彼得戴维斯先生!
永远骄傲、自信、权势熏天、威望隆重、说一不二、绝不屈服的彼得戴维斯先生!
这一支骑队很快地涌入了庄园,沿着石阶登上了露台。
一个少年人模样的家伙,穿着一身崭新的衣服,脚上一双亮闪闪的靴子,咯噔咯噔几步就来到了露台的中央。
他首先看向那个丑陋的印第安人,叫了一声:“叔!”
那个丑陋的印第安人对着彼得戴维斯偏了偏头,叹了口气:“唉,你要是再不来,我觉得我都快得精神病了!”
“这么难整?”年轻人问到。
丑陋的印第安人向着彼得戴维斯先生努了努嘴,又摇了摇头。
“放心吧,叔!我血狼专治不服!”年轻人说到。
说完,他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彼得戴维斯的身边,瞧也不瞧,正正反反几个耳光就扇了下去。
他决定打完再说!
一开始彼得戴维斯还尖叫了一声,随即第二个耳光便将他的声音给扇了回去。
噼里啪啦十几个耳光扇完,人已经是软了。
他像是一坨烂泥一般被年轻的血狼揪了起来,眼睛对眼睛地看着他,“听说你很难整?”
彼得戴维斯面红耳赤,也不知是被扇的还是被气的!
在这一刻,来自盎格鲁撒克逊人的骄傲,突如其来地又灌注进了他的身体。他决定做一个勇敢的士兵,一个壮烈的国王,一个符合他身份的有尊严的贵族
“听着,你这个卑贱的奴隶!”
彼得戴维斯的眼眶里有泪水流下来,而且他的身躯在不住地颤抖,身下开始淅淅沥沥。
可是就是这么奇妙,从他的口中,偏偏能说出一段高高在上的,义正辞严的话来:
“你犯下了绝对不可饶恕的罪!你对我的冒犯必将得到惩罚来昂呢?你可敢将来昂带到我的面前,看看我是否会让来昂宽恕你?”
“你这个肮脏的印第安人!你的手指捏痛我了!”
年轻的血狼看着自己手中抖如筛糠的这个彼得戴维斯,他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他狐疑地将眼光转向先来的那个丑陋的印第安人,只获得了一个两手一摊无可奈何的答桉。
“我了个去!”血狼大开眼界,终于忍不住叹到:“我算是明白了,为什么你敢让斑鸠三天之后才来见你!你还真是个人才!”
血狼丢下彼得戴维斯,从随从的脚下抓起一个大大的包裹,拎起来一抖,里面哗啦啦地滚落出一堆圆滚滚的人头来。
他的动作粗鲁,像是在倾倒一堆烂土豆。
“来昂?你想要来昂,老子就给你个来昂”血狼将其中一颗人头踢到了彼得戴维斯的脚下,然后又摆动脚尖,踢了另一颗人头过去。“还送你一个布朗!”
“老子奉命来给你送第二件礼物替你铲除你所有的敌人,,真是傻人有傻福!”
“你小子发达啦!以后你就是拉勒米堡的国王啦,高不高兴?”血狼提起自己的新皮靴,在彼得戴维斯雪白的脸上左右擦了擦。
“明天早上和咱们酋长见一面,这事就这么说定了!”
“地点当然是咱们酋长来定,你的算了鸡毛!”
“闭嘴!你这个神经病!”
血狼是斑鸠麾下的少壮派,虽然仔细算起来,和鹦鹉灰狗水车这些老人相比,他也不会只晚了1年从军。
但是这1年,如同天堑。
天堑的一端是沉稳持重的老部落人,他们一个个浑身上下都是伤疤,提起往事眼泪总是流个不停,打仗固然也英勇,但每次打仗的时候他们就像是要去送死一样壮烈
天堑的另外一端是飞扬跳脱的年轻部落人,他们喜欢穿崭新的衣服,喜欢幻想无限的未来,打仗的时候和老部落人一样英勇,但是他们可不觉得自己是在送死,他们觉得自己是在斩破锁链开创未来!
老部落人容易被河狸那个老混蛋蛊惑,大约是觉得自己的力气不太够了,所以开始相信以理服人
年轻部落人可不喜欢河狸这种老混蛋,他们喜欢的是像斑鸠这种平头哥,生死看澹不服就干!大家伙两膀子上长的全都是力气!
就在血狼说话的同时,彼得戴维斯也在说话,只不过两人都是自说自话,都是只长嘴不长耳朵的货色。
说到最后还是彼得戴维斯赢了,他在又挨了血狼一记耳光之后,成功地说出了最后一句话,倔强地补了最后一刀,造成伤害值1:
“你有种就让斑鸠来见我!立刻让他来见我!”
拉勒米堡城内。
小酒馆里静谧如常,小酒馆外却是哔哔如同炒豆一般。
偶尔还有一声巨大的爆响,红色的光芒骤然亮起的时候,将小酒馆里照耀得如同血色地狱一般。酒馆中央的废墟在屋顶投射出凌乱的剪影,像是魔鬼的触须爪牙。
阿尔芒几次站起来,又坐下。
在他身边的斑鸠却是趴在柜台上,闭着眼睛,似乎真的在小憩一般。
到了大约11点左右,小酒馆外炒豆一般的声音变得稀疏了,很快便完全停了下来。
没过多久,小酒馆外响起了一片马蹄声,一个人影裹着红色的披风推开了酒馆的门,挟来酒馆外一阵风雨交加的声音。
“斑鸠,第二份礼已送到。明天早上,你看在什么地方见他比较合适?”那个黑色的人影问。
斑鸠抬起睡眼惺忪地脑袋,似乎是想从睡梦中清醒过来。
但是他失败了,只迷迷湖湖地说了一句:“那就角斗场吧!”
“好的。”
那个身影轻轻地退去,似乎生怕打搅了斑鸠的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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