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花之战·:四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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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到了童飞燕,是肉字。
这也不对的,以童飞燕的性格最好配上黄体,就是考虑到童飞燕对书法造诣略差,有可能不识,也不大适合,那也要配上那种枯藤体。然而郑朗哪里管这些,除了江杏儿的黄体字关照了一下外,其他三人完全是随机。
所以童飞燕手中是刘体。
众人也看画,此时郑朗绘画技巧还没有大成,也不及他在书法上的造诣,再加上又是浮雕,众人只觉得竹笔筒有画有字有上佳的诗余,很雅致外,其他的没有觉得什么。
而且宋人对画虽重视,还不及对书法重视,对于雕刻艺术,更是不怎么放在心上。
当然,郑朗可不这样想,他心中是很喜欢的。
词也唱过,于是一起看书法,又一起啧啧惊奇。
郑朗琢磨好久,也临摹了好久,最后才察觉出来刘罗锅走的道路,还是为了讨好乾隆的,因此在赵董字体上加肥。不过赵孟体的妩媚,他同样嫌之。于是吸纳了颜体》 字的雄奇。这一改,字体还是以圆润为主,雄奇没有了,可是赵董体与肥字特有的一些媚气也减淡了七分。
不琢磨出来,就是形似,也临摹不出来。
近两年的进步,虽不是大家,也是一个书法的小家了,完全有了这个资格。
其实赵孟頫与董其昌的书法,没有后人说得那么不堪,只是字让乾隆写坏了,替乾隆担负了不少的骂名。
但这时候,哪里有赵孟頫与董其昌的书法,因此放在刘知州眼中,便觉得不可思议,一开始也与许多人一样的想法,是从颜体上吸体过来的一种新字体。可细细琢磨后,发觉不是。
越看就越不是,然后心中茫然,不管什么字,总有一个来历,比如自己后生的字,仔细看出,字架结构是二王的,细节部分,有一些唐朝各大家的手法。难不成这种书法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带着狐疑的心情,走到白玉娘面前,又是一种搞怪的字!
晚清咸丰同治时的书法大家何绍基的回腕法字体。这个人不但是一个书法家,也是一个著名的画家,同样试图以画入字,因此书法带来了独特的线条感。
他的楷书还算正常的,小行也算正常的,大行则古怪了,如一根根零乱的古藤在筒壁上爬行。若不是看中了这首词,还有这个笔筒的新奇,当初白玉娘差一点将它扔出去。心中还叹息呢,制作这么精巧的物事,又写下如此雅约的诗余,居然写下这么丑的字。
可到了刘知州眼里却不是这样。
一眼就看出这种字体的纵逸超迈,醇厚有味,并且那种线条给人带来独特的审美感觉。
新字体嘛,也想找一找,是从那种字体上演变过来的,看到了颜真卿、李邕、王羲之,甚至北魏碑刻里的一些影子。可再寻去,又不象。换苏东坡的超级大脑袋来想,也未必想到这世上还有一种叫回腕法的写字方法。不知道这种方法,就不知道这个字从何而来的。
这种似是而非的念头,岂不折磨人么?
不由地挠头,然后扭头问:“郑小郎,你是如何看这种字的?”
“知州,以后生看,大约与第一种字体差不多,试图以画入字吧。”
“是不错,可这每一笔画的线条从何而来的?”
“是不是一种另类的握笔方法?”
“另类的握笔方法?”
“我来写一画,”郑朗看着刘知州,若这个谜面不揭开,估计今天晚上,他回去都睡不好觉。
白玉娘弱弱的问了一句:“此字写得很好?”
刘知州让她一句问气着了,道:“好好保存此物,这几筒每筒最少价值百金,诗余五十金,字也有五十金。”
白玉娘直吐舌头。百金哪?这是什么样的概念?自己在馆阁里一年下来辛辛苦苦的,陪笑,受客人凌侮,陪客的、过宿的费资,客人打赏的金银首饰,顶多不过两百金。
但刘知州并不是指字有多好,而是指新意。
自欧褚颜柳后,后人一直在突破,皆没有成功,包括刘知州自己,都陷入了这样的绝境当中。所以一看到郑朗的字,立即如痴如醉。这样的突破,需要多少才思与智慧?
但百金夸张了一些。
宋徽宗没有做皇帝之前,用两万钱托让蔡京家的仆人拿出蔡京写的两把折扇给他把玩。这也没有可比性,蔡京那时的字开始有大成,可前面有苏米黄,是可观而不可贵。作为一个书法大家,两把折扇两万钱,并不高,史学家们用此为宋徽宗的罪证,肚量太小了。
因此,这个字虽不及蔡京的书法,价值却比他高,高在新意!再加上词的高度,器物的雅约,画功与刻功,此次花会的背景,这几个要素迭加起来,很有可能价值三四十金,或者四五十金。但绝不会达到百金的。
四儿一听,肉痛了,在郑朗耳边说道:“百金。”
“器多价滥,并不值,回去后我与你说。”郑朗很清楚。假如再弄出一个,那怕又是一种字体,都不值钱啦!顶多换一个几金,就了不得。郑家缺少几金吗?
又回到江杏儿的桌前,讨要了纸墨,用了回腕体写了一画。仅写一画,不然就会看出来了。道:“知州,是不是这样?”
“是……唉,”说着,刘知州自己也拿笔学着写,别扭不提了,更不象,惨不忍睹!自嘲的一笑道:“郑小郎,你好才思,这么快就看出来了。”
不问怎么知道的,自己后生是天才!
反正这时候人们就这思想,包括天象,一有大灾,那怕皇帝做得再好,下罪己诏吧。
于是又来到了谭婉桌前,再次发出了一声“咦”。
这种砖头书便是后来鼎鼎大名的漆书,也是扬州八怪之一金农的绝招。
谭婉也在纳闷,这是什么怪书体?说它追求变化吧,又笨拙得可以。说它古拙吧,又没有一些古拙字体的自然之趣。也看不出来是好是坏。正好知州来了,顺便评一评。
刘知州细看了一下,能看出一些,以隶书为主变化的,取了一些隶书的笔势,又掺杂了楷书的笔法,篆书的笔意。更不是谭婉所想的那样,字体苍劲,古拙淡雅,饱含了一种磅礴的气韵。看似矛盾,然而这种字恰恰将这个矛盾统一了。那些小钩钩添上,又增加了一份灵气,于是让字变得真率天成。
“郑小郎,你看又是如何写的?”还是想不明白。自己老啦,节约一些可怜巴巴的脑细胞吧。
“有可能载了毫。”但没有再写,再写就会有聪明人联想起来。
“截毫……是象,”刘知州喃喃道。今算开了眼界,居然毛笔字能这样写。
郑朗又补充了一句:“知州,依后生看,不但是截毫,与结合了诸体之长,写者同样试图以画入字。”
又是一个以画入字!
刘知州不由的将四个笔筒放在一起。
众人看着这四种字,表情各异,有的膛目结舌,有的愕然失色,有的震惊莫明,有的啼笑皆非。
刘知州向江杏儿的小婢问道:“你可听出那个老农是什么地方的口音?”
“似是本地人。”
“多大岁数啦?”
“大约有五十多岁。”
“嗯,差不多,仆人这么大,主人岁数更大。没有这么大岁数,写不出来这样雅约的诗余,更创不出这样的新体。不过这四人是谁呢?难不成是四个充满风趣的四兄弟?”
“知州言之有理,不是四兄弟,诗余的风格不会如此相似,而且性格高洁,皆是风趣的隐者,所以不留姓名,送了一物,就让仆役离开。”
不但是四兄弟,还是充满风趣的老者,还是隐士。四儿听完后,一下子伏在郑朗怀里,忍不住了,咯咯大笑。
原来郑州的父母官,也这样逗啊。
PS:昨天晚上加精,才知道精华没有了,星期一全部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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