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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着,挚就开始跟着老爸庖人冈学习烹调技术,非常努力,也非常认真。

虽然还是挨揍,还是受气,但是人就是这么个奇怪动物,无论什么事情,只要习惯了,就不当回事了。

等到了十五六岁,挚已经是一名出色的厨师,很多时候,国君的饭菜都由他来做,做好了,还说是庖人冈的做的,端上去,国君也吃不出来,甚至说比以前做得更好吃。

挚在学习之余,也没几个可玩的小伙伴,唯一的乐趣,就是经常带着一些粮食或剩饭跑到都邑的城墙一角,去干什么?去喂乌鸦!

那里有成群的乌鸦,虽然很多人认为乌鸦是不吉利的鸟,那是因为它们喜欢吃死尸,它们出现的地方,经常会有死人。

可乌鸦据说会反哺,也就是小乌鸦长大之后,会去觅食喂老乌鸦,所以被称为“孝鸟”。

有一年大雪,乌鸦无处觅食,饿死很多,很多穷人去捡了死乌鸦回来烧烤,这种鸟的肉有股特殊的怪味道,很难吃,贵族们是不吃的,只有食不果腹的穷人才下得了口。

这在当时本来是很平常的事儿,可挚一直有种很奇怪的感觉,老觉得自己和乌鸦有什么渊源,更觉得这些鸟可怜,所以就带些粮食和剩饭来喂乌鸦。

逐渐地,他和乌鸦们成了好朋友,他一来,成群的乌鸦就围着他吱吱呱呱地叫,非常亲密。

当然,挚还是有几个朋友,都是身份卑贱的奴仆之子,两个关系最铁的,一个是御仆的儿子,叫“义”,一个是歌巫的儿子,叫“仲”,两个人都排行老大,所以就叫义伯、仲伯。

只不过大家爱好不同,挚学做饭,而义伯、仲伯一心想当武士,所以喜欢练习击剑、相扑(摔跤)、射箭、驾驭之类的武艺。

还有两个最好的朋友,还是两个小女孩,比挚小很多,一个叫女鸠,一个叫女方(一作“女房”),一对很可爱的双胞胎姐妹,也是奴仆的孩子,是牧竖连的女儿,牧竖就是牧奴,身份也和奴仆一样的。

牧竖连常年在外放牧,母亲在有莘织紝房工作,两个孩子没人照顾,经常挨饿。

有一天,两姐妹实在饿极了,偷跑进御膳房偷剩饭吃,被挚撞见了,吓得直哭,因为奴仆进御膳房偷东西,会被打死。

挚一看两个小女孩蓬头垢面,破衣烂衫,打着赤脚,知道也是奴仆的女儿,惺惺相惜,不仅没告发,还给两个女孩拿吃的,两个女孩和挚就这么成了好朋友。

等挚到了十八九岁,两个小女孩也十四五岁了,情窦初开,到女公子纴巟那里当了女仆,和挚的关系更加密切。

不过挚的“妖怪”特征也显现出来了,他竟然不长眉毛,别的孩子嘴上已经出现了毛茸茸的胡须,他也不长胡须,整个脸上光秃秃的,就是《荀子》里面说的“伊尹之状,面无须糜(眉)”。

好歹还有头发,可也稀拉拉还蓬乱的,明显和其他孩子不同,自然招来了更多的嘲笑和欺侮,他也不在乎,当然,在乎也没用。

女鸠、女方这对双胞胎长得水灵灵的,眉清目秀,漂亮可人,引得许多贵族子弟口水长流,所以看到挚和女鸠、女方在一起玩,就羡慕嫉妒恨,找茬子揍他。

女鸠、女方撞见就来解围,甚至和贵族子弟们厮打,原因是,她们现在是莘伯尚唯一的宝贝女儿纴巟的女仆,女公子身边的人,有人罩着,所以不怕那些无赖子弟。

这时候,挚开始主动学文化,意大利诗人但丁说过:“人不能象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挚就是这么想的。

夏代的时候没有文字,但是有“图书”,这是什么玩意儿呢?就是用图画记事。

图画记事本来是有虞氏的发明,巫史们都要从小训练,练习绘画技能,遇到事情,要用类似连环画式的图画记录在木牍或竹片上,用韦子编连成串;或者绘制在兽皮、布帛上,卷起来就是一卷“图书”,抛弃了刻木、结绳的记事方法。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比较直观,一看图画,就可以大概知道记录的什么事情,这比刻木和结绳记事要直观、容易得太多。

不过,想要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详细经过就不可能,所以,有虞氏虽然有了图画记事,仍需要巫师的口头解说词。

可到了夏人这里呢,他们本来就是野蛮民族,没有什么艺术细胞,也不屑于学习,开始用的是有虞氏的巫史,后来不够用,自己人也学,可都学不好,把精彩的图画学成了简笔画,而且越来越简化,反正能大概记录事情、看得懂就行,管他画得如何。

就这么一种无知和偷懒的行为,却出现了原始文字的萌芽——夏人的那些简笔画,被后人称为“文字画”,一种介于图画和文字之间的过渡玩意儿,或者说就是后来象形文字的前身。

这种文字画记录的图书还是麻烦,就是仍旧要配合口头解说才能完全明白。比如说吧,画面上,画着一个男人正对着一个女人说话,这是记录了一件事。

那么,这件事是什么呢?如果没有解说,可以有一万种解释:男人在向女人表白?男人在向女人要东西?男人在对女人唱歌?……都不是,那事儿是男人在痛骂女人去做头发。

总之没有口头解说,那些文字画的图书是看不懂的。

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是,那时学习这种文字画、阅读图书的只有贵族,象挚这种奴仆是没资格学的。

挚有办法,他知道有莘国精通文字画图书的是太史高,所以就经常偷偷做点好吃的给太史高送去。

太史高嘴馋,自然来者不拒,还高兴得要命。

吃了人家的嘴短,总得做点什么,就根据挚的要求,教他学习文字画,读写图书。

他发现挚比那些贵族子弟都聪明,一学就会,一点就透,他学一个月,顶那些孩子学一年的。

难得有个有灵气的好学生,因此他也乐得教,挚也乐得学,二人成了好师徒,挚也因此得以阅读了许多图书。

这天,女鸠、女方偷偷约挚出来,送给他一件新的偏衫,那是女公子纴巟赏给她们半匹麻布料,她们给父亲、母亲做了身衣服,用剩下的给挚做了件偏衫。

挚激动不已,就对二女说:“谢谢两位妹妹,我一定给你们买点你们喜欢的礼物。”

机会来了。

葛国的葛伯垠来访,主要目的是,要给儿子迎娶女公子纴巟,原来有莘和葛国有婚约的。葛伯垠把女儿嫁给了莘伯尚的大儿子伯单,要莘伯尚嫁女儿给自己的儿子。

可当时葛伯垠的儿子才两岁,莘伯尚没女儿,葛伯垠很不高兴,经常威胁莘伯尚:再不生女儿就退婚,你们得退换彩礼,还得加倍赔偿损失,弄得莘伯尚头疼。

过了一年,夫人奕董终于生下个女儿。

女儿出生的时候,恰好女工们织出来挺大的一匹缯,又长又宽,来报喜,莘伯就给女儿取名“纴巟”,“纴”就是织纴,也就是纺织的意思,“巟”是宽广的意思,就是织出来一匹大缯布。

全家人额手称庆,终于有女儿了,得和葛国搞好关系啊,葛可是个大国,不好随便惹的。

葛伯垠来了,提出结婚。

但是纴巟这女孩子却奇怪,长得很漂亮,美女一枚,这是有莘氏女人的共同特征,可从小一直病病怏怏,三天一大病,两天一小病,经常有气无力的,这样的女孩,怎么结婚?

葛伯垠又不高兴,大呼小叫的,要求莘伯尚赶快把纴巟的病调治好,他不能娶个病秧子儿媳妇回国。

莘伯尚只好设宴款待,好言解释,让葛伯垠缓缓,现在女儿才十五岁,还小,再过两年,大一点,病也许就好了呢。

宴会要办得丰盛、隆重,这时庖人冈就主动提出,让儿子挚当下庖人,也就是副厨师,帮忙做饭,莘伯尚同意了。

这顿饭葛伯垠吃得开心、喝得高兴,连声称赞有莘的厨师好,最后答应过两年再来迎娶纴巟,然后带着莘伯尚送的礼物,高高兴兴地走了。

莘伯尚大喜,立刻下令赏赐庖人,结果,挚领到一笔巨额奖金——半朋小贝,古代贝数一朋是十枚,半朋就是五枚贝壳。

那时候贝壳是一种海贝,内陆和淡水里并不出产,是通过货物交易逐渐转输到内地,比较稀罕,属于贵重的货币,分为大贝、小贝两种,小贝价值低点儿,可五枚小贝仍可以买很多东西。

挚攥着这五个贝壳出来,心里高兴地盘算着到城中的集市上,给那对双胞胎买点什么,衣服?首饰?胭脂水粉?或者一个陶鑑(盛水的陶盘子,可以当镜子)也行……

正盘算着呢,太宰罗的儿子伯云带着几个贵族子弟过来了,看见挚,二话不说,上前就揍,噼刺啪嚓一顿拳脚之后,还把五个贝壳抢走了,挚落了个两手空空。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打我?为什么抢我的贝1挚精神失控,对着那伙“强徒”吼道。

“哈!为什么?因为你是妖怪,你是奴仆,我们是贵族,想怎么揍你就怎么揍你,想拿你什么就拿你什么?你能怎么滴?你敢碰我一下,你就会被杀头!哈哈哈……”

伯云大笑着,带着手下扬长而去。

先哲说过:“只有受尽压迫和剥削的劳苦大众,才能成为坚强的革命者”,这话就在挚这个奴仆身上应验了。

挚跪在地上,双手抓着稀稀拉拉乱糟糟的头发,猛地一抬头,攥紧拳头、张开双臂仰天大叫:“我不要当奴仆,我——要——革——命——1

就这一嗓子,惊天动地——夏商之交的第一位革命家诞生了!

“啪嗒”一声,一个东西掉到他面前。

挚吓了一跳:天命真从天上掉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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