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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好的,我知道了。”
叶默没多说,挂掉电话。
早上八点,阳光初升,空气微凉,龙江面馆。
叶默独自一人,来到这里。
这面馆,是在海城医馆正对门,也是苏沐雪口中的“老地方”。
叶默和苏沐雪刚成婚时候,海城医馆还没转手给李春兰,那时二人很恩爱,每天早上,都会来这里吃面。
看着面馆,叶默脑海中不断浮现这三年,和苏沐雪在一起的画面。
叶默,还爱着苏沐雪。
可惜落花无情。
轰隆隆,发动机声音传来。
一辆宝马七系开了过来,停在门口,很吸引眼球。
“哟,叶默,你这废物,这么早啊。”
一个青年探出头来,讥嘲看着叶默。
正是王明。
“这是你和沐雪,最后一次私下见面了,好好珍惜吧。”王明讥笑开口:
“下一次见面,就是在我们后天的婚礼上了。”
副驾驶门打开,苏沐雪下车。
她穿着一件黑色风衣,下身牛仔裤,脸上不施粉黛,绝美精致,仿若掉落人间的仙子。
尤其是那两条大长腿,笔直修长。
“进去吧。”
苏沐雪淡淡开口,率先一步,踏入面馆。
“哟,两位来啦!还是老样子?”
面馆老板正在拉着面,见到二人,立刻笑道。
“老样子。”
苏沐雪点头,和叶默相对而坐。
“好嘞,两份雪菜肉丝面!”
不一会,老板端上来两份热气腾腾的拉面。
“小默,这两天咋没见你来我面馆吃拉面啊!”老板拍了拍叶默肩膀。
“陈哥,这两天有些忙,就没过来。”叶默笑了笑。
“好,你们小两口慢聊,我去忙,就不打扰你两恩爱了。”
老板说了句,便是离开。
“叶默,乐乐现在情况怎么样?”
苏沐雪玉手拿起两双筷子擦了擦,习惯性的分一双给叶默。
“一切都好,要不了多久,脑瘤就能好了。”叶默道。
苏沐雪黛眉微蹙:
“叶默,你这人挺好的,但我不喜欢你的一点,爱吹牛。昨天你吹牛在天海阁就算了,现在,你又拿乐乐的病吹牛。那是脑瘤啊,不经历几次化疗,哪有那么快好?”
叶默没说话,吃了口拉面。
“乐乐的病,你不用担心,离婚之后,每次化疗的钱,我都会按时打给你,你只要照顾好乐乐就行。”
苏沐雪夹起拉面,粉薄小嘴吹了吹。
“婚事......定下来了?”
“定下来了,后天中午十二点,海城大酒店,这是请柬,我希望你到场。”
苏沐雪从口袋里面拿出一张红色请柬。
上面一个大大的“喜”字,仿若利箭,刺到叶默心脏,生疼剧痛。
“我一定准时到场。”叶默呆一下,收下请柬。
“那......就聊到这吧,我得回去工作了。”
苏沐雪站起身,结账走人,干净利落。
谁也没发现,到了门口,一滴清泪,从苏沐雪眼眶流出。
“小默,咋了,小雪怎么没和你一起走?”
陈老板过来,满脸好奇,当看到苏沐雪上了一辆宝马车后,好似想到什么:
“你们......”
“嗯,离婚了。”
叶默点头,这一刻,他感觉浑身无力。
“不会吧,我看小雪挺爱你的啊!从她眼神里,我就能看出来。”陈老板不相信。
“爱?”叶默摇头苦笑:“若是爱我,怎么会和我离婚。”
“肯定哪里搞错了,小雪这两天,天天早上都一个人来吃面!我感觉,她就是在等你。”陈老板道。
“婚礼请柬都给我了,怎么可能等我,估计只是来回忆过去的吧。”
叶默不想再多说:“陈哥,我有事先走了。”
“哟,叶默,听说你离婚了?”
刚到门口,幸灾乐祸声音就传来。
一个身材黑色吊带衫的女人,扭着腰走过来,皮肤细腻,风韵犹存。
正是海城医馆老板娘,李春兰。
“啧啧啧,王少可真是阔绰,刚不单单给我送婚礼请柬,还包了一千块的红包!”李春兰手拿请柬,在叶默面前摇晃:
“你再看看你,一没人脉二没钱,怪不得沐雪要跟你离婚!哪个女人跟你,都是吃一辈子苦。”
“后天你会到场吗?”李春兰又问。
“会。”
叶默只说了一个字,便是拦一辆出租车离开。
宝马车内。
“沐雪,你就让我碰一下嘛!”王明想摸苏沐雪手。
“不行!”
苏沐雪连忙避让:“我们还没结婚,后天结完婚,什么都可以给你。”
“好好好......我再忍两天。”
王明无奈摇头,眼中闪过阴狠,哼,贱人,等后天结婚晚上,你的长发,将是我策马奔腾的缰绳!
......
海城人民医院,重症病房。
“呼......”
叶默收回银针,长舒口气。
黄月儿躺在病床上,脸色红润,生机勃勃。
“下次施针,又是三天之后了。”叶默道。
“谢谢你啊,叶先生!”
黄有涛感激说道。
这三天,他明显察觉到女儿的病情,在不断好转。
第一天,只是睁眼。
到了第二天,就恢复神智了!
而今天,黄有涛已经能听到女儿发生呢喃声音了。
这一切,都多亏了叶默!
“叶先生,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感谢你!”
黄有涛激动道:“我这两天工作太忙,没时间,要不这样,后天中午,我摆桌酒席,好好宴请叶先生。”
“后天没时间,要去海城大酒店参加婚礼。”
叶默声音略微低沉。
“嗯?叶先生你还没结婚?”黄有涛愣了下。
“没有。”
叶默摇头,他已经和苏沐雪离婚了,现在,算是单身青年吧。
黄有涛目光转了转,随后点头:
“在下知道了。”
医治完黄月儿,叶默便是离开。
当晚,夜里十点。
海城帝豪夜总会,一处豪华包厢内,灯光昏暗。
呼呼呼......
粗重喘气,不断传来。
空气中,漂浮淡淡血腥味。
包厢地板上,是躺着一具具尸体,瞪大眼睛,身上满是刀伤,全部没了声息。
“可恶,可恶!”
“毛头,你这个反骨仔,你居然敢背叛我!”
充满怒火的嘶吼传来。
一个身穿花衬衫,浑身是血的男人,拄着长刀,慢慢爬起。
看相貌,正是洪豹!
他浑身是血,受伤很重。
“你没想到吧,我洪豹没死,还一个打十个,活了下来!”
“我不死,就是你这个反骨仔的死期!”
洪豹发出嘶吼。
忽然,他电话响起。
“喂,豹哥!不好了!嫂子早产了!”惊慌声音传来。
“早产?怎么可能,医生不是说还有两个月吗?怎么今天就生了!”
洪豹脸色大变。
跟着,他浑身一震,想到昨天在千禧广场,一个青年,对他说的话。
“你老婆明天就会生......”
“另外,你头顶乌云,印堂发黑,两日内,必有血光之灾,劝你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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