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请第二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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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司主,确实有点本事。
以花魁的能力,按说周围有人出现,根本就不可能瞒不过她的眼睛。
可她硬是没看到,司主从哪里冒出来的。
难道,这个司主,也拥有类似“咫尺”一样的能力?
不应该啊。
咫尺虽然强大,却还是有征兆的。
使用的时候,有轻微的空间波动。
就像是水波荡漾一般,现身的区域,空间会轻微抖动一下。
……
早在花魁来的时候,杨雄和大掌柜,便总结了一些说词,让她记住,用来应付各种情况。
特别是面对司主的时候。
便点点头,回应:“是。我回来了。”
司主的声音,依旧很是空荡,也看不清黑袍之下的面容:“如何?”
“事情调查到一半,受到了阻碍,不过,顺路解决了桃花煞。”
这是杨雄和大掌柜合计之后,拟定的说词。
从之前,天目夜使调查的事情来看,她调查的,分明是桃花镇的事情。
而桃花镇,是福寿煞的事情,和桃花煞——也就是敲门煞,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福寿煞的事情,并未在城市扩散开,而且福寿煞,能够在西平城,堂而皇之的以“流水席”杀人,证明这件事情,本身就有问题。
甚至和西平城的权贵,达成某种勾结,才可以做到。
所以便让花魁回答得模棱两可一些。
至于桃花煞,本来就被杨雄解决了,顺口一说,问题不大。
“受到了阻碍么,也对。”
果然。
司主并未纠结这事情,而是把目光,落到花魁身上:“你的状态,不太对。大概还能撑多久?”
还能撑多久?
这个问题,有些偏离了花魁知道的答案。
她并没有回答。
见状,杨雄心念微动:煞术——影身。
他的眼前,微微一黑。
下一刻,他变成了花魁。
“大概一个月。”
杨雄开口答。
声音不急不缓。
他琢磨了一下,说了个数。
司主问的,应该是“天目夜使”,被邪祟取代的时间。
毕竟现在的花魁,就是邪祟,气质和活人,是有明显区别的。
而每一个夜使,在过多使用煞力后,都免不了,被身上养的煞,取而代之的下场。
“看来,和桃花煞的战斗,让你过多,使用了煞力,使得你,要提前化煞了。”
司主说着,身影晃动:“既然如此,这一个月内,你尽量不要出任务了,留在巡夜司吧。另外,在解决桃花煞之后,你累计的功勋,已经足够让你,请第二只煞上身。等你实在撑不住的时候,便可以尝试了。”
说完这话,司主的身躯,便消失不见。
和来的时候一样神秘。
来无影,去无踪。
但杨雄,却从他的口中,得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
巡夜司的夜使,随着使用煞力的次数增多,果然会化煞!
而且,在实在撑不住、将要化煞的时候,居然可以选择,养第二只煞!
似乎,请第二煞,是需要功勋。
功勋,很明显,就是解决那些邪物后,得到的奖励。
显然,这个办法,应该十分凶险,成功率很低。
要不然,司主也不会叮嘱她,不到万不得已,才去使用。
两只煞肯定比一只煞强,没有危险的话,杨雄遇到的那些夜使,也不可能都只有一只煞,而不是两只。
当然,如果从能力来看,现在的花魁,身上至少也相当于拥有两只煞的能力。
……
见司主离开,杨雄松了口气。
这一关,算是过了。
这样一来,花魁的身份,便能做实。
从此以后,巡夜司里,他便打入了一枚棋子。
算是好事。
接下来,杨雄继续翻看卷宗。
奇异的是。
翻遍最近的卷宗,杨雄都未见到,有关子母煞的记载。
不但没有子母煞的记载,也没见到关于福寿煞的记载。
除了这两个煞之外,卷宗里,连产煞,都有记载。
这巡夜司里的卷宗,倒是让杨雄,着实震惊了一下:细细算来,整个西平城里,出现的邪祟,一个月内,起码有十起!
只不过,有其中有一半的邪祟,并未害人,也就只是记录,上面批注了两个字:“可控”。
只有确实杀人如麻,威胁到了城市的安全,这才会特批,让夜使们全力追捕。
杨雄隐约明白过来,为什么巡夜司,不动福寿煞了。
相比起来,福寿煞这种利用“流水席”杀人,一个月才杀几个人,属于“可控”范围。
所以巡夜司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去理会他。
……
整整一天的时间,杨雄都在利用花魁的眼睛,观察这巡夜司里的卷宗。
并未找到子煞的记载。
难道这子煞,跑路离开西平城了?
杨雄想着,操控花魁,出了巡夜司,来到办公区。
所谓的办公区,其实也就是夜使们,吃喝玩乐的地方。
巡夜塔的外面,有一片广场。
广场上,有一群女子,正载歌载舞,跳得欢乐。
旁边,有上等的酒,烤好的肉,水果,等等。
好家伙,搁这儿开趴体呢。
路过之时,便见到几个夜使,正搂搂抱抱的,靠着几个衣衫不整的美女,在那里饮酒吃肉,开怀大笑。
甚至还有一个比较独特的夜使,抱着两个俊俏的少年,左亲一口,右亲一口。
看得杨雄好不恶心。
他也终于明白,为啥天目夜使,会有那种喜好了。
这些夜使,也不知是不是养煞的原因,感觉没一个正常的。
“天目夜使!”
有人见到“她”,招了招手:“新进了一批俊哥儿,你有兴趣么?”
杨雄没有搭理他,走过去,指了一个坐在一边、看起来娇柔可怜的少女,说:“跟我走。”
“哟,天目夜使这出去一趟,口味变了啊。”
那少女听到杨雄的话,战战兢兢的站了起来。
“跟我回房间。”
“是,夜使大人!”
“你往前。”
“是!”
杨雄倒不是想要女人——花魁一个女人的皮囊,他总不能用这个身躯,去跟另一个女人磨豆浆——再说了,花魁作为皮影,虽然逼真,但“物件”并不齐全,没那些个功能。
他只是想要找个人,给他带路,找到天目夜使的住处,仅此而已。
……
天目夜使的住处很大,一栋紧靠着围墙的别院。
单论大小,和杨雄的皮影铺差不多,一个前屋,几个偏屋,一个后屋,一个院子。
地方很大。
但里面并未有仆人居住。
这一点,大掌柜跟他讲过。
也不知什么规定,说是夜使在巡夜司里,是不允许使用仆人的,也不允许携带家眷,只有出了巡夜司,搬到外面住,才可以有家人、仆人。
这也正是为什么巡夜司地方这么大,条件这么好,可大多数的夜使,都不住在巡夜司的原因。
跟随杨雄,进入屋子后,那个少女,看了看杨雄,忽然主动的脱掉衣服。
几下就啥也不剩,然后走上来:“夜使大人,我服侍你吧。”
啊这!
这可不兴磨啊!
不过。
杨雄扫了一眼。
这妞的身材,还可以。
单薄的衣衫下,居然如此浮夸。
而且,人都叫来了,要是不做点什么,势必会漏出马脚。
当即给花魁,留下命令:“你,弹她的脚板心,200下。对了,每只脚,200下。弹完以后,让她走吧。”
随后便从花魁的身上,退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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