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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会审之后,白莲的事情暂时是告一段落了,后面就是大理寺和御史台的来回扯皮取证了,那一箱子材料自然是要存在皇城司,不过宋北云认为应该是用不上了,毕竟后头的事情就是他们调查那些真实的东西,如果都吻合,这个人就洗白了。

而宋北云这些日子也没了事情可以干,每日就是定点上班定点下班,小白兔偶尔会在下午跑来找他玩,或者是讨教几个问题,宋北云也大抵会因为无聊给她讲解一番。

这些问题通常都是一些孩子脑中总是会出现的对大千世界的好奇,比如天上为什么会有云彩、为什么有风雨雷电、为何水往下流、为何有春夏秋冬。

宋北云就简单的给描述一番之后,她也只是拿个小本子记录下来,然后就乖乖的找个角落用宋北云写的诗文摘抄来临摹练字,不吵也不闹的。宋北云也就懒得去赶人了,就当为未来老大带带孩子。

不过他倒也是问了为什么清姑娘总是来皇城司玩,她说起来倒是有趣,就是说在家中也无趣,而到皇城司中既近也安全,家中大人不会过多盘问,毕竟来这公家地方总要好过去那些个古怪的地方要好,更何况在这还能遇见柔姐姐。

“宋大人,白莲教余下的残党都已审完,如何处置?”

“写张条子,交给刑部。”宋北云头也不抬的说道:“总不能让刑部什么都捞不到吧,让他们处置去。”

“是。”

下头人走了没多久,宋北云一抬头却发现小白兔清姑娘的脑袋架在他的书案上看着他,还来回摇晃着,大眼睛忽闪却也不说话。

“你要干什么?”宋北云用手中的笔在她头上敲了一下:“过去练字,别耽误我办公。”

“师父呀。”清姑娘开口道:“你这般看起来还是挺好看的,就是太高了一些,我才能到你腰。”

“明明是你矮。”宋北云现在对这师父的称呼已经免疫,不再纠结,只是听到时还是觉得有些古怪:“以后会高一点的。”

“师父呀,我那表姐的事你可想好了?真的国色天香还知书达理。”清姑娘喋喋不休嘀嘀咕咕的说着:“你是官身,我姨丈定是会同意的。你二人年纪相仿,珠联璧合呢。”

“去去去。”宋北云推了推她的脑袋:“别在这碍事。”

“师父呀……”

“哎呀!有屁就放。”

“哦……给我些钱好不好嘛。”清姑娘可怜巴巴的看着宋北云:“家中不给我零花,如今身上荷包里头只剩下了三个铜板。”

“你家一家都是当官的,不给你钱?你骗谁呢。”

“是爹爹不让的。”清姑娘叹气道:“他说我花得太厉害了,可是那新衣裳就是好看嘛。”

宋北云从口袋里摸出个一百贯的徐家印信往张清脸上一拍:“拿走,滚蛋。”

张清拿下那印信只是看了一眼,她就激动的叫了起来:“哇!师父!这么多!!!够卖二十多身新衣裳了!”

“走!”宋北云手一划:“趁着我没改主意。”

张清拿起钱就蹦蹦跳跳的跑了,宋北云则伸手招了两下,从外头进来了一个力士:“去,跟着她,沿途保护,可千万莫让她出了什么事。”

“是,宋大人。”

花钱买了个清静,但为了再招惹这个麻烦,他也懒得办公了,跟下属打了个招呼说出去查案之后就挎着俏俏给弄的公文包走了出去。

他当然是来去自如,皇城司他可是最大的,就算晏殊都没他官大,而一般情况下他们在衙门内也是井水不犯河水,连说话都不太说的那种。

夹着包走在外头,但凡是看见他这身飞鱼服的百姓无一不老远就开始躲避了,特别是那些个乞丐,不管之前有没有被抓到过皇城司,再看到他时都如躲瘟神一般,闪得远远的。

“来三只烧鸡,鸡屁股给我切了。”宋北云来到一家烧鸡铺子面前点了餐,但摸遍全身却发现身上没钱了……自己的零花钱都给了张清那个小兔崽子。

“算了,不要了。”宋北云摆手道:“今日没带钱。”

那烧鸡店老板一听这话,当时就哭着用稻草将烧鸡包好追了出去,然后跪在了宋北云面前,哭着喊着求着让宋北云收下这三只鸡,说不要钱,纯孝敬。

宋北云皱着眉头:“平时是不是有人欺压你了?我没带钱不要还不行?”

“大人饶命,草民不敢收大人的钱……这鸡便是孝敬您老人家的。”

看着周围百姓远远的对他指指点点,宋北云嗤笑一声,眉头轻轻舒展开来,伸手接过烧鸡拎在手中:”行吧,往后你就说你是我罩着的,若是有人欺压你,你便说让他来找宋北云。”

那烧鸡铺子老板一听是宋北云,当时就面无血色了,他连连后退几步,大呼不敢,而周围的百姓听到这个名字那也是做鸟兽散。

“我的名声已经这么臭了么?“宋北云拎着鸡走在路上自我反省,他觉得自己好像也没干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怎的就……

罢了,不想了不想了,就权当这帮人的官本位思维太过于严重好了。

他其实不知道的是自从奉宋大人之命,数百枚人头挂在城墙上之后,他那恶名就跟那故事里吃人恶龙没什么本质区别了。

如果说他以前还是个区域性名人,现在宋北云的名头已经通过商队传到了天南地北,天下之人都知这金陵出了一个血手人屠宋北云。

民间传说里更是离谱,说这宋北云身高三丈有余,青面獠牙,以人肉为食、以人血为饮、以人头为樽,夜枕人皮、朝食脑髓。全城幼儿的噩梦,只要碰到不听话的熊孩子,对他说上一句“再不回家,宋北云来吃你了”,那孩子保证立刻回家,晚上还会顺便尿个床。

而那身飞鱼服在百姓眼中也是相当可怕的存在,即便是他们分不清几等几等,但只要是这样穿着的,都是最可怕的存在。

正当宋北云往回走的时候,迎面一顶轿子擦肩而过,但就是这么一过,宋北云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因为轿子里传出了鸦片的味道。

“停一下。”宋北云伸手拦住了脚夫,抽出腰刀:“落轿!”

这时轿子里一个慵懒的声音传了出来:“谁啊,这么大胆子,胆敢拦我?”

“皇城司。”宋北云亮出腰牌:“落轿!第二次!”

听到皇城司的大名,几个脚夫可不敢再往前走了,乖乖落下了轿,而轿帘一开,赫然就是那王家公子。这才多久没见?这王家少爷已差不多面目全非了,就连宋北云都差点没有认出来,要不是他发际线处一块明显的胎记,真的是认不出来。

“王公子?”宋北云收回了刀:“你怎的成了这副样子。”

“哈,我当是谁呢,北云贤弟。”王家公子软趴趴的坐在轿子里,身上覆盖着一张熊皮褥子,手中还提着个烟斗,烟斗下头挂着一些烟叶似的东西,但那味道宋北云极熟悉,正是鸦片。

罂粟自唐代便已传入中原,后在多处都有种植,但多为入药用,用来镇痛驱痢,但如今这明显鞣制过的罂粟制品让宋北云的瞳孔扩张了几个圈。

“北云贤弟,过些日子愚兄大婚,可记得要来。”

王公子含糊不清的说道,他脸上时不时的抽搐几下,两颊已经完全凹陷了下去,颧骨高高隆起,眼窝也是深陷,双目发黄暗淡无光,笑起来时脸上的皱纹如同四五十岁之人,而原本那双温润的手现在也变得如鸡爪一般,前端还微黄发黑。

“王兄,谁给你的这东西?”

“哦?你说这极乐散啊?”王家公子嘿嘿的笑了起来,如同醉汉一般:“这可是金陵城里的世家子都爱吃的东西,销魂极乐。你问是谁给我的,那可不是,这可是花钱买的好物件,若是贤弟有意,便来城北黄家庄找我。来来来,起轿起轿。”

宋北云站定很久,眼睛眯了眯,然后转身调转了方向,直奔向定国公府走了过去。

门口的侍卫看到宋北云本想拦截,但看到他的脸之后,立刻转过了头当做无事发生,宋北云进门甚至都没通报。

进去之后,他轻车熟路的直奔向后宅,刚过去就发现左柔蹲在院子里用一根棍棍在家中的枯死的树洞里掏那过冬的天牛幼虫,旁边的盘子里已经装了有一些了,想来是打算拿去油炸的。

看到宋北云闯入之后,她哈的一声扔掉棍棍窜了过来,一把抢过他手中的烧鸡:“哇!柳七家的烧鸡!我就知道你知道我爱吃。”

“左芳呢?”

宋北云铁青着脸:“他人呢?”

左柔眨巴着眼睛:“他在房中啊。”

“带我去。”

左柔不明所以,但还是将宋北云带到了左芳的房门口,推开屋子发现左芳正坐在椅子上打瞌睡,宋北云直接上去拽起他的手凑到鼻子前嗅了一下,又嗅了嗅他的袖子。

“姐夫……不至于吧。”左芳红着脸抽回手:“过了过了。”

“你脸红个屁。”宋北云把佩刀往桌子上一放:“你有没有吸过那个什么极乐散?”

“极乐散?说到这个,晚上我还真打算去试试。”左芳笑道:“道上不少人都热衷那玩意,说是其乐无穷。”

宋北云脸色变得愈发不好看:“谁卖给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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