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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车的车窗降下,里面探出一颗金色短发的头颅,是一个小肤色皮肤的青年,穿着boylondon的T恤,靠在车窗上的右手纹了一团火焰。
此时青年一脸嘻笑,自来熟地和陈曦打招呼。
陈曦微笑道:“不用了谢谢哥,我再等等就好。”
青年却热情得很,径自打开车门走下车。随行还有驾驶室和后车一个年纪相仿的青年,都是打扮得花枝招展五彩斑斓的潮人模样。
“没事,正好我们几个都没事干,天气这么热,美女赏个脸一块去夜店喝几杯吗?”金毛靠在车窗上,摆出一个十分酷帅的姿势。嘻笑道。
陈曦礼貌地浅浅一鞠躬着回道:“不了谢谢,我不会喝酒,也不能太晚回家,我跟我妈妈说好了十点前回家的,时间到了不回她要打电话来骂我了。”
“没事,现在还早,才9点出头,喝不了酒那我们去前面那喝杯奶茶吧,喝完我们就送你回家。”青年依旧不依不挠地嘻笑道,甚至离开车子,很自然地走向陈曦。
“真,真的不用的,谢谢。我就是等一下我朋友,啊,他来了!“少女突然在眼光余光中看到一个不太熟悉,却是目前唯一认识的身影。
“自牧!自牧!我在这,你怎么才来。”
陈曦快步地跑向刚好走过来的李自牧,紧紧地抓着他的右手,惊惶不安地看着李自牧。
她也没想过会这么巧在这儿又碰上李自牧。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生似乎不太喜欢自己,可是她太慌了,周围又没有任何认识的人,本能驱使下就跑向李自牧。
对面的李自牧更是一脸懵逼,他刚才井中月一个人吃得太撑了。
正想借着散步回家消消食,顺便平复下情绪,才走到一半又碰上这个少女。
可是她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哪怕前世的晨曦也没开口问过自己名字啊......
想到这点,李自牧脸又黑了几分。
“你干嘛?”
李自牧没好气地问。
“就......回家啊,咱俩不是约好了一起回家吗?”陈曦抓着李自牧的手又用了几分力,挤了挤眉眼大声地说。
李自牧抬头看了看前面慢慢走过来的金毛几人,似乎明白了情况。他低下头看着陈曦,皮笑肉不笑地说:“有吗?我就吃饱没事干,想去前面夜店里喝两杯。怎么,你也要去吗?“
陈曦小脸一黑:“那好巧,后面那三个帅哥也想去夜店喝酒,要不你们一块?“
李自牧视线在陈曦和已来到两人两米距离的金毛三人间转了几回,决定不再管陈曦的事,反正目前还是法治社会,量金毛三人不敢过分。
何况后天就世界末日了,与我何干。
他把被陈曦抓住的手往回收,谁知少女丝毫不客气地抓紧不放,跟着他手回收的动作,顺势直接快步转到他身侧,正对着金毛三人。大有一股我今天就一定要拖你下水的架势。
金毛三人虽然听不清楚两人在私语什么,但看这情况,也多少明白了情况。金毛走上前,嚣张地一笑:“美女,别装了,我们就是想请你喝杯奶茶嘛,喂,你小子,滚一边去。”
李自牧挑了挑眉,看着前面这个嚣张的金毛。正想说点什么,却意外地发现手臂间传来的力道轻了下来。回头一看,陈曦已松开紧抓他的双手,低着头没再说话。
很好,很懂事嘛,省得自己麻烦。
我在前世已经救过你一次了,还间接帮你收获神兽灵魂,已经仁至义尽了。
而且你就是个白眼狼,救了也不会感谢我。我凭什么救你?大家都不是一路人,你找你的强者战友去吧。
老子有病才搭理你。
“兄弟,那女生都放开你了,做人要审时度势,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金毛看到两个人都动摇了,笑嘻嘻走上前去拉陈曦的手。
然而未及碰到那个长相美得让他心痒难耐的小妞儿时,一只秀气得缺少了一些阳刚之气的手毫无征兆地凭空出现,却准确而牢牢抓住了他的手。
金毛抬了抬眼皮,阴冷地盯着李自牧:“小子,你什么意思?”
李自牧朝金毛爽朗一笑:“这话得我来说,收起你的狗爪,滚!”
陈曦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李自牧。
她不傻,看得出来李自牧真不想趟这混水,而且两人严格来说压根就不认识,当金毛识破身份时,她已放弃挣扎,做好了等李自牧离开后,就拼死撒泼打滚引起路人注意救自己。
也许会挨一顿打吧,她决定咬咬牙挨过去。前阵子杉潭市那个几个女生都勇敢地挺过去了,她一定不低头。
但她不明白李自牧又突然改变主意逞英雄了,虽然看着好像不太能打,但是哪个少女没有被英雄拯救的梦,何况自小没有朋友亲人的少女。
她看李自牧的眼神有点像看英雄。
然后下一秒她就看到这个英雄被人一拳砸到面门上。
......
李自牧捂着鼻子,他没大意,但还是躲不开。身体感觉像是被7级以上的术师施放了迟缓术,想动,却手脚不听使唤。
手掌心下他能清晰感觉到鼻根处有一股热流正随着地心引力缓缓流出,而心里更是有一团邪火正在焚烧理智。
重生回到这个世界,他在迷茫之时,也有些自暴自弃,他看到了未来,所以比别人更绝望。他游荡了一整天,也压抑了一整天,他很想咆哮却怕被人当傻子。他本想暴揍余主管一顿却怕被人拘留浪费宝贵的时间。
这不,机会就送上门来了嘛。
末世杀戮七年,他就从来没畏惧比他强大的对手。
金毛正骂骂咧咧地想再给这不长眼的小崽子一脚,却突然身体一寒。因为他看到了李自牧的眼神。
他从未见过,也无法形容这种眼神,他有种错觉,这个瘦弱的年青人一定杀过人,而且杀过很多人。可是他明明那么弱,怎么会真杀过人?他见过江湖很多传闻背负过命案的真狠人,可他们发怒时也没眼前这人可怕。
李自牧猛地一拳挥向金毛,金毛连忙一个偏头闪过。
“速度和力道也不狠啊。。。。。”慌乱中金毛侧身抬起一脚,正中李自牧肝部。金毛也是白扬市小有名气的街头打手,手上脚上的功夫都不弱,街头实战丰富。在这种心情慌乱之下,依然保持着不错的战术素养。
然而想象中的打击反馈和往常很不一样,说不上哪不一样,自己明明是结结实实地踹中对方肝部了啊。
不,对手的反应不一样!
寻常人被自己这样踹中人体最脆弱的部位,一定会因巨痛而条件反射性地脱力。哪怕再强大的人,也不可能克服这种巨痛带来我身体控制失衡。可这次不一样。
他自15岁辍学以来大小实战上百场,打人与被打的经验已臻化境,当下直觉性地猛一收腿反退半步,堪堪闪过那一道扫向他脖颈处的影子。
他这才抬头注视前面的李自牧,对方肝脏中了一击,显已痛得浑身控制不住的微微发抖。
可是,只是微微发抖而已吗?
金毛甚至感觉刚刚与李自牧拳脚接触时,自己的太阳穴,脖子,肋部,上臂内侧,甚至裆部一直隐隐发寒。他有些不敢直视李自牧的眼神,又连续后退几步到身边两名同伴中间,这才稍加安心。
见对面李自牧没有跟上来,有些犹豫,再看到附近很有多群众已注意到这边的动静了,不少人已开始拿出手准备拍摄。
他又再稍微想深了一层,自己这次出来开的保时捷718,是和龙哥借的,如果真打起来,哪怕把这小子打服了,事情闹大了一不小心这车子曝光开来,哪怕只是打架中受些刮擦,事后龙哥一定饶不了他。
他不再犹豫,大叫一声:“你小子行,是条汉子,我们走。”说完拉上两个还在不明所以的同伴驾车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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