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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森林,就是灵脉相隔不远的一处原始密林。因夕阳最后在森林水平线方向落下,故他们给起了个落日森林的名字。

落日森林之中有野兽无数,因沐浴在灵气充裕的环境之中,都是肉体格外扛造的主。也好在筋脉堵塞是全界全生物的毛病,它们还无法升级到灵兽,伤害有限。其中灵植众多,物资丰富,是采摘灵药的不二去处。

一行人进入落日森林后,四周的可见度急速下降,好在经过灵气冲刷的身体耳聪目明,借着微弱的光亮也能看清周边。

“淮,那边有灵草。”

说话的是一位天赋十分突出的小年轻,名为蒙。余淮也发现了右边不远处的一簇灵草,是可以用于止血的一种草药。

“左前方也有更多药草,另有五只风行狼。你们尽管上,我给你们殿后。”

话音刚落,众人纷纷动起来,有人采草药,有人对付野兽。分工配合,默契无间。

风行狼是一种速度很快的野兽,具备一定的攻击性,难度两颗星。

五十个人,人多势众,很快就把五头风行狼拿下。接下来的三天,整个小队就在森林之中走走停停,有需要的灵植就采下收好,有拦路的野兽就相互配合将其击灭。

中间也有遇到些他们无法对付的野兽,成群结队数量众多。这种情况下余淮就会出手帮忙,做他们最强有力的后盾。

这样的训练,是为了增强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能大大提高他们的生存率。

三天一过,等余淮带着这群人回去时,不仅无一伤亡,还带回了不少灵植和猎物。而和之前不同的是,这次他们带回了活的猎物。

“哎,这不是...猪?”荀妩还很惊喜,要知道猪可是文明社会中最大的肉食来源。

余淮指挥着人将这些猪先放下,使了人去将他们带回来的木头砍断处理,搭建一个简易猪棚。昨晚这些,他才走上前来和荀妩解释。

“这应该是未经驯化的最原始品种,有攻击力但很容易制服,我也是看到它想起猪,所以让大家抓回来咱们先试试能不能成功圈养。”

要知道,现在大家最大的食物来源还是通过打猎得来的。但打猎其实是最原始且费力,危险度较高的方式。游猎到农牧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余淮只不过将这个过程加快推进了罢了。

“如果可以那以后至少在肉食上我们有了保障,除去这个,我还想着能不能找到可以大面积种植的主食类植物。粮、肉、水源,只要解决了这三个问题,至少就保证了他们的基本生存繁衍。”

荀妩十分赞同这个观点,而且还有个惊喜给他。

“棉花!!”余淮惊喜不已,荀妩手中那团白白的软绵绵的东西不正是御寒神器棉花。

荀妩得意地笑:“对,就是棉花。这是出门多日的启带领小队在西北方发现的东西,昨日启带领的小队归来,我见他们有人身上沾了一团这个,取过来一看,果真是棉花。”

余淮也很高兴:“虽然我们有兽皮,但棉花才是能真正解决御寒问题的关键。有棉花的地方在哪里,我这就去一趟,带些种子回来。”

“不用了,我已经让人去了。”不止余淮想到圈养兽类,荀妩也想到人工栽种。

农牧业,农业和牧业二者一个不能少。

心有灵犀的二人相视一笑,拉着手回了住处。

哦,对了。他们现在的住处是自己砍来木头在灵脉中修建的一个个小木屋,荀妩和余淮的木屋自然是最先搭建的那个。其它人居住的木屋都是照着他们的住处挨个搭建的。

一个两百人的营地,如果是在氏族部落时代,已经可以构成一个中等部落。

去取棉花种子的人很快回来,除去种子,还按照要求摘取了那里盛开的所有棉花,蓬蓬的棉花在空地堆开很是可观。

这个量,做成棉布能给每个人裁一身衣服。做成棉袄,至少也能惠及一半的人。

等来年棉花再开放,加上他们自己种植的收获后,营地里不仅能人手一件棉布衣服和棉袄,还能做上一条棉被呢。

但是,做衣服还需要攻克的一个难关...是织布机。

棉花能做成布,但需要织布机。真是不巧,荀妩和余淮并不会做织布机。

好在荀妩翻箱倒柜在圣元鼎里找到了一本曾经在现代收集起来的,里面讲述了一个穿越女如何利用现代知识在古代进行创造发明,其中有一个就是织布机。

感谢这位作者在写文时很认真的查阅了织布机的构造,字里行间将整个原理描述的十分透彻,最后余淮和荀妩根据书中内容做出个勉强及格的成品。

就这,还是失败了不知多少次才搞出来的。

“阿淮,我们是不是太无知了,简易织布机这么简单的玩意儿都做不好。”荀妩真的是脑壳痛,她向来只会研究怎么变美,也只会让人变美。让她去做这些衣食住行的民生活计,这叫专业不对口,一筹莫展。

余淮安慰她:“术业有专攻,你只是碰巧不擅长此类。”

荀妩:......好吧。

“你看,虽然你不会做织布机,但你会看有怎么做织布机的啊。万事万物皆有联系,兜兜转转还是因为你我们才做出了东西。阿妩,你很好。”

虽然我知道你在吹我彩虹屁,我还是忍不住沉溺在你的温柔陷阱。荀妩捧着道侣的脸一个吧唧,忍不住在心里叹道:“唉~男色惑人,实在上头。”

织布机做出来了,接下来的事就格外顺利,棉花被处理成棉线,随着织布机不停工作,棉线又被织成一匹匹朴实无华的棉布。

有了棉布,就可以做衣服。

在做成衣服之前,不得不赞叹人类智慧的伟大。在荀妩二人没有提点的基础上,竟然有女人自己找来了可以染色的植物,将分到手的棉布染成五颜六色的模样。

有了智慧的人类果然和之前不一样了,会思考,有探索创新意识。

“荀,我的,好看吗?”

染出红布的霞高高兴兴跑过来炫耀她的成功。

荀妩竖起大拇指,连连赞叹:“特别好,漂亮。等我们自己种出棉花,你就可以染成漂亮的红色给自己做衣服。”

霞爽朗的笑开了:“好,做衣服,漂亮。”

荀妩啧啧感叹,瞧瞧,有情绪有追求的智慧人类多可爱啊~

考虑到即将迎来秋天和寒冷的冬季,这一批棉花还是被做成的棉衣。不能保证所有人的供应,至少保证了出去打猎的人能穿上棉衣。

所以这一批棉衣是属于公共物品,需要的人取用,回来后归还。

在外打猎,轻巧的棉衣能更好的助力他们的行动,比之兽皮衣棉衣更轻便灵活。

别小看灵活轻便,很多时候危险来临时可能就差你轻巧的一下。

这日,外出打猎的一群人带回了一群未经灵气疏通筋脉的野蛮人。

他们如野兽般咆哮挣扎,因为夏季炎热,浑身上下就几片树叶子遮掩。有那受伤的,因为不会处理,伤口已然发炎腐烂,按照他们以往的生活方式,这个人很大概率会被感染致死。

“先把人放下,我去拿药来。”

等回来营地,这群张牙舞爪的野蛮人就挨个被惯了药迷晕。

荀妩趁机给伤重的治了伤口,然后借着一身灵力把他们的筋脉疏通,这一忙活就忙活到了第二天早上。

这群人被集中安置在一栋大木屋里,等他们挨个醒来时发现自己所处的环境,既好奇又慌张。

这群人自然而然成为了营地的一份子,本以为也就是和之前一样,吸收了一群同伴。

可没想到,在抓回这群人的十天后,营地外围竟然找来了一群野蛮人。

“他们好像是来找那群人的,可是怎么可能,以他们未开化的现状,根本不可能做出这种行为。除非……”

“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荀妩和余淮直接抓了一个人来,用灵力探过他的筋脉,尤其是大脑的位置。

这一探才发现,这个人脑海中的灰雾很淡,淡的好似快要消散了一般。

这是怎么回事。

二人惊疑不定,打算去这群人以前的地方探寻一番。

将这几人的筋脉疏通后,在他们的带领下,二人来到了这些人的驻地。

刚一踏进他们的驻地,二人就发现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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