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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黎明再一次到来的时候,玹华不得不把自己的感情先放在一边,做接下来的打算。
从出发到现在,已半月有余,就算今天能找到阿沅,立刻带她回去,等赶回云梦泽,也要是一个月以后了。何况,阿沅除了医术高明,修为上极为普通,走起来应该连自己一半的速度都没有。
二弟他能等得了那么久么?
离开的时候,他的情况就已经很不乐观。
虽然玹华知道弟弟的身体一直不好,但刚见面的时候,他正在筹备最后的大决战。三军之前,银盔亮甲,那时候的璟华,仍心存凌云壮志,有着沛然生机。
可大战结束后,他立刻就一落千丈,仿佛风中之烛,末日凋零。
受了重伤当然是最主要的原因,但纵使醒着,整个人也是死气沉沉的,毫无求生之意,就像是所有支撑他的信念一夕垮掉。
玹华暗自揣度了很久,甚至和阿沫猜测,不知道是因为彻底灭了炎龙,让他壮志再无所寄从?还是因为最后发现姜赤羽并不是弑母凶手,而感到失望?
说到后一点,他也始终难以释怀。
璟华口口声声说母妃是被人所害,甚至说已经求证过阿沅,是中了炎龙的赤胆情。可为什么自己竟从不知情?
那么久以来,不论是阿沅,还是父君,甚至是母妃自己,都从未提起过中毒二字。
难道一切真的是二弟的臆想么?
也不是没有可能,二弟甚至一直都以为,自己是被囚禁于无妄海,被杀害母妃的那些人囚禁的。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自己就更难逃其咎。
离开天宫那么久,父君一直放了那个木偶在无妄海代替自己,竟连二弟都瞒着不说。
那么经久的岁月里,他时常缠绵病榻,一定很思念母妃,也一定找了自己很久。心殇失落,便难免会胡思乱想。
他其实也很想找璟华聊聊,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可看到他终日失魂落魄的样子,话到嘴边又算了。
还是不要再刺激他了。
那天父君已经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他病到神志不清,才会幻想出来母妃被人所害这种事情。
这种话,父君就这样直接说出来,着实很伤人。
说来说去,还是怪自己这个大哥没当好。
常年不在天宫,一直都是让二弟替自己挑起了那么重的担子,在外奔波,厮杀血拼。唉,他本该是要好生调养,被仔细照顾的那个……
所以,不论是为了璟华,还是为了自己,他今天就是拆了这座魔鬼岛,都一定要把阿沅找出来!
玹华已经数不清这是兜了第几个来回了。
这座岛并不大,走上一圈也不过就个把时辰,他连每一块石头,每一根水草都翻过来看过,可仍旧一无所获。
他在外寻找胤龙翼已久,这寻踪定位术当世不说第一,至少也能排到前三。只要是妙沅在这座岛上生活过,就绝对能发现蛛丝马迹。
但奇怪的是,不但找不到妙沅的踪迹,就连璟华和阿沫当时在小岛上生活过的踪迹也被消除得干干净净。
越是消除得干净,玹华便越是觉得不寻常。
阿沫还颇自豪地告诉他说,岛上有许多的石屋,都被她用五彩放光的颜料画了壁画,一眼便能看到。
可放眼整个岛上,哪里有这样的石屋?更别说画了壁画的石屋!
纵使阿沅躲起来不见自己,抑或已经离开了,难道连石屋都一起搬走了吗?
怎么可能!
阿沅,是你不肯见我吗?
可不论你肯不肯,我再也等不及,今天非见你不可!
就是掘地三尺也要把你找出来!
啊,掘地……
他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掘地!是掘地吗?
这地面上没有,那,地底下呢?
好吧,阿沅,玹华自嘲道:为了你,我可真的是要赴汤蹈火,开山辟海了啊!
他念到此,便再不犹豫。
纵身而起,在半空中粗末估计了一下整座岛屿的范围和厚度后,运十成法力于双掌,发出足以崩山裂地的一击!
整座大海瞬间咆哮!
从遥远的海底,暗波涌动,一路囤积着力量,由远及近。
一开始还是肉眼可见的,一浪叠着一浪。但逐渐的,力量和速度都开始以倍数累加,不过寥寥数秒,席卷而来的巨浪竟已经磅礴到惊天骇地的程度!
海水剧烈震动,连周围的地面也发出震颤,像对这突如其来的巨大力量发出瑟瑟颤抖的膜拜。
面前的小岛上凭空出现了一个上百丈宽,一千多丈长的大坑,裂缝从中心向四周蜿蜒,像一道道从天而降的霹雳,又像自远古而来的神秘触须!
玹华爆发出一阵低吼,将法力继续提升到十重天!
魔鬼岛,真的被他劈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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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阿沫心情都极好,进进出出哼着跑掉的小曲儿,眉飞色舞。
那种绿色的薄荷膏,用来治冻伤十分有效。
除夕那晚,她因为光脚站在雪地里,而被冻得面目全非的脚已基本痊愈,红色褪去,那些可怕的水疱都结了痂,正在逐步逐步掉落。虽然还没完全掉光,但摸上去已经一点都不疼了。
璟华怕她留疤,要用灵力为她治伤,她说什么都不肯。
“女孩子留疤总是不好。”璟华一边给她上药,一边耿耿于怀。
“有什么关系?过段时间,这些疤自己都会褪掉,不过晚几天罢了,何必浪费什么灵力?”阿沫不在意道。
“但我现在每天看着它们就难受。”璟华也很固执。
“难受就不要看1阿沫把脚收回来,翘在一边,没好气道:“我不过是脚上留了疤,你就叽叽歪歪到现在,要是哪天我像沅姐姐那样毁了容,手脚都残废了,你还不知道要怎么嫌弃我呢1
璟华急道:“沫沫,我不是这个意思1
阿沫不理他,已穿起鞋袜,一蹦一跳出门去了。
走出门口的时候,她回头朝他做了个鬼脸。
她穿着自己做的雪地靴,踏在已渐渐消融的雪地上,神采奕奕。
这是她新做的鞋子,整个靴筒里都有暖暖的毛,外面还有一层厚实的皮,虽然穿了像熊掌,但真心暖和埃
她给自己做了一双以后,又给璟华做了一双,但他嫌太过笨重,被她逼着试了一次大小后,便再也没穿过。
非但不穿,还提醒她不用给玹华做,做了大哥也不会穿。
“是男人都不会穿这个。”他毫不留情地给她泼冷水。
哼!阿沫才不服气。
总有一天,我会让这种皮毛一体的雪地靴风靡整个三界!让四海八荒的人们都知道它有多好!
保暖!防滑!不畏风雪!
笨重点有什么关系,实用就行了啊!
她孜孜不倦地又给沅姐姐做了一双,沅姐姐腿脚是没有知觉的,不知道冷热,但就更需要保暖。
唉,也不知道玹华大哥找到她了没有,眼看着都已经元宵了,为什么他们两个还是没有回来呢?
自己的地图画得甚是详细啊,哪里有洋流,哪里有暗礁迷丛,哪里可以抄近路,都写得清清楚楚。
她本来一直都提心吊胆,怕大哥走了,璟华的情况会突然恶化,她一个人应付不来。
像除夕晚上就是,璟华突然出现高热惊厥,那场景现在想起来还令她后怕。若不是玹华,果断地用了那种雪地降温的土办法,她真的不知他熬不熬得过去。
但幸运的是,像是了解她的担心,璟华最近竟都争气得很。
唔,没错,这才是她最近一直都兴高采烈的最大原因!
就像他自己说的,春天到了,他真的要好起来了!
走出了徘徊在低谷的最黑暗时期,璟华像彻底觉醒了一般,不论身体、还是心境都一天比一天好。
虽然低烧还有,但已经很少有持续几天的高热。以前他的身上总是凉冰冰的,过年前的那一个月又总是烧得滚滚烫,就像两个极端。现在好了,她拉着他,感觉到连手心都是暖暖的。
那种温暖的安定的力量,从他手心里传来,从认识以后起,还从来没有过呢!
阿沫不止一次在心里幸福地叹气,感觉自己就像个老太太,终于苦尽甘来,盼到了子孙满堂的那种感觉——
她老泪纵横地一遍遍感慨,我的璟华这是真的要好起来了!
就是脸色还是不好,胃口也不佳。
每次阿沫练功回来,他都已经做好了饭菜,摆在桌上。他拿两幅碗筷,坐下来陪她一起吃,但每样都只碰一点点。
“我怕烧得不好吃,所以每盘菜都尝了又尝,不知不觉就尝饱了。”他这样解释。
她欣然接受。
康复和练功一样,要循序渐进,这个道理她懂。所以她并没有硬逼。
“没事儿,璟华。”
她咬了一口鸡腿,含含混混道,“我们以后的日子还长。等我鞭法稍微练得有点像样了,我就去拜个名厨做师父,在烹饪上下一点苦功,把你养得白白胖胖,以后带出去也更有面子1
当然,还有一个令她不满的地方——他再也没有和她同房睡过。
他总是睡在玹华的屋子里。
用了晚膳,就早早地回房。偶尔,会点灯看会会儿书。大多数时候倦了,直接进房就睡了。
阿沫厚着脸皮问过一次,璟华说,是因为她现在每天都需要早起练功,所以一定得保证她的睡眠,这样白天才会有精神。
“你跟我一起睡,总是要讲话讲到很晚。”璟华拍了下她的头,佯怒道。
有么?阿沫无辜地看着他。
好吧!她认命地想,反正现在是高强度训练,每天回来,自己都累得跟狗一样,沾着枕头就睡死了。
一起睡,不一起睡,都搞不出什么花头!
等我练好了鞭法,嘿嘿……璟华,看你怎么逃出我的手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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