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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四十五章仗剑杀人

连飞逸的剑,并不快,技巧和动作虽然连贯,却也没有所谓的神韵在其中。

严格来说,这只是一种基本的剑术技巧,这是很正常的。作为中段一阶的剑手,连飞逸甚至还称不上“剑士”,这武功之中,自然没有什么神韵可言。

但是比起其他同样是中段一阶的剑手而言,连飞逸的出手和气势却完全不一样,无论是体育学校还是各种民间的剑术道场,教授的都是表演用的剑术。

而连飞逸学的确实地地道道的实战剑术,杀人还是不杀人,这其中的区别非常大。

哪怕大家技巧上一样,也是如此。

颈部中剑的大汉,错愕的回过头来,不可思议的看着收剑侧身跳开的连飞逸,甚至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感到一股倦意袭来。

双腿竟支撑不住,摔倒在地。

动脉被刺,在体内的血压效应下,鲜血从伤口喷出,就算用手压住也没有用。

两秒之内,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头晕目眩肢乏力。

连飞逸一上来就动手,根本不问因由,不打招呼。这种先兵无礼的战斗风格,当然把剩下的两个贼人给打懵了。

其中一个见同伴倒地,眼看就要不活,当即双目圆睁,“大哥!”

连飞逸却是什么话也没有多说,手腕虚晃一招,挽了一道剑花,将剑尖上沾染的鲜血甩开。

刚才那一下刺击,看似简单,但要配合身形步伐,速度和力量的凝聚,手腕的动作和剑刃的着力点,以及对对方动作的预判,全都要一一计算到位。

真正的实战剑法,讲究的是技巧和速度,至于力量,反倒不用特别关注。

因为钢铁远远利于皮肉,只要打中弱点,怎么样都是必杀的结果。

这与刀法完全不同,后者讲究凌厉、狂猛和蛮横,还要利用弧度和拖动来增加创伤面积,这就意味着与敌人的接触时间变长。

而反观连飞逸,一击得手,马上推开三步的距离,防止敌人临死的反扑,同时也是观察剩余的两位贼人。

剑法不适合群战,必须维持短时间的一对一状态,这才是死生之地。

“你是谁!”刚才那个喊出声来的贼人,这时扔下了常士瑞,捏着铁棍就往连飞逸扑来,“竟敢杀我大哥,我要你偿命!”

满脸横肉,体格如熊,粗壮的手臂握着一根不知从拿找来的水管,顶部故意削得锋利,而且还有暗红色的锈迹,看来也是杀过人凶器。

连飞逸一眼就分析出来局势,之所以采取偷袭,完全是因为对方三人力量非常强大。成年人的体格,身上还有着悍匪暴徒的戾气,根本不是言语可以说动的。

倒不如先行格杀那个看起来是首脑的家伙,然后才能想办法救下被绑票的常士瑞,无论怎么不喜欢这个情敌都好,也不能看着他被人绑走。

那汉子的棍棒划过空气,由左至右,向着连飞逸横扫过来。

这种攻击,力道是十足了,但技巧却稀疏得很。连飞逸冷静的判断着,也没有挥剑格挡,而是几下踏步,挪动身子沿着对方攻击的方向游走。

不退反进,居然从侧面穿到了对方的身后,出乎了在场所有人的意料。

这是《基础剑术》中所提到的实战剑法,尽量减少格挡和硬拼的动作,然后利用灵活的身法来突进到对方的视野盲区。

这不是哪一门哪一派的剑术,而是一种基本的剑术技巧,需要剑手的临场判断。

虽然不似张岳丘那种高段剑士的剑法那般快慢相兼,刚柔相含,但连飞逸这一系列动作,竟也十分连贯,显然是经常练习所致。

避开了铁棍的攻击半径,游走到对方身后的连飞逸,立即出剑,刺向大汉的腰身部位,那里是肾脏部位,一旦遭到重创,就会内出血,一样带着致命的效果。

端的是剑随身走,以身带剑,虽然缺少神韵,但起手和落点都如行云流水一般,没有停滞和迟疑。

手、眼、身、法、步紧密配合,就算是有着杀人的残酷意境,竟也显得如此优雅,让人赏心悦目。赵慧欣见了,一时之间,甚至都忘记了这时的危险,看得痴了。

此剑法,行如蛟龙出水,静若灵猫捕鼠,运动之中,杀机森严。

原本还以为连飞逸只是随便玩玩,哪想到是真的下了苦工,而且还是学得古剑法。

这次攻击,不见血花四溅,但对方痛苦的表情,以及无力跪倒在地的动作,就证明了连飞逸的攻击切实有效,非常凌厉。

二话不说,动辄杀人,并且没有丝毫的犹豫和迟疑。

连飞逸握着手中的长剑,剑尖斜指,目光直视最后一人。

杀人这种事,在现实世界还是第一次,连飞逸虽然心中怦怦直跳,但却并不惊慌,也没有恶心和呕吐的感觉。

寒冷的北风中,弥漫着血液的腥气,反而让连飞逸更加清醒。

比起连飞逸的镇定自若,常士瑞就显得很不堪了,打小娇生惯养的他,哪里见过这种真刀真枪的阵势?

看着连飞逸在他眼前动手杀人的可怕模样,心中居然有了怯意,甚至不敢直视连飞逸的目光。被胶布捂着的嘴巴,大口大口的呼着气,身子忍不住颤抖起来。

虽然说也是杀过人,但到底只是强盗,所谓的暴徒,也只是面对毫无反抗能力和反抗意志的人时,才敢于肆无忌惮。

“你……你别国过来!”

一个一米七八的彪形大汉,面对着信步而来的持剑少年,居然步步退后,心中生不起任何抵抗的心思,只是将手中的木棒护在胸前,仿佛这样做才可以让自己心安。

连飞逸一言不发,只是慢慢靠近,步伐看似轻盈,可一旦真的动起来,快若疾风,瞬间就能杀到。神情专注,如同狩猎的野兽一般,握着长剑的右手平稳而有力。

“跪地请降,饶你不死!”

冷冷的话语,如冬日的寒风,刮入人的骨髓。

最后的这名贼人,终于支撑不住,扔下了手中的木棒,跪在地上,大声求饶着。

随后,闻讯赶来的警察也到了,一路响着警铃,穿过围观的人群,逮捕了被绳子困住手脚的贼人。

“队长,你可来了。”

一名穿着玄色警服的现场警察,朝身着褐色风衣的中年敬礼,然后开始驱散围观群众。

被称作队长的,是一个相貌普通的中年人,眼角有着三道皱纹,看着就知道是常年在外,饱经风霜的人。

“现场在哪?”

年轻的制服警察认真的回答着,“就在那,已经封锁好了。”

穿着黑色制服的警察在警局内只有两种,一种是级别很低的巡警,另一种则是坐在办公室里的高级警员。

而负责重大刑事案件的警探,则一般身着便装,这是为了方便展开调查的需要。

“先把记者给我拦住,等现场、证据和目击者都处理好之后,再对媒体公布调查结果。”队长窦元书,是大连市刑警支队的队长,一般发生在市区内部的重大刑事案件,都由他来负责。

“案情资料呢?”他随声问着,但是目光深沉,绝不是那种好糊弄的人。

另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察走了过来,将初步的现场调查结果交给了窦元书。

“队长,死者是两位在逃的疑犯,有过案底,并且与三件恶性抢劫杀人案件有关。而本案的受害人叫常士瑞,是本市大企业家常子辉的独子,已经初步确认是绑架案。”

“哦,那他们是怎么回事?”

窦元书走到被深色塑胶到封存着的两具尸体旁,看也没看那辆名贵的轿车,只是拉开了袋子上的拉链,仔细的看着尸体上的伤口。

“一剑致命,是高手啊。”

平滑的伤口,两边对称,而其从形状上来看,就知道是什么武器了。让窦元书吃惊的是,这种剑法下手非常精准,是直接朝着要害去的,显然对方绝不是什么体育学校的学生,而是真正的剑客。

窦元书感叹着,自从华夏联邦立国以来,民间的剑客是越来越少见了。却没想到,今天碰上一个。

“受害人呢?”

“还在茶室里。”制服警察指了指不远处的建筑,“对方坚持要等他的律师来,不肯跟我们回去录口供。”

“这些有钱人,真是麻烦。”窦元书听了,也只能无奈,常家在大连还是很有权势的,不是他这种所谓的刑警队长可以惹得起。

“是谁下的手,知道吗?”。

窦元书比较感兴趣的是这件事,对于这种危险的人,他身为警察,内心之中天然的排斥。

司法体系是为了维护政权的稳固和威严,而非正义,这一点,任何一个警察都很清楚。哪怕嘴上不说,但心思都是一样。

侠以武犯禁,历来就是统治阶级最为反感的事情,而作为鹰犬和爪牙,窦元书当然也不喜欢这种张剑杀人的所谓侠义之士,哪怕对方的品格再好,也是一样。

“是受害者的同学,在宏立书院就读,今年初二。”

一提到这件事,穿着制服的警察脸上就有些怪异,一个不满14周岁的少年,居然持剑杀死了两个在逃的悍匪,剩下一个还捆在原地,随后才从容报警。

只要一想起这事,他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

“才初二?”窦元书听了,也是大吃一惊,他还以为是常士瑞的保镖之类的,没想到居然是个还在读初二的少年。

但一想到宏立书院,他就有些释然了。

在这个时代,能够公然传授实战武术的教育机构,也就是那些很有背景的私立贵族学校了。不过更让窦元书惊讶的是连飞逸本人,因为哪怕是有资格学,其实也没有几位公子哥愿意下这种苦工。

花拳绣腿尚且不容练好,何况是实战武术?

而这时,常士瑞则裹着探子和连飞逸一起,被带回警局,因为需要他们录口供。

赵慧欣原本想跟着一起去,但却遭到了家人的反对,硬是把她给拉走了。牵涉到这种案子,见了报纸,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而闻讯赶来的记者,也像是烦人的苍蝇一样,怎么赶都赶不走。

不过现场被封锁起来,常士瑞和连飞逸也被护送着离开,根本不会与记者打照面。常家的力量,在这个时候发挥得淋漓尽致。

本来还在公司开会的常子辉,从秘书那里听到了这个消息,立马放下一切跑了过来。当然,一起来的还有常家的御用大律师,虽说华夏联邦不似美国那样,把律师的地位抬得很高。

但实际上,有专门的律师来处理法律上的问题,也是很重要的。

“父亲……”

在警局特别为常士瑞准备的会客室里,常子辉见到了眼睛还有些红红的儿子,当即走上前去,抱着说道,“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常子辉就常士瑞一个儿子,这一片家业,日后可还要指望着他,当然不容有任何闪失。虽说家里还有两个女儿,但能够继承事业,延续家族的始终只有儿子才行。

“毛局长,这件事情,你一定要严肃处理。”

常子辉身后,是陪着笑脸的警察局局长毛良双,生得矮矮胖胖,一脸圆滑。

“常总,您请放心,这件事我们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毛良双在刚刚听闻到这事的时候,可是吓出了一身的冷汗,在他的任期内出现这种事,一个处理不好,就成了污点,以后别说升迁了,能不被撤职就算好的。

常子辉是什么人?

那可是整个辽东都是数得上号的豪商,与中央几位要员关系密切,传闻还和军方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

这样一个人,他的儿子被绑架,而自己这个负责治安工作的警察局局长,还要不要混啦?

“我听说,是一个见义勇为的年轻人,及时救了我的儿子?”在确认常士瑞没事之后,常子辉才问起这件事,来的路上,律师已经和他说过了。

“那……那个,是……是有这么一件事……”

毛良双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支支吾吾,表情生硬,引得常子辉心生疑窦,“怎么回事?”

警局办公室里,连飞逸的长剑已经被收缴,据说是要作为凶器和证据封存。而他,也被带回警局,关在审讯室里,面对两位身穿黑色警服的警员侦讯。

“老实交代,为何杀人!?”

这种严厉的口吻,让连飞逸一阵无语,“我不是说过很多次了嘛,他们绑架我的同学,我出手阻止……”

“这个我们都知道,我是问你,为何拔剑杀人!”

“……”

连飞逸一脸错愕的看着眼前凶神恶煞的警员,他真是在怀疑,对方是不是因为近亲结婚的缘故,所以脑子有些先天缺陷。

不过,这个表情反而触怒了对方,只见那警员大手一拍,跟前的木桌便砰砰响着。

“你知不知道,杀人是重罪!?”

这话居高临下,说得是正气凛然,仿佛连飞逸就是那种十恶不赦的惯匪,犯下了罄竹难书的罪行,正在接受正义的制裁。

“我知道,可这应该算正当防卫吧……”

“你这是防卫过当,不管怎么说,就算对方犯了法,也要送交司法机关处理。你一个平民百姓,有什么权力滥用私刑?”

前来录口供的这警察,一直这么纠缠不休,根本不是为了录口供,倒是像在审犯人。

对于所谓的司法力量,连飞逸一直是有些看法的,从小随着母亲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他知道所谓的司法机构,并无多少正义可言。

确实是在维护社会的秩序,但这本身和正义没有多大的关系,完全是一种对体制本身的维护。连飞逸也见过许多类似的案件,所以更能看出这种本质。

他明白,对方之所以这么刁难自己,完全是因为自己对社会的稳定产生了威胁,同时有没有深厚的背景作为保护伞。

一般来说,司法机构和喜欢用“防卫过当”这种罪名来处理类似连飞逸这样的人,无非就是为了彰显司法体制的权威。

想到这里,连飞逸都没心思和对方争吵了,“我要找律师,现在我有权不回答你的任何问题。”

这样的话,自然是触动了对方的神经,惹得这警员暴跳如雷,“你最好别给我耍花样,我可告诉……”

话还没说完,审讯室的大门就被粗暴的推开了,身穿正装的眼镜男走了进来,淡淡的说着,“我告诉你,你这是在恐吓我的当事人,我有权到警务部去投诉你!”

神态安然,可话语却是咄咄逼人,“这是我的名片,有什么事情到我的律师楼来找我,现在,我要带走我的当事人。”

这人正是与常子辉一起来的律师,前清时期的话,叫状师,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毛局长,没问题吧……”

虽然常子辉的语气很是平淡,可那明显不悦的眼神,让毛良双倍感压力,哪敢说个不字,连忙卑躬屈膝,“没问题,没问题,如果以后需要协助调查的话,我会提前知会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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