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第 1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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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林一念在他期待的目光中,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下头来。
“嗯,算好朋友了!”
“我很高兴。”顾景臣眸底的笑意更浓了,再次把手中的樱桃发卡递了过来,“这是送你的,经常见你戴水果发卡,我猜你会喜欢。”
林一念确实喜欢,好看的水果小发卡谁不爱呀?
但她刚砍了白菜,手有点脏。
单手捧着白菜,空出一只手曲起手肘。
“我手脏,不方便接。你帮我别在袖子边缘,等我手干净了再拿下来。”
他是有多讨厌顾长泽啊?
她帮他骂了顾长泽两句,他连班都不上了,特地跑来送礼物。
其实也很正常,一个出轨、还诋毁他、盼着他死的亲爹,顾景臣若能看顾长泽顺眼,那他就是圣父了,林一念讨厌圣父圣母,那是要友尽的节奏。
还好二号韭菜精不是圣父。
如果他是个圣父,她肯定会开除他的韭菜籍!
顾景臣当即就愣了一下,“抱歉,是我考虑不周。”
牵起她荷叶边袖子的一角,把小樱桃另在袖子上。
礼物送到了,见他还没有要走的意思,林一念刚收了人家的礼物,还是她喜欢的礼物,也不好意思赶他走,客气地问了句:“不忙的话,可以进来坐一会。”
顾景臣说:“今天不忙。”
认识那么久,这是他第一次走上种植园的小坡,也是林一念第一次邀请他进入种植园。
他跨进门内,关上门,先看了眼她手中的白菜,又朝她来的方向看了一眼,地上躺着好多棵被砍下的大白菜,他立马挽起袖子准备干活。
“要把白菜搬去哪里?”
林一念说:“下午要发货的,搬去葡萄架下晾着。”
顾景臣说:“好,我也去搬。”
他朝着白菜地里走去,直接捞起两棵白菜,再向另一棵伸手而去。
“慢慢搬,我不走赶时间。”林一念不急着搬白菜。
她要是急的话,就不会一趟只抱一棵白菜,直接拿个筐一趟带走。
顾景臣秒懂,林一念过着慢节奏的田园生活,不差那点时间,只享受这个过程,不求效率,他就放弃了第三棵,一手捧着一棵白菜就过来了。
葡萄架下铺了一层纸壳,把三棵白菜放在纸壳,又去搬下一趟。
一连搬了三趟,才把十棵白菜全部搬过来。
林一念随便放下就不管了,也不要求队形,反正是要发货的。
顾景臣见她打算随意摆放,他蹲在纸壳前,把十棵白菜头对头摆成两排,还摆得整整齐齐的,一看就很用心,林一念站在旁边看着。
以前他每次不是路过,就是来接猫的,每次不是在路上见面,就是在她家楼下见面,在林一念看来顾景臣总是来去匆匆,也无暇欣赏他。
早在他们第一次见面,他来上原村接威武的时候,她就知道他长了一副好相貌。
可他来去匆匆,是个快节奏生活的人,每次出现都是有事,她分不出目光去打量他。
像今天,和她一样慢悠悠地搬白菜,还有闲心摆放白菜,这是头一回。
看着他长长的睫毛,还低垂着眉眼认真干活,比平时顺眼多了,林一念轻轻地点点头,有主动干活,还会认真地对待每一棵白菜,等会送他一点鸡蛋吧!
摆好白菜后,林一念带他去洗手,再拿了个小果篮给他。
“我带你去摘草莓,也让你体验一下去草莓园摘草莓的快乐。”
“能先看看菜地吗?”顾景臣更好奇她的菜地。
刚刚搬白菜的时候,看到旁边种了些特别高的玉米,后面好像还有一些矮小的农作物。
她果然是过着田园生活,吃的蔬菜全是自己种的。
“好啊,我带你去看玉米。”林一念走在前面给他带路。
自从外围种下一圈蛇退草,小花园的改造计划就再次提上日程了,经过林秀丽重新规划,种植园再次分区了,应该不会种大棵果树了,也不会动大工程了,除了预留出来的三块育苗地,和果树还有蔬菜地,另有小木屋周围的片区,其余的空地都撒了花种。
林一念在撒花种用异能给它们开了一次挂,现在都发芽了,小小一棵,高的刚及她小腿,矮的只到脚踝,都还没开花,又是多种花种混在一起,样子和大小各不相同。
又还没到开花的时候,说它们是小花苗,其实更像是杂草。
走在杂草中的小路上,顾景臣问:“这些不是草吧?”
都没见过,但总觉得不见杂草,小路也像特地留出来的。
林一念说:“不是,都是花苗。”
菜地在大棚的另一侧,这边没种果树,和大门那边预留出来的位置差不多宽。
租了一块将近2000平的地,他们以前没有规划好,除了个大棚,空余的地太多了。
现在都便宜她了。
种蔬菜,种水果,还能拿来育苗。
来到菜地这边,顾景臣的目光投向那些高高的玉米。
玉米杆子就有两米多高,她种得很密,玉米叶子都挤在一起,就算顾景臣没有种过地,也没见过别人种玉米,看到她的玉米地也会觉得很拥挤。
关键是产量还高到吓人。
中间的看不到,只看外围这一排,多的一株结了七八个玉米,少的也结了五个。
这产量说出去谁敢信?!
见识到神奇的产量,顾景臣问:“这些玉米有多好吃?”
林一念说:“你只需要知道它是最好吃的玉米。”
顾景臣懂了,她对自己的东西很有信心,但也是实话。
她又回头看了他一眼,“你想吃玉米啊?等会给你带几个回去吃。”
人都进了种植园了,出于礼貌也不能让人空着手回去。
还有哦,她妈今天才怜爱过他,直说这孩子太可怜了,他来种植园里围观,要是让他空着手离开,她妈也一定会跟她说下次送他好吃点的。
顾景臣应道:“我已经在期待了。”
走过白菜地,又走过玉米地,后面又是一片菜地,五花八门什么都有,有姜葱蒜芹菜香菜,还有空心菜,豆角和几种做菜吃的瓜,还有一些他不认识的菜,和几棵向日葵,之前看到矮矮一棵的是土豆和花生,只是果实结在地底下,他看不到也认不出来。
见他实在好奇,林一念每一种都指出来告诉他。
认识了一堆农作物,顾景臣最后盯着那几棵向日葵。
每一棵上面都有三个花盘,据他目测,每个花盘的直径超过四十厘米。
居然没把向日葵压弯,也是个奇迹。
这应该是她种出的变异向日葵,三个硕大的花盘都压不弯。
这叫什么,超级瓜子吗?
顾景臣是真的没想到,种水果蔬菜也就算了,她连瓜子都能种。
他的好奇心已经压不下去了,“超级瓜子好吃吗?”
他很多年没吃过瓜子了,上次吃瓜子,还是上中学的时候。
对这种要吐皮又容易弄脏手和嘴唇,还废牙的东西没有兴趣。
可现在,他是真的好奇。
林一念说:“我没没吃过。你要不要拿个花盘回家?”
她自己也很好奇,也不知道异能喂大的瓜子是什么味道。
顾景臣问:“已经成熟了?”
林一念指着最高的那棵,“那棵的三个花盘应该熟了,要不要试试?”
试试就试试,顾景臣把三个花盘摘下来了,两个好奇心十足的人凑到一起,林一念捧着一个花盘盯着看了几秒钟,就有点受不了了。
不行了,她的密集恐惧症要犯了!
顾景臣随手揪了几颗瓜子下来,不管哪个位置揪下来的,都很饱满。
他把瓜子递给林一念。
还没晒过,新鲜的生瓜子吃着味道有点怪怪的,林一念不喜欢这个味道,她只喜欢吃炒好的,原味和五香的她都爱,但新鲜的生瓜子她吃不来。
“翻车了,这瓜子生吃不好吃。”林一念嫌弃得不得了。
“你家方便炒制吗?不方便的话,我带回去让厨师加工,再给你送回来。”顾景臣说。
“那就带去你家加工吧,分你一半。”林一念大方地表示。
“好。”顾景臣也不跟她讲客气。
看完菜种,把三个向日葵花盘送到葡萄架下,林一念又带他去摘果子,蓝莓树从一排变成两排了,她指给他看,“那五棵是猫猫和威风它们的。第二排第一棵小矮树是三喵的。”
除了猫猫狗子的树,其它的都能摘。
威武肚子里的崽崽还没出生,就注定了命运不同。
三喵还没出生就拥有了一棵蓝莓树,还在猫妈妈肚子里,就已经走上了猫生巅峰。
另外一只要给池鱼的,还没出生就注定是个倒霉蛋。
猫和猫之间,猫生是不一样的,哪怕是同一窝生的。
顾景臣摘了些蓝莓,又摘了草莓和小番茄,跟林一念在葡萄架下吹风。
不知是因为身边的人,还是种植园的环境太好,他的心绪是前所未有的平静,没有那种一停下来就会被甩在后面的紧迫感,可思维却比任何时候都清晰,就连呼吸都比以前顺畅。
也许这就是慢节奏的田园生活的魅力所在!
吹一会风,享受片刻宁静。
林一念吃了点蓝莓,就捧起手机做自己的事了。
陈姗说的三种种子要带给她,周欣亲自回了趟容城取种子,刚登上返回海城的飞机,今天下午就能把种子送种,陈姗还发了些种子的资料过来。
和退化后的现代芦苗种子不同,这三种种子都濒危植物,在野外极其罕见,天然更新困难,幼苗几乎长不大,争不过别的植物。
被忘在一边的顾景臣也不打扰她。
他时不时转头看两眼她的侧脸,再摸两下威风的狗头。
威风是真的乖,趴在地上休息,不吵也不叫。
等林一念看完三种植物的资料,她的脖子有点僵。
刚转动一下脖子,猛然看到身边有个人,她还微微惊了一下。
在看清是二号韭菜精后,又放松下来了。
林一念捏了捏后颈,“不好意思,刚刚有事,把你给忘了。”
顾景臣的视线追随着她白皙纤细的手指,看着它落在她雪白的后颈上,只看了一眼,他就像被烫到一样,立刻转开了目光,不敢再看了。
“你的事更重要,你忙你的,不用管我。我在这里吹会风就好。”
“快中午了,肚子饿了。”林一念看了眼时间,已经十一点了。
“一起去我家吃饭?”顾景臣立马发起邀请。
“不麻烦了,我去我大姨家吃。”林一念直接拒绝了。
她肚子饿了,顾景臣也识趣,他该走了,再不走就招人烦了。
顾景臣站起身,“你回村里吃饭吧,我也回家了。”
林一念说:“给你带点鸡蛋回去吃,要不要抓只活鸡带走?”
虽然问了,但林一念觉得他应该不会要。
这种没饿过肚子的年轻人,肯定很爱面子,怎么可能会抓只活鸡带走?
顾景臣只犹豫了五秒,抓只活鸡带回家,确实很伤面子,但这个念头只有短短三秒就下线了,他想到陆斐然说的乡村爱情,她种菜又养鸡,过着田园生活,如果能发展成乡村爱情好像也不错?有时间和她一起吹吹风,摘点蔬菜和水果,抓只活鸡也是田园生活的一部分。
他应道:“哪只鸡?我现在去抓。”
说着,顾景臣就挽起了衬衫袖子,准备去抓鸡了。
虽然还没抓过,但他觉得自己可以上手,凡事总有第一次。
只是今天的第一次太多了,又是逛菜地,摘果子,也不差抓活鸡了。
林一念愣了两秒,她就是问问,他还真要啊?
可话是自己问的,那就送他一只活鸡,赚了他那么多钱,送一只鸡就当回馈客户了。
“不用,让威风去抓。”
威风听到自己的名字,马上就站起来了,摇着尾巴站在她面前。
林一念指着一只下方在吃虫子的鸡,“威风,把它逮回来。”
身为一只牧鸡犬,威风平时赶鸡抓鸡的活没少干。
它迅猛地扑了过去,直接逮住了那只鸡,再衔着它的脖子把鸡叼上来。
林一念拿着一根绳子,准备把鸡绑起来。
顾景臣说:“我来。”
在林一念的指挥下,他绑好它两只鸡,再拎起它的鸡翅膀。
拎活鸡和拎小果篮是两码事,拎小果篮还能稳住气场不变,但活鸡它会叫还会挣扎。
顾景臣拎着一只鸡,还有点窘迫。
他的画风也随之突变,从高岭之花的霸总风变成了接地气的乡村风。
林一念:“……”
罪过,她送他一只活鸡,直接毁了人家的形象。
但看起来更顺眼了,她自己就是乡村风,种菜抓鸡都不在话下。
他要是太端着,就只能当个普普通通的韭菜精。
现在敢于抓活鸡,林一念对他表示肯定:“你现在升级为好朋友了。好朋友的待遇级别也应该提升一下,你等等哈,我去掰几根玉米给你带回家,再给你两个小南瓜。”
顾景臣:“……”
受宠若惊!
还有哦,她之前说的好朋友,难道是哄他玩的?
他来的时候空着手,只带了樱桃发卡,走的时候东西就多了,拎着一只活鸡,和一篮子鸡蛋,还有玉米和小南瓜,三个向日葵花盘也没落下,可谓是满载而归。
顾景臣的西装外套还在葡萄架下的椅背上,他空不出手。
林一念帮他拿起外套,“走吧,我送出去。”
顾景臣把即将到口的话咽了回去,他本想说可以放在他臂弯上,可还是私心占据了上风,她说要送他,他也想看到她拿着他的衣服,走在他前面。
带着一堆东西回到碧海湾,顾景臣刚提着一个小篮子下车,司机从后备箱拿出一只活鸡,就传来陆斐然的声音:“老顾,拎那么多东西,你是从丈母娘家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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