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月黑风高挖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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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在阿拉斯加淘金多年的霍尔,
手里积攒着数不清的熟地、烂地。
因为租赁合同签订的是十年,
而大部分矿地,霍尔早在租下的第一年里,就挖掘干净了。
过去大矿企统治下的阿拉斯加,州府同样雄心壮志,手中的土地只租不卖,为的就是等城市发展后,再卖高价。
不曾想时过境迁,随着大矿企倒台,没了市场预期,那些土地别说卖了,租都租不出高价。
而那些出租的土地,租期一到,也没有回收程序,直接无人问津。
那是一片片漫无边际的蛮荒之地。
一辆黑色越野车,停在石子路边。
洛克打开车窗,眼前方圆百里,就是霍尔的起家之地。
作为前大矿企高管,他们这批人发家是最容易的,因为有便捷的内部消息。
所谓的白手起家,骗骗小年轻罢了。
即便拥有系统的洛克,也不得不遵从自然规律:
含金量越多,越有可能诞生狗头金。
狗头金本身就是极富矿里的聚合物。
霍尔能靠这块地发家,说明这里必然是稀有的极富矿脉。
怎么碰对运气,也是门学问。
不要指望随便走走,就发现大宝贝。
那块传奇狗头金除外。
因为那是真的走了大运。
车后传来发动机的轰隆声,
是乔他们来了,总共有三辆大皮卡,下来一个大块头和六个健壮小伙。
洛克扔掉手中烟,下车同乔汇合。
看他们都带好工具,点点头,对身后的保镖道:
“在这边等我!”
然后跟着乔一行,走入荒原。
此时已是深夜。
头顶的探照灯射出一束束远光。
洛克屏气凝神,展开双臂伸出五指,感受气息流动。
脑中的系统,开始全力搜索。
地底三十米以上,一览无余。
这个深度超越大部分机器探测距离。
除非是大矿企不计成本的作业,否则黄金猎人不可能挖这么深。
因为没必要。
挖金矿这事,越往下开采成本越高,也越危险。
霍尔等人只是挖个十几米深,就能赚到满嘴流油,何必要去冒险,又不是没有金矿地了。
而这,就是洛克的机会。
步行两百米后,洛克发现一块淡蓝色的微弱闪光,在一片白绿间,异常耀眼。
那是价值百万的宝贝。
洛克停在它的上方,向乔示意。
已经见证太多奇迹的乔,
仍是兴奋不已。
而他身边大男孩们,只是道听途说,还是头次亲身经历,各个摩拳擦掌,拿起锄头和铲子,开始奋力挖掘。
这块宝贝的深度在15米左右,
洛克让乔留下三人,其余的继续跟着去下一目的地。
就这样,在艰苦奋斗五小时后,洛克收获了四块十公分以上,价值百万的小型狗头金。
差不多可以完工了。
现在,在等最后一块。
洛克坐在大石块上,看着手下七人挖着大洞,里面深不见底,往下足足有二十八米深。
在洛克眼中,里面闪烁着深蓝色。
那至少价值500万以上。
凌晨的月光撒在洞口,照亮了浑身泥浆的众人,即使手脚已经冻得发紫发麻,嘴里喘着粗气,
但他们脸上,却是欣喜万分。
挖到了!
一个沉重的大家伙!
这简直是奇迹!
众人一齐举着一大块石头。
足足有二十公分宽,重约八十公斤。
单轮黄金价值,就高达四百万,按照狗头金溢价,卖个六七百万,不成问题。
这是方圆百里最值钱的了,
也让洛克一顿好找。
美中不足的是,这就是块普通金子,内部没有闪现橙色光芒。
看来人不会一直走大运,洛克感慨。
乔颤抖着双手,接过洛克递来的烟,点燃后深吸一口,平复内心的激动。
仅仅在五小时内,
他们就挖出总价上千万的金子,这要是说出去,谁会信?
从口袋里摸出钥匙,让小弟去开车来运货,他们此时已经离出发地很远很远,靠人力搬回去,根本不现实。
都累的半死了,全靠黄金撑着。
乔喘着粗气:
“记得,开放了枪的那辆。”
小弟点点头,遁入黑暗中。
乔一边吐着烟,一边将洗干净的手伸入怀中,现在只有枪能带给他安全感。
除了洛克,谁都不能信。
洛克拍拍乔肩膀,
示意他别这么紧张。
“各位,今晚辛苦了,这样的活,以后还多着,等明天货卖完了,抽10出来,给大家作为福利基金!”
“以后都去健身房好好练练,该吃的得吃,至少要有乔这身材,才能扛得住。”
老板的慷慨,赢得众人欢呼。
作为老大,所有东西本都是洛克的,
但愿意分享成果,才能做的更长久。
洛克从来不在乎这些钱,他需要营造的是一种神秘感,让手下的人明白,只要继续跟着大佬,不愁赚不到钱。
听话,就有饭吃。
简简单单的道理,很多掌权者顾及到自身利益,只想要听话,却不给饭吃,所以走到穷途末路,是注定的。
这也是洛克宁愿选择福利院的孤儿,而不直接吸收市区的闲散人员。
那些盘踞在街道的帮派船员,和淘金者,利益牵扯太大,个人心思重,洛克没时间去筛选、收服他们。
但眼前这些大男孩,他们不同,
一个个都是初入社会的样子,眼神里只有欣喜,没有其他想法,
而在洛克宣布福利时,他们还会主动护在狗头金旁边,防备远处的保镖。
不久,一辆皮卡开到众人身边,把五块狗头金依次搬上后货箱,盖上几层黑色防雨布,牢牢绑紧。
随后启动皮卡,五人坐在前面,剩下三人拿着枪,躺在货箱上。
来到出发地,洛克坐在副驾驶,让乔带着东西回仓库,明天一早去摩根银行,
自己则下车进入越野车,叫保镖带他去城里。
双方人马分离,
狗头金顺利到手,洛克松了口气。
明天面对科怀,手上的五块狗头金,尤其是最大的那块,能让他在谈判中获得更多主动权。
至于现在,工作累了一天的洛克,
要去过自己的生活了。
车子很快开回雷曼市,洛克找到一家还在营业的便利店,买了些食材。
阿美瑞肯的肉都很便宜,尤其猪肉、鸡肉和牛肉,大规模养殖,工业化屠宰,只需要几美元一斤,倒是蔬菜反而很贵,尤其是有机蔬菜,随随便便几十美元。
洛克买了几百块的肉菜,还有些昂贵的进口香料,让保镖开车,来到上城区的一处公寓外。
冷清的街道上,还停着一辆越野车。
和洛克坐的是同款,里面的人,也是一样的黑色服装。
洛克走下车,拎着大包小包,独自一人上楼。
来到1011号房间,敲响房门。
叮咚,
洛克听到急促的脚步声,一只眼睛,出现在门上猫眼。
随后就是清脆的开门声。
爱莎一脸欣喜,抱住洛克。
“洛克,你怎么知道我住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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