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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家门口时,对面那扇门紧闭着。
看起来凄凉无比。
“妈,陈程琛一家人呢?”
她喘息一声:“他们搬走了,到原来的城市去了。”
陈程琛不是本地人,由于他父母在这座城市工作搞科研,所以他才在这里上学的。
还记得我和他初次见面。
我家搬新家到这里,他家也是。
小时候我比较胖,所以陈程琛见我第一面就是这么说的:
“小胖妞,你挡路了。”
“你说谁是小胖妞呢!”
“小胖妞就是你呀。”
“找打。”
我比陈程琛大一天。
同龄男女,小时候女生基本比男生长得高,所以小时候我不仅比他高,还比他壮。
仗着高壮的优势,我一掌把他推倒在地,他没哭,反而冲起来和我扭打在一块。
打累了,我们两个就互掐着对方不放手。
“好小子,厉害啊。”
直到家长发现,我们才依依不饶地松开手。
他被我挠得脸上挂了彩,我被他打得青一坨紫一块。
就因为两个小孩子这一次的互相撕扯,双方家长逐渐变得熟悉起来,到最后建立起深厚的友谊,这一来就是十多年。
陈程琛的父母是搞科研的,向来很忙。
所以经常把他托付在我家。
小时候他直接在我家睡觉,长大了,就只是过来蹭蹭饭。
记得一次生日,陈程琛亲自给我烘烤了蛋糕。
那天他咚咚咚地敲打着客厅门,把我们全家都吓了一跳。
我爸小心翼翼走过去,透过猫眼才松了口气。
“是程琛。”
门一打开,一道烧焦味扑鼻而来。
他手里拖着一个盘子,盘子中间放有一块黑色不明物,上边还插着两根蜡烛。
“李璇,祝你生日快乐。”
他小心谨慎地走进来。
当时年少不懂事,不懂得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于是我嘲笑道:“陈一坨,你做的是煤炭吧。”
说出那句话过后,我妈敲了一下我的脑袋:“别人程琛宝宝亲自给你做蛋糕,你还嫌这嫌那的。赶紧儿地,吃光它!”
我能怎么着,当然是吃光它,一点渣渣都不剩。
等我吃完了,我爸从房间里拿出真正意义上的蛋糕,那时候我的肚子已经再也装不下东西了。
还记得一次风和日丽的下午,陈程琛拿着画板坐在小区下边的长凳上画画。
我刚买了两个冰淇淋,打算走过去给他一个。
“咦,在画画啊。”
我舔了一口自己的。
“嗯。你离我远点。”
陈一坨挥动着手里的画笔,嘴里还不忘驱我离开。
“来,给你的。”
我把冰淇淋送过去,哪晓得它化了,并且还滴了两滴在他的画板正中央。
“李璇!都叫你离我远点!”
陈一坨甩开画笔,抢过我手里的冰淇淋咬了一口,夹起画板就走了。
想到这,我眼里噙满泪水。
不能哭,我要保护好眼睛,这样才能到他的城市去找他。
可是,我压根就不知道他在哪个城市,茫茫人海去寻他,犹如大海捞针。
由于车祸,我的手机已经被完全压碎,就连内存卡也找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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