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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入匣
5月27日,下午。
虽然知道这名讨人厌的案情关系人,不,或许现在该称之为嫌疑人b较恰当,也更符合我对他的态度──林庚呈,迟早会因害怕被抓到狐狸尾巴而畏罪潜逃,但没想到会来得这麽快。
另外,我认为这男人不会做没把握的事。既然他现阶段决定进行这风险之大的行动,那是否也意味着在此之前早就处理完所有会令他被怀疑的证据呢?
就在这短短两天之内?
确实可笑,我当然不会一厢情愿的认为这男人会做出如此仓促的善後行动。要说对方事先全盘布局杀人地点、手法、过程,以及之後的抛屍地点、逃亡方法跟藏身处,接下来透过假意与警方配合调查,再出奇不意地潜逃出境,这一连串的谋划倒还b较有可能。
只是,既然这一切都能做到滴水不漏了,那为何还要做出现在等於承认自己犯案的逃亡行径呢?
只要有一天我们无法找出林庚呈抛屍过程中躲过所有监视器跟目击者的手法,找到人与事之间关联的证据,势必很难让他认罪吧?
还有,他日前主张自己妻nV失踪,警方至今仍搜索未果又是怎麽回事?是故意模糊焦点吗?
不过,当天请受理报案的地方分局长协助查询该案後,的确证实该案已转由专案人员负责也正在进行。虽然我不认为派出所会对司空见惯的失踪案会有多积极就是,除非失踪案涉及刑事案件。
由於该案负责人当天不在,这件事我也只能先暂时搁置。即使对於案件负责人并不陌生,但眼下我几乎是将心思都放在这起诡异杀人事件上了,只因为林庚呈实在是很令人不得不怀疑的对象。
也因此,在尚未得到署内长官批准之下,我便请同组同仁先行监视林庚呈的行动,就从26日跟对方见过面之後,没想到才隔天下午就出状况……不,严格来说,是接近中午时候跟丢对方,在确定所有可联系上对方跟知晓行踪的管道都无效後,才正式向我回报。
接着,我离开医学中心後,火速回到警署,先找上级报告现况跟申请嫌疑人住宅搜索令,立刻前往林庚呈住家,那里也是我跟其他两位同仁约好的集合地点。
但因为现行人手不足关系,我同时间联系署上其他可以协助的人,帮我们追踪林庚呈的下落,其中包含恰巧来到署里的我父亲。
「那起诡异的杀人案吗?怎麽回家没跟我讨论过这件事呢?嗯?看到我就没兴致了?真是冷淡啊!好吧!我找晨高看能不能派些人协助你。」
父亲虽然说起话来有些轻浮,脾气有时也很失控,但不得不承认人脉方面很吃得开。就算他非隶属与我同单位,但本署中不管长官或晚辈几乎都认得他,因此在已经有一位高警官(也就是我)在的情况下,他们称我父亲为「老高」,而他口中的晨高学长,过去是与他同警校有多年好交情的同学。
随後,我们组很快与数名监识人员一同赶到林庚呈住家,想趁此机会在其住处找到什麽相关的蛛丝马迹,如果真有发现,基本上就能发布林庚呈的通缉令,这样也对我们行事上会b较方便。
林庚呈住家是一间独栋透天厝,算不上豪华跟气派,不过地段离市区十分近,在社区巷弄的前半段,是一栋屋龄约十多年的房子。
我们在社区主委陪同下快速走过林家庭院,撬开住处大门,然後谨慎进入其中,先确认里头是否有人。
在确定屋内空无一人後,监识小组才鱼贯入内开始作业,而我们小组也趁这时候搜索这栋两层楼房子。
只是,虽然这栋房子外观不算过於老旧,也位在闹区附近,不是杳无人迹的地段,屋内状况亦算井然有序,然而,不知是否与林庚呈可能涉及的那起诡异杀人抛屍案有关,在踏入这里没多久後,身T袭来一GU寒意与不适,身旁的其中一位同仁更是直接乾呕起来。
这是发生在我们与社区主委准备进入林家前的过程,我们四人几乎同时察觉到这GU异样而面面相觑,除了刚才提到乾呕的那名同仁,另一人踏入院子时更是指出二楼窗户旁似乎站着一名正俯视我们的人影,这也让我提醒两人入屋查看时须特别小心,只是,结果却如一开始所料,林家早人去楼空。
「学长,林庚呈的妻nV不是都失踪了吗?」
「博辉,你想说什麽?」
在我们三人再次从院子开始搜索同时,同组的学弟蔡博辉来到我身旁悄声问道,而他正是一开始指出林家二楼有人影的人,所以嗅到气氛诡异的我产生不切实际的联想,如此反问道。
「学长,我刚才在二楼看到的是一名nVX啊!」
听闻对方的话,我其实内心一怔,随即查看左右:「现在都快晚上了,又是这种Y雨天气,少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当然,以我了解对方的个X跟他此刻惊恐神情,这些话就像只是我不愿接受的事实,但如果是事实又如何呢?工作还是要进行、房子还是得进去,如果是亡者的灵魂的话,我们也该有责任替对方沉冤昭雪。
只是,若博辉这番话并非错觉,那是否代表林庚呈口中早失踪的妻nV,其实早就遭到他毒手了呢?
不!我认为现阶段即使面对突然凭空出现在垃圾掩埋场的屍身,还是得先以科学办案为前提。
所以我在快速安抚博辉之後,便带着另一人再次进入林家,即使,令人不安的夜晚已经到来
5月28日,依旧是烂得彻底的Y雨天,也如同我的心情。
主要影响心情的莫过於林庚呈仍旧下落不明。另一方面,在林家屋内没有发现我预期中的鲁米诺反应(注),虽然这不会令我对林庚呈就是重要嫌疑人的印象产生动摇,但还是难免失望。
毕竟颜梓依的屍身遭到严重撕扯,如果她是之後被带回林家用这种粗暴的方式分屍的话,那一定会在屋内某处发现血迹反应。至少,常人认为最容易清洗掉血迹的浴室肯定会验出,但却是这种出乎我意料的结果。
不过,屋内搜查并非一无所获。
我们倒是在浴室的天花板发现类似胶带黏贴过的痕迹,而且墙壁上也有,不止一处,虽然这让我想到一些林庚呈为了防止血迹喷溅到周遭所使用的预防手法,但顶多只能当成间接证据,没找到证据前也只是我的猜测罢了。
另外,就跟之前我所想到的种种矛盾一样,林庚呈既然一开始就在颜梓依的住处将其杀害,又或者透过陈法医提过的那种残酷手法在某处进行分屍,那为何在颜梓依的住家就任凭血r0U喷溅,林家却要做预防手段?这根本毫无意义。
分屍、杀人是在同一处,还是不同处呢?
又为何须选在不同地点进行?
林庚呈难道一开始就在颜梓依家杀人又分屍,接着在那里换掉犯案衣物跟冲洗身T吗?
虽然光想到一个男人分完屍後,於Si者屍身都还在的浴室内冲洗身T就让人感到不寒而栗,但对林庚呈而言也许真有这种可能X,对,这是偏见!
不过,在颜梓依家中并没有找到跟林庚呈有关的物品、毛发等线索,由於已经夜深,更没有人目击林庚呈曾出入过其住家,路口监视器顶多也只有拍到林庚呈开车送颜梓依回家没有进到屋内的画面而已。
一大堆无法连贯跟解释的谜团使我晕头转向,总觉得越是用常理思考越会走入Si胡同中,莫非这真的是林庚呈JiNg心策划的圈套?连我们会进入林家搜索的可能都事先想到了?
还有,博辉在林家二楼看到的nVX影子又是怎麽回事?这不就表明林庚呈心里有鬼吗?连住家也有鬼!
这男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难道杀人後的分屍地点是在他处?不行!这样想的话又会进入无限回圈中了。
这一天我持续沉浸在苦恼跟思考中,下午则陆续有消息带回来。
「林庚呈找到了!他正在外县市的旅馆中,也找到他在其他地方的行踪被监视器拍摄到的影像了!」
这确实是很振奋人心的好消息,於是我们决定先去带回这名嫌疑人,在此之前,我透过电话请该县市警方协助我们,而我就在前往的路上,接到一通出乎我预料的来电。
「好久不见!小高,近来可好?」
话筒那端传来爽朗又轻挑的笑声,我很快就听出对方是谁,即使我跟这个人已经一段时间没有联系,更不知道彼此的新手机号码,过去曾就读同间警校。
「一点也不好。局长应该多少透露些讯息给你了吧?说我最近负责了什麽鬼案件。」
「那起案件十分耸动,不用透过局长,大家也知道谁是负责侦办的倒楣鬼。」
听到倒楣鬼这三字,我还真深感认同的叹了口气,接着对方说出自己打给我的原因,才让我一时间想起那件事。
「好了、好了!什麽时候再一起出来聚一聚?吃个饭,顺便聊聊你想知道的东西。」
「喔……对!我要向你了解一下林庚呈妻nV失踪案是怎麽回事!」
「好、好!别那麽激动啊!」
对方的声音听起来有点远,估计是为了避免自己耳膜因我突然激动的叫喊受损,所以远离话筒吧?
「要不要也找另外一位老朋友呢?」
我知道对方提到的人是哪位,那个人过去也跟我们两人是同校同学,不过这层关系只维系一段时间。
「这……倒也是可以,虽然考虑到他现在的身份──」
「他的身份没关系啦!他不会受现在平民百姓的身份影响,这就是血缘关系的厉害之处!」
话筒另一头毫不在意的带过我认为敏感的部分,接着我从中听到对方上司因其又怠忽职守大声怒骂的声音,应该不是因为和我讲电话太久了,而是这个人在外面cH0U菸时间太长被发现吧?根据我对他的过往印象。
「好啦!我先去忙了。高警官,期待我们再次相遇的那天!」
「听得出来你不忙,再见。」
挂上话筒後,我望向那又开始打在车窗上的急骤雨点,脑中暂时搁置专注於林庚呈犯案的可能推想,以及抓到对方後要如何使对方认罪的话术利用。
与刚才那名个X轻挑,过去和我曾为同学的年轻员警的过往回忆,逐一上演於眼前。
「嗯,似乎有那麽一张跟他们合照的照片呢。」
注:鲁米诺(英文:Luol),或称发光胺、光敏灵、流明诺,是通用的发光化学试剂,与适当的氧化剂混合时会发出引人注目的蓝sE光。它是白sE至淡hsE的晶T,可溶於大多数有机极X溶剂,但不溶於水。
法医学上使用鲁米诺来检验犯罪现场含有的痕量血迹,生物学上则使用鲁米诺来检测细胞中的铜、铁及氰化物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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