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太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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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耸的檐角直耸入天,两相对应,古朴精致,昭示着这个地方的性质。
太史院。
沈鸾的效率很高,早上才说,晌午她就已经到了。
不过还好,她是吃完饭直接过来的。
院门透着古朴素雅的感觉,高高地耸立,顺着大门往上看,太史院三个大字苍劲有力。
看起来,似乎还是当年的样子。
慕千殇站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地方愣神。这就是外祖从小和她讲的太史院,外祖办公撰史的地方,他想要安置余生的地方,也是将他置于死地的地方。
他有多么热爱这个地方,慕千殇从小就知道。
就凭他能够闭着眼睛说出这里的每一个细节,包括那块砖瓦有亏损;哪个地方有他灵光闪现的杰作;或是哪一块地板上面有一块陈年的污垢,门口的石狮子有多么威武,他的脑袋已经被摸得反光;清池里的鲤鱼有多胖,周边的花草都有几种。
一桩桩一件件,有的她其实早已记不清,因为那份记忆太深刻,太详细,若没有亲身经历,她怕是难以记得所有。
可即便如此,当她站在这个地方,依旧能从那些只言片语的记忆里面拼凑成功。
潜移默化的,她好像已经认识这儿很久了。
“愣着干什么呢,开门啊,”
领她到此的一个阉人不耐烦地出声。
他斜着眼,十分不屑。
女人都能入宫当史官了,真是稀奇,真不知道怎么进来的。
慕千殇这次入宫,虽是靠着沈鸾,这层关系太史院却没有人知道。
原因有二,
第一,沈鸾的身份在这个地方可能并不是什么免死金牌,反而会因此遭来宦官的嫉恨,从而把怒气撒在她的身上。
沈鸾的势力虽然已经渗入,这里却终归是皇宫,他不敢冒险。
第二,慕千殇这次并不想靠着沈鸾做什么。
她想看看,自己能在太史院闯出什么来。
沈鸾虽好,她却不想过于依靠。
从小学到的东西让她做不到将所有事情寄托于别人身上。只有自己的强大才是最好的保证。
还有一个原因,她想和沈鸾并肩,而不是一味地躲在他的羽翼之下。
她的思想容不得她做那样的事情。
“真不知道从哪儿找来这么个女人当差,”
小阉人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脸上的精明嫌弃的嘴脸却做得十成十。
“你看不起我?”
慕千殇听见他明目张胆的嘀咕,却没想放过这个目中无人的家伙。
如今阉人得了势,就有大批的人心甘情愿地被阉掉做了阉人。
一批一批的小阉人往皇宫里送,短短几年时间皇宫里面的宦官都快赶上宫人的数量了。
真可谓是,阉人的皇宫。
“就是看不起你!”
小阉人那稚嫩的脸上流露出与他年龄不相符的嘲讽和深沉,
慕千殇嗤笑了一声,摆出沈鸾之前那张拽拽的样子。
面无表情地上下打量了小阉人一眼,又面无表情地收回视线,再来一个轻蔑地挑眉。
“你什么意思!”
小阉人脸色大变,煞白的脸竟升起一丝尴尬的红色。
当然,没有一个男人不在意自己的那处,包括这个只有十几岁的小阉人。
谁能不在乎,都是为了生存罢了。
“你看不起女人,我还看不起阉人呢,”
慕千殇淡淡地说,淡淡地转头,仿佛只是在说一个笑话。
她对阉人其实并没有什么歧视,都是为了生活罢了。
她歧视的是眼前这个不知天高地厚坐井观天的阉人,而恰好这一点能够戳他的心窝子罢了。
“已经送到了,你走吧。”
慕千殇打开大门,毫不客气地送客。
“你敢这么和我说话,你知道我什么身份吗!”
小阉人气得脖子都红了,说出来的话却明显底气不足。
他的荣耀出自阉人,宦官势大,在皇宫几乎是横着走。
可他的屈辱也出自阉人。
没人会真正释怀的。
身体的残缺会造成一生的遗憾和阴影,可他却选择在最活泼的年纪选择了这条路,就注定以后的一辈子都会像现在这样。
“你什么身份你自己知道,不必我问。”
慕千殇没心情和他兜圈子,迈开步子走入了太史院。
和脑子里的一模一样,从每间大殿的朝向到院子里那颗象征着为官清正,写史求真的笔挺的白杨。
虽然,那颗白杨已经没了影子,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木桩。
可惜,被砍掉了。
崇文殿内,一群黑色官服的人围坐着讨论着什么。
很快就有人注意到了她的到来,
“就是这个?”
为首的八字胡率先转过头去,上下打量着这个一身便服的小娃娃。
看着也就十五六岁,当真是来这儿写史的?
随着他的发现,他周围的人也从一堆纸张中抬起了头。
昨日说过回来一个新的史官,还说是个女子,倒没说是个小娃娃。
慕千殇今日依旧是一身常规的青绿色长裙,三千青丝简单地竖起。
没错,在沈鸾的努力下,她也算是真的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青丝了。
活脱脱一个可爱的小娃娃。
“你是新来的史官?”
王文匀还是不敢相信这个事实,怎么招人的,找了一个小女娃来过家家?
“是,以后就烦请各位指教了,”
慕千殇微笑着轻轻点头。
她当然知道自己这个样子定不可能叫这群人服气。
“想必您就是院首,王大人了吧?”
在她心中只有外祖一人称得上院首,可她却只能心口不一了。
毕竟人在屋檐下,太强硬总是不好过。
这群人的底子她也还没有摸清,待熟悉之后再做决定也不迟。
“对,我就是王文匀,”
他随手将毛笔放在一边的架子上,擦了擦手上沾到的一些墨水朝她走来,
“你的名字,”
“慕千殇”
“慕?”
王文匀若有所思,正准备开口,
“京城慕家,”
这也没什么可隐瞒的,曾经的慕家的确繁荣壮大到让很多人记得清楚。
“哪个女儿?”
王文匀得到肯定的回答,表情感兴趣了些。
当年慕乐那点儿破事儿闹得可谓是满城风雨,宠妾灭妻,这拿到什么时候说都不是什么好事儿。何况她那夫人可是白长风之女。
白长风,前任太史院院首。
若是不被贬,哪里轮得到他来坐这个位置。
“我是白家人,”
慕千殇依旧没有隐瞒,这终归是宦官的地界儿,她相瞒也瞒不住,索性直接说了。
此话一出,别说王文匀,刚刚还有些不屑一顾的人瞬间收起了表情。
白长风的名字,在太史院一直是个特殊的存在,或者说,属于禁止提起的存在。
一生清廉,两袖清风,开国重臣,为学端正......这些都是他的形容词。
犯上作乱,奸佞乱朝,欺师灭祖,大奸大恶......也几乎成了他的代名词。
可他的撰史能力,却是没有人怀疑的。
浩大繁重的前朝史,他短短两年的时间就编纂成功。
一共三百八十册,完成得出色而迅速,语言简练,字句清晰,功过是非清清楚楚,当时即使是和他有挣扎矛盾的夙敌都没能就那本史书跳出任何矛盾来。
可惜的是,十年前让烧掉了。
当时没人不痛心,尤其是他们这些写史的人,能够那样一本详尽的史书绝对是毕生幸事。
可他们谁都没办法,那是宦官的杰作。
当初也有一些誓死不从,要为那本史书重新镌刻的,从此没了踪迹。
没人会觉得他们真的归隐,都只是好听的说辞罢了。
却也没人会提出异议,因为异议一旦提出,罪名已然成立。就算仕途不要了,也没人会拿自己的姓名开玩笑。
那样的环境下,白长风的气节,不能给他更好的下场了。
“有幸来到此处,得以继承外祖一生未竞之事业,”
她歪歪脑袋,脸上却没有什么表情。
她现在算是学会了,沈鸾那一套还真挺好用。见人就一副冷脸,就感觉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事情上都占理了。
何况这群人是人是鬼她都不清楚。
太史院近几年来收录入史集的有好几本,速度挺快,语言说辞也没有什么大问题。
唯一有问题的就是,内容。
无一不是对某些利益团体歌功颂德,对如今的“盛世”大肆宣扬。
那几本史书上面的大邺,人民安居乐业,农业发展,税赋降低,好的似乎是另一个世界一样。
事实上的大邺和那几本书里面完全不同,甚至就是两个反面。
看来如同镜中一般,倒真是荒唐可笑。
但这并不阻挡依旧有人愿意去写。
比如,眼前这群人。
他们个个穿着太史院特定的服饰,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打扮也都是文臣样貌,远看一派风流,看起来也是有些东西在身上的。
可事实就是,那几本乱造的史册还真是出自这群人之手。
王文匀是主写。
“嗨,”
慕千殇就只说了这么一句话,之后只是静静地看着,竟让王文匀有些不知所措了。
他有些尴尬地抬抬手,却也不知道到底要做什么,随后又尴尬地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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