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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他们的营地之后我才发现自己的认知还真是少的可怜。

他们支起大锅,里面煮着沸水,然后便是活生生的人往里面丢。

旁边有许多的人对女人做着那种事情,有的是一个上完了,其他的轮着上,有的是几个人一起上。

场面慌乱至极。

我顿时有些反胃的干呕起来。

关于食人的例子我听过很多。食人的动机也有很多,在中国古代食人行为常与惩罚罪行有关。罪犯被共开处死后,他们的尸体要示众,并被分食。人们不仅把人肉作为食物和药品,也以在公开场合食用来表达仇恨、报复,或表明忠诚。

例如《史记&8226;殷本纪》记载,殷商王朝的末代帝王子受辛任用九侯、鄂侯、姬昌做辅助天子,掌握军政大权的三公。九候有一个美丽的女儿,他把她送给了子受辛。九候的女儿不善于承仰颜色,子受辛就把她们父女杀了,并剁成肉酱。鄂侯据理力争,也被斩杀以后熏成肉干。姬昌听到消息,叹了一口气,于是子受辛又把姬昌逮捕,囚禁在羑里(河南汤阴)。子受辛还把他的儿子姬考处决,做成肉羹给姬昌吃,姬昌为了表示对子受辛忠诚,只好吃掉。前者时惩罚,而后者是一种忠诚的表现。

用食人来表示忠诚的最好例子是乐羊。战国时代,魏王国的将军乐羊率军攻打中山国。不幸的是,他的儿子在中山国为人质。中山国国君将乐羊的儿子活活煮死,做成羹送给乐羊。乐羊知道羹是什么做的,但他还是喝了下去。这一行为受到魏国人的广泛赞扬,因为他们的将军把对于国家的责任置于作为父亲的义务之上。与此相同的就是前面我们介绍的,姬昌为了表示对子受辛忠诚,吃掉了自己儿子做的肉羹。

对于反叛者、拒不归降者或威胁其权威者,历代统治者是毫不手软的,因为这一类的惩罚既有惩处之意,又含有警告他人的震慑作用。在很多场合下,封建统治者利用食人作为压制反对派、加强或稳定其政权基础的一种有效武器。

在中国古代叛国通敌不论真假,都要被处死。对于叛国通敌的惩罚有时不仅限于处死,而且到了污辱尸体的程度。叛国通敌者常被切碎腌制,以便以后食用。统治者希望通过野蛮的食人作为手段,达到制止造反的效果。如:公元前六八二年,南宫万杀了宋王国的国君和华督。南宫万的反对者们另立了国君,南宫万被迫与同伙猛获逃出宋王国。南宫万到了陈王国,猛获逃到了卫王国。不久,宋人要求卫王国把猛获交还来宋王国,以惩罚他的叛国之罪。卫王国开始拒绝了这一要求,但为了国家利益,最终还是把猛获交还给了宋王国。同样的要求宋王国也向陈王国提出,即交还南宫万。陈国人雇了一个女人把南宫万灌醉,趁南宫百酒醉不醒,用犀牛皮包裹起来,交还给了宋王国。据《左传》的记载,"宋人皆醢之",即南宫万和猛获都被切碎做成肉酱被人分食。但据《史记&8226;宋微子世家》记载,"宋人醢万也"。即只把南宫万一人切碎做成肉酱。

《史记&8226;黥布列传》记载,公元前一九六年夏,刘邦以彭越阴谋造反为由,将其杀死,切碎作成肉酱,并把这肉酱分发给全国各地的诸侯食用,以示恐吓。

在王莽的新王朝末年,他的反对者打倒了这个汉王朝的篡位者,并把他分尸以施行报复。"传莽首诣更始,县(悬)宛市,百姓共提击之,或切食其舌。"王莽政权崩溃后,人们割了他的头,挂在宛城的闹市。人们提起其头打,还将其舌头切了分吃。

隋王朝皇帝杨广以不忠的罪名逮捕了斛斯政,并把他肢解烘烤,制成食物。杨广要斛斯政的同僚们吃他的肉,有的吃得比自己所得的一份还多,有的则不肯吃。吃得多的人因此而受到褒扬,并受赐大量的贵重赏物。在那个时代,受命食用人肉,通常被认为是下级向上级表示忠心的行为。换句话说,不忠的官员要被诛杀并被同僚所食用,不仅是因为这是他应得的惩罚,也是别人对他报复或仇恨的表达。

公元六一七年,薛举占据了陕西、甘肃一代的广大地区。六一八年,其子薛仁果俘获了著名文人庾信之子庾立,但他拒不承认薛举政权的合法性。由于这一不愿归顺、誓不效忠的行为,庾立被炙烤而死。他的肉被切成小块,分给薛仁果手下的士兵食用。

隋朝末年,张金称被俘,并因叛逆罪被处死。他的头和脚均被砍下来,挂在木柱上示众,身体的其余部分被陈尸闹市。所有恨他的人,都可以分享他的肉。

李隆基在位时,宦官杨思勖杀了受贿的牛仙童。李隆基对这个腐败的官员大怒,降旨殊杀他。根据惯例,这样的官员应该以最残酷的方式杀头。《旧唐书》非常生动地描述了行刑的过程:"内给事牛仙童使幽州,受张守珪厚赂。玄宗怒,命思勖杀之。思勖缚架之数日,乃探取其心,截去手足,割肉而啖之、"

杨国忠是李隆基的宠妃杨玉环的堂兄,他对安禄山叛乱的爆发负有部分责任。安禄山攻入长安,李隆基和杨玉环为了安全向西南逃跑。士兵们在陕西马嵬驿(今兴平)发生哗变后,李隆基被迫杀死杨玉环,而杨国忠也被一箭射死。随即,他的肉被分发给兵众,愤怒的士兵把肉吃得干干净净。

公元八九一年五月,前蜀王国的建立者王建,命令武将唐友通生擒韦昭度的亲吏骆保,并把他制成食物,以为惩罚。

王建称帝时期,中国有十个割据国家先后为了一统天下而争斗。自然,在这些竞争者之间有许多血腥的战争。当四川的士兵抵御入侵的云南军队时,他们生擒了一些敌兵,并出于憎恨和惩罚吃了他们。

九二二年十月,镇州陷落,获胜的晋军进城后吃了部分守城官吏及其家属,以示惩罚。

姚洪是后梁的一个小校,曾在梁将董璋的手下供职。后来,姚洪投唐,任指挥使,率一千人守阆州。董璋写信招降姚洪,姚洪把他的信扔进了厕所。董璋军攻破阆州,抓住了姚洪。他命人在火上架起大锅,又挑了十个大汉,将姚洪边割边吃。姚洪至死大骂不绝。

公元九一一年,九月,刘守光准备称帝,将佐多以为不可。守光大怒,将进谏者孙鹤"伏诸质上,令军士剐而啖。

武将王彦升对入侵的西方游牧民族的报复,是用手将俘虏的耳朵揪下来,大嚼着下酒。受到迫害的人浑身是血,战栗不敢动。前后受此酷刑的人有几百个。自此,"西人畏之,不敢犯塞"。顽抗到底的人受罪最多。

同样在北宋初年,武将杨师璠受命处罚叛将张文表。张文表被捕后,被"脔而食之"。即将其肉切成小块吃掉。

宋将高永年率军抵御西羌,不慎被羌人所俘,献给了多罗巴人。多罗巴人吃了他的心、肝,因为他们相信是他使其"宗族飘落无处所",而成为流民的。

宋将李处耘在战斗中捉了很多俘虏。很快,他就选了数十个肥胖的俘虏,"令左右分啖之",既作为食物,又作为惩罚。

詹良臣任缙云县尉时,因抵御盗贼而被俘。盗贼要他投降,他破口大骂,激怒了盗贼。他们从詹良臣身上割下一块块他当众吃下。詹良臣一面吐一面骂,至死骂声不绝。每个在场的人都为他的惨死而落泪。这种惩罚是逼迫受惩罚的人吃自己的肉,含有极大的羞辱性质。

公元一一三一年,刘起起义军攻入孙知微镇守的舒州,并占领了该地区。孙知微被俘后,"不屈,忠怒,脔而食之"。

同样,出于个人原因的报复,也是食人的一个主要的原因。古人长期以来认为,应对伤害过自己,特别是伤害过自己家人的敌人进行报复。《礼记&8226;檀弓上》说,“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父是儿子的“天”,因此必须报仇,不可与其敌共处于天下。往往是杀人还不足以泄愤,作为惩罚,仇敌应被完全彻底地吃掉,包括骨、肉、心、肝等等。从中国历史上可以发现许多这类例子。例如,西晋末年,中国有十多个国家兴起和衰落,都里为了政治权力而争斗,并由此引来了南北朝的混乱时期。正是在这一动荡时期,马权杀了綦毋翊因为杀了马的兄弟。据说马权吃了綦毋翊的肝。还有一个例子,阴平太守谯登利用流寇的力量,杀了巴西太守马晚,并且吃了他的肝。同样是为了给父亲报仇。东晋初年的赵胤杀了杜曾,并吃了社的肺和肝。大约是在同一时间,出于同样的原因,谢混活捉了张猛。他为了报仇,对其“刳肝生食之”。因张猛是杀死谢混父亲和兄的凶手。

南梁萧纶骄纵跋扈,受到父亲萧衍责备。他怀疑是何智通告的状,便派心腹爪牙在街巷中将何智通刺死。后来这些凶手被抓获,何智通的儿子何敞之把他们装住车笼里,四面架上火,烧的焦熟。何敞之还用车拉上钱,并备置了盐和蒜,雇人来吃他们的肉。每吃一块肉,赏一千钱。顷刻之间,被分光吃净。

王文同是隋代有名的酷吏。隋军征辽东时,杨广命令王文同巡察河北诸郡。他到河间时,正值数百名僧人举行佛会,便认为这是聚结惑众,把他们都杀了。杨广得知此事,将王文同斩于河间,以谢百姓。"仇人剖其棺,割肉而啖之,斯须咸尽。"

唐朝初年,王君操杀了李君则,因为李君则在二十多年前(隋朝末年)置其父于死地。其父被杀害时,王君操只有六岁。李君则杀人后不得不弃家出逃。多年后,当李君则回州府自首时,被王君操杀死。王君操取出李君则的心肝当场生吃。因为是经过很长时间才得以报仇杀人,因此他的行为依法当死。但由于他杀人是为了报杀父之仇,事后还里获得了李世民的赦免。

后周皇帝武则天在位期间,著名的酷吏来俊臣死后,朝廷下令把他陈尸闹市,让民众分食其肉。片刻之间,民众就把他抢食而光。民众还对他的尸体做了异乎寻常的凌辱,以泄其忿。例如,他的两个瞳孔被从眼球中挤出来,皮被剥掉,肚子被剖开,心脏也被掏了出来。

后晋末年,大将张彦泽叛向降新兴的辽王朝。后来因为任意劫掠,他被耶律德光处死,晋人"争破其脑,取其髓,脔其肉而食之","扯裂蹈践,斯须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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