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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什么?我未来儿媳妇喜欢丑男?”程欢惊呆了,愣愣看着季端,“现在的小姑娘taste都这么奇怪吗?不喜欢美男,喜欢丑男?”
季端向后仰,躺回沙发上,一脸颓废的模样:“所以,你明白我为什么变成这副模样了么?”
程欢点点头,同情地瞄了季端好几眼,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她实在不想往自家儿子心口上扎刀,但她又抓心挠肺地想知道事情的后续。
犹豫了半晌,程欢还是抵不住好奇心的诱惑,试探着问季端:“儿子,那你和唐糖的事情是黄了吗?”
季端微眯的眼睛倏地睁开,脸上的颓废一扫而光,想也不想地反驳道:“不可能!”
程欢见季端这副神情,心中有了数,不由得喜笑颜开:“不愧是我儿子,坚持到底,永不放弃。端端,妈看好你,加油,早日把唐糖拱回家哦!”
季端点头,冲程欢比了一个“OK”的手势。程欢眯眼笑,轻拍了拍他肩膀。
这时,管家带着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走进客厅,来到程欢和季端跟前,管家向两人躬了躬腰,语气恭敬:“夫人,少爷,数学家教王老师来了。”
程欢挑了挑眉,讶异地看了季端一眼。自从她儿子喜欢上了唐糖,对学习就上心了不少,不仅主动要求请家教,还制定出严苛的补习时间表,并严格地执行各项学习任务。这四个月来,他的勤奋努力她都看在眼中。只是,她没想到,季端会勤奋到这个程度,放寒假了也不松懈,在放假的第一天就让家教老师上门给他补习。
程欢欣慰极了,心里对唐糖更满意,也更喜欢她了。瞧瞧,小姑娘都还没有正式成为她儿子的女朋友,就已经督促着她儿子努力积极上进了。等这两个孩子在一起后,也会是良性循环,互相督促彼此成长,一起努力变成更优秀的人。
季端对程欢笑笑,又安抚性地拍拍自己母亲的手背,转头向王老师打招呼:“王老师早,今天我们不在室内补习,去庭院里补习,我让徐叔先带您去,我稍后就来。”
季端说完后,又看向管家:“陈伯,带王老师去花园的凉亭里,准备一把遮阳伞放在凉亭里。另外,再让人搬一套桌椅放到凉亭前面的空地上。”
管家陈伯点头应是,带着数学家教老师王行思向花园走去。季端和程欢说了一声,上楼准备补习用的教材、练习册、试卷和纸笔等。
上到二楼后,季端左转,走了几步后,推开自己房间的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大书桌,桌上的简易书架上摆满了冲刺高考的各种教辅资料。
季端走上前,从书架中抽出《高中数学知识点总复习》,翻开查看补习进度。这本教辅资料很厚,足足有500多页,季端已经学了百分之九十了,前400多页写满了密密麻麻的笔记,并用不同颜色的笔勾画出了重点和次重点。
季端看着书页上的笔记,胸中的抑郁烦闷不自觉消散了些许。就算唐糖和她爸爸不喜欢他长得帅,他也还是有拿得出手的优点的,也就是他的成绩。他很快就会变成学霸,乃至学神一般的存在了。
整个高中的各科知识点他都学得差不多了,季端自信勾唇一笑,很快他就可以把高中的学习内容全部给学完。家教老师很专业,教学经验丰富,课外辅导讲的内容全是高考必考,一丝多余的废话都没有。
再加上他学习效率高,学习方法对头,所以,他的学习效果非常好,可以说是学得又快又好。上次月考他考了年级第76名,这次期末考他发挥得更好了,相信能进入年级前10名,离年级第一名只有几步之遥。
成功近在咫尺,所以他更加不会松懈了,因此在放假的第一天,就叫家教老师上门继续给他辅导了。
季端拿好补习资料,准备好纸笔,出房间下楼,向花园走去。
凉亭里,王行思在喝茶,凉亭前面的空地上,桌子和椅子已经摆好了。
季端拿着书,抬腿向凉亭走去,到了王行思近前,说道:“老师,我们在凉亭里上课,上完课后,我去前面的空地做试卷。到时候应该会很晒,您如果想看我做大题时的思路,可以撑伞过去看。”
你也知道晒?晒你还坐在太阳底下做试卷?王行思摸着头顶稀疏的几根毛,一脸懵逼地看着季端。
季端懒得解释什么,催促道:“老师,时间有限,我们开始上课吧。”
“好,开始吧。”王行思把茶杯放到一边,翻开手中的《高中数学知识点总复习》,向季端讲解不等式,以及不等式的实际应用。
冬日的早晨,凉亭里凉意阵阵,凉亭外面,日头渐渐升起,阳光越来越猛烈,烘烤着大地。王行思给季端讲完不等式的知识点后,已经是早上10点30分了,接下来要靠季端自己做题,将知识点融会贯通,并理解吸收了。
季端从配套的练习册中抽出一张知识点对应的卷子,拿上草稿纸和笔,向凉亭外走去,坐到露天空地上的椅子上,摆好卷子,开始做题。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阳光越来越强烈,室外温度越来越高。季端穿着呢子大衣晒着太阳,大冬天里居然晒出薄薄一层汗来,季端正认真做着试卷上的第三条大题,丝毫没有察觉到。
等他意识到的时候,一滴汗水,宛如他之前敷面膜做题时曾经掉落的面膜精华液一般,刚从他鬓角滑落,落在试卷的解题过程上,晕出一圈模糊的边缘。
王行思撑着伞,站在季端旁边看他做这道大题,刚看了一两分钟,就看到这一幕,之前的困惑又涌上心头,忍不住问道:“你为什么要在太阳底下做试卷?又晒又累的。”
季端一边在草稿纸上列方程,一边随口答道:“为了锻炼自己。”顿了顿,他又顺口背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
王行思虽然是教数学的,文采不好,但季端这句话他还是听得懂的,毕竟他学过这篇古文,当年高考也考过。王行思是一个感性的人,听季端这么说,感动得一塌糊涂,拍着季端的肩膀表扬道:“吃得了苦,有志气,不错不错。”
王行思夸完季端后,撑着伞回到了凉亭中,坐在石凳上看季端做习题。面容清隽的少年脱去了呢子大衣,只穿着一件薄薄的羊绒毛衣在太阳底下埋头写写算算。
王行思抿了一口茶水,慨叹道:“别人家的孩子啊。”不像他家的臭小子,成天只知道宅在屋里,吹着空调吃西瓜打游戏。
季端在室外晒了一个白天的太阳,直到夕阳下山后才回到客厅。正巧盛之铭抱着书过来,和他一起上晚上语文的辅导课。
盛之铭实在做不到像季端那样,刚放假就迫不及待地补习,他浪了一整个白天,彻底放松了一下身心,才有心思学习。这不,刚浪完,就捧着书屁颠屁颠找季端来了。
佣人上了瓜果点心,招待盛之铭。盛之铭一反常态地没有拿糕点吃,反而拿了一块梨,一小口一小口地咬着。
季端仰躺在沙发上休息,顺便等饭吃。注意到盛之铭的反常后,季端挑挑眉,用下巴指了指茶几上的瓷白碟子:“你爱吃的糕点在那,怎么不吃?”
盛之铭脸红了红,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减肥。我女神说她喜欢瘦得像竹竿一样的。”
季端惊讶地觑了盛之铭一眼,没再说什么,心道老盛喜欢上的女孩子不简单,老盛连人小手都没牵到,就头脑发热为她做这做那了,连讨厌的学习都可以为她而学,连唯一的爱好“吃美食”都可以为她改变。
以前,盛之铭他妈拿着棍子追了盛之铭整整三条街,让他减肥,他都宁死不从。现下倒好,人姑娘就说了轻飘飘的一句话,他就从了,而且是心甘情愿的那种。
季端啧了两声,重色轻妈的家伙。
季端躺着休息了10分钟后,拿着镜子照了照,嗯,很好,黑了一点了,也丑了一点了,追女朋友有希望了。
等他再晒个几天,皮肤应该能变成小麦色。
可是,他还不够丑。
小麦色的肤色掩盖不了他五官的完美精致,掩盖不了他这张脸自带的布灵不灵光华。
季端摸着下巴琢磨,怎么样才能变得丑一点。想来想去,还是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季端抽空看了一眼盛之铭,发现他还在小口小口地抿之前那块梨,抿了十分钟都没吃完。
季端额角青筋突突地跳:“你够了啊,吃块梨10分钟都没吃完,这么小口地吃,我看你不是想减肥,是想当淑女。”
盛之铭小心翼翼地把最后一点梨肉放进口中,细嚼慢咽地吃完,才可怜兮兮地说道:“吃完这块我就不能吃了,我舍不得吃完它。”
“……”减肥的人最不可理喻,季端懒得和盛之铭讨论这个问题,又端详回镜中自己的脸,“老盛,你说,在不整容不毁容的前提下,有没有办法让我变丑一点?丑成,比如说,像你这样的。”
丑成像他这样?他很丑吗?盛之铭觉得自己的心口仿佛被捅了一刀,一把夺过季端手中的镜子,拿到面前照自己,然后,在镜中看到了一张胖乎乎的脸。
好像,的确是不好看。他不好看,肯定是因为脸上肉太多。
他不好看,但他绝对不丑。
盛之铭打量着镜中的自己,做完心里建设后,又看回季端,发现他那张脸真是帅得欠扁。盛之铭磨了磨牙,向季端亮出拳头:“有,让我揍你一拳。”
长得帅不是你的错。
但是,长得帅又到处招摇说自己想变丑,拉仇恨,就是你的错了。
作者有话要说: 向各位小天使推荐一下我的完结文【他很甜很撩】,戳专栏可见,羞涩捂脸g~
文案如下:
1最近,许攸宁身边总是发生一些怪事:早晨醒来,她的梳妆台上会出现海蓝之谜等高档护肤品;她想要什么东西,那样东西就会凭空出现在她的房间里;她职场里的死对头谢琳想泼她咖啡,结果泼到了自己的身上···
最奇怪的是,有一次谢琳想偷她文件,结果不锈钢椅子的椅子腿自动断裂,把谢琳摔了。
许攸宁:“······”这个世界太玄幻,她不懂。
2许攸宁花了20个游戏币,还是没能把大白从娃娃机里夹出来。这就让她有点气了。她鼓了鼓腮帮子,转头对身边的男人说:“陆淮,我夹不上来。”
女人双唇微微撅着,说话的语气里不自觉流露出一丝委屈,像是受了欺负的小朋友在找家长告状。
陆淮的心软得一塌糊涂,不就是夹个娃娃么,他来。夹不起来,买买买,要多少买多少,把整个商场买下来都可以。
霸气大佬VS身娇体软迷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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