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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人的事情终于告一段落了,铁塔镇的百姓们丝毫没有察觉到蛊人的存在,蛊人出没时,他们多在沉睡,偶尔有人半夜小解,也只听到低低的几声不似人发出的嘶吼,没有人放在心上。

夜兰曾经问过白墨初,田鹏已经做到县丞的位置,在铁塔镇也算是举足轻重,为何想不开探寻这蛊毒之术。

彼时白墨初正在研磨,他要写一封信,夜兰不知道他要写给谁。

听见夜兰的话,白墨初手一顿,沾满浓烈墨汁的饱满的笔头就这样滴下了一滴墨水,在洁白干净的信纸上。

白墨初换了一张纸,说道:“人的欲望是永无止境的,他得到了权势,也许还想要钱财,得到了钱财,也许还想要压倒众人的战斗力,总之,只要是他没有的,他都会想要。”

夜兰垂眸:“听说他以前是一个好官,即便处处受县令掣肘,还是总想着为百姓谋福利,做实事。”

“那倒是有些可惜,也许是被官场上乱七八糟的氛围感染,也许,他本性就是如此,一开始做的一切只是遮掩。”白墨初说起可惜的时候,脸上倒没有丝毫惋惜神色,他提笔,一行行遒劲有神的小字,在他笔下蜿蜒,似乎被他赋予了生命一般,在信纸上不住地跳跃。

白墨初的手很好看,不像文人书生终日不见太阳苍白的肤色,浅浅小麦色,少年的手虽瘦弱,却蕴含着逆转苍穹的能力。

夜兰忽然想起,这双手揍在展凌云身上的场景。

“墨初,听说展凌云在府衙门前被揍了,养了好久的伤,到现在还没下床。”

白墨初手下不停,眼睛眨都没眨:“是吗?那真是太倒霉了,以后出门还是要看黄历,否则,不知道就会惹上什么人,挨一顿揍。”

虽然没明说,但两人都心知肚明是谁对展凌云动的手,见到白墨初的反应,夜兰没再往下说。

白墨初给她出气,让她很感动。

那日跟展凌云告辞时,她确实心中有气,很想揍他一顿,知道凭自己是不可能的,只得做罢,谁知白墨初看出了她心中愤懑,替她动了手。

朝廷派下来的新县令还要过好些时日才能到铁塔镇,这段日子,就由展凌云暂代县令,处理府衙事务,不过他被白墨初打得下不了床,府衙的事务都被衙役送到他家里由他处理。

这么久了一天也没落下。

铁塔镇的百姓见了,纷纷唏嘘不已,暗暗觉得展凌云如此敬业,纵然受伤再床,也一丝不苟地处理公务,从来不曾懈怠,这让他们打心眼里对他产生敬佩,也不知道白墨初的这一顿胖揍是给了他教训还是帮助了他。

沈氏医馆。

夜兰正忙得脚不沾地,忽然听见一人哀嚎。

“坏了,坏了,我又装错了!”

那是前几日医馆刚招进来的小工,名唤小谢。

听见他的声音,夜兰急匆匆走过去:“怎么了?”

小谢一脸懊恼:“我又把茯苓和木参弄错了,我——”

他小心翼翼地看了夜兰一眼:“对不起,沈姑娘,我,我不是故意的,我一会儿忙完了就把它们都捡出来。”

小谢只认识一些基本的草药,可是医馆的草药少说有百十种,尽管不忙的时候,沈溪风都在教他,可这么多,他一下子记不住,免不了总是出错,医馆本来就忙,他一出错,医馆更忙了。

夜兰把草药接过来,飞快地把茯苓捡出来,又把药包还给小谢,说道:“继续包,小心一点,别再出错了。”

小谢连连应是,包草药的时候更加小心了。

医馆开了五年了,因为药材卖的价格便宜,沈氏医馆的大夫又医术高超,什么疑难杂症到他们手里全都迎刃而解,药到病除。

是以铁塔镇大多数的百姓全愿意来沈氏医馆看病,这样一来,铁塔镇其他的医馆逐渐没有了立足之地,背后没有势力支持的尽皆倒闭,同仁医馆苦苦支撑两年,最终还是倒闭了。

同仁医馆倒闭之后,台清远没有来沈氏医馆,而是收拾了行囊,来跟夜兰告辞,他说他从前心高气傲,遇见夜兰才知道他要学的东西还很多,所以他准备出去历练一番,这一出去不知何时回来,特地来跟夜兰告别。

夜兰心里也认为台清远终日窝在铁塔镇,不会有什么大成就,她十分支持他出门,还送了他好些东西以作路上不时之需。

临走时,台清远一脸感动地看着夜兰,说道:“不管你心中怎么想我,在我心里,已经把你当做自家妹子一样看待了,若我还有机会回来,我一定会来找你。”

夜兰虚虚行礼:“台大哥,我也一样。”

台清远一走,原本医馆里的大夫觉得自己跟夜兰有过节,暗想她怕是容不下他们,也收拾了行囊离开了铁塔镇。

这下子,铁塔镇里真是沈氏医馆一家独大了。

不过,害处也很明显,医馆忙不过来,再招新的员工,不是年纪太大就是略懂皮毛,这样的人,频频出错,有一回,一个老员工甚至老眼昏花给病人装错了药,还好那病人常吃那药,一下子看出来这回的给他的药和以往的不一样,拿过来找夜兰,夜兰才发现。

医馆培养一个懂药理的药童需要很久的时间,不是二三年就能培养成功的,先前那些医馆贼的很,在铁塔镇关门了之后,把药童都带走了,他们准备不在铁塔镇,换一个地方开医馆。

这样,就造成了无人可用的局面。

辞退了先前的老员工,她又聘请了一个年轻的略懂皮毛的小谢,哪知还是状态频出,这真让夜兰头疼不已。

夜兰在小谢的身边看了他半天,包草药的手法还不算熟练,拿药的速度也很慢,这都需要慢慢培养,一时半会解决不了。

“三妹!”

这时,一声喊声传到了夜兰的耳朵里。夜兰回头,夜桃正站在她身后。

几年不见,她变化挺大,穿着一袭热粉红色纳绣蓝底瑞花锦天香绢和暗橙直针绣箭袖都布大袄,穿了一件啡红落绷鱼油锦纱裙,下衣微微摆动竟是一件海蓝竹织针天水碧月华裙,身上是卡其灰方格网针四合如意云纹缎披风,绾成了刘云发髻,耳上是编丝石榴石耳钉,云鬓别致更点缀着鎏金头饰,白皙如青葱的手上戴着烧蓝蛇纹石玉指甲扣,腰间系着湖绿半月水波网绦,轻挂着绣着寿星翁牵梅花鹿图样的荷包,一双金丝线绣攒珠鞋子。

嫁入慕容家,她身上再也不见当初尖牙利齿,豆蔻年华的姑娘模样,此时,她一身贵气逼人,便是整日穿金戴银的杨秀娘站在她面前,也要自惭形秽了。

夜桃绕着夜兰走了一圈,来到了药堂柜台前,里头,小谢正在矜矜业业地包药。

夜桃扫了他一眼,看向夜兰,笑意吟吟说道:“三妹,你看这笨手笨脚的伙计,也只有你肯留着他用了。”

她的话音落下,小谢抓药的手就是一顿,随即,更是加快了手中的速度,结果,速度跟上了,脑子没跟上,又抓错了药,他面色涨红,看向夜兰的脸上一脸局促:“沈姑娘——”

他睁大眼睛,眼中写满哀求之意,似乎下一秒,夜兰就会把他赶走一样。

夜兰叹了一口气,说道:“抓错的药放在一边,重新给病人抓药,记住,不要心急,若是因为追求速度抓错了药,可能一个不慎,就是要人命的事。”

小谢郑重其事点头,放缓了速度,再抓药时,他确认了好几遍,包药包时也检查了好几遍,尽管慢了许多,却一整天都没有出错。

夜兰把夜桃带到了一个安静的小屋,这是给沈溪风和刘义他们休息用的屋子。

关上房门,夜兰就问道:“说吧,什么事?”

几次三番来找她,她可不认为她是来找她叙旧的。

“也没什么事,就是想你了,三妹。”夜桃笑得散漫。

夜兰二话不说就要走,夜桃喊住她:“怎么?如今连跟我说两句话都不愿意了吗?”

回过身来,看到夜桃那张浓妆艳抹,陌生的脸,夜兰想问她为何这么些年不来看一看爹爹和娘,可知道爹爹这些日子身子越发不好了,除却忙碌的时间,他大多数时间都沉默着不发一言。

责问的话在嘴里转了几转,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只问道:“有事快说。”

这下子,夜桃也不再说闲话:“今日医馆的状况你也看到了,你不觉得你的医馆需要作出一些改变吗?”

“什么改变?”提起医馆,夜兰有些警惕,夜桃几年不来,一来就跟她说起医馆,不知道她又打得什么主意,这医馆投入了她、沈溪风和刘义等人的心血,跟她可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当年沈溪风都给她交钱上女医馆了,可是出了事之后,她对医馆明显热心不足,没过多久,就从医馆退学,准备嫁人之事了。

如今,当年她引以为傲的医学天赋,可能早都在慕容家磨砺地消失殆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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