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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巴德?蓝鸢男爵点了点头。“那是在五年前,我记的那时候蓝琦?丁香小姐刚出生不久。原先二十年前亚夏大公国因为公国内四处都在叛乱,向我们求助。承诺只要我们石堡哥顿骑士团帮助平定丽芙森林地区的叛乱就把丽芙森林附近的地区赠予我们石堡。我们平定了那里的叛乱,占领了那个地区,但是五年前亚夏大公国却要收回该地区。猛牛伯爵大人他当然不能答应,于是亚夏大公国就向我们石堡宣战,他们纠集了差不多两百多位骑士和三千多的农夫向丽芙森林地区发起进攻。说实话,他们那些个骑士我们还真不放在眼里,一个回合我们就把他们的骑士全收拾了。但是在丽芙森林地区作战我们这些骑士对付农夫还真不好办,而且本来就是为了争夺丽芙林区。又不能撤退,在树林里那些拿着草叉和长矛的农夫让我们损失了很多优秀的骑士,蓝琦小姐的父亲――丁香男爵就是其中的一位。最后我们只能放弃了那一地区。很遗憾,蓝琦小姐成了丁香家族的最后一位后裔。本来她应该继承丁香家族的领地,不过她同时又是石堡猛牛家族的最后一位后裔,所以以后她应该继承猛牛家族的爵位。阁下的苜蓿庄园就是以前的丁香庄园。”

原来我的庄园就是欧莱雅小姐前夫的领地,那我是不是也应该连那个大美女也一起继承过来?虽然心里这么想,但是我还是避开了这个奇怪的话题“当时的情况你们为什么不下马再集结起来作战?”

“下马作战?你是说骑士放弃马匹作战?可是骑士下马作战的话还能算骑士么?”这位仁兄脑袋有点转不过弯。

“骑士为什么不能下马作战?谁说骑士下了马作战就是不骑士了?即使大骑士不下马让那些见习骑士和扈从下马作战啊!”有点受不了这位仁兄了,那些扈从当时也估计是想成为骑士想疯了,思维都固定了,不肯下马作战。

“可是要是下了马的话我们很难构成冲击力一下击溃那些农夫,而且下了马的话我们将会面对农夫们的包围。”看来这位仁兄也不是傻子,能混到庇护骑士不至于是个水货。

“我承认下马后单个的骑士很容易被数量上占优势的农夫们围攻或者杀死,但是集结起来就不一样了,你们经过了长期的作战训练,集结起来以后的优势不是战斗技巧是配合,我不相信没有经过长期训练拿着草叉、木枪的农夫会是每天都训练拿着军用武器、穿着钢甲的哥顿骑士的对手!强壮的农夫可能会单独战胜一位骑士,但是军队跟农夫最大的区别是配合与纪律性。”不要说农夫,即使是三千个拿着各式砍刀砍大街的暴徒我都怀疑他们未必打得过这些四百个中世纪穿着钢甲专门训练出来打仗的骑士。不仅仅是因为防护程度,训练和士气也摆在那。

我和蓝鸢男爵的讨论似乎大声了点,当我说完的时候发现周围的骑士已经把我们围了一圈,猛牛伯爵也在其中。

“军队与农夫的最大区别不是单体作战技巧而是配合与纪律性是么?”猛牛伯爵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其它围观的骑士们也看着我微笑着点头表示同意。这些都是专业的打手,只是有时候受骑士的长期作战理念影响脑袋转不过弯,现在一点就透。

“紫鸢子爵、冬狼子爵,你们怎么看?”猛牛伯爵转过头询问站在他身边的两位哥顿副团长的看法。

“我很赞同苜蓿男爵的观点,我们应该改变一下我们的观点和训练方式,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开口的是紫鸢子爵,光听他的名字估计和蓝鸢男爵的家族有一些渊源,如果同样是以鸢尾花作为家族象征的话。

“或许我们还应该多征召一些扈从专门用于步行作战。”冬狼子爵补充了他的意见。

“恩!这个也可以考虑……”接着猛牛公爵看了看周围然后喊道“庇护骑士随我们去会议室,阿木河,我的老朋友,你也来。把这里留给小伙子们和女士们,让他们玩的开心点……”接着转过头来对我笑了笑“很抱歉打断了为你庆祝的宴会!”

我微笑着摆了摆手表示并不介意。老头在旁边则是一脸很欣慰的看着我,他在高兴我一开始就能很顺利地融入到石堡军事贵族集团的圈子里。

到会议室里坐定以后才发现会议室里除了我和蓝鸢男爵两个以外就没有其他的年轻人了,其他最年轻的看上去也有四十多岁了。

“汉!你一来就给了我一个惊喜!哈哈!”猛牛伯爵一开口就是点我的名字“我想先听听你的意见!坐着说就好,我们讨论的时候都是这么坐着说!”

“最好能够再征召一些扈从,考虑到各位骑士的经济状况不同,每位骑士只要多征召一位扈从就可以了。平常所有的见习骑士和扈从都要参加大规模的步行配合作战,如果可以的话最好大骑士也能针对这些作出相应的练习,以防战场上的万一!另外在作战中准备步行作战的骑士和扈从们就不要携带鸢型盾了,可以携带防护面积更大的方形盾”新老板给我印象不错,待遇也很好。赶紧把自己的主意全倒出来。“另外我有一些关于训练的意见,是我故乡军队训练的一些方法,过几天我把它们全写出来给各位参考一下看看行不行!”

“如果今年石堡各地粮食收成和往年一样的话我想明年开春就对丽芙林地地区发起进攻夺回那一地区!”猛牛公爵一脸忿恨忍不住最好马上就去报五年前那一仇。

“如果多出来一百四十个扈从,按照苜蓿男爵所说的集结起来对付那些农夫我们可以很轻易地击败它们……”冬狼虽然已经五十多了,但是不得不说他是还位老帅哥,连胡子都修成帝王须。举手投足间一副儒将的架势。

“而且以丽芙林区既然不利于骑士作战,那就更不用说弓弩一类的远程兵器了,除了斧、锤一类的兵器,其他武器将很难对我们哥顿骑士的板金甲(钢制铠甲的称呼ptearmor)构成伤害。”紫鸢子爵补充道。

“就是不知道明年开春能不能把一百四十副板金甲给造出来。还有步战用的斧锤一类的武器,石头城里的铁匠好像不够吧!”一位年纪和老头差不多的庇护骑士提出了他的担忧。

猛牛伯爵搓了搓自己额头上的刀疤,显得很为难“战斧、战锤和盾牌倒是好办,库存还有一些,要做也容易。就是板金甲……一百四十副不是可能造不出来,是绝对造不出来。”猛牛对自己领地内的生产力有足够的了解。

“向公国买一些呢?”开口的还是那位上了年纪的庇护骑士。

“火鹰公国那边的铠甲实在不怎么样,他们自己的部队还是里面穿着锁子甲外面挂一些铁片(板金锁子甲ptemairmor穿着的变异,那种穿法叫板金外挂穿着。这里的公国士兵穿着应该是铁甲外挂穿着)。那是真正的铁,不是钢。锁甲加铁片重量反而多了不说,就那些个铁片也能算板金甲么?”紫鸢一说起公国的铠甲就一脸的轻蔑。会议室里的一群骑士跟着哄笑起来。“我们的骑士整套板金穿起来就已经有差不多三十公斤了。他们那些个骑士穿的全套板金锁子甲居然可以轻易地超过四十公斤(这里我直接设定成这个世界使用我们用的重量单位,要不天天都要想着那些新单位新称呼影响写作)在马上作战还好,要是步行的话我们的部队将很快因为体力不支而被轻易地消灭。”

紫鸢子爵说完我也跟着点了点头。对白天册封仪式上穿的那套板金甲影像深刻。那还是在这个文化圈使用技术和做工数一数二的石堡哥顿三十公斤板金甲。要是再重的话就只能在马上使用了,下马作战根本可能。两肩负载着差不多八十多九十斤的重量去剧烈运动十分钟是什么感觉,如果是砍杀一个小时又会是什么感觉。

中世纪重骑兵使用的坐骑都是挑最健壮、稳重的马匹。单就骑士和马匹护具已经有差不多150斤了,外加人跟武器的重量可以达到三百斤左右。冲锋的时候马匹只能进行小跑或者慢跑式冲锋。这已经是极限了,再重就不可能作战。

我白天穿着那套钢甲光站着都觉得肩膀疲劳,不自在的很。要是那时候谁敢在我后面说“没病走两步”啥的,我肯定冲上去给他一顿狠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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