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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雅也满脸震惊的望着座下,那匹浑身都涌动着光芒的战马,纯白的白,纯黑的黑,黑白分明,却又在结合处泾渭分明。
莉雅甚至能感觉到骏马的体内,沸腾着澎湃的力量。
“天哪,我看到了什么?六条腿……”这时候爱丽丝才注意到,在健壮前腿的后面,还对称生长着两条同样健壮的马腿,马蹄上同样踩着白色火焰。
“哇哇哇哇……”
一连串的惊喜声从后面传来,率先挤出来的就是露娜,看着那匹超乎想象的骏马,她的脸上上满是兴奋的晕红,语气激动:“克雷姆在上,我看到了真正的神马!”
艾琳娜和琳达也跟着掀开窗帘,都是满脸的惊讶。驾车的卡瑞克,表情有点儿吓到了,吃惊的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
“莉雅!这是你的神力!去试试吧!”爱丽丝满脸的期待。
莉雅深吸一口气,轻轻的点点头,双手一拉缰绳。那匹马和她心灵相通一般,六足发力,以极快的速度冲了出去。
梯子上的火焰落地,短暂的燃烧着,伴随着骏马的疾驰,留下一连串跳动着的白色火焰之花。
风驰电掣。
马术精湛的莉雅,可以清楚的赶到到骏马那澎湃的力量,以及那比凡马快了不止一倍的疾速。
晨风在耳边呼啸,景物不断的变化,
在众人震惊的注视中,一人一马在广阔而荒凉的平原上疾奔,如黑色的云夹杂着白色的闪电。
莉雅心潮澎湃,激动的脸颊泛起晕红,她的心胸似乎被打开了,一如眼前的天地般开阔通畅。
“希律律……”
福至心灵一般,莉雅猛地一拉缰绳,马的前提猛然发力,上半身高高的跳起来,伸展着脖子发出嘹亮的鸣叫声。
红日在前方跃升,被风吹掉的兜帽下,一身闪亮盔甲的莉雅,火红的头发迎风招展,背后的斗篷猎猎作响,像一幅剪影般,铭刻在天空和大地组成的幕布上。
混沌骑士!
怎一个酷字了得?
“太酷了!太酷了!我的天哪,真的太酷了!”露娜激动的脸皮绷紧,浑身的汗毛都激动的竖了起来,双手握着拳头,两眼发光!
爱丽丝显得比任何人都激动,她从小就知道姐姐的愿望,就是成为一名圣灵骑士。现在,她如愿以偿了,毫无疑问,神明洞悉了一切,赋予了她梦寐以求的神力。
琳达满眼都是赞叹:“我感觉到了神明的伟大。”
艾琳娜同样两眼发光:“一位强大的骑士!”
“这是神迹啊。”卡瑞克心潮澎湃,发出赞叹:“你们这些幸运儿,让我都开始产生嫉妒了!”
爱丽丝勒马回望,眼里泛着激动的泪花,看着她的伙伴们,忽然握住拳头高高的举起来,以响亮的声音喊道:“克雷姆万岁!”
“克雷姆万岁!”露娜激动的和艾琳娜拥抱在一起,顺便在高呼口号的琳达脸上亲了一口:“万岁,永恒,不朽,不灭,直到世界的尽头!”
“世界尽头!”高兴的泪花从眼眶里流出来,爱丽丝凝望着姐姐的身影:“伟大的神明,你赐予了我所有的幸福和希望。”
“我热爱你,如永恒的烈阳,辽阔的大海,此生此世,永志不渝!”
当莉雅驾驭六足神驹,回到众人的面前,那张布满红晕的脸上,挂着难言的激动和满足。对于一名骑士来说,战马是最好的伙伴,没有比这更好的礼物了。
短短的一段骑乘,她就发现,这匹马和她心意相通,如臂使指般流畅自然。
“莉雅,感觉如何?”爱丽丝骑着马靠近过去,就连马车上的女巫都迫不及待的跳下来,围着神驹赞叹不绝。
莉雅轻轻吸了一口气:“很棒!”
“哇嘞,六条腿。怪不得跑辣么~~快!”
“这看起来像火焰啊,不知道烫不烫手。”
“看起来比一般的马要高大健壮。”
“神马不需要吃草的吧?”
“怪得不莉雅一直参悟不透,原来是需要骑马。”
“不如我们为它取个名字吧?”
“嘛,好想试一试啊。”
“小心烫你屁股。”
莉雅被女巫们五花八门的讨论给逗笑了,不过心里也升起浓浓的满足感:“好啦,伙伴们。我们还有正事要办呢,等闲下来,我让你们好好的看看。嗯,不会烫屁股的,起码我没感觉到。”
众人一阵哄堂大笑,原本决定前往死亡峡谷时,那种紧张的气氛,一扫而空。
……
贤者峡谷中,简单试验了火药的秦颂,在早晨的时候回归本体,透过女巫的视界,总算看到她们出发了。
所以,秦颂决定,在她们到来的时候,制造一件礼物。
经过酸液浸泡的棉花,变成纤维状,在切削了一小部分后,证实的确可燃,而且没有烟雾,且爆炸威力明显比黑火药要强,稳定度比酸液结晶要高,完全可以作为发射药,名字就定位魔化棉。
可惜爱丽丝还没到,否则就可以手搓大炮,想办法干它一炮。现在只能退而求其次,用棉布、麻绳、陶罐和碎石,制造简易版的炸弹。
导火线是用搓成五六毫米粗细的棉线,在邪巢蛛魔第二次喷射后,经过轻度浸泡制作而成,经试验可以点燃。
唯一的缺陷就是——烧的有点儿快,不得不延长导火线的长度。
成品很快就做了出来,棉布包裹的魔化棉作为爆炸药,插入导火索,放置在陶罐中央,四周用碎石进行填充,作为杀伤物,最后用和号的黏土饼封装。
陶罐炸弹,成品完美。
清晨的峡谷中,和风徐徐,青草依依,河流潺潺不息。晋升了军衔的队伍,正在三位军士长的带领下,沿着操场晨跑。
嘹亮的口号在耳边回荡,秦颂悠闲的搬了个木凳子,欣赏着晨跑的队伍,肩膀上停着蒙斯,手里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珐琅酒杯,优哉游哉的喝着热水。
喝热水,或者凉白开,也是营地里的规定之一。
早餐要吃点儿什么呢?
大龙虾尝过后,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感受。
秦颂真正怀念的是纯正的华夏美食,那是他即便身处此时此地,也绝难忘怀的,作为大吃货帝国传人的本能需求。
但是很遗憾,峡谷没有粮食,主食只有肉。而烹调肉类,需要很多调味儿品,才能达到最佳的口感。
唔……
吃点什么好呢?
以大厨麦克斯那糟糕的厨艺,做出的食物可以让队员大呼美味,但对于挑剔的吃货传人来说,简直是黑暗料理。
反正闲来无事,不如在附近寻找寻找食材,亲自动手,做一顿有意义的早餐。
放下酒杯,秦颂长身而起,迈着怡然自得的脚步,沿着小河巡视起来。这种源自原始森林的河流,由于没有人类的捕捞,渔量十分丰富,鱼虾螃蟹的种类也多种多样。
秋天——螃蟹正是肥美的时候,且烹饪简单,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很快,秦颂就在一汪清澈的回水湾里,看到了一种熟悉的生物——小龙虾。
准确的说,和小龙虾不一样,算是一种淡水鳌虾,体色呈现暗黑色,但个头和体型都和小龙虾没什么差别。
从某种角度来说,这应该是黑魔虾?
不过叫什么名字,和怎么吃它完全没关系!
就是你了,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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