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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认识了
我没有惊扰到别墅里的任何人,进了门洗了澡,躺在床上,想到这还是陆桥之婚后第一次外宿。
他这几天独自兢兢业业遵守协议规定,每晚都回来和我扮演表面伴侣,今晚大概是觉得暂时和我无法交流,也不想和我说话,便直接选择不回来了。
他以前也这样,而我有着莫名其妙的狗屎运,不论将搞艺术的地方定于何地点,总能碰见他。
陆桥之冲我说了两次滚以后,又撞见了两次我被欺凌的现场,和我分别在实验室三楼最里侧的教室、教师办公室顶楼的闲置自习室和艺术楼的瑜伽教室碰见,共计六次。
最后一次在自习室偶遇,我从前门进去,还未坐下,瞥见后排好像有其他人,一抬头便见他眉头深得能夹死蚊子,正一脸阴鸷地盯着我。
十几天下来,不管是我先到还是他先到以上提及的任何地点,看见我之后,他的反应就是直接离开。
我怕了他了。
看和我一样独来独往,我总有一种共享孤独的感觉,不知为何竟然不合时宜地觉得同病相怜,而且老不让他睡觉也不好,这次我便朝他摆摆手,迅速离开了现场。
结果走到后门口,后门“啪”地一下打开了,我当即觉得他可能没理解我的意思,又转过身来想比划让他继续睡,我出去。
但陆桥之脸色阴沉地看着我,我就不太敢动了,他见我没反应,便手一伸,拎着我的领口,一把将我拽进了教室。
陆桥之紧紧压住我半边身体盯着我的时候,我还出于宕机状态,只能顺着他手的力气,仰起头和他对视。
不过我还是没他凶,他眼睛黑白分明,很亮,我看了半晌后,逐渐移开目光,开始疑惑他想干什么。
随后他好像看够了,松开了我,但是脸又靠过来,嘴巴贴着我的耳朵,吐字清晰:“怂包。”
我反应好久才意识到他是在叫我,大概是因为好几次打不还手被他看见了,他有感而发。
说实话,我虽然不喜欢这种称呼,但毕竟不是别人说什么我就是什么,而且他这么几次退让下来,让我对他也有了点宽容,因此我看了人两眼,就准备拿着刚刚摔到一边的笔记本离开。
然而陆桥之这人性格着实奇怪,骂都让他骂了,他还不满意,又按住了我的领口不让走。
“来打一架。”他面无表情地按了下我的头。
我脑袋上一个大问号,手里做自然手语:?
他理都不理我,一拳挥了过来,将我打翻在地。
我被迫趴在地上,下巴撞到大理石地上,整副牙都是酸的,还未爬起来,心里陡然冒起了火。
他大少爷心情不好,就拉我当陪练?
真把我当软柿子捏。
我丢下笔从地上爬起来,毫不犹豫地往他脸上招呼了一拳,与他扭打在一起。
他眼神有一瞬间的顿住,继而好像很愉悦地抿了下嘴唇,照着我的腿下了狠手。
我虽没有经过正统格斗训练,挨打的次数多了,也学会了多多少少,心里又憋着气,便超常发挥,与他不相上下,最后他把我按在地上,悬在我腰上,气喘吁吁地问我:“认输吗?”
我咳了两声,还想起身反压过去,结果这回是真的起不来了,上次腰侧受伤连带着肋骨骨裂,之前是恢复好了,刚刚好像没注意,可能又重新负伤了。
陆桥之还盯着我看,一动不动,我先冷静了下来,心里怕我说认输,他一个卸力倒在我身上,那我就完了。
我实在憋不住疼了,动了动手指和胳膊指我的胸腹,龇牙咧嘴地让他下去。
陆桥之皱了下眉,倒是很快理解了,估计气出干净了,还特地递给我一只手让我拉。
我看了一眼他的眼睛,不和他客气,借力起来后,勉强给他写了一行字:认输了,不打了。
他看着我写完,表情立马又阴沉了,宛如我写出来的是垃圾,他避之不及。
我是真懒得和他啰嗦了,收了本子往外走,走了两步才觉得胳膊有点疼,低头一看,可能打架时不知磕在什么地方了,右手小臂外侧划了个口子,正往外滴血。
这个小伤,回家包扎一下就行,肋骨要是又开裂了,我还得继续回家躺,得先做个简单的检查。
估计是我看伤口摸腹部的动作太大了,时间也长了一些,陆桥之发现了,但他什么话都没说,突然走到我旁边,架起了我半边身体。
我疑惑地看向他。
他微微低头瞪我:“去医务室,不去你想死啊。”
什么话啊,我这不是准备去呢吗?
偏偏他好像认定我这个怂包不会去医务室一样,几乎是扯着我往楼下走。
到了医务室,校医先给我检查了胸腔,结果显示没事后,让我坐到帘子后接受包扎。
我是医务室老顾客,校医与我很熟,起先还不乐意地说了我两句,我安静地点点头接受批评,他又问我嘴角的伤怎么办,我笑着摇摇头示意没有事。
陆桥之在外面,听到了这几嘴,便好像觉得我们交谈的内容十分没有意义一样,在外面踢了一脚垃圾桶。
校医立马噤声,给我包扎完了手,让我站起来转了一圈,看我没事才放我走,我走到帘门边,他突然又朝我招招手,小声在我耳边说:“他不好惹,别招惹他。”
我知道他不好惹,但我俩这样也不是我招惹的啊,怪天吧。
出去见陆桥之坐在原地还没走,我稍微怔了一下,他看都不看我,听见脚步声起身就走了出去,我跟在后面慢慢走,心情倒放松了一点。
他虽然脾气怪,嘴巴毒,但比我遇见的大部分人都好一些,不是欺负完就走的那种,还有点责任心。
我边走边想了想,又发现自己对别人的要求还真低,一个巴掌一颗甜枣就完事儿了,但今天打了一架,还手的感觉是真的不一样,就像把眼前一切阴霾都挥开了,看着陆桥之那副目中无人的模样都觉得顺眼。
九月天还有点热,我走了几步觉得空气里有些闷,将袖子往上挽了挽,单手给自己扇风,抬头便见前方陆桥之也将他那校服袖子往上扯了一下,远远可见动作间露出一条十分狰狞的刀口。
我摸不着四六,惊了一下,圣母病犯了,上前捉住了他的手,也没细看:你怎么没治疗呢?
陆桥之不肯和我再回医务室,我站在原地思索片刻,使劲暗示他,快步回去拿了酒精、棉签、消炎药和绷带,回来用眼神告诉他:帮你拿来了。
他不太领情,嗤笑一声,仿佛想说我在做多余的事,但没有说出声。
我便假装没看懂他的表情动作,和他一起上了天台。
天台现在就像他的巢穴,非熟人不可进入,进了便等于入侵,我连连被斥了几次滚,又被按在栏杆上过,还有点阴影,一时没动。
他已经坐下了,转过头见我顿在门口不往外走,倒是先不耐烦了:“出来啊,快点。”
我想想,扫视了他一眼,衡量了一下两边的心理障碍谁重谁轻,还是排除一者,顺利出来了。
关于包扎处理伤口,我颇有心得,但仔细看他的伤口,我必须要说他这情况真的触及了我的知识盲区,还不如刚刚在楼下直接把他带去医院。
半个月过去了,上次那道血淋淋的口子仿若没有经过任何处理,正晾在外面,血是发黑凝固了,伤口周围同时也化脓了,我看了胆战心惊,总觉得再不处理这条胳膊都要截肢报废,他还一副不甚在意的样子,摸出手机来看。
我有些无语,一瞬间觉得陆桥之可能比我还可怜,哪有别人说的家室光辉靓丽,受万千宠爱,所以嚣张骄傲又看不起人。
你看受个伤,还挺严重的,这么多天下来都没人管。
可能我同情的眼神太明显,陆桥之不舒服了,挥开我的手,看表情是又想让我滚。
我便收了眼神低下头,规规矩矩拧开了在楼下顺便买的矿泉水。
按步骤来,先清洗干净伤口,还没洗完,创口就流血了。
我下手很轻,几乎碰都没碰他的胳膊,期间心里还非常非常不理智地猜测若是我碰了,陆桥之会不会把自己整条手都砍掉,但觉得这种设想太没有道德心,及时打住了。
所以流血的原因仅在于他自己,伤口百分百没愈合好,刚刚打了一架,现在流水稍微冲过,口子就崩了。
我看他只剩一件校服外套了,而且还穿着,便将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找了处十分干净的边角给他擦了擦,然后伸手拿了个小石子,用力在地上划了一个字:忍。
想叫他忍一下,他没给什么意思表示,看着伤口只略微皱眉,我便打开了棉签盒,沾了些酒精,往他伤口边缘涂。
应该是会疼的,但他好像没什么痛觉,盯着渐渐由白变粉,再变深红的棉签头看,抽气都没有,甚至还纡尊降贵地同我说话:“鹌鹑。”
他嘴里突然蹦两个字出来,我当他真看见了鹌鹑,没有理他,过了一会,他又说:“鸵鸟。”
我明白了,他在骂我。
比之前毫无保留的骂要温和,语气也没有那么冲,我手顿了顿,觉得这点肚量我还是有的,不与他计较。
可他平时话挺少的,今天不知为什么收不住了,问我:“忍气吞声有意思么?”
这种问句放谁嘴里口气都不会太好,但他天生这样,在这种相对和谐的情形下,听上去竟然真有一丝求知的意思。
于是我一边换棉签,一边仔细想了想他为数不多几次见我忍的场景。
忍气吞声也好,逆来顺受也好,这种话我听肖琪问过很多遍了,但我是觉得没什么好计较的,因为不值得,肖琪便说我性格太佛。
让我自己来说,我也形容不了那种感觉,便随意地朝他点点头。
陆桥之看我一眼,表情抗拒,肌肉僵硬。
我心说这孩子长得比我高,怎么还这么幼稚,非得揭别人伤疤,刨根问底。
我丢了一根棉签,和他比划穿针引线:要缝针。
他简单嗯了一声,点点头,一时半刻后绕回了刚刚的话题,陈述道:“你缺一股劲。”
这角色转化的够快,前两天还见我就走,今天就愿意和我谈哲学问题了,谈话内容还是我,不知我哪种行为让他不满意或者满意了,要让他在这里面对面抒发观点。
我既没有点头也没有否认,他说的有道理,但我不愿意向他剖析自己。
然而我低估了陆桥之这人的谈话水平,他按了按我打好的绷带,语气稀松平常:“没有热情,表面无所谓,刻意封闭自我,所以总一个人写歌。”
我一愣,突然变得手足无措,一整盒棉签从我手中掉落,全都洒在了地上。
他视若无睹,站起身从上至下用指尖点了下我的脑袋:“明天上来。”
就因为这一句话,我几乎中了邪,跟在陆桥之后面花了两年寻找所谓的热情,然后再用五年的时间将其毁灭。
人说知己难得,可能就是这样,无时难以得到,有时也难以得到,我无法打破常规,又渴望获得,因此才有我们之间的转折。
才有接下来发生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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