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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跟着缓慢的人流一步一停,慢慢的移动着,从充满圣诞气息的广场到灯火绚丽的光廊,节日虽未到,浓浓的节庆气氛已至,一路上方奕泛什麽都看什麽都稀奇,俨然就是个观光客。

细碎的浏海散落在额前,让他看起来有些稚nEnG,尤其是那双映照着斑斓灯火的明亮眼眸,不需要特别做什麽便自成一道风景,一道……让我挪不开眼的风景。

有些美会让人自私的想留下……

「我帮你拍一张吧。」我掏出手机,刚想抬起另一只手稳定画面,手一抬,我才发现我们的手不知从何时开始已然牵到了一起。

我根本不记得我们牵在一起的原因,许是因为怕走散,或许是因为温暖,也或许……没有原因。

一时之间我竟然有些舍不得放开,这一放之後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吧?

就在我沉浸在自己思绪里时,方奕泛轻轻地松开了我的手,「好啊!」

他雀跃的跑向前方中间有着一个大Ai心,写着英文「ILOVEU」字样的巨大装置艺术。

在他松手的那一刻,我能做到面不改sE的看着他跑走,但心头那一瞬间的失落却骗不了自己。

呵,我在失落什麽呢?

难不成我能对人家负责吗?

在签进经纪公司的那刻,我就决定未来要用所有身家和叶氏那群疯子博弈了,名声、演艺生涯甚至X命,我早就做好了必要时随时都能舍下这些和他们拚Si一搏的觉悟。

这样的我别说负责了,又怎麽能把无辜的他卷入危险当中?

现在我和叶氏都在彼此忌惮,彼此试探的阶段,我在找他们把柄的同时,他们也在寻找我的弱点,在这种时刻为了方奕泛的安危着想,我更加不能让他成为自己的软肋。

在我思绪翻飞时,他已经站定在那个巨大的Ai心前,回过身,还是那暖洋洋的笑容,他没有做出大众一贯的拍照姿势,而是一只手抬起自己宽大的袖子,然後一通乱挥,眼睛也只看了镜头一下,很快便飘往别处去了。

我也没纠正他的意思,快速按下快门,把他最自然随意的瞬间记录下来。

我喜欢的从来都不是那些刻意摆拍出来的完美画面,而是那在不经意间流露却让人永记於心头的某个瞬间;照片中的他没有刻意挤出的笑容,目光也不知道被什麽x1引到了右方,一只宽大的袖子半举在空中,自然而凌乱的发型,让他看上既可Ai又俏皮。

拍完照的他回来的脚步b去时多了些急切,本以为他急着想看拍照的成果,我才刚要将萤幕转向他,他便直接把我拉到他刚才拍照时所站的位置,大手一伸,指了一个方向,「我们一起像他们那样拍一张!」

他指的方向恰是他方才眼神飘移的方向,只见一对情侣正浓情密意的脸贴着脸自拍,感情这家伙刚才眼神定定的望着那个方向,就是在看人家秀恩Ai?

忽然有什麽贴上了我的侧脸,虽然隔着口罩,但还是能感受到暖暖的气息……是他俊俏的脸庞,「我要拍罗!」

听到他这句话,我立刻反应过来,出声制止。

「不行吗?」被我出声打断的他眼里闪过小小的失落,高举的手机缓缓的落了下来。

我快速扯下口罩,「可以了。」

既然都要拍了,还带着口罩g嘛呢?

我话音一落,方奕泛一扫先前的Y霾,开心的气息随即爆发开来,高举手机,连续按了好几下快门。他绽放笑容的那一刻,我看到整个灯火灿烂的新北耶诞城在刹那间失了颜sE,沦为他的陪衬。

望着身侧连走路都带点小跳耀的方奕泛,我不由得弯起嘴角,好像从拍完合照开始,他那GU洋溢的快乐气息变更胜了。

走着走着,我的目光总是不自觉的落在他自然摆荡的手上,有一GU冲动不停在我的脑内盘旋,再被我强制压下,如此反覆着。

不是我不敢牵他的手,而是我不能。

这世上最磨人心智的不是看的到g不着,而是看的到,g的着,却不能伸出手。

整个耶诞城充斥着温馨浪漫的气息,许多成双成对的男男nVnV与我们擦肩而过。如果身旁的是别人我会果断的牵起来应景应景,可身边的人是他,我做不到像对待过去那些人一样轻挑,时间到了一拍两散再无瓜葛。

不知走了多久,我靠着方奕泛的那只手突然……被一只大手拢上,然後小心翼翼的一点一点收紧,一直到了一个不会因为双手自然摆荡而松开的程度才停下来。

难道方才也是这麽开始的吗?

一切就这麽自然而然的发生了,没有感到一丝一毫的不自在,就像本该这般。

就是这个本该如此的感觉!让人明明有抵抗的能力,也有抵抗的机会,却甘愿弃械投降,这就是方奕泛最可怕的地方。

推开吗?

我舍不得。

牵上吗?

牵上吧。

上一次是在不知不觉间发生,我根本没有拒绝不拒绝的余地,这一次一样没有拒绝的余地,因为我选择顺从自己的心意,回握上他虚拢着的手,即便我不应该这麽做。

感受到了我的回应,他向我轻轻一笑,改拢为扣,与我十指相扣。

就当作苦撑这麽多年来的一次放纵吧!

就一下下,就一下下就好……只此一次,下不为例。我告诫着自己。

突然,我发现了一丝不对。

我这个hUaxINnGdaNG的鬼玫什麽时候开始,竟沦落到连牵个手都是放纵的地步了?

这也太丢脸了吧?我真是越活越回去了,我都要没脸面对自己了。

唉,早知道最後都是要牵到一起,我先前还忍什麽?要牵就应该牵久一点,牵个回本啊!

方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牵在一起就算了,现在在这彼此都知情的状况下,我竟然感受不到任何一点因为对彼此动作不熟悉而产生的尴尬,我们就这麽有说有笑极其自然的逛完了耶诞城,这样契合的感觉让我有些熟悉。

像这种老夫老妻的契合感,我只在霍子煜身上感受过,方奕泛是除却霍子煜外的第一人,可方奕泛给我的契合感却又有别於霍子煜,我和霍子煜的契合是经过长年的相处和彼此了解淬链而成,方奕泛和我相识至今也才不过短短一个多月,我们理应都还在熟悉彼此的阶段,根本不到淬链的分,我想这份契合感更多的是来自天生的合拍吧,而此刻我们就这麽刚好的凑在一块。

我不禁有些感叹,缘分真是个奇妙的东西。

有美男相伴,平时再拥挤再恼人的耶诞城,都成了一处不错的风景。

经过几番辗转,我终於驾着华丽的跑车将方奕泛送达阿扬的别墅门口。

方奕泛抱着外套和两袋宵夜下了车,在关上车门前,他扶着车门压低了身子,透过车门的空隙与我对视,「到家要……」

「打给你。」我抢过他的话,朝他轻柔一笑。

这是方奕泛的小习惯,我是在他搬来和阿扬一起住之後才知道的。每当我送他到阿扬的别墅,他都会这麽要求我,他的意思是这样才能确保我有平安到家。

这种小习惯我也是在认识方奕泛之後才第一次知道,但不得不说这样的小习惯总给人一种别样的重视和亲密之感。

特别的是这个小习惯又只建立於一些特定情况,譬如说我送他回家时,若是平时下班我们在公司分手,各自回家就不会有这个的习惯,究竟成立这种小习惯的情况有什麽规则可循,我也不甚清楚,或许就单纯是一种感觉吧?

但有件事我很清楚,那就是我喜欢这样的小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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