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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土狗这人,名号虽然很俗,但是能耐还是有的,特别是在看人识物方面,特别的准。

此时的任尊,早就对他恨得咬牙切齿,任尊就打算,这几天之内,一定要尽快抓住土狗的痛脚,然后对他进行报复。

要是抓不住土狗的把柄,那他就只能打电话给楼先生了,让楼先生去和寻龙堂的堂主交涉,只要楼先生开口,那土狗子肯定会乖乖将人交出来。

任尊认为我三叔被土狗抓走,却不知,土狗根本就没抓到人。

而此时,我三叔就在秦朝大宾馆的楼顶上。

他从楼顶上往下俯瞰,见任尊回来,就心生一计,然后从楼顶上悄悄下到四楼,躲藏在四楼的一个杂物室里面,等任尊上到四楼,回自己的房间,三叔看清楚了那房间的房号之后,便找个空隙,偷偷离开秦朝大宾馆。

他并不是要逃,而是去买一些道具。

此时时间已经是晚上八点多。

三叔从秦朝大宾馆出来之后,立即就去化妆店,买了好一些化妆道具,然后再买一个巨大的行李箱,一捆绳子,一些乙醚,等买齐了道具,他便粗略化装成一个中年男子,然后回到秦朝大宾馆,在这边的七楼开了个房间,703号房,然后住下。

转眼到了深夜,三叔看看手腕上的手表,此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半,任尊应该已经睡着了,于是便开始行动。

他提着空的手提箱,下到四楼,径直来到任尊住的那个房间,408号房,然后用一根小铁丝轻轻将房门打开。

小心翼翼进入房间,然后再不急不缓把门关上,反锁。

只见黑暗中,任尊正躺在床上,半张着嘴巴,打着呼噜,睡得像条死猪。

三叔嘴角微微一翘,露出得意笑容,他轻轻放下手提箱,走到任尊面前,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手帕,倒上乙醚,然后迅速用手帕捂住任尊的嘴巴,等任尊察觉到异样,睁开眼睛,拼命挣扎,却为时已晚。

乙醚迅速起到效果,任尊只挣扎了一会儿,就昏迷了过去。

确定任尊昏死之后,三叔便转身去将行李箱拿过来,打开行李箱,将里面的绳子取出,然后用绳子将任尊五花大绑,并且用布团塞住他的嘴巴,再把他塞进行李箱里面。

等一切都弄好,他便拍拍手掌,提着笨重的行李箱出门,然后回到七楼703号房间,再将任尊放出来,捆绑在椅子上。

任尊被这么一折腾,就醒了过来,他想要叫喊,可是嘴里塞了一大团布,根本就叫不出来。

三叔回头看了他一眼,意味深长一笑:

“任先生,不好意思,接下来该轮到我上场表演了,您就在这里好好看戏吧。”

任尊听了这话,面露疑惑,嘴里发出“呜呜呜”的声音,似乎在质问我三叔:你要做什么?

三叔没理会他,而是拿出了他之前买好的化妆道具,对着镜子,然后照着任尊的模样给自己上妆。

三叔的化妆易容技术,比不上白老爷,不过给他足够的化妆道具,再加上一个夜晚充足的时间,他还是能够做得有模有样的。

……

第二天,脸上的青肿还没完全消除的林森,来到408号房间,敲门说道:

“任先生,吃早餐了。”

“我给您买了您最爱吃的鸡仔蛋。”

可敲了好一会儿门,里面都没什么动静。

林森肿肿的眼角,微微一皱,心想,里面怎么没点动静?任先生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于是便准备破门而入。

可就在这时,走廊远处却传来“咳咳”两声咳嗽声。

林森循声看去,只见任尊正站在走廊尽头,楼梯口处。

“任、任先生,早…”

他心中疑惑不已,任先生没什么事一般不怎么出门,今天怎么一大早就出来了?

任先生向他走了过去,说道:

“我在想,昨天你被朱玉袁那小子捆绑在了509号房间里面,他会往那条路跑呢?”

“于是就去走了一遍,发现他可能上了楼顶,然后再通过楼顶,跳到了对面写字楼上,再从写字楼逃脱。”

“现在想想,昨天条子突然到来,那些土狗派来的蒙面人,恐怕不容易将朱玉袁那小子掳走,也就是说。他们很可能并没抓住朱玉袁。”

林森听了这话,觉得也有那么一点道理。

于是问:“那…我们还要去找土狗算账吗?”

任尊拿出钥匙来,一边开房间的门,一边说道:

“这笔账,肯定要算。”

“这土狗欺人太甚了,咱们必须给他点颜色看看!”

林森第一直觉总感觉眼前这个任先生有点怪怪的,可又想不出哪里怪异,直到看到任尊拿出房间的钥匙来开门,他就打消了疑虑。

这房间只有一把钥匙,那把钥匙就在任先生手里,所以眼前这个任先生不会有假。

他跟着任先生进了房间,然后将早餐放在桌面上,说道:

“任先生,这是您的早餐。”

任尊低头看了一眼,发现是一根玉米,一碗白粥,以及两个毛蛋。

毛蛋,又称鸡仔蛋,鸡蛋胎,就是鸡蛋孵化一半,已经成型,但是还没破壳,然后就拿去加工制作而成的美食。

毛蛋算是一种极品黑暗料理,喜欢吃的人会觉得它很好吃,不喜欢吃的人会觉得它很恶心,因为里面有带毛的小鸡仔,而且有一股腥味,不是一般人能够吃得下的。

任尊拿出玉米,就啃了起来,然后随手一挥,对林森说:

“你出去吧。”

林森却一愣,心中又生疑,他这些天来一直负责买任尊的早餐,对任尊的一些小动作、小细节了如指掌,他知道任尊吃早餐最喜欢吃鸡仔蛋,而且是先吃了两个鸡仔蛋,然后再喝粥吃玉米。

鸡仔蛋比较腥,吃了之后再用粥和玉米来掩盖气味,是任尊最习惯的做法。

可今天任尊却先吃玉米,这就让林森起了怀疑。

因为无意间流露出来的小习惯,最能看透一个人。

这林森也算是个人才,这些如此细小的细节,他竟然都能注意到。

而且他的怀疑也是正确的。

眼前这任尊,确实不是真正的任尊,而是我三叔假扮而成的。

不过,我三叔也不是木薯,相反,他的观察力,比林森更胜一筹,另外,他的临危应变能力,也极其强悍。

只见林森表情露出一丝疑惑,三叔就迅速反应了过来,知道林森可能因为他没有吃毛蛋而怀疑他。

于是顺手就将一个毛蛋拿起来,敲了敲桌子,剥开壳,然后在林森眼皮底下一口吃下,再面无表情地对林森说:

“你聋子吗?”

“没听见我刚才说的话?”

林森立即一怔,连忙低头道歉:“任先生,对不住,小人反应比较迟钝,小人这就出去,不打扰您用餐了。”

三叔面无表情,可心中却早已抓狂不已。

他虽然是广东人,但是还就真吃不惯这鸡仔蛋,真特么难吃啊!

等林森走后,他立即从椅子上“唰”的一下弹了起来,然后火箭炮一般冲进厕所,直接就吐了出来。

吐过之后,连忙用水漱口,只觉得嘴里一股怪怪的腥臭味,比臭豆腐还要让人难以忍受。

弄干净了嘴巴,他这才缓过神来,然后连忙将另外一个毛蛋拿到厕所打掉,只留下鸡蛋壳,然后将鸡蛋壳放回装早餐的塑料袋里面。

再将玉米和粥都吃完。

吃过早餐之后,他就去把林森和陈超都叫过来,吩咐道:

“土狗那死扑街昨晚伤了我们好一些兄弟,而且还让朱玉袁那小子从我手掌心逃走了,这笔账我们现在就去算。”

陈超立即问:“任先生,怎么算?”

三叔意味深长冷笑一下:“呵,当然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

大风凉皮店。

这是土狗经营的一家凉皮店,之前任尊来接洽土狗,就是在这家凉皮店会面。

土狗要是没什么事情做,一般都会来这家凉皮店帮忙制作凉皮。

寻龙堂里面,几乎每个人都知道,土狗对凉皮有近乎执拗的感情,每天不吃一点凉皮,他就会觉得浑身不舒服。

有人问土狗为什么对凉皮情有独钟,土狗就说,他娘给他吃的最后一口东西,就是凉皮,他始终都忘不了那一口凉皮的味道,那是一小团从垃圾堆里面翻出来的凉皮,里面混杂着美味,馊味,以及垃圾的腐臭味,但是那却是他吃到的最美味的凉皮。

他吃完他娘那最后一口凉皮之后,他娘就因为饥饿而死了。

而此时,土狗正在凉皮店的后厨里面,乐呵呵地和店里的两个员工一起制作凉皮。

外面摆着几张桌子,坐满了客人。

这些人之中大多数都是大风凉皮店的忠实食客。

土狗做好一盘凉皮,亲自端了出来。

此时的他,由里到外都像是一个淳朴农民,言行举止很淳朴,笑起来很淳朴,就连露出的黄牙,也很是淳朴。

很少人会将他和寻龙堂这个地下势力联系起来。

“小哥,您的凉皮来喽!”

土狗将凉皮放到一个年轻食客桌子面前,那食客尝了一口,立即竖起大拇指:

“嗯,好吃!很正!”

可就在这时,一群头戴针织蒙面帽的男子,突然闯了进来,他们手里都拿着空心铁棍子,二话不说,直接就打砸。

乒铃乓啷!

眨眼睛就将整个凉皮店的桌子、椅子、碗筷、店面,统统都砸得稀巴烂。

甚至连不少客人,也被殃及鱼池,被揍了一顿,哇哇惨叫着跑出来。

至于土狗,则是被围攻的重点,他都还没反应过来,就直接被打趴,还被人用实心铁棍狠狠锤在了膝盖上,“碰”的一声,直接把腿砸废。

“啊!”

土狗惨叫出来。

那些蒙面人见火候差不多了,转身就跑,出去外面,坐上一辆无牌黑面包,然后呼啸而去。

整个过程,不到十五分钟。

后厨的店员跑出来一看,整个凉皮店早已面目全非,一片狼藉,立即懵逼骇然。

店里只剩下一个人,那个人就是躺在地上,痛得咬牙切齿的土狗。

此时的土狗,腿已经被打断,他的额头上冒冷汗,面色狰狞,嘶声大喊:

“任尊,我知道是你!”

“你特么给我等着!”

……

欲知后事,请听下回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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