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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崇山一愣,问:“你怎么知道我的骨头错位了?”
“刚才你摔下来的时候,我看到了,从脚踝弯曲的角度,和地面接触的力度判断出来的。”沈书桓道。
程崇山嗤笑一声,道:“你个小年轻,还挺能的,就看那东西能看出来?”
他是觉得脚腕现在很疼,但并不认为真像沈书桓说的那样。
再说了,一没看,二没摸,怎么判断?这不扯犊子吗?
陈思颜过来帮腔道:“老大爷,他说你骨头错位,肯定就是骨头错位了,他医术好着呢!”
“我的脚还好着呢!”程崇山不乐意的推开沈书桓,一边站起来一边道:“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胡来吗,是不是以为学过医就真的什么都懂了?我可告诉你们”
话刚说到一半,程崇山就疼的龇牙咧嘴,又一屁股坐了下来。
脚腕实在疼的够呛,根本没办法使劲,通过骨骼之间的摩擦,他也确定,自己的骨头应该是错位了。
这让程崇山很是愕然,自己是通过身体反应,以及对人体的了解才判断出来的,可眼前这个年轻人,刚才只是看到他摔下来的姿势而以。
这样的判断方式,程崇山自认做不到,最多也只是怀疑可能会扭伤。
“您别乱动了,不然一会更麻烦,我帮您正骨,马上就好。”沈书桓小心翼翼的帮他把鞋脱掉,脚踝已经肉眼可见的肿起来。
慢慢抬起程崇山的脚,扑鼻而来的酸臭味,让陈思颜下意识捂住鼻子。
程崇山是出了名的汗脚,老婆在世的时候,一天能骂他八百遍。
陈思颜的举动,完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连他自己都受不了这味道。
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拿香皂洗脚。
可沈书桓却完没有受任何影响,眉毛都没动过,更不会去捂鼻子。
当初在深山学医的时候,各种腐烂的皮肉走马灯似的转,眼前这点酸臭味,不值一提。
轻轻活动着程崇山的脚腕,通过接触反馈的触感确定位置,还没等程崇山来得及喊疼,沈书桓便将他的脚往上用力一推。
咔嚓一声响,程崇山哎呦出声,但随即便是清凉的舒适感。
只见沈书桓已经拿出两根牛豪针扎在了他的脚踝处,道:“骨头已经归位了,但有些淤血,我现在帮您化开淤血。不过需要点时间,您家在哪?”
程崇山指着前面的单元楼,道:“五楼。”
“挺巧的,刚好我也住那。”沈书桓把他扶了起来,然后一弯腰背在了身上。
陈思颜在一旁担忧的道:“五楼啊,你要把他背上去?喊他家里人过来就是了。”
“一个骑自行车回家的老人,就算家里有人,最多也只是老太太罢了。等儿女过来,我都把他背上楼了。”沈书桓无所谓的道。
程崇山听的怔然,正骨,针灸,这些都是医术的手段。
而沈书桓此刻要背他上楼,却是人情世故。
这让他对这个初次谋面的年轻人,陡然升起了极好的印象。
听到陈思颜的话,他便道:“我老伴去世了,家里还真没人,就我孤家寡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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